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小散工程专业巡查及技术咨询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中共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工作委员会)2025)
光明区新湖街道小散工程专业巡查及技术咨询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公示
光明区新湖街道小散工程专业巡查及技术咨询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拟对光明区新湖街道小散工程专业巡查及技术咨询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光明区新湖街道小散工程专业巡查及技术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合同金额(元):1369555.20 中标供应商: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1.原合同金额1369555.20元变更为1050000.00元。2.合同第三条第(一)点第3小点“协助开展执法查处工作:对于巡查发现未备案私自开工或其它违法违规行为的立即制止,并配合移交执法部门进行查处。”表述修改为“协助开展执法查处工作:对于巡查发现未备案私自开工或其它违法违规行为的立即制止,并移交辖区相应社区实施控停。在街道执法部门对小散工程实施执法时,对技术方面提供协助和支持。”3.原合同第四条第4点“巡查频次:按《新湖街道小散工程分级分类纳管实施细则》管理要求及街道办事处其他关于小散工程管理要求,对辖区内所有备案的小散工程进行分级分类纳管巡查(2024-2025年度服务期小散工程总巡查次数不少于2023-2024年度服务期总巡查次数)。”变更为:“巡查频次:按小散工程分级分类管理要求及街道办事处其他关于小散工程管理要求,对辖区内所有备案小散工程进行分级分类纳管巡查(2025-2026年度服务期小散工程总巡查次数不少于2023-2024年度服务期总巡查次数的95%,即不少于6907次)。”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1.因2025年新湖街道城市建设办部门相关工作调整,为持续保障光明区新湖街道小散工程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经与中标供应商友好协商,现对2025年小散工程专业巡查及技术咨询服务采购项目合同金额进行变更。2.根据2024-2025年度服务期期间新湖街道小散工程纳管体系调整,对合同第三条第(一)点第3小点表述进行修改。3.因新湖街道城市建设办部门相关工作调整,对服务内容中巡查总次数进行相应调整。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5年02月27日至2025年03月06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525 联系电话:0755-23198550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小散)新湖街道办事处小散工程专业巡查及技术咨询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表.pdf
(2025年)光明区新湖街道小散工程专业巡查及技术咨询服务采购项目合同.pdf
附件22:新湖街道办事处小散工程专业巡查及技术咨询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表依据《光明区财政局光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新湖街道办事处拟对光明区新湖街道小散工程专业巡查及技术咨询服务采购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采购项目名称:光明区新湖街道小散工程专业巡查及技术咨询服务采购项目合同金额(万元):105中标供应商: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1.原合同金额1369555.20元变更为1050000.00元。2.合同第三条第(一)点第3小点“协助开展执法查处工作:对于巡查发现未备案私自开工或其它违法违规行为的立即制止,并配合移交执法部门进行查处。”表述修改为“协助开展执法查处工作:对于巡查发现未备案私自开工或其它违法违规行为的立即制止,并移交辖区相应社区实施控停。在街道执法部门对小散工程实施执法时,对技术方面提供协助和支持。”3.原合同第四条第4点“巡查频次:按《新湖街道小散工程分级分类纳管实施细则》管理要求及街道办事处其他关于小散工程管理要求,对辖区内所有备案的小散工程进行分级分类纳管巡查(2024-2025年度服务期小散工程总巡查次数不少于2023-2024年度服务期总巡查次数)。”变更为:“巡查频次:按小散工程分级分类管理要求及街道办事处其他关于小散工程管理要求,对辖区内所有备案小散工程进行分级分类纳管巡查(2025-2026年度服务期小散工程总巡查次数不少于2023-2024年度服务期总巡查次数的95%,即不少于6907次)。”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1.因2025年新湖街道城市建设办部门相关工作调整,为持续保障光明区新湖街道小散工程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经与中标供应商友好协商,现对2025年小散工程专业巡查及技术咨询服务采购项目合同金额进行变更。2.根据2024-2025年度服务期期间新湖街道小散工程纳管体系调整,对合同第三条第(一)点第3小点表述进行修改。3.因新湖街道城市建设办部门相关工作调整,对服务内容中巡查总次数进行相应调整。征求意见期限:从2025年2月27日至2025年3月6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联系方式:采购人:光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地址:光明区新湖街道圳园路268号联系电话:0755-88215571传真:/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牛山路33号公共服务平台6楼联系电话:88212025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新湖街道办事处和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备注:本表适用于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合同条款变更。光明区新湖街道小散工程专业巡查及技术咨询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光明区新湖街道小散工程专业巡查及技术咨询服务采项目名称:购项目合同项目地点:光明区新湖街道城市建设办指定的地点委托方(甲方):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受托方(乙方):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名称:购项目合同项目地点光明区新湖街道城市建设办指定的地点:委托方(甲方):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受托方(乙方):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方(甲方):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受托方(乙方):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深圳市德顺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项目编号:GMDL2023000014-A)招标项目的结果公告,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为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乙方协商一致,双方就光明区新湖街道小散工程专业巡查及技术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的有关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一、项目概况落实《光明区安委办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明区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纳管实施细则>的通知》(深光住建字〔2018〕286号)文件要求,解决新湖辖区小散工程点多面广、风险隐患复杂多样、安全责任重大、小散工程量骤增、监管压力增大,城市建设办小散工程专业巡查人员、专业技术不足的问题。二、合同金额及服务期限1、合同金额:¥1050000.00元(人民币壹佰零伍万元)。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并生效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支付合同价的50%即¥525000.00元(人民币大写:伍拾贰万伍仟元)给乙方,合同签订并生效六个月后,乙方应按规定时间和份数提交每月巡查台账及相应巡查月报,包括巡查规划、实施细则、月报等并经甲方确认无误后,由甲方支付合同价的40%即¥420000.00元(人民币大写:肆拾贰万元)给乙方。服务结束后,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后并经甲方确认无误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根据甲方对乙方的履约评价的结果,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的10%即¥105000元(人民币大写:拾万伍仟元)。3、本合同服务期限:2025年4月23日至2026年4月22日。本项目为长期服务类项目,长期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六个月;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为本次招标的中标服务期限(第一年合同服务期限:2023年4月23日至2024年4月22日)如甲方对履约情况不满意,甲方不再续约。4、乙方指定收款账户如下:户名: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支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梅林支行账号:442015509000525374935、每期付款期前5个工作日内,乙方必须提供等额有效的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依约按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程序支付相应金额。特别说明:因甲方使用的是政府财政资金,如因其他政府部门审核耗时或财政资金未到位导致付款延迟的,乙方不得因此要求甲方承担相关责任。因乙方提供资料不全或不及时导致付款延迟的,概由乙方自行承担。三、服务内容及专业巡查相关要求(一)服务内容1、协助小散工程备案、核销工作:配合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指导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工作人员开展小散工程备案登记、完工核销工作,建立相关工作台账;备案过程中积极宣传小散工程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小散工程完工发现未按时核销的,配合采取相关整治措施。2、配合开展小散工程专业巡查工作:协同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现场检查小散工程,排查、排除安全隐患,配合制作相关工作台账及工作报告。3、协助开展执法查处工作:对于巡查发现未备案私自开工或其它违法违规行为的立即制止,并移交辖区相应社区实施控停。在街道执法部门对小散工程实施执法时,对技术方面提供协助和支持。4、协助开展培训工作:协助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开展小散工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5、配合编制备案、巡查台账及工作日报、周报、月报,协助印制小散工程教育警示暨安全纳管相关教材、宣传资料及资料汇编,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6、配合协调处理辖区职责范围内小散工程劳资纠纷,及时化解劳资纠纷隐患。7、其它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工作安排。(二)专业巡查相关要求根据《深圳市小散工程安全生产日常巡查工作指引》要求,开展专业性巡查,对辖区内所有备案的小散工程进行分级分类纳管巡查。1、协助备案核查(1)现场核查已提交申请备案小散工程项目,并拍摄影像资料;(2)核实现场是否与备案申请资料相符;(3)与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对接,核查备案项目是否涉及违反查违相关政策规范的情况。2、专业巡查(1)编制小散工程安全文明专业巡查项目专业巡查方案;(2)对每个在建小散工程按照甲方上级交办要求检查落实到位;(3)对存在严重安全文明隐患的工地,发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4)对已发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登记在案,持续跟进复查,直至项目安全隐患整改完毕;(5)现场巡查应全程视频录像,保存期3个月。隐患问题应拍照并督促整改,形成工作闭环;(6)协助街道办事处,制定相关小散工程安全文明管理规程与制度。3、归档整理编制小散工程台账,对小散工程巡查记录进行归档。四、服务要求1、乙方工作人员开展工作必须服从甲方的服务标准,必须按采购单位的标准要求开展工作,不得有“吃、拿、卡、要”行为,不得出现工作态度粗暴、野蛮、语言不文明等言行举止。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人员,服务单位必须按照采购单位的要求3日内予以更换或扣减服务费,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责任。2、乙方工作人员开展工作中及工作外所发生的各类伤亡事故,伤亡人员赔偿和安抚善后、抚恤和荣誉认定及由此产生的纠纷等相关事宜均由乙方负责,乙方、乙方人员及其亲属不得向甲方要求另行增加费用。3、乙方必须每周必须向采购单位书面汇报一次情况,分片区建立管理档案,包括台帐基础资料、日常执勤日记。管理档案可随时调阅、检查,有关往来文件、档案资料的所有权属采购单位,乙方要做好保密工作,严禁将文件资料用于其他用途,合同终止后应无偿移交给甲方,否则甲方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4、巡查频次:按小散工程分级分类管理要求及街道办事处其他关于小散工程管理要求,对辖区内所有备案的小散工程进行分级分类纳管巡查(2025-2026年度服务期小散工程总巡查次数不少于2023-2024年度服务期总巡查次数的95%,即不少于6907次)。遇突击检查时需按街道办事处要求增加巡查频次。5、培训频次:根据现场施工情况配合街道办事处开展线上或线下形式的小散工程安全教育培训,每月至少两次。五、人员要求(岗位要求、数量)1、需1名副高级工程师,不要求驻点服务,但要随时响应街道办事处要求,主要负责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安全大检查。其余驻点服务人员6人应全为本科或以上毕业,其中2名人员需具备建筑类中级工程师,从事工程相关工作年限不少于5年(含)的优先;其余4名技术人员,需具备建筑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从事工程相关工作年限不少于2年(含)的优先。2、服务团队技术人员必须为乙方自有员工,能制定详细、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专业性方案,提供严谨有效、科学合理的现场解决措施,对服务有具体完整的质量保证,对方案中对存在安全风险的小散工程现场结构安全性进行初步鉴别及专业性日常巡查、整改落实。3、乙方需提供3辆或以上的(自有产权或租赁)粤B牌照汽车,用于日常的巡查、核查建筑工程安全服务。六、设备要求乙方自行配备本次检查服务中所需的各种检查设备,办公用品和履约过程中所需设施设备和工具等。七、双方权利与义务(一)甲方权利与义务1、由街道办与乙方接洽并负责本工作内容的决策、协调、发出指令和接收乙方的报告;2、确定项目进展期间的各项沟通计划,负责下达各项工作任务及要求;3、协调技术指引使用部门及人员、被检查项目各参建方等支持配合乙方开展工作;4、提供必要的巡查服务的技术资料及为乙方提供巡查服务工作条件;5、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巡查服务费用;6、当月度项目巡查完成,甲方需配合乙方对该月度巡查的所有项目的“巡查工作确认单”进行签字及盖章确认;7、甲方为乙方驻场人员提供办公地点。(二)乙方权利与义务1、乙方承诺并保证具备履行本合同委托事项的各项法定资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2、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约定委托事项全部或者部分转委托给第三方;3、乙方应遵守项目安全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熟练掌握检查体系要求的方法及相关规定;4、乙方应当负责其委派的巡查人员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的食宿问题、交通问题、保险购买以及人身、财产责任安全,并对因其巡查人员的操作而造成的其他人身、财产责任安全负责;5、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以及甲方要求及时进行沟通,按时向甲方提交符合要求的巡查报告,并积极配合甲方的工作,提出合理改进建议;6、乙方注意事项:乙方进入待巡查项目后,应负责自身人身安全,安全防护等用品乙方自行配备,在进行巡查工作期间做好自身防护工作,因巡查工作发生的乙方人员或与乙方有关的第三方人身伤亡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7、乙方须保证项目组人员的相对稳定,如乙方需要更换人员须提前10个工作日与甲方协商,并征得甲方同意,但乙方人员离职等特殊原因除外(乙方人员离职,需提前10日告知甲方);8、乙方巡查人员应按照国家法定工作日要求出勤,如有特殊情况的,需提前与甲方沟通;9、乙方应协助甲方完成街道级小散工程安全生产纳管办法的编制;10、如甲方需进行相关审计工作,乙方应积极配合相关事项并提供相应资料。八、验收条款甲乙双方以本项目招标文件和合同的具体规定及承诺为标准进行验收。项目完成后,甲方安排进行验收,乙方须配合甲方按照甲方履约评价相关制度填写采购项目履约评价表。九、保密条款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并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承接政府项目获得的政府、公民个人等各种信息和资料提供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如乙方及乙方有关人员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的,应赔偿损失并按照第十条第1款承担违约责任。本条款之效力不受本合同终止或届满之影响。十、合同的生效、变更和终止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即开始履行各自的职责,至甲、乙双方完全履行完合同全部内容时自动终止。2、除具有政策或上级文件变动原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情形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篇第五百六十二条、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情形及本合同约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十一、违约责任1、除政府行为以及不可抗力情况之外,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单方面无正当理由终止合同,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责任,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违约方还需赔偿因其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由此产生的赔偿金、律师费、诉讼费、公告费、保全费、担保费、差旅费等。2、乙方履约过程中协助负责的小散工程凡出现1起亡人事故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做出履约评价不合格。出现2起亡人事故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金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解除服务合同。违约金可从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分期合同费用中直接扣除。3、乙方的巡查组人员在检查过程中收受被检查对象利益,或者对被检查对象进行敲诈、勒索,或者存在其他违法行为,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利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金额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可从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分期合同费用中直接扣除;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十二、廉洁条款乙方应严格执行廉洁从业有关规定,若查实乙方在评估过程中有不廉洁行为,出现一次扣除违约金5000元,累计三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合同款项及承担违约责任。十三、通知与送达本合同项下的一切形式的通知、催告均采用短信、邮件或者纸质书面形式向本合同签章页载明的各方预留的手机号码、邮箱、地址发送或者邮寄,如前述信息有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未及时通知导致通知方仍将信息发至变更前的手机号码、邮箱、地址的,视为有效送达。邮寄书面通知以邮寄之日起三日届满视为送达。十四、其他1、本合同一式陆份,以中文书写。其中: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双方应共同遵守。3、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光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附件1:廉洁共建协议附件2:采购人政府采购合同自查表(以下无合同正文)(以下为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与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的《光明区新湖街道小散工程专业巡查及技术咨询服务采购项目合同》签章页)委托方(甲方)名称(盖章):受托方(乙方)名称(盖章):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雅宝路1地址:新湖街道号A栋A3101、A3103、A3108号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梅林支开户银行:行账号:,账号:44201550900052537493电话:,电话:0755-29555131电子邮箱:,电子邮箱:duanzw@szridge.com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委托方(甲方)名称(盖章):受托方(乙方)名称(盖章):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新湖街道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雅宝路1号A栋A3101、A3103、A3108号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梅林支行账号:账号:44201550900052537493电话:电话:0755-29555131电子邮箱:电子邮箱:duanzw@szridge.com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附件1:廉洁共建协议甲方: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乙方: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为加强双方诚信合作、实现友好共赢,保证评估服务及相关合作业务公平、公正展开,有效保护双方权益,避免腐败舞弊事件发生,本着“廉洁自律、求真务实”的原则,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作出如下约定(本协议适用于甲乙双方集团总部及分子公司):一、甲方职责与权利(一)廉洁宣贯:甲方需对本单位人员进行廉洁从业教育;甲方(含所属管理的相关单位及个人)应廉洁自律,不得收受、索取商业贿赂,不得以任何方式为乙方安排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工作任务的活动,不得有违背廉洁规定和效能监察等行为;(二)廉正机制:甲方需明确告知其所有供应商关于甲方廉洁自律管理规定要求及甲方与乙方建立的廉洁共建协议,严格约束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等工程项目参建单位,禁止该等单位及其员工向乙方行贿。(三)不当接触反馈:如乙方员工存在下述第二条第三款第一项所禁止的行为的(即接受甲方或甲方关联方接送机、接送站、预定酒店等行为),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反馈/投诉,乙方将按照公司制度规定对违规员工作出书面警告、通报批评等处罚处理;(四)不当娱乐反馈:如乙方员工存在下述第二条第三款第二项所禁止行为的(即接受甲方或甲方关联方宴请、唱歌等娱乐活动),乙方将按照公司制度规定对违规员工作通报批评、开除等处罚处理;同时甲方应按照本集团/公司廉洁自律管理规定对宴请方/宴请相关方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乙方;(五)行贿处罚:如评估项目相关人员有行贿行为的,甲方确认乙方有权对存在行贿情况的被评项目给予评估分数为0分处理;(六)参建单位监督:甲乙双方评估服务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对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等工程项目参建单位作出如下要求:1、甲方应严令禁止总包等单位向瑞捷咨询及员工行贿、宴请或邀请瑞捷咨询员工进行其他娱乐等活动;2、甲方有权没收行贿财物,并对行贿单位及相关工作人员按照其与甲方签署的主合同总价款的10承担违约责任,进行通报批评,并将相应处罚通报情况知会瑞捷咨询。行贿方违约、违法情况严重而被当地公安、纪检、监察、检察机关立案调查的,除追究行贿方上述责任外,甲方还有权终止合同,如行贿方行为给甲方造成实际经济损失的,行贿方还应当全部赔偿;(七)罚没授权:基于廉正管控需落地至项目一线的安排,甲方授权乙方的评估工程师在应对行贿行为时,代为没收行贿方的行贿款项及有价卡券等。乙方应在代为没收行贿款项之日起一个月内及时向将贿赂款移交给甲方。但因行贿方拒绝上交贿赂款的除外。(八)惩处与奖励:甲方确认将公平公正处理廉洁事件各方,给予行贿方及受贿方对等处罚。同时,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廉洁奖励基金,用于合理奖励对甲、乙双方廉洁管理作出贡献的相关人员(包括坚守底线拒绝贿赂人员),并对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表扬。二、乙方职责与权利(一)廉洁宣贯:乙方需对本单位人员进行廉洁从业教育,乙方(含所属管理的相关单位及个人)应廉洁自律,不得收受或索取商业贿赂;不得参与甲方及相关单位安排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工作任务的活动,不得有违背廉洁规定和效能监察等行为;(二)廉正机制:乙方内部建立并逐步完善《廉洁考核管理制度》、《反商业贿赂管理制度》、《廉洁行为指引》、《神秘人行动方案和制度》等全方位监督和管理机制,确保评估工作公平、公正展开;(三)廉洁禁令:在评估服务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及其员工禁止出现下列任何行为:1、接受甲方或甲方关联方接送机、接送站、预定酒店等行为;2、接受甲方或甲方关联方宴请、唱歌等娱乐活动;3、接受甲方或甲方关联方有价证券、烟酒、礼物、红包等财物。如乙方及员工存在上述行为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依照双方签署的评估服务合同及本协议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但甲乙双方有特殊约定的除外。(四)行贿应对:如遇到甲方工作人员、甲方合作的供应商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等工程项目参建单位人员)向乙方人员行贿,乙方承诺将在行贿行为发生1小时内将当次贿赂事件的完整情况汇报至甲方集团总部,根据甲方授权,代为没收当次的贿赂款项及有价卡券,并在一个月内及时向将贿赂款项及有价卡券移交给甲方。如收到的有关烟酒、贵重的特产与礼物等不便携带的贿赂物品时,直接当场拒绝即可,不再作代为没收处理。(五)行贿惩处:甲方应依照事件具体情况在内部管控考核中或第三方协议中给予行贿人或行贿人所在单位包括且不限于:限期处理、通报批评、评估分数扣减、罚款、纳入甲方供应商黑名单、追究民事及刑事责任等。三、廉正联动甲乙双方均有义务告知其工作人员及相关合作单位有关本协议内容并要求其遵守本协议约定。甲乙双方在廉洁维度互相合作,互相帮助,资料、信息共享,共同调查事实,共造风清气正工作环境。四、投诉举报途径1、甲方举报投诉通道甲方受理举报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环城南路5号坂田集团产业中心A栋】受理举报电话:【0755-89582659】受理举报电子邮箱:【/】2、甲方账户信息户名:【/】开户行:【/】账号:【/】3、乙方举报投诉渠道乙方受理举报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雅宝路1号A栋31楼审计监察部受理举报电话:0755-2360353318123687685受理举报电子邮箱:sjjcb@szridge.com、rjjbpt@szridge.com受理举报微信二维码:详见右侧五、附则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联系人:授权代表/法人:签署日期:年月日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雅宝路1号A栋31楼联系人:授权代表/法人:签署日期:年月日附件2采购人政府采购合同自查表序号检查项适用情形自查情况1合同内容经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沟通协调一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所有需备案合同2合同名称与采购文件的项目名称一致,项目编号已在合同中体现。所有需备案合同3未倒签合同,即:合同签订日期在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之后,合同执行开始时间在合同签订日期之后。所有需备案合同4合同经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所有需备案合同5合同内容显示有附件的,合同附件已一并提供。所有需备案合同6合同形式符合要求,包括:填写了签订日期;合同内容完整,不缺页;合同未经改动,或改动处经双方盖章确认;采购人及中标供应商名称与采购项目信息一致,如果不一致的,已经提供了名称变更的有效证明材料。所有需备案合同7合同条款中的采购标的、规格型号产地、采购金额、采购数量、质量标准、售后服务条款、履约时间和地点等实质性内容与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文件相符。初始合同8长期服务项目选择延续合同的,已在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合同中明确“该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合同期限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3年”。补充合同9延长长期采购合同期限的、在采购合同履行中增加采购合同标的的,已按规定获得主管部门的批准,已上传主管部门的批复意见。补充合同10补充合同体现的政府采购合同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事项,未变更采购合同的实质性内容。补充合同11变更合同提交备案前,已按照规定进行了合同的变更公示,提供了合同变更的相关证明材料,公示期间未收到异议。变更合同12采购人认为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需进行变更合同的,还需已附上采购人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合同变更的会议纪要。变更合同备注:1、采购人在上传政府采购合同时,将本自查表填写完整加盖公章后上传。2、采购人对照本表所列检查项对合同进行认真自查。3、采购人应当确保所需检查项均符合要求。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小散工程专业巡查及技术咨询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深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