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火化炉尾气除尘净化设备 火化机尾气净化处理设备 拆除旧火化机尾气净化处理设备采购合同公告(阳江市殡仪馆2025)
一、合同编号: SZHC20240628
二、合同名称: 阳江市殡仪馆采购更新火化炉尾气除尘净化设备项目
三、项目编号: SZHC20240628
四、项目名称: 阳江市殡仪馆采购更新火化炉尾气除尘净化设备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阳江市殡仪馆
地 址: 阳江市殡仪馆
联系方式:0662-6281678
供应商(乙方):广东正方圆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马曹路445号7楼
联系方式:0662-222357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阳江市殡仪馆采购更新火化炉尾气除尘净化设备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4.00套
主要标的单价:772200.00元
合同金额: 331.2144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08-16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2-27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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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政府采购合同书采购计划编号:441701-2024-01518采购项目编号:SZHC20240628项目名称:阳江市殡仪馆采购更新火化炉尾气除尘净化设备项目甲方:阳江市殡仪馆电话:0662-6281678地址:阳江市阳东区红丰镇塘围石猪山8乙方:广东正方圆建设有限公司电话:0662-2223572地址: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马曹路445号7楼根据阳江市殡仪馆采购更新火化炉尾气除尘净化设备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一、货物内容名称品牌、规格、标准/主要服务内容产地数量单位单价(元)金额(元)殡仪馆设备及用品火化机尾气净化处理设备中国4套772,2003,088,800.00殡仪馆设备及用品特殊地形管道及架设中国16米1,48523,760.00殡仪馆设备及用品混凝土地面浇筑中国96m²19819,008.00殡仪馆设备及用品设备钢结构房中国140m²158.422,176.00殡仪馆设备及用品拆除旧火化机尾气净化处理设备(包括原有雨棚)中国4台24,75099,000.00殡仪馆设备及用品提供国家授权的第三方权威检测(验)机构出具的尾气检测报告中国4套14,85059,400.00合计::人民币大写:叁佰叁拾壹万贰仟壹佰肆拾肆元整¥3,312,144.00有合同总额包括乙方设计、安装、随机零配件、标配工具、运输保险、调试、培训、质保期服务、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注:货物名称内容必须与投标文件中货物名称内容一致。二、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大写):叁佰叁拾壹万贰仟壹佰肆拾肆元(¥3312144元)人民币。1三、设备要求货物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四、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1.交货期:在合同签订生效后9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工作,交付用户方使用。(合同生效后7天内甲方应提供乙方具备现场开工的条件,如施工所需的水、电、场地等,若因甲方原因造成开工或施工过程的工期延误,则合同工期相应顺延。)2.交货方式:合同货物到达甲方交货地点时,甲乙双方应于当天或第二天现场确认货物件数。3.交货地点:阳江市阳东区红丰镇塘围石猪山。五、付款方式合同签订时间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一月内签订合同,由甲方按下列程序在约定的时间内付款:1.预付款: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总额的30%。2.货物配送到现场完成设备安装调试结束,提交全部报告材料,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额的80%。3.从验收合格之日起,正常使用1个月后,支付至合同总额的100%。4.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应当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2六、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1.本合同的质量保证期(简称“质保期”)为1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乙方对所供货物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及合同约定的其它事项,期满后可同时提供终身(有偿)维修保养服务。2.质保期内,如设备或零部件因质量原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质保期和免费维修期相应顺延。如因质量原因出现故障停用时间累计超过60天则质保期重新计算。3.收到甲方的服务通知,乙方在接报后1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处理完毕。若在48小时内仍未能有效解决,乙方须免费提供同质量和要求的设备予甲方临时使用。七、安装与调试1.乙方必须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报价文件的承诺,将设备、系统Fr安装并调试至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工2.乙方在安装与调试期间必须严格按相关规范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八、验收:1.交付验收标准依次序对照适用标准为: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②符合招标文件和响应承诺中甲方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③货物来源国官方标准。2.进口产品必须具备原产地证明和商检局的检验证明及合法进货渠道证明。33.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所有随设备的附件必须齐全。4.乙方应将关键主机设备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配备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5.甲方组成验收小组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验收时参考由乙方提供经国家授权的第三方权威检测(验)机构出具的尾气检测报告,据此尾气检测报告的合格与否进行验收。6.设备安装调试完成,经乙方自检合格向甲方提出申请验收,甲方应在乙方提出验收申请5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若乙方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仍未组织验收的,视为设备项目验收合格。7.设备项目未经验收,甲方擅自使用的,视为设备项目验收合格,且以转移占有设备项目之日为竣工验收日期。乙方即免除返工、修复义务,出现质量问题的,由甲方自行承担(合理使用寿命内的基础工程和主体工程除外)。九、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1.乙方交付的货物、工程/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交付货物的/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4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接受服务,到期拒付货物/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的5%的违约金。甲方人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4.对于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甲方应当依照以下合同约定对供应商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对乙方实际发生的所有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并按全部损失金额10%的比例进行合理补偿。5.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处理。十、争议的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十一、不可抗力1.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二、税费1.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三、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十四、合同生效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双方履行完合同权利义务时终止,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合同一式伍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贰份,采购代理机构执壹份。甲方(盖章):(以下无正文)乙方(盖章代表:代表开户名称:广东正方圆建设有限公司银行帐号:44050175860800001787签订地点:阳江市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江市分行签订日期:2024年9月16日签订日期:2000年8月16日(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乙方(盖章IOE代代表:表开户名称:广东正方圆建设有限公司银行帐号:44050175860800001787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江市分行签订地点:阳江市签订日期:2024年9月16日签订日期:2000年8月16日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更新火化炉尾气除尘净化设备 火化机尾气净化处理设备 拆除旧火化机尾气净化处理设备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