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作业服务 市容管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
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沂源县城区环卫作业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公示
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沂源县城区环卫作业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0323000202302000171A_001_002
二、合同名称: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沂源县城区环卫作业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0323000202302000171
四、采购项目名称: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沂源县城区环卫作业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沂源县瑞阳路
联系方式:15953308062
供应商(乙方):沂源县洁源市容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城瑞阳路19号
联系方式:1855337037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市容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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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359
359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履约期限2024年03月30日至2027年3月29日;履约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3-3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2-27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沂源县城区环卫作业服务采购项目合同.pdf
水市F米F米Ha1-111TM721-10H721f光州光油水H米3f米业上电F米M上电一eD通K期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项目名称: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沂源县城区环卫作业服务采购项目合同编号:SDGP370323000202302000171A_001计划编号:37032300010400120230003采购人: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供应商:沂源县洁源市容基础工程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淄博君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签订时间:二〇二四年三月三十日水市F米F米Ha1-111TM721-10H721f光州光油水H米3f米业上电F米M上电一eD通K期采购人(全称):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供应商(全称):沂源县洁源市容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沂源县城区环卫作业服务采购项目项目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一)合同条款及格式(二)中标通知书(三)中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四)中标人投标文件(五)招标文件及答疑等澄清资料(六)本合同附件以上文件按先后顺序互为补充、互相约束,同一层次的合同文件规定不一致的以较后时间制定的为准。二、服务范围及内容除农村保洁范围之外的现有区域的保洁工作,包括由政府承担的现有公共区域的保洁、保洁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垃圾清运、公共厕所管理与维护、垃圾场的维护与管理,沂源县城区环卫作业服务3年新增:(1)沂源公路事业服务中心移交的黄海线部分及人民路。(2)历山街道辖区27个城中村及村庄外围500米以内的环卫保洁、生活垃圾清运工作。具体村庄为:东儒林村、西儒林村、中儒林村、北大岩村、彩板峪村、窗户沟村、东北麻村、东河北村、东沙沟村、东鱼台村、涝坡河村、南麻三村、南麻一村、沙岭子村、吴家官庄村、西北麻村、西河北村、西沙沟村、北石臼村、苗山村、前石臼村、寨里村、儒林集村、黄家宅村、南石臼村、沂河头村、前崖村(3)、10条道路的保洁工作。具体道路为:专利园路、祥源路、鲁山路东段、汶河路、宏泰路、荆山路东段、埠岭路、兴源路、东岭路、富源路南段。水市F米F米Ha1-111TM721-10H721f光州光油水H米3f米业上电F米M上电一eD通K期三、合同金额年均服务费金额(大写):贰仟陆佰陆拾叁万陆仟零陆拾陆元零玖分(人民币)¥:_26636066.09元服务期(三年)总金额(大写):柒仟玖佰玖拾万捌仟壹佰玖拾捌元贰角柒分(人民币)¥:_79908198.27元四、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详见投标文件。五、服务地点、期限地点:甲方指定地点。服务期限:自接甲方通知进场之日起三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试用期三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试用期内一次考核达不到甲方考核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六、甲方责任及权利1.甲方负责对乙方的工作质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考核标准进行监督检查,工作质量不达标,按照考核标准进行扣罚。2.协助乙方组织招聘保洁人员、管理人员、车辆司机。3.负责做好环卫宣传、督导等工作。倡导爱护环卫设施,养成良好的爱护环境卫生的生活习惯。4.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完成作业任务的,甲方有权另行组织人员、材料及机械进行现场处理,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5.甲方配合乙方协调搞好作业区内的环境卫生秩序管理等工作。6.甲方协助乙方解决因正常工作遇到的民事纠纷等问题,对委托范围内的卫生保洁、生活垃圾清运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甲方按照双方约定的服务标准检查考核,对于不达标准的提出整改要求,乙方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7.甲方若需乙方协助清理招标范围以外的工作,甲方需按实际工作量支付相应费用。8.甲方原有机械车辆交由乙方使用的,使用期间车辆、设备、工具、人工、油耗、保险、保养、维修、安全事故、维护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按规定保养、维护车辆,服务期结束时交回甲方,保持车辆外观、机械性能等各方面完好。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机械车辆用于它用。七、乙方责任及权利水市F米F米Ha1-111TM721-10H721f光州光油水H米3f米业上电F米M上电一eD通K期1.乙方原则上优先接收原环卫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内不服从管理、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乙方可以予以辞退。用工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如因此产生问题乙方负责。2.负责委托范围内的道路卫生保洁与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工作。负责安排保洁员对管辖内道路及两边垃圾进行定期捡拾。对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混合垃圾等及时清运。3.乙方按工作内容配齐垃圾收集、清运车辆,负责委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混合垃圾收集清运工作,承担车辆保险及运行等所有费用。4.乙方负责负责对垃圾桶质量进行追溯,并达到验收标准。正常使用期间,因质量问题出现的垃圾桶及附件的损坏,由乙方负责及时更换配齐。5.负责招聘需要的管理人员、驾驶人员、清扫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并负责其工资、劳保福利、工作服及其劳动工具的发放,并为其办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用工手续。负责对各级管理、作业人员的考核管理和奖惩激励。6.乙方负责建立实时监督监控的环卫管理指挥平台信息化管理系统。7.乙方负责安全教育,若出现工伤事故由乙方处理并承担全部费用。8.乙方负责按照国家有关税费要求,向甲方提供税费票据。9.乙方负责办公场所租赁及购置必要的管理车辆和相关办公、监管设备设施。10.乙方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其中包括所有人员和车辆设施的交通事故、安全事故、溺亡事故、意外事故、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11.乙方工作人员所发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担责。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发生安全、治安等事故造成自身或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如因此造成甲方连带损失的,乙方应依法赔偿。水市F米F米Ha1-111TM721-10H721f光州光油水H米3f米业上电F米M上电一eD通K期12.乙方在承包的服务工作范围内,因服务工作未达到质量标准,被有关部门进行处罚的罚款由乙方承担。13.乙方给甲方设施及甲方机械、设备、设施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修理、赔偿责任。14.乙方承担所有车辆的运行费用。甲方提供的机械车辆等,乙方应妥善使用并负责日常的维护、维修。乙方须建立运行台账,以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造成安全生产事故并导致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的,由乙方全部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15.负责承担办公场所的水、电、暖、通讯等相关费用,因欠费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16.甲方提供的所有机械设备不得私自对外出租、出借、出售,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17.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甲方对车辆使用管理要求的有关规定。18.乙方在合同履行中,若甲方提供的车辆、垃圾收容器不能满足工作需要时要及时更新、增置,确保垃圾清扫、收集及设施配备达到城乡环卫一体化及其他环卫相关规定要求,并保证达到甲方要求的标准。八、付款方式及费用调整1.当月应付费用是指甲方委托乙方运营的环卫作业服务费用月平均费用减当月考核应扣费用。2.在运营服务期内每月30日前支付上一个月的应付费用,运营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3.乙方应在每月15日前提交上月应付费用申请,甲方在每月月底前支付上月应付费用。4.如乙方在合同规定日期未全额收到甲方支付的运营服务费,逾期未付的运营服务超过两个月,乙方可根据本合同规定的争议解决办法进行解决(甲方未支付理由经乙方书面同意的除外)。5.委托运营期间,如因国家政策要求的工资上涨、上交社保,保洁标准提高,或者电价、燃油价格、税率变化、甲方标准提高、甲方托管的设备报废引起的设备更新及其他合法的现实因素,导致乙方运营成本明显上升,乙方可申请调整服务费用,调整的幅度由双方协商确定。九、合同终止乙方在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出现如下情况,甲方可以随时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水市F米F米Ha1-111TM721-10H721f光州光油水H米3f米业上电F米M上电一eD通K期(1)由乙方原因导致发生恶性群体事件、集体上访事件的;(2)乙方不服从甲方正常监督管理的;(3)有投诉电话、媒体曝光影响比较严重的;(4)出现三次考核结果70分以下的。十、违约责任1.乙方履行合同不符合规定,除应按合同约定及时调整改,在整改期间,应按1000元/次(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非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乙方逾期提供服务,应每日按所涉金额的5‰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10个工作日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如因一方违约,双方未能就赔偿损失达成协议,引起诉讼时,违约方除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外,还应承担对方因诉讼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等相关费用。4.其它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5.按照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日内,按银行规定或双方商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6.乙方有向甲方提供符合合同约定服务的义务。乙方所提供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由乙方负责无偿补救。如因乙方的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甲方的直接损失进行赔偿。7.合同生效后,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乙方赔偿本次和再次采购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及造成的一切损失。十一、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有违约,双方为解决纠纷而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用、财产保全费用、证据保全费、申请财产保全的担保费、律师费用、水市F米F米Ha1-111TM721-10H721f光州光油水H米3f米业上电F米M上电一eD通K期公证费用、执行费用、评估费用、拍卖费用等及其他应付费用,全部由违约方承担。十二、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备案部门壹份,代理机构壹份。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地址:,电话: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地址:,电话:备案部门:地址:,电话:水市F米F米Ha1-111TM721-10H721f光州光油水H米3f米业上电F米M上电一eD通K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卫作业服务 市容管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