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水上应急搜救中心运行经费 水上运输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杭州市萧山区交通运输管理服务中心2025)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 | 其他水上运输服务
一、合同编号:11N4704527302025201
二、合同名称:萧山区水上应急搜救中心运行经费合同
三、项目编号:HZZH-2025DL01
四、项目名称:萧山区水上应急搜救中心运行经费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杭州市萧山区交通运输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萧绍路1188号
联系方式:0571-82712862
供应商(乙方):杭州鸦雀漾水上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三里洋路8号
联系方式:13819484664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萧山区水上应急搜救中心运行经费
数量:1.00
单价(元):1218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按招标文件要求服务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服务时间:按招标文件要求服务标准:按招标文件要求
2.合同金额(元):1218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2月2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2月2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水上应急搜救中心运行经费合同20250226.pdf
水上应急搜救中心运行经费合同20250226.pdf
《水上应急搜救中心运行经费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H72025004签订地点:杭州市萧山区签订时间:2025年2月26日项目名称:水上应急搜救中心运行经费甲方(委托人):杭州市萧山区交通运输管理服务中心乙方(监督人):杭州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萧山港航执法大队丙方(受托人):杭州鸦雀漾水上服务有限公司甲、乙、丙三方根据水上应急搜救中心运行经费(招标编号HZZH-2025DL01)招标结果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并经三方协调一致,订立本采购合同。一、合同文件1.合同条款及附件;2.中标通知书;3.招标文件;4.更正公告及澄清文件;5.中标单位投标文件;6.其他材料。二、合同金额本合同总金额为1218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贰拾壹万捌仟元整)。三、技术资料1.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乙方事先书面同意,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3.该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解除、无效而失去效力。四、知识产权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五、履约保证金1.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1%即人民币12180元。2.丙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向甲方交付履约保证金。3.履约保证金待服务期满后且无质量、服务问题的无息退还。六、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内的服务,应由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2.若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存在部分工作没有资质/无法胜任服务工作/与被服务工程有利害关系的,丙方应在获得甲方、乙方书面同意后委托有资质且无利害关系的第三方进行服务,但服务项目内容须经甲方、乙方书面确认,丙方对委托服务项目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丙方委托第三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丙方承担,丙方不得以此为由要求甲方额外支付任何其他款项。3.一经甲方、乙方发现丙方存在擅自转让和未经甲方、乙方书面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乙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甲方所有未支付款项不再支付并追究丙方的违约责任。七、项目服务期1.项目服务期:服务期限为2025年3月1日至2026年2月28日。2.合同期满,若甲方还未确定好下一家服务单位,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延续服务至下一家服务单位接手并做好交接工作。延续服务期间的费用标准按本合同价除以365天乘以服务天数结算。3.履行地点:杭州市萧山区。八、款项支付付款方式:第一次为季度支付,第二次在完成半年度考核且乙方出具书面验收合格报告后,完成相应费用支付;第三次为当年财政结账日前支付,并按月为单位支付相应合同款项,合同剩余款项至完成年度考核且乙方出具书面验收合格报告并在2026年预算正式下达后支付。如财政无此项目预算资金,本合同自动终止。九、合同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1.通过丙方技术服务,利用专业管理力量,协助乙方对萧山区通航水域范围内发生的水上交通事故、船舶污染事故等水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同时编制演练计划并落实应急演练工作。承担应急船舶、机械、电气和专用设备的日常维护和小修保养。配合采购人进行后勤应急设备的维护和应急物资更新补充。承担相关应急设备、物资的运输调拨。承担项目运维所需的办公经费、水电费、办公用房日常维护费用等。丙方应固定日常维保备勤人员不少于12人(搜救中心负责人1人,管理人员1名,24小时应急处置班组10人)2.合同履行完毕,乙方应当根据合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丙方按财政结算要求办理尾款结算手续,待财政审批完成后甲方及时付款。甲方付款前,丙方应当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否则甲方可以拒绝付款且无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3.履行地点:杭州市萧山区。十、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丙方负担。十一、权利义务、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1.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丙方应当建立严密、完善、运行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2.在服务工作开展期间,丙方人员人身安全由丙方负责。丙方所有人员均与丙方构成劳动关系,与甲方、乙方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劳务关系、雇佣关系等其他任何类似法律关系。3.丙方应当建立健全档案制度,保证档案齐备,原始记录和服务报告必须清晰、完整、规范。4.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发生故障,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乙方通知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后续服务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重做: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乙方要求重做的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完成,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丙方自行承担。(2)贬值处理:由甲乙丙三方合议定价。(3)解除合同。5.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问题,丙方在接到通知后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6.根据招标文件要求,项目涉及的水上搜救的司驾人员、运输等费用均由中标单位负责。7.本合同第二条所约定的合同金额为甲方向丙方应支付的全部金额,除上述金额外,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其他任何款项。十二、违约责任1.丙方未在甲方要求期限内提供服务的,丙方应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千分之六作为违约金。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如造成甲方损失的,该损失由丙方承担。2.如发现丙方违反招投标文件和合同的有关规定,甲方有权根据约定和《杭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合同履行和售后服务考核暂行办法》,对丙方进行处罚,并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3.丙方擅自转包或分包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50%的违约金,甲方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给甲方、乙方造成损失的,丙方应另行赔偿因此给甲方、乙方造成的损失。4.若丙方提交的内容及有关资料不完整、不齐全,或内容不符合乙方要求的,乙方随时有权要求丙方更正,若丙方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未更正的,乙方可将情况反馈甲方,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无需退还履约保证金,1并可以要求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1%作为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乙方造0成的损失。5.若丙方提供的服务或工作成果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由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若甲方代丙方向第三方履行支付义务的,则甲方有权向丙方进行追偿。6.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丙方存在违约情形导致甲方或乙方向丙方主张违约责任的,甲方、乙方为此支出的全部费用均由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差旅费等各类费用。十三、通知送达1.甲、乙、丙三方在本合同列示的地址为各自的送达地址,如遇诉讼可按该地址进行送达;任何一方的送达地址发生变化的,均应当在送达地址发生变化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甲乙双方在向丙方列示的任一送达地址有关文书时,如果发生收件人拒绝签收或其他无法送达情形的,则从发件人寄出文书之日起3日视为己经送达对方。十四、争议的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合同三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达成书面协议,如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向萧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五、合同生效1.丙方持中标通知书作为与甲方、乙方签订合同的凭证。2.本合同经甲乙丙各方法定代表人(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第六条规定的为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乙方无独立法人资格)3.本协议书一式玖份,三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空白)1(以下为签署页)甲方(盖章):杭州市萧山区交通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地址:萧山区北干街道袖清巷交扬大厦B座14/15楼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1大开户银行:帐号:乙方(盖章):杭州市港航行政执法队萧山执法大队地址:杭州市萧山区新螺路130号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的开户银行:帐号:丙方(盖章):杭州鸦雀漾水上服务有限公司地址:1风20标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开户银行:帐号:《水上应急搜救中心运行经费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H72025004签订地点:杭州市萧山区签订时间:2025年2月26日项目名称:水上应急搜救中心运行经费甲方(委托人):杭州市萧山区交通运输管理服务中心乙方(监督人):杭州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萧山港航执法大队丙方(受托人):杭州鸦雀漾水上服务有限公司甲、乙、丙三方根据水上应急搜救中心运行经费(招标编号HZZH-2025DL01)招标结果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并经三方协调一致,订立本采购合同。一、合同文件1.合同条款及附件;2.中标通知书;3.招标文件;4.更正公告及澄清文件;5.中标单位投标文件;6.其他材料。二、合同金额本合同总金额为1218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贰拾壹万捌仟元整)。三、技术资料1.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乙方事先书面同意,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3.该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解除、无效而失去效力。四、知识产权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五、履约保证金1.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1%即人民币12180元。2.丙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向甲方交付履约保证金。3.履约保证金待服务期满后且无质量、服务问题的无息退还。六、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内的服务,应由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2.若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存在部分工作没有资质/无法胜任服务工作/与被服务工程有利害关系的,丙方应在获得甲方、乙方书面同意后委托有资质且无利害关系的第三方进行服务,但服务项目内容须经甲方、乙方书面确认,丙方对委托服务项目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丙方委托第三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丙方承担,丙方不得以此为由要求甲方额外支付任何其他款项。3.一经甲方、乙方发现丙方存在擅自转让和未经甲方、乙方书面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乙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甲方所有未支付款项不再支付并追究丙方的违约责任。七、项目服务期1.项目服务期:服务期限为2025年3月1日至2026年2月28日。2.合同期满,若甲方还未确定好下一家服务单位,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延续服务至下一家服务单位接手并做好交接工作。延续服务期间的费用标准按本合同价除以365天乘以服务天数结算。3.履行地点:杭州市萧山区。八、款项支付付款方式:第一次为季度支付,第二次在完成半年度考核且乙方出具书面验收合格报告后,完成相应费用支付;第三次为当年财政结账日前支付,并按月为单位支付相应合同款项,合同剩余款项至完成年度考核且乙方出具书面验收合格报告并在2026年预算正式下达后支付。如财政无此项目预算资金,本合同自动终止。九、合同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1.通过丙方技术服务,利用专业管理力量,协助乙方对萧山区通航水域范围内发生的水上交通事故、船舶污染事故等水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同时编制演练计划并落实应急演练工作。承担应急船舶、机械、电气和专用设备的日常维护和小修保养。配合采购人进行后勤应急设备的维护和应急物资更新补充。承担相关应急设备、物资的运输调拨。承担项目运维所需的办公经费、水电费、办公用房日常维护费用等。丙方应固定日常维保备勤人员不少于12人(搜救中心负责人1人,管理人员1名,24小时应急处置班组10人)2.合同履行完毕,乙方应当根据合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丙方按财政结算要求办理尾款结算手续,待财政审批完成后甲方及时付款。甲方付款前,丙方应当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否则甲方可以拒绝付款且无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3.履行地点:杭州市萧山区。十、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丙方负担。十一、权利义务、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1.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丙方应当建立严密、完善、运行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2.在服务工作开展期间,丙方人员人身安全由丙方负责。丙方所有人员均与丙方构成劳动关系,与甲方、乙方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劳务关系、雇佣关系等其他任何类似法律关系。3.丙方应当建立健全档案制度,保证档案齐备,原始记录和服务报告必须清晰、完整、规范。4.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发生故障,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乙方通知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后续服务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重做: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乙方要求重做的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完成,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丙方自行承担。(2)贬值处理:由甲乙丙三方合议定价。(3)解除合同。5.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问题,丙方在接到通知后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6.根据招标文件要求,项目涉及的水上搜救的司驾人员、运输等费用均由中标单位负责。7.本合同第二条所约定的合同金额为甲方向丙方应支付的全部金额,除上述金额外,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其他任何款项。十二、违约责任1.丙方未在甲方要求期限内提供服务的,丙方应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千分之六作为违约金。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如造成甲方损失的,该损失由丙方承担。2.如发现丙方违反招投标文件和合同的有关规定,甲方有权根据约定和《杭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合同履行和售后服务考核暂行办法》,对丙方进行处罚,并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3.丙方擅自转包或分包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50%的违约金,甲方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给甲方、乙方造成损失的,丙方应另行赔偿因此给甲方、乙方造成的损失。4.若丙方提交的内容及有关资料不完整、不齐全,或内容不符合乙方要求的,乙方随时有权要求丙方更正,若丙方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未更正的,乙方可将情况反馈甲方,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无需退还履约保证金,1并可以要求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1%作为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乙方造0成的损失。5.若丙方提供的服务或工作成果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由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若甲方代丙方向第三方履行支付义务的,则甲方有权向丙方进行追偿。6.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丙方存在违约情形导致甲方或乙方向丙方主张违约责任的,甲方、乙方为此支出的全部费用均由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差旅费等各类费用。十三、通知送达1.甲、乙、丙三方在本合同列示的地址为各自的送达地址,如遇诉讼可按该地址进行送达;任何一方的送达地址发生变化的,均应当在送达地址发生变化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甲乙双方在向丙方列示的任一送达地址有关文书时,如果发生收件人拒绝签收或其他无法送达情形的,则从发件人寄出文书之日起3日视为己经送达对方。十四、争议的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合同三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达成书面协议,如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向萧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五、合同生效1.丙方持中标通知书作为与甲方、乙方签订合同的凭证。2.本合同经甲乙丙各方法定代表人(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第六条规定的为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乙方无独立法人资格)3.本协议书一式玖份,三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空白)1(以下为签署页)甲方(盖章):杭州市萧山区交通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地址:萧山区北干街道袖清巷交扬大厦B座14/15楼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1大开户银行:帐号:乙方(盖章):杭州市港航行政执法队萧山执法大队地址:杭州市萧山区新螺路130号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的开户银行:帐号:丙方(盖章):杭州鸦雀漾水上服务有限公司地址:1风20标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开户银行:帐号: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上应急搜救中心运行经费 水上运输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杭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