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媒体宣传采购合同公告(西安市胸科医院2025)
一、合同编号:LZBB2024--1448
二、合同名称:2024年媒体宣传采购
三、项目编号:LZBB2024--1448
四、项目名称:2024年媒体宣传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西安市胸科医院
地址:航天大道东段
联系方式:62500159
供应商(乙方):西安报业传媒集团(西安日报社)
地址:太阳庙门街43号
联系方式:1357242665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西安日报集团
1(项)
¥99,900.00
¥99,900.00
新闻服务
合同金额: 99,900.00元,大写(人民币):玖万玖仟玖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2月26日至2026年02月26日
履约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2月2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2月2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Scan_包3 西安日报社_0001.pdf
西安市胸科医院
2025年02月27日
合同编号:招采服务2024(17-3)号西安市胸科医院2024年媒体宣传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ZBB2024--1448)服务合同甲方:西安市胸科医院乙方:西安报业传媒集团(西安日报社)鉴证方:龙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1月中国西安第1页共4页甲方:西安市胸科医院乙方:西安报业传媒集团(西安日报社)鉴证方:龙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西安市胸科医院(以下简称甲方)所需本合同项目下的西安市胸科医院2024年媒体宣传工作采购项目,确定西安报业传媒集团(西安日报社)(以下简称乙方)为成交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龙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成交人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正本和澄清表(函)、成交通知书,经甲、乙双方协商,鉴证方确认,达成如下条款。一、合同标的物内容及数量(以投标文件正本和澄清表《函)为准)序号包号名称服务内容数量单价(元)总价(元)备注1包3信息流稿件推送50条(次)100050000原则上,每条信息流稿件不超过1000字,配图不超过3张,视频不超过1个,超出按2条计算。合作期为一年,过期作废。2《西安晚报》特刊版半版1次4990049900合同价款合计:99900元二、合同价款(一)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玖万玖仟玖佰元整(¥99900元)。(二)合同总价包括:宣传费、技术服务及其它费用。(三)合同单价一次性包死,不受市场价格变化因素的影响。三、款项结算(一)在合同期结束后据实付清相关费用。(二)支付方式:银行转账。乙方要如实开具有效发票。四、服务条件(一)服务地点:西安市胸科医院指定地点。(二)服务期:合同签订后1年完成服务。第2页共4页五、质量保证(一)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有保障措施,包括组织保障、人员保障、产品保障,并完全按照相应文件计划、安排、配置进行;(二)乙方要以严肃认真、及时准确、高度负责的态度和行为,为甲方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三)乙方应委派专人与甲方保持紧密联系,进行沟通交流,积极配合甲方的工作。联系人【任新苗】联系电话【029-62500145】乙方应在每一次发布前【3】日内提供宣传稿,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的宣传稿内容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乙方应据此修改、调整。六、验收方式(一)在服务完成前所发生的一切损失及费用由乙方承担。服务内容达到标书要求的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的,验收通过;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于【7】日内,提高服务质量完成标书服务要求。(二)验收依据1、本合同及合同附件。2、国家相应的标准、规范。3、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澄清表(函)。七、违约责任(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执行。(二)未按合同要求提供货物或质量不能满足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技术要求,在约定的条件下,乙方必须无条件更换,提高技术,完善质量,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书面通知书到达乙方之日视为合同已解除,并按以下两种方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乙方赔偿甲方解除合同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重新采购产生的费用、合同未履行导致不能按规划交付使用可能产生的租赁费用及其它由此造成的甲方对第三方的违约损失);2、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法:以合同总价为基数,支付甲方合同总价的30%为违约金。同时,对乙方的违约行为报监管机构进行相应的处罚。八、合同争议解决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九、合同生效第3页共4页本合同一式玖份,甲方肆份,乙方执肆份,西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备案壹份,台同期结束后,自动终止(但合同的服务承诺除外)。十、其他事项(一)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二)西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在合同的履行期间以及履行期后,可以随时检查项目的执行情况,对采购内容、标准进行调查核实,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澄清表(函)、成交通知书、合同附件均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四)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经见证方确认后,签订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五)合同一经签订,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对确需变更、调整或中止、终止合同的,有法律规定的按照法律规定,除合同约定外,由甲乙双方再行协商,协商一致前,原合同或条款继续履行。(以下无正文)甲方(法人公章)乙方(法人公章)单位名称:西安市胸科医院单位名称:西安报业传媒集团(西安日报社)地址:西安市航天大道东段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太阳庙门街43号法定代表人:宇法定代表人:(签字)代理人:(签字印建肖雪代理人:(签字)6101160220优项目主管部门负责人:开户银行:建行陕西省分行营业部新丽明招采办负责人账号:61001902900052502297签订日期:2025年2月2日签订日期:2025年2月2日第4页共4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媒体宣传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西安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