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户外墙面脱落及屋面渗水维修工程采购合同公告(合肥市庐阳区红玺台公馆业主委员会2025)
履约信息详情第1次
主体代码:
91340100MA2N1DQ242
主体名称:
安徽智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主体类型:
法人
主体角色:
投标人
交易项目编号:
2024AFLWZ02497
交易项目名称:
海亮红玺台G9幢户外墙面脱落及屋面渗水维修工程
标段编号:
2024AFLWZ02497
标段名称:
海亮红玺台G9幢户外墙面脱落及屋面渗水维修工程
合同金额(元):
118488.43
合同结算金额(元):
118488.43
合同工期(天):
60
实际工期(天):
60
合同签署时间:
2024-12-25 00:00:00
履约信息递交时间:
2025-02-27 14:19:04
安全达标情况:
合格
环保达标情况:
合格
质量达标情况:
合格
发布部门:
合肥市庐阳区红玺台公馆业主委员会
附件:
海亮红玺台G9幢户外墙面脱落及屋面渗水维修工程
合同编号:
2024AFLWZ02497-33348
合同名称:
海亮红玺台G9幢户外墙面脱落及屋面渗水维修工程
项目编号:
2024AFLWZ02497
项目名称:
海亮红玺台G9幢户外墙面脱落及屋面渗水维修工程
项目所属行业类别:
工程招标
招标人(甲方):
合肥市庐阳区红玺台公馆业主委员会
合同甲方编号:
GGZY3401HF95861214
中标人(乙方):
安徽智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合同乙方编号:
91340100MA2N1DQ242
所属地域:
安徽省
合同金额:
11.848843万元
主要人员: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合同预定完成时间:
2025年02月23日
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12月25日
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12月25日
代理机构:
安徽万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公告:
合同附件:
详情见附件
免责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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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红玺台G9中标通知书,合同.pdf
红玺台公馆G-9幢户外墙面及屋面渗水维修工程施C工合同红玺台公馆G-9幢户外墙面及屋面渗水维修工程甲方:合肥市庐阳区红玺台公馆业主委员会乙方:安徽智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红玺台公馆G-9幢户外墙面及屋面渗水维修工程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第一条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红玺台公馆G-9幢户外墙面及屋面渗水维修工程1.2工程地点:庐阳区固镇路与界首路交叉口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1.5协议工期:开工日期:2024年12月25且竣工日期:2025年2月25日协议工期总日历天数60天(含节假日);1.6工程质量:要求严格按各类分项工程施工标准施工,维修质量满足规范要求。1.7协议价款(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壹拾壹万捌仟肆佰捌拾捌元肆角叁分(人民币)¥:118488.43元(人民币);本协议为单价协议,以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单价含税金,税率9%。1.9本协议书为单价协议书。协议书单价为固定单价,不随市场波动而发生改变。除有单独备注外,以上单价包含该项工作所需人工费、材料费(甲供除外)、机具费、成品保护、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费、利润、税金、垃圾清运费等全部包干费用。1.10.0组成协议的文件及文件解释顺序:1.10.1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1.10.2投标书、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1.10.3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1.10.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技术要求第二条甲方权利与义务2.1甲方各项目根据项目报修零星维修、检查情况列维修单,具体说明报修时间、问题描述、现场照片等,传递给乙方。2.2甲方对发生特殊问题处理方案的确定提供技术支持。2.3有权利随时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查,对不符合协议规定质量标准的工程要求限期整改。2.4负责根据规范及协议规定的相关标准对工程进行验收。2.5负责根据相关规范及协议约定对乙方上报的工程资料进行审批。2.6根据协议规定付款。2.7指派作为甲方项目代表,负责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全面管理,并负责办理维修工程付款、结算、维修质量审核等内部审批手续。第三条乙方权利与义务3.1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负责生产安全保卫,并承担相应费用。如乙方未履行自己的职责致使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或致使甲方遭受经济损失的,对于甲方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在支付乙方工程款时将该赔偿金扣除。3.2指派为乙方施工负责人,负责协议履行,按甲方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甲方发天出的指令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维修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3.3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同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承担施工过程中因自身原因造成的罚款。3.4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3.5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3.6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和甲方的《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管理办法》,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负责对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随时接受甲方或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3.7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和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否则造成损失或发生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承担。3.8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3.9已竣工工程未验收之前,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10乙方在维修前,有责任向甲方提供工程量报价单、维修方案和维修前原始记录凭证。在提供补充预算、结算时,有责任向甲方提供经乙方、甲方、乙方各部共同签字确认的工程量报价单、维修方案和维修前原始记录凭证、维修完成记录凭证。3.11乙方须与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工人签订劳动协议,明确劳动报酬等内容,并严格展行,及时足额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3.12对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乙方须优先用于支付工人劳动报酬;第四条关于工期的约定4、1进度计划4.1.1乙方应于协议签订后对甲方提出的维修需求在2日内给出维修方案。4.1.2乙方必须按甲方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相符时,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乙方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协议价款。4.2开工及延期开工4.2.1乙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约定的开工日期前1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经甲方代表认定后,确定是否顺延工期。甲方代表收到乙方请求后1天内不作答复,视为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的,工期不予顺延。4.3工期延误4.3.1因不可抗力因素严重影响工程施工,造成工期延误的,经甲方确认后工期可相应顺延。4.3.2下述原因造成的停工或工期延误,工期不予顺延,由此引起的乙方自身的费用以及施工区域内甲方的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1)因乙方失误或违约引起的工期延误;(2)由于工程场地或其周围气候条件引起的停工;(3)为工程合理施工和保证安全所必须的停工;(4)乙方未得到甲方许可而擅自停工;(5)其它由于乙方原因引起的停工或工期延误。4.3.3除经甲方认可的工期顺延外,其它因素导致无法正常进度计划完工的,乙方应无条件以夜间施工或其它方式赶工弥补,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延长工期,且甲方可以视需要,随时通知乙方增加工作人员及设备赶工,乙方不得拒绝。第五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甲方内部相关质量验收规定和国家、行业现行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5.2本工程适用国家、行业及工程所在地的相关标准、规范、规定,且对于同一标准、规范应以其最新版本或最新颁布者为准。如果本协议约定的标准、规范之间出现歧义或矛盾时,采用要求最为严格且对甲方最有利的标准、规范。5.3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协议中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甲方验收合格且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同意后,乙方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5.4无论甲方是否已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5.5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5.6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乙方必须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返工直至达到协议约定的质量标准,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且工期不予顺延。5.7如本工程需要通过政府或行业相关主管部门检查或验收,由乙方负责通过该项检查或验收,承担相应费用,并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检查或验收报告等资料;如未通过检查或验收,乙方负责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第六条工程款支付方式6.1按照《合肥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第四款规定;维修合同签订后,按工程进度预拨所需资金的70%,首次拨付额不得超过所需资金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报工程项目决算书,并委托合肥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确认的审计单位进行项目决算审计,付至审定价的97%。保修期满后余款一次性(无息)付清。第七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7.1乙方采购材料设备7.1.1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的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7.1.2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标准要求或协议约定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7.1.3乙方应对所有的(包括甲方供应或指定采购的)设备材料进行检验和交货验收,承担相应的费用,以保证设备材料符合质量标准和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关于质量、环保等方面的要求。对存在缺陷而乙方未能检测出问题的设备材料,乙方应承担因此设备材料的使用而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7.1.4材料设备虽经检验合格,但在施工后发现有瑕疵者,甲方仍可拒用或要求乙方免费更换。7.1.5甲方发现乙方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有权要求乙方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多7.1.6乙方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甲方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协议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如乙方未经甲方认可使用代用材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A7.1.7甲方有权参加乙方负责的材料设备的采购工作,并要求乙方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购买其指定的供货商或品牌的材料设备。乙方需严格检查材料设备的质量,其购买指定供货商或品牌的材料设备所应承担的责任等同于其自行购买材料设备所负担的责任。甲方对材料的指定并不免除乙方本应承担的任何责任,也不增加甲方的责任。乙方如发现材料有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甲方。如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而擅自使用有质量问题的材料,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与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第八条工程变更8.1甲方提出的对已完成的分项工程进行变更,乙方应在施工前将施工方案报甲方确认;对于可能重复利用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小心保护,属乙方拆除时未采取保护措施或拆除后保护不当的,由乙方负责。8.2根据协议中约定的调整范围,工程变更、洽商发生的费用在竣工后进行结算。结算时按下列方法进行:(1)协议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按协议已有的单价变更协议价款;(2)协议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可以参照类似单价进行适当调整后变更协议价款;(3)协议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甲方确认后执行。8.3协议履行中甲方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它重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第九条竣工验收与结算9.1维修完成后甲方应安排项目人员对维修效果进行确认。9.2甲方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及时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及时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造成修改的费用。9.3工程竣工的日期是指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的日期,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9.4因特殊原因,甲方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9.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甲方认可后28天内,乙方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约定进行工程竣工结算。第十条质量保修约定10.1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5年,质保期自工程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之日起算。10.2乙方在接到甲方紧急维修通知后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10.3在质量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工程进行维护或维修,不收取任何费用;质量保修期结束后,乙方依然负责对工程进行维护或维修,并且只收取材料的成本费用。10.4在质量保修期内,乙方应有专人负责该工程的保修工作,同时,必须保证通讯畅通,令甲方能够随时同乙方取得联系。如乙方更换保修人员或联系电话,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联系电话:乙方联系人:10.5乙方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后,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进行维修,对同一问题重复维修两次以上者(含两次),甲方有权视乙方为责任心不强,技术不过关而自行解决,费用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10.6遇有严重技术问题,重大故障,需要现场维护,乙方应在12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1.1工程质量未达到协议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负责修复直至工程达到协议规定的标准,返工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且工期不予顺延。乙方每逾期一天,应按照协议总价款的%的标准向甲方给付违约金,甲方有权在支付的工程款内扣除此项违约金。若如有不足,乙方仍应负责清偿甲方因此受到的直接与间接损失。11.2乙方施工期间必须做好成品保护,施工围挡等相关事宜,同时服从各项目安排,否则每次扣款200元。11.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依据《合肥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规定》配合申请预付款,甲方应当予以配合。11.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甲方损失,并可以要求解除本协议:(1)超过协议中确定的或甲方要求开工日期达10天以上的;(2)乙方有转移资产、抽逃资金、工人及设备数据不足及其它丧失履约能力之情形;(3)乙方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规定,经甲方限期改正而未改正;(4)乙方工作草率、偷工减料、消极怠工或不听从甲方指示,屡教不改;(5)乙方工程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限期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如未在限期内完成,甲方解除或终止协议。(6)乙方其他违约行为,影响协议目的实现的。如本协议经甲方解除,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妥善做好施工场地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甲方有权以任何方式将全部或一部分工程改交他人承揽或施工,对此乙方不得异议,且应积极配合甲方办理移交。11.5乙方应妥善保护施工现场的设施,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合肥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执壹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合肥市庐阳区红玺台公馆业主委员会乙方:安激智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活联系地址:联系地址:地开户行:签字时间:开户名称:孙如2023.5.8-2028.5.834010304418813帐号:4:202422220242012J0廉洁协议书工程项目名称:红玺台公馆G-9幢户外墙面及屋面渗水维修工程买方:合肥市庐阳区红玺台公馆业主委员会(以下称甲方)卖方:安徽智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廉洁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为加强廉政建设,规范鉴于甲乙双方签订了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为加强廉政建设,规范管理,防范腐败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特订立本协议。1.甲方义务(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任何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3)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4)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含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协议书有关的经济活动。2.乙方义务(1)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支付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3)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4)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3.违约责任(1)若甲方发现乙方或其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行为,有权将乙方列入公司“黑名单”,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2)若乙方发现甲方或其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行为,有权向甲方所在单位的监督部门举报,由甲方所在单位的监督部门调查处理。4.本协议一式伍份,甲方执份,乙方执贰份,合肥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执壹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1-甲方:合肥市庐阳区红玺台公馆业主委员会(盖章)乙方:女傲智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盖章)0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0301的如飞(签字)(签字)息甚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户外墙面脱落及屋面渗水维修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合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