市政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 道路改建设工程 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运营期绩效考核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5)
一、合同编号:N5108892024000009-1
二、合同名称:区住建局经开区石盘市政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陵宝快速石龙段道路改建设工程、石龙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运营期绩效考核服务
三、项目编号:N5108892024000009
四、项目名称:区住建局经开区石盘市政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陵宝快速石龙段道路改建设工程、石龙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运营期绩效考核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经开区下西明德路5号
联系方式:13980167073
供应商(乙方):四川博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二环路西三段119号3楼29号
联系方式:1388127678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区住建局经开区石盘市政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陵宝快速石龙段道路改建设工程、石龙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运营期绩效考核服务
1(项)
¥238,500.00
¥238,500.00
无
合同金额: 238,5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叁万捌仟伍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6月01日至2029年12月31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1月1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2月2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合同.pdf
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02月26日
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甲方):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标人(乙方):四川博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四川委会石盘市政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陵宝快速石龙段道路改扩Y建设工程、石龙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运营期绩效考核服务(项巴目编号:N5108892024000009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第一条项目实施目标通过经开区石盘市政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陵宝快速石龙段道路改扩建设工程、石龙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运营期绩效考核服务,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规定,及时反映项目运营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并制定相应整改措施,切实提高财政资金T使用效益,确保财政投资资金的合理性、合法性、有效性。第二条合同期限2024年6月--2029年12月第三条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一)服务内容1.开展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石龙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项11—目部分运营期绩效评价,出具项目运营期绩效评价报告6期。2.开展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陵宝快速石龙段道路改扩建工程项目部分运营期绩效评价,出具项目运营期绩效评价报告4期。3.开展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石盘市政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项目部分运营期绩效评价,出具项目运营期绩效评价报告4期。(二)服务要求1.乙方必须坚持“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遵守职业准则和业务操守,运用科学的技术手段,认真核实相关情况,出具客观、真实、准确的绩效评价报告。2.乙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和有关规定,提供客观、高效、优质的服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乙方应具备能够保证其公正性、独立性,确保项目完成过程中不受任何可能影响结果的商业、财务等方面的能力。4.乙方需遵守相关保密规定,服务过程中向相关单位借阅的文档资料应在工作结束后全部归还,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将本项目相关资料擅自复制、保留。第四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服务总费用为贰拾叁万捌仟伍佰元整(¥238500.00元)。明细费用为:石龙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项目运营期1.5万元/期,共6期,合计9万元;陵宝快速石龙段道路改扩建工程项目运营期1.5万元/期,共4期,合计6万元;石盘市政基础-2—设施及配套工程项目运营期2.2125万元/期,共4期,合计8.85万元。支付方式:乙方完成当年度PPP项目运营期绩效评价服务,并出具报告后,甲方于每年十二月底前一次性支付当年绩效评价服务费。第五条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工作成果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第六条天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保证所提供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第七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明显不合理的部分甲方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R整改。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减服务费用。.3.甲方有权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0—3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评价过程中出现的投诉及争议事项。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九条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3.若石盘市政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逾期进入运营期导致绩效考核工作延后,乙方同意不追究延期责任,同时甲乙双方同意自动延长合同期限。第十条不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4—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一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升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3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广元仲裁委员会仲裁。2.仲裁裁决为最终决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11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387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为签署页无正文).—5-(本页为签署页无正文)(盖章)甲方:(盖章)乙方:授权代表):1平法定代表法定代表少王、签约日期:2025年1月1日110已枪。2025.1.15—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市政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 道路改建设工程 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运营期绩效考核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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