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采购合同公告(宁波市鄞州区东部新城城市管理中心2025)
一、合同编号:11N06293827220241204
二、合同名称:东部新城生态走廊、部分零星绿地绿化养护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SZJS2024120G
四、项目名称:东部新城生态走廊、部分零星绿地绿化养护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宁波市鄞州区东部新城城市管理中心
地 址:宁波市兴宁东路700号
联系方式:0574-87476938
供应商(乙方):宁波绿茵市政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安石路777号
联系方式:0574-87802204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宁波市鄞州区东部新城城市管理中心民安路至中山路区域绿地养护
数量:1.00
单价(元):1065098.09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民安路至中山路区域绿地养护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服务时间:2024 年 12 月 1 日-2027 年 9 月 24 日(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度为 2024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2.合同金额(元):1065098.09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9月2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2月2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东部新城生态走廊、部分零星绿地绿化养护项目(标项一)合同 (2).pdf
东部新城生态走廊、部分零星绿地绿化养护项目(标项一)合同(2).pdf
东部新城生态走廊、部分零星绿地绿化养护项目(标项一)合同项目编号:SZJS2024120G项目名称:东部新城生态走廊、部分零星绿地绿化养护项目(标项一)甲方(发包人):宁波市鄞州区东部新城城市管理中心乙方(承包人):宁波绿茵市政园林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东部新城生态走廊、部分零星绿地绿化养护项目公开招标结果,确定乙方为本项目(标项:二)的中标单位,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和采购文件、乙方投标文件承诺内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特订立本合同。一、养护范围及养护内容1.养护范围:东至林泉路(不含),西至福庆北路,南至中山东路(不含),北至民安东路(不含)。宁东东侧路桥下空间(包括交界处及桥下空间)。标项标项范围项目设施量(平方米)—民安路至中山路区域绿地养护176574暂列金/时令草花/籽播花海1黑麦草26000注:养护内容应以甲方交付的实际情况为准;合同期内不论用水量多少,均由乙方自行支付,包含在合同价中。12.养护内容:服务范围内的日常巡查管理、绿化养护乔木、灌木、草坪、地被、水生植物、立体绿化、草本花卉、行道树、黑麦草、花境等植物的日常养护(包括水肥管理、中耕除草、培土、修剪整形、补植涂白、病虫害防治等)]、苗木补植、绿地配套设施维护、应急或突发事件处理、抗台防汛、冰冻雪灾、重大活动保障等涉及绿化养护、绿地管理等一系列工作。二、具体养护要求和项目其他要求:(一)绿化养护管理1、绿化养护范围:标项范围内的草坪、绿篱、地被植物等的浇水、施肥、修剪、除杂草、绿地卫生清洁、病虫害防治、防涝防寒等。2、养护内容及要求:承包养护期限内,乙方应按照《宁波市城市绿地等级标准》、《宁波市园林绿化养护操作规程》及养护月历结合本项目养护等级标准,合理组织,精心养护,保质、保量完成养护管理任务。(1)修剪: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特点、立地环境、景观要求,按照操作规程适时进行。负责清运处理绿化修剪等产生的绿化垃圾。(2)施肥: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特点及植物对肥料的需要,要求年施肥不得少于2次以上,新种植物视生长情况,适时适量进行施肥,以保持各类植物的生长旺盛达到一定景观效果。施肥不得污染周边环境。(3)除草:各类绿地、树穴、绿带要结合松土及时清理各类杂草。(4)抹芽:主要用于乔木、大型灌木,对不定芽要及时清除,以保持树木骨架清晰,促使生长形态美观,营养集中。(5)病虫害防治:根据各类植物的寄生对象及时做好预测预报,及时采取病虫害防治措施。(6)做好绿地范围内排水系统的管养,旱季及新种植物要及时进行灌溉,防止植物因脱水而造成枯死。台汛期间要做好加固、排涝抢险工作,防止植物受损。(7)区域内草坪每年套播黑麦草一次,套播时间由甲方指定。景观效果未满足甲方要求的,当次费用不予以结算,另扣1元/平方米/月。籽播花海要求一年三季以上,景观效果需满足甲方要求。时令草花、籽播花海以甲方作业通知单为准。(8)行道树养护包括树穴内的设施养护(含缺空补种、零星修复);新加固的乔木支撑必须采用刷绿漆的钢管支撑。乔木钢管支撑要求无明显锈迹,日常维护、刷漆保养由养护单位全权负责;所有乔木钢管支撑,每年需至少除锈刷漆一次。乙方应根据甲方指令及树木生长情况、天气条件,及时做好树木支撑安装、拆除工作。所有相关费用均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之中。因支撑不到位导致乔木倒伏后死株、残株或长势不良的,乙方须无条件按原规格品种及时补种,且甲方可另处以500元/株/月的扣款。2(9)负责绿地内树木的钢管支撑、桥梁(钢结构部分)、河道护栏及钢结构小品每年除锈刷漆一次,费用包含合同总价内。如未按照甲方要求进行作业的,每副处以50元扣款,上不封顶。(10)每年对负责绿地内的防腐木、竹木地板、护栏栏杆、扶手刷原厂保护液或优质保护漆一次,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内。如未按照甲方要求进行作业的,每平方米处以2元扣款,上不封顶。(11)所有地面铺装损坏问题由供应商负责,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12)在服务期限内,有责任发现并及时制止合同范围内的所有绿化和绿化设施免遭人为等因素导致的损坏和侵害,并做好赔偿、修复的调查工作。(二)零星维修管理(暂列金)1、维修范围:绿化养护范围内的景观设施、市政设施、环卫系统、标识系统等零星工程维修管理(零星维修工程以业主方签证的任务单为准)2、维修要求及内容(1)工程人员必须统一制服、着装整洁,不准混装。(2)基础系统的养护、运行和管理。(3)认真做好设施设备档案管理,及时做好设施量增减动态更新记录。(三)突击性任务或应急任务1、任务范围:甲方布置的临时性、突击性任务;台风、雨雪等恶劣天气应急管理和重大节日及活动的节日气氛营造;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市、区上级部门布置的任务,配合做好各类群众性活动。2、任务内容及要求(1)甲方布置的临时性、突击性任务。(2)制定防台防汛、雨雪灾害天气应急预案,服从业主单位统一指挥、调度相关人力物资。(3)灾害性天气来临前需落实值班,充分准备抗灾物资,如沙袋、水泵、铁锹、盐、警戒线、温馨告示牌等。仔细检查园内设施、设备,确保安全、功能完好,排水系统运作良好。(4)灾害性天气来临时落实人员定期巡查,封园、封道,关闭电源,禁止游客游玩、留宿园内。尤其注意台风天,公园水位上涨、漫淹园路、绿地时,应及时关闭所有配电箱电源,防止触电事故。(5)乙方应按要求做好防汛抗台、扫雪除冰以及车辆滴漏撒、临时堆物等各类应急性、临时性处置工作。未处置到位的按相关考核要求予以扣分,因以上事件造成国家或个人财产损失或人员事故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除非乙方能够举证充分证明养管到位、事故不可避免的另行协商解决。灾害性天气结束后第一时间组织清扫园路、桥面、平台上的积水、积雪、泥沙及树枝落3叶,保证园路、桥面通行安全。冲洗设施及绿化枝叶上残留污垢。统计灾后损失情况,检查所有设施、设备,及时组织修复,做好灾后消毒工作。(6)针对性配置救生设备设施及常用急救药品、急救包。(7)完成中心及上级部门布置的其他应急性任务,配合做好各类群众性活动。(四)档案管理做好人员花名册、机械设备维修保养、巡查记录等台账资料,并以周小结、月总结、年汇报、专题汇报的形式主动上报甲方,供甲方分析研判生态走廊各类养护情况;档案管理制度健全,分类合理,装订整齐,存放得当,查阅方便。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办结率达100%,确实不能办理的要说明理由,并有台帐记录。四、其他要求及说明1、各项管理制度健全、明确,包括岗位责任、质量、巡查线路和手册、工作须知、管理及安全等详细制度。★2、乙方受甲方委托,有义务负责做好各项移交工作,因工作疏漏导致移交工作出现问题的,相关责任和整改费用均有乙方承担;乙方不得以现状移交为借口不履行整改或提升工作,费用由乙方自理。★3、严格按照《浙江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应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部责任。对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由于作业受伤等引起的全部事故内容),全部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自主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乙方的职工在法律规定的工伤认定范围内发生事故的应按工伤赔偿标准赔偿。乙方如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4、对验收后的设施量负有行业监管职责,由任何第三方单位造成的破坏,相关问题24小时内第三方无法完成修复或修复不到位的,应由乙方代为整改,费用可由乙方向第三方单位代为索赔和追偿。5、乙方对于现场作业人员应采用现场考核系统或人员定位系统,以保证作业人员的到场情况并满足甲方的考核要求,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6、乙方须按实际上岗人数自行到有关部门申办用工手续、员工劳动保险手续和办居住证手续。安排好属下人员的住宿和教育管理工作,如发生违纪事件,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7、为保障本项目服务质量及服务便捷性,供应商须配备相应的停车场及机械设备存放场地、苗圃移植基地。★8.甲方将有偿提供管理用房给乙方使用,租赁费用以甲方最终评估费用为准,且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向甲方交纳租金。4★9、做好管理工作,24小时值班响应,未经东部新城城市管理中心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绿地内开展群体性组织或施工活动,乙方未及时劝阻上报或劝阻不力的扣2000元/件/月。★10、在服务期限内,因国家建设需要或甲方管理需要调整乙方管理任务和管理等级时,乙方要服从大局,相应增减承包面积及经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不负赔偿责任。★11、在服务期限内,乙方无故停止工作,甲方有权按损失程度扣减服务款,同时乙方要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5%的违约金。若无故停工累计达7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12、全力配合甲方完成重大活动保障,配合不力,扣减1000元/件。13、乙方受甲方委托,有义务负责做好各项移交工作,因工作疏漏导致移交工作出现问题的,相关责任和整改费用均有乙方承担;乙方不得以现状移交为借口不履行整改或提升工作,费用由乙方自理。各级各种渠道通报问题(“行走甬城”、“鄞领城事”、局长信箱件、领导批示件、新闻媒体、自媒体曝光等)未在限时或约定整改期限内完成整改,或者整改质量不达标,存在敷衍现象以下情况的扣减1000元/件,要求继续整改,直至整改完成。★14、乙方应按照《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职工办理相关的社保(五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手续,未按劳动法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乙方违约处理,并从日常养护经费中扣减3000元/人/月作为违约金,上不封顶,且不以任何形式返还。若乙方拟派本项目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因乙方管理不力引起第三方意外伤害或事故,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15、合同期内发现人员缺位的,乙方按8000元/人/月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6、乙方未按照要求进行维护,甲方有权实施监管和考核,并对发现的问题予以抄告。其中,一次抄告扣款1000元/次,二次抄告扣款5000元/次,三次抄告扣款15000元/次。抄告费用从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17、未经东部新城城市管理中心允许,乙方不得将绿地内的场地和设施设备出借或出租给任何单位或个人使用,未按规定执行的扣2000元/件/月。18、如乙方未按照甲方整改及时效要求进行整改,每发生一件逾期未整改将处以5000元人民币的罚款。一个月累计2次逾期整改的视为当月考核不合格,罚款费用为当月维护费用的10%。19、所承担的服务项目因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被上级领导批评或有关新闻媒体曝光,除仍按考核评分办法扣分外,另处扣减每次5000元经费。国家、省检查中达不到优秀标准时每扣0.1分扣减2000元,扣减额度以此类推;中心领导或市、区上级领导部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双倍扣分。5三、合同履约期限2024年12月1日-2027年9月24日;其中第一年度为2024年12月1日-2025年9月24日,第二年度为2025年9月25日-2026年9月24日,第三年度为2026年9月25日-2027年9月24日。每个年度结束后,下一年度由甲方根据乙方在上一年度的合同履约情况、考核情况及财政资金审批情况决定是否续签。本合同服务期限:自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9月24日止。四、合同金额本项目的合同金额:壹佰零陆万伍仟零玖拾捌元玖分(¥1065098.09),各养护内容清单及综合单价详见合同附件1。合同金额包含完成本项目全部服务所需的一切费用,应包含:暂列金(暂列金不因设施量的变化而变化;仅用于支付服务期内补植修复和零星维修费用)、所有工作人员工资{包括人员基本工资、各类福利和补贴(如高温补贴、加班补贴等)、社保、人身意外保险等},人员工作服,所有作业机械、工具维护费用,各类绿化播种、养护、管理费用、苗木补植和修复费用,年度水费(合同期内不论用水量多少,均由乙方自行支付,包含在合同金额中)防汛防台等应急费用,管理费(包括管理人员工资、人员培训费、其他管理费),税金,利润等其他一切完成本项目绿化养护服务所需的一切费用。注:①人员基本工资不得低于最新发布的宁波市最低工资,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如遇政府最低工资标准、社保基数调整等情况,乙方应自行考虑风险,合同总价不作调整,由乙方在原合同总价范围内自行调整人员工资或社保基数等。②合同履约期间,本次采购范围的合同金额不因政策因素以及市场因素的变动而调整;因甲方要求,养护设施量有所调整,以签证认可的联系单为准,增加或减少的费用按合同规定的同类型同等级养护要求的综合单价×数量来核算并计入发生期间所对应的月份中。但如新增部分的费用超过本项目合同总价10%的,或单次新增合同金额超过30万元及以上的,另行招标。五、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的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数据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六、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提供,不得转让他人;2.除非得到甲方的同意,否则乙方不得分包给他人;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4.如甲方同意乙方分包他人,乙方就分包事项承担连带责任,且确保服务质量不降低。6七、权利和义务1.甲方权利和义务1.1甲方参照《东部新城区域园林绿化作业规范和考核标准》、《绿化养护考评标准》、《考核标准的直接扣款项》对乙方进行考核,并有权对作业规范和考核标准进行修改和补充。1.2甲方对乙方的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的技术指导、监督,采用日常检查、抽查等办法,委托第三方进行日常检查考评,发现问题及时向乙方提出书面或口头改进意见。1.3甲方和第三方监督检查乙方落实安全生产措施。1.4甲方监督检查乙方对员工进行培训的情况,以提高服务的技术水平。1.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整不合格服务人员。1.6本合同的经费由政府拨款,如因政策影响,拨款未能及时到位,乙方不得以此为由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2.乙方权利和义务2.1乙方有权根据合同及达到的服务质量领取服务经费。2.2乙方有权对管理工作提出建议。2.3乙方应履行合同义务,接受由市、区城管部门组织的检查并参加市、区组织的相关竞赛和创建活动。2.4乙方应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及指导,不得以任何形式或理由拒绝甲方或甲方委派的第三方监督人员的取证、核实、检查等要求。2.5乙方在项目实施养护前,应向甲方提交有关项目的养护计划,包括资源配置、总体方案、车辆及机械数量和型号、服务人员详细情况、达到环境卫生质量标准所需的工作时间、作业流程等。计划必须经甲方认可后方可实施。按甲方要求开展工作,如有改变,乙方应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2.6如遇强台风、特大暴雨、冰雪天气等自然灾害,乙方应服从甲方统一指挥和调动,积极参与防台、抢险和排涝等工作。2.7乙方根据本合同所承担的服务内容,按实际上岗人数自行到有关部门申办用工手续、员工劳动保险手续和办居住证手续。安排好属下人员的住宿和教育管理工作,如发生违纪事件,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2.8乙方应安排专职管理人员参加甲方组织的业务培训和重大会议。2.9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规定统一着装。2.10乙方承担其管理过程中的事故处理和一切费用。2.11在合同期内,因国家建设需要或甲方管理需要调整乙方管理任务和管理等级时,乙方要服从大局,相应增减承包面积及经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不负赔偿责任。7八、考核和服务经费的核拨1.考核模式:按月考核,由考核扣分和直接扣款两种形式组成。2.考核办法及考核细则:详见合同附件2《东部新城区域园林绿化作业规范和考核标准》、附件3《绿化养护考评标准》、附件4《考核标准的直接扣款项》。本项目的考核办法及细则的解释权归甲方所有;如有必要,甲方有权对考核办法及细则进行合理修改。3.付款方式、结算依据及要求3.1养护服务经费付款办法:1年度的服务经费根据月度考核结果按月核拨,每月考核后,根据每月考核情况,于下一月度支付前一月度的服务经费,每月应支付的费用=(一年合同总价一暂列金)/12-考核扣除费用。(1)月平均考核得分在95(含)分以上的,全额核拨绿化养护服务经费;(2)月平均考核得分低于95分的,每低0.1分扣当月绿化养护服务经费的0.5%;(3)月平均考核得分低于90分(不含)的为不合格,全额扣除当月绿化养护服务经费;(4)1个合同年度累计两个月得分低于90分(不含)的,甲方将终止合同,取消乙方的服务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且乙方不得参与本项目下一轮的招投标活动。(5)其他:考核结果引起的扣罚(包括直接扣款情形)直接在当月应当核拨的服务经费中扣减。3.2设施零星维修工程(暂列金)结算及付款办法:暂列金不因设施量的变化而变化;暂列金仅用于支付服务期内补植修复和零星维修费用,由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编制维修计划和预算,报甲方批准后以签证任务单的形式实施;一季度结算一次,乙方应于次季度第一个月报送上季度已实施项目结算送审资料和费用,按实结算,最终结算费用以审计审定金额为准。具体结算要求如下:因人为破坏或设施自然老化引起的绿化设施缺损且乙方能证明已尽到养护义务和责任的,面积在10m以上的,补植修复或维修费用经甲方核实并书面认可后在暂列金中按照审计审定价进行结算支付,未经甲方认可或核实的一律不予支付。苗木和材料费单价参考宁波市相应季度的苗木市场信息价及对应的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如无信息价的双方协商解决。以上缺损面积在10m(含)以下的,补植修复或维修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注:本项费用结算和支付均根据鄞州区住建局相关管理规定执行。4.服务范围内由甲方委托第三方出租的房屋所涉及的物业管理费根据区财政相关规定执行。九、人员、机械和设备配置、管理用房情况:1.人员配置;说明:1)乙方应配备技术熟练、经验丰富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以上项目团队人员(除绿化养护人员外)均须为本项目专职服务人员,不得兼任其他任何项目:项8目团队人员在合同履约期间应保持稳定,人员数量安排合理、分工明确;如需更换人员必须安排同档次或以上人员,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其中管理岗人员、绿化养护技术负责人应为供应商正式在职员工(不含退休返聘人员);其余人员: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中标后根据各标项要求填写)组建完成,并向甲方提供人员配置清单备案,上述人员在未配齐阶段乙方必须保证正常的养护秩序。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中标后根据各标项要求填写),乙方拟派本项目人数未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承诺标准的;甲方将下达整改通知,同时按1万元/天·人进行扣罚;超要求期限(含期限最后一天)起30日内乙方未按规定整改完成的,次日起,甲方将按3万元/天·人进行扣罚;相关扣罚费用在服务经费中支出。3)合同履约期间,如乙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承诺履行合同的,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4)绿化养护人员需按甲方要求配备录入华数电子工牌基础应用平台需要的网络、移动办公设备,产生的费用(如网络使用费、设备费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5)本项目团队人员中的项目经理在其他合同项目任职的,一经发现扣罚25万/次。无正当理由(仅指离职、死亡和重病)要求更换人员的须征得甲方同意,且更换项目经理的需向甲方支付每人次2万元的违约金,更换专职安全员的支付每人次1万元的违约金;擅自更换的根据前款内容双倍扣罚;一个合同年度内项目经理不得变更2次,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各项损失均由乙方承担。2.机械和设备配置。说明:1)乙方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中标后根据各标项要求填写)内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投标承诺,落实到位所有与本项目相关的机械设备及机具,并向甲方提供相应设备的购置发票复印件(或具有使用权的相关证明材料)或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合同租赁期限须覆盖本项目服务年限)、行驶证复印件、设备照片(须看得清车牌号码)等相关证明材料,经甲方确认后方可投用;上述车辆、设备在未配齐阶段乙方必须保证正常的养护秩序。如乙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承诺履行合同的,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合同履约期限内,如因项目实际需要甲方要求新增养护设备,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购置或租赁相应设备,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虑。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中标后根据各标项要求填写),乙方拟投入本项目车辆装备未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承诺标准的;甲方将下达整改通知,同时按1万元/天·辆进行扣罚;超要求期限(含期限最后一天)起30日内乙方未按规定整改完成的,次日起,甲方将按3万元天·辆进行扣罚;相关扣罚费用在服务经费中支出。3)拟投入车辆需按照甲方需求录入车辆监控云平台的网络、移动办公设备;产生的费用(如网络使用费、设备费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十、违约责任91.提前解除合同:合同期限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并保留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的权利。因提前解除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且乙方不得参与该项目下阶段和该项目下一轮的招投标活动:(1)一1个合同年度累计两个月得分低于90分(不含)的。(2)非自然原因造成设施重大损失(具体根据合同内规定)。(3)因乙方管理不善被群众举报或媒体曝光或造成员工群体性事件的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4)乙方未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按采购文件及投标承诺的要求配置各类人员并持有对应岗位要求的上岗证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中标资格,本项目重新组织招标。(5)乙方未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按采购文件及投标承诺的要求配置机械车辆和设备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中标资格或合同履约资格,本项目重新组织招标。(6)乙方违反本合同有关约定,擅自收费的。(7)公司法人代表构成严重违法行为的,根据相关规定将该公司列入行业黑名单。(8)经相关部门鉴定,乙方存在严重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9)合同履行期间,未按招标要求进行管理服务且情节严重的,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约谈,第三次仍未达标的。2.合同终止:(1)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合同,确有特殊情况的,须提前两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2)如因政策或行业主管部门实施范围调整等,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甲方将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双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服务费按实际结算,多退少补。(3)甲、乙任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按合同金额1%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另一方有权进行追索。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本合同所指的不可抗力事件是指本合同生效日之后出现的,妨碍任何一方履行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的所有事件,而且该事件是合同双方不能合理地控制、无法预料,或即使可以预料也无法合理避免和克服的战争和自然灾害等事件。下述事件和情况如果符合上述要求,应属不可抗力事件:(1)任何战争行为(无论是否宣战)、入侵、武装冲突、外敌行为、封锁、暴乱、恐怖活动或军事力量的使用;10附件2:《东部新城区域园林绿化作业规范和考核标准》一、区域园林绿化养护作业规范和考核标准(一)绿化养护作业规范1、绿化养护作业术语和定义(1)乔木——指树身高大的树木,由根部发生独立的主干,树干和树冠有明显区分。(2)灌木——是指那些没有明显的主干、呈丛生状态的树木,一般可分为观花、观果、观枝干等几类。(3)绿篱——由灌木或小乔木以近距离的株行距密植,栽成单行或双行,紧密结合的规则的种植形式。(4)园林植物养护管理一一对园林植物采取灌溉、排涝、修剪、防治病虫、防灾、支撑、除草、中耕、施肥等技术措施。2、乔木管理(1)乔木保存率达到100%,无死株、缺株。若有缺损,按同等品种、规格标准,乔木在适宜的季节于5日内更换补植。(2)乔木生长旺盛,无病虫害现象。在正常的条件下无黄叶、焦叶、卷叶、落叶,叶上无虫粪虫网灰尘;树干通直,树冠圆满。基本无枯枝、病虫枝、死杈、无10cm以上徒长枝,歪斜株最大倾斜度不得超过5度,整形性歪斜除外。胸径10cm以上乔木主干每年涂白一次。(3)合理修剪。应根据各类乔木的生长特性及不同要求进行疏枝、剥芽、摘心、去残花、疏蕾、疏果等,保持树型整齐、美观。并及时清理修剪下来的枝条。(4)无病虫害。根据不同季节、不同树种适时喷洒药物,无明显病虫害。枝叶完整,无枯黄、干焦、卷曲、缀拈、穿孔、流胶现象,出现病虫害的,应及时完成整治。(5)浇灌与排水。生长期内,根据不同树种和不同立地条件进行适期、适量的浇灌与排水,应保持土壤中有效水分。树木周围积水应及时排除。(6)合理施肥。施肥量应视乔木生长情况、土壤肥力而定。施用的肥料种类选择应视品种、生长期及观赏和土壤缺肥状况等不同要求而定。胸径小于15cm的,每年应施堆肥约1公斤,胸径在15cm以上的,每年应施堆肥约1-2公斤。(7)树穴整齐一致,土壤无板结,无杂草污物;树冠无悬挂物、树干无钉子、铁丝、晾晒等绑缚物及攀缘植物等乱贴乱画乱刻划现象;需防灾的树木按甲方要求的标准及时采取防灾措施。3、灌木及绿篱管理(1)灌木及绿篱存活率达到100%,无死株、缺株,若有缺损,按同等品种、规格、标准,在适宜的季节于3日内更换补植。枝叶茂密,无弱株、病株、歪斜株(灌木最大倾斜度不超过5度,整形性歪斜除外)。(2)修剪及时合理。根据其生长特性及配置要求合理修剪,无过度修剪现象,高度控制得当,无死株、残株,无杂草,隔离带绿篱高度应根据品种控制在视线平视以下。13(3)无病虫害。根据不同季节、不同苗木适时喷洒药物,无明显病虫害。枝叶完整,无枯黄、干焦、卷曲、缀拈、穿孔。出现病虫害的,应应及时完成整治。(4)适时浇水。生长期内,根据不同品种和不同立地条件进行适期、适量的浇灌与排水,应保持土壤中有效水分;定期对叶片进行喷水,保持树叶清洁,无灰尘色变。(5)合理施肥。施肥量应视灌木及绿篱生长情况、土壤肥力而定。施用的肥料种类选择应视树种、生长期及观赏和土壤缺肥状况等不同要求而定。4、草坪及地被管理(1)草坪及地被覆盖率达到100%,杂草率≤5%且基本无10cm以上杂草,木本地被植物保持在高度不超过60cm的低矮状态。无明显干枯草丛,无坑洼现象,无垃圾及堆物。(2)修剪及时,合理,坪面整齐。冷季型草坪生长季控制在8cm,休眠期宜控制在10-12cm;暖季型草坪生长季控制在4-6cm,休眠期控制在4cm。木本地被植物应在冬季休眠期进行修剪。(3)无病虫害。及时防治,出现病虫害的应及时完成整治。(4)适时适量浇水、喷水。(5)合理施肥,施肥量及施肥次数应视品种具体情况而定。(6)土壤保持良好的通透性。在生长期内,根据草坪及地被生长情况和土壤情况适时打孔松土,确保草坪及地被生长旺盛。5、时花及花坛养护管理(1)时花、花坛换花移栽前必须要深耕细耙,清除土中石块、草屑、残茎和落叶等杂物并施足基肥。(2)夏季花苗移栽后,应随即浇透水。(3)在花卉生长盛期,要及时中耕除草,追施肥料,施肥后应立即喷洒清水。(4)枯萎的花蒂和黄叶要及时剪除,以保持花坛清洁,缺株要及时补栽。(5)凡须摘心的品种,应及时进行。(6)花坛的防护设施应经常保持清洁完好,发现损坏,应及时修复。6、绿地看护管理(1)严禁乱砍乱伐树木,杜绝乱拉乱挂、攀援树枝等现象。(2)严禁践踏绿地。对擅自占用绿地、挖沟取土的给予制止并及时上报。对破坏绿地行为未及时发现的,按原标准自行恢复。(3)随时发现并制止摘花、折枝行为。(4)因交通事故等原因破坏的绿地,事故发生后或事故现场清理后48小时修复。7、文明安全规范管理(1)养护人员必须统一着装,在绿地养护作业时须穿反光安全工作服,并佩证上岗。车辆设备统一标识,养护工具、车辆摆放整齐,不得随意乱停乱放。(2)养护作业产生的垃圾清运及时:浇水时不能溢水于马路或人行道上。14(3)在树木修剪或较大绿化工程施工时,必须在作业地域内设置警戒标志,必要的要进行围挡。雨雪天、积雪、浓雾,树皮未干及风力七级以上,不得上树操作。患有不适宜作业的病患者不得上树登高作业。(4)配药、喷药时作业人员应注意安全,及时清洁。如感不适,应立即离开现场或去医院就诊,不可延误。在公共场所喷药时,应注意行人及车辆的安全。配制药剂,洗刷药械时要远离水源、厨房等地,剩余或洗刷的药液不得乱倒。药剂的保管与领用应建立一定的制度,以确保安全。8、台账资料台账资料包括动态资料和静态资料,静态资料包括绿地的面积、绿地设施、品种等:动态资料包括养护日记(内含作业人员、作业地块、作业时间、作业内容)及内部考核情况。9、其他养护企业应对上级临时指令性、突击的任务及时落实并接受社会和媒体的监督,对社会及媒体反映的情况,如确实因养护责任的应及时整改落实。15附件3:《绿化养护考评标准》序号检查项目具体项目分项标准评分标准一植物管理(44分)乔木管理(12分)无死株、缺株,补植乔木品种、规格应保持一致,并在养护作业规范规定的时间内更换补植。(6分)乔木有死株、缺株的每株扣1分;补植乔木品种不一致、规格差别明显的,乔木每株扣0.5分;未能按时完成补植的,延误一天扣0.5分。乔木无病虫枝、残枝、5cm以上徒长枝;乔木倾斜度不得超过5度,逐渐扶正;及时清理修剪下来的枝条。(3分)有病虫枝、残枝、5cm以上徒长枝,每处扣0.5分;乔木未按标准控制倾斜度,不采取扶正措施的,每株扣1分;未及时清理修剪下来的枝条的,发现一处扣0.5分。树穴整齐无杂草,树冠无悬挂物,树干无钉子、铁丝、晾晒等绑缚物及攀缘植物等乱贴乱画现象。(3分)发现一处扣0.5分。灌木及绿篱管理(12分)无死株、缺株,有死株缺株的在养护作业规范规定的时间内清理及更换补植。(7分)灌木有死株、缺株的,每株扣1分;绿篱明显缺、死株的,每处扣1分/m。未能按时完成清理及补植的,延误一天扣0.5分。修剪及时,无窜枝,控制好绿篱高度,植物高度不得影响交通视线。(5分)绿篱未及时修剪,有窜枝,每处扣0.5分:绿篱植物高度过高的,每处扣0.5分。草坪及地被管理(12分)绿地无裸露;绿地内无枯枝残叶、无杂草、无坑洼现象。(7分)发现黄土露天的,每平方米扣0.5分,不足1平方米按1平方米计算。绿带内枯枝残叶未及时清理、有明显杂草及坑洼现象的,扣0.5分/m。草坪及地被生长茂盛,无空秃,无杂草,高度不得超过养护作业规范规定的标准。(5分)有杂草的扣0.3分/m,高度不符要求的,每处扣0.5分。时花及花坛管理(8分)时花花坛按设计精心养护,花坛种植株行距适宜,不露底土。无缺株倒伏,无枯枝残花,无杂草垃圾。(5分)有缺株倒伏的扣0.5分/株;有枯枝残花及垃圾扣0.2分/处;16序号检查项目具体项目分项标准评分标准花坛应保持清洁完好,无破损。(3分)花坛清洁不干净的,每处扣0.2分。花坛有破损的,每处扣0.5分。二肥水标准(12分)按标准施肥、浇水,施肥前通知管理单位人员现场确认,并且提供施肥记录及进肥发票。(12分)由于肥、水管理不善造成的枯黄、叶烧现象,乔灌木每株、绿篱每平方米扣0.5分。没有施肥记录、不能提供进肥发票或不按标准施肥的,每处扣1分。三病虫害防治(12分)按标准喷洒药物,无病虫害。发现病虫害的,在规定时间内整治并及时上报。(12分)乔木有明显病虫害的,每发现一株扣1分;绿化带有明显病虫害的,每处扣1分/m。未能按时完成整治的,延误一天扣0.5分;未能及时上报的,每次扣1分。四设施设备维护(12分)园路、铺装地坪平整,无大面积破损。(4分)每发现一处扣0.5分。树木支撑规范、统一,无断桩、坏桩,桩位扎缚规范化。(2分)树木支撑不规范的,每株扣0.5分。绿地设施(包括遮光网、栏杆、浇灌设施、栽植容器、园灯等)必须安全、完好、放置整洁、保持清洁。(6分)发现辅助设施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1分。五文明安全规范(10)养护操作过程中能按作业规范做好安全防护措施。(3分)未按规定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的扣1分。如造成负面影响的扣3分。有防台措施,对危树及时采取修枝、加固或申报更换等措施,遇灾害性天气及时组织进行抢扶。(4分)未对危树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因此造成事故的,扣3分;遇灾害性天气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抢扶的,扣2分。管理制度落实,养护管理人员到位;养护作业人员必须穿着有反光条的工作服,做到文明作业。(3分)管理制度不落实的,一处扣0.5分;管理人员不到位,每发现一次扣0.5分。养护人员上路作业不穿有反光17序号检查项目具体项目分项标准评分标准条工作服等不文明作业的,扣1分。六台账资料及其他(10)台账资料参照作业规范齐全。(4分)资料每缺少一项扣0.5分。能坚决完成领导或相关部门的指令性、突击性任务,及时落实投拆、媒体曝光反映的问题,并及时反馈;对督办的问题能立即落实。(6分)对于问题,媒体曝光的,扣1分/次:对督办的问题、任务未及时落实的扣2分/次。注:(1)月平均考核得分在95(含)分以上的,全额核拨绿化养护服务经费;(2)月平均考核得分低于95分的,每0.1分扣当月绿化养护服务经费的0.5%;(3)月平均考核得分低于90分(不含)的为不合格,全额扣除当月绿化养护服务经费;(4)累计两个月得分低于90分(不含),将终止合同,取消服务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该乙方自行承担,且该乙方不得参与本项目下一轮的招投标活动;(5)考核结果引起的扣罚(包括直接扣款情形)直接在当月应当核拨的绿化养护服务经费中扣减。18附件4:《考核标准的直接扣款项》1、绿化养护费用包含区域内草坪每年套播黑麦草一次,套播时间由甲方指定。景观效果未满足甲方要求的,扣2元/平方米/月;2、行道树养护包括树穴内的设施养护(含缺空补种、零星修复);新加固的乔木支撑必须采用刷绿漆的钢管支撑。乔木钢管支撑要求无明显锈迹,日常维护、刷漆保养由养护单位全权负责;所有乔木钢管支撑,每年需至少除锈刷漆一次。乙方应根据甲方指令及树木生长情况、天气条件,及时做好树木支撑安装、拆除工作。所有相关费用均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之中。因支撑不到位导致乔木倒伏后死株、残株或长势不良的,乙方须无条件按原规格品种及时补种,且甲方可另处以500元/株/月的罚款。3、供应商负责绿地内树木的钢管支撑、桥梁(钢结构部分)、河道护栏及钢结构小品每年除锈刷漆一次,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内。如未按照甲方要求进行作业的,每副处以50元罚款,上不封顶。4、供应商每年对负责绿地内的防腐木、竹木地板刷原厂保护液或优质保护漆一次,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内。如未按照甲方要求进行作业的,每平方米处以2元罚款,上不封顶。二、通过各渠道采集的问题按以下情况分级扣款1以下问题每(件、处)扣减100元①乔灌木、色块绿篱、草坪未及时修剪(株、1m、10m)②支撑破损缺失、草绳等包裹物未及时松绑(株)③小型设施破损④小件垃圾⑤杂草(1m)裸地(1m)⑦病虫害(株、1m)⑧所有草坪冬季须套播黑麦草一次,黑麦草套播不到位的且未达到景观效果的(50m)⑨其他;2以下问题每(件、处)扣减300元①乔灌木、行道树死(缺)株、植株残缺、残桩未及时清理②乔灌木明显倾斜、倒伏(株)③树穴裸露④修剪不合理,花前修剪等⑤草花未及时更换、密度不达标(1m2)③垃圾堆⑦中型设施破损⑧其他;3以下问题每(件、处、次)扣减500元①支撑构件嵌入植株②卫生死角③大型设施破损且存在安全隐患④种菜、停车等因监管不到位引起的占绿毁绿⑤乔木移植、改造修复项目等工程施工未按规定规范维护③施工遗留环境卫生问题⑦道路绿地高峰期浇水、喷洒药水⑧焚烧绿化垃圾、修剪物⑨其他4以下情况扣减1000元①市区城管局渠道通报问题(行走甬城、鄞领城事、局长信箱件、领导批示件等)②未在限时或约定整改期限内完成整改③整改质量不达标,存在敷衍现象④其他;5以下情况扣减2000元①市级渠道通报(含市委、市领导督办件、市长信箱等)以及群众举报或媒体曝光问题②上级通报、督办件、绿地巡查问题督办不力,或因主观原因催办迟迟未响应③其他;6以下情况扣减3000元①存在大面积未经审批占用绿地行为,行为严重且未及时上报②由于监管不力造成的严重安全责任事故③其他。7其他①园林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养护施工作业不规范,导致第三方人员或财产伤害损失的,养护单位承担全部责任。21附件5:《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致:宁波绿菌市政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编号:SZJS2024120G的东部新城生态走廊、部分零星绿地绿化养护项目,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招标人确认,现确定贵单位为本项目标项一的中标人:序号中标内容服务期限2024年12月1日-2027年9月中标金额1宁波市鄞州区东部新城城市管理中心民安路至中山路区域绿地养护24口(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度为2024年12月1日-2025年9月24日,下一年度由采购1534355.00人根据中标人在上一年度的企同履约情况、考核情况及财政资金审批情况决定是否续签)人民币元/年序号中标内容服务期限中标金额2024年12月1日-2027年9月24口(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宁波市鄞州区东部度为2024年12月1日-2025人民币新城城市管理中心1年9月24日,下一年度由采购1534355.00民安路至中山路区人根据中标人在上一年度的企元/年域绿地养护同履约情况、考核情况及财政资金审批情况决定是否续签)请中标人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感您对招投标活动的参与和支持,并真诚地希望今后与贵公司有再次合作的机会宁波市斯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09月20日22东部新城生态走廊、部分零星绿地绿化养护项目(标项一)合同项目编号:SZJS2024120G项目名称:东部新城生态走廊、部分零星绿地绿化养护项目(标项一)甲方(发包人):宁波市鄞州区东部新城城市管理中心乙方(承包人):宁波绿茵市政园林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东部新城生态走廊、部分零星绿地绿化养护项目公开招标结果,确定乙方为本项目(标项:二)的中标单位,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和采购文件、乙方投标文件承诺内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特订立本合同。一、养护范围及养护内容1.养护范围:东至林泉路(不含),西至福庆北路,南至中山东路(不含),北至民安东路(不含)。宁东东侧路桥下空间(包括交界处及桥下空间)。标项标项范围项目设施量(平方米)—民安路至中山路区域绿地养护176574暂列金/时令草花/籽播花海1黑麦草26000注:养护内容应以甲方交付的实际情况为准;合同期内不论用水量多少,均由乙方自行支付,包含在合同价中。12.养护内容:服务范围内的日常巡查管理、绿化养护乔木、灌木、草坪、地被、水生植物、立体绿化、草本花卉、行道树、黑麦草、花境等植物的日常养护(包括水肥管理、中耕除草、培土、修剪整形、补植涂白、病虫害防治等)]、苗木补植、绿地配套设施维护、应急或突发事件处理、抗台防汛、冰冻雪灾、重大活动保障等涉及绿化养护、绿地管理等一系列工作。二、具体养护要求和项目其他要求:(一)绿化养护管理1、绿化养护范围:标项范围内的草坪、绿篱、地被植物等的浇水、施肥、修剪、除杂草、绿地卫生清洁、病虫害防治、防涝防寒等。2、养护内容及要求:承包养护期限内,乙方应按照《宁波市城市绿地等级标准》、《宁波市园林绿化养护操作规程》及养护月历结合本项目养护等级标准,合理组织,精心养护,保质、保量完成养护管理任务。(1)修剪: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特点、立地环境、景观要求,按照操作规程适时进行。负责清运处理绿化修剪等产生的绿化垃圾。(2)施肥: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特点及植物对肥料的需要,要求年施肥不得少于2次以上,新种植物视生长情况,适时适量进行施肥,以保持各类植物的生长旺盛达到一定景观效果。施肥不得污染周边环境。(3)除草:各类绿地、树穴、绿带要结合松土及时清理各类杂草。(4)抹芽:主要用于乔木、大型灌木,对不定芽要及时清除,以保持树木骨架清晰,促使生长形态美观,营养集中。(5)病虫害防治:根据各类植物的寄生对象及时做好预测预报,及时采取病虫害防治措施。(6)做好绿地范围内排水系统的管养,旱季及新种植物要及时进行灌溉,防止植物因脱水而造成枯死。台汛期间要做好加固、排涝抢险工作,防止植物受损。(7)区域内草坪每年套播黑麦草一次,套播时间由甲方指定。景观效果未满足甲方要求的,当次费用不予以结算,另扣1元/平方米/月。籽播花海要求一年三季以上,景观效果需满足甲方要求。时令草花、籽播花海以甲方作业通知单为准。(8)行道树养护包括树穴内的设施养护(含缺空补种、零星修复);新加固的乔木支撑必须采用刷绿漆的钢管支撑。乔木钢管支撑要求无明显锈迹,日常维护、刷漆保养由养护单位全权负责;所有乔木钢管支撑,每年需至少除锈刷漆一次。乙方应根据甲方指令及树木生长情况、天气条件,及时做好树木支撑安装、拆除工作。所有相关费用均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之中。因支撑不到位导致乔木倒伏后死株、残株或长势不良的,乙方须无条件按原规格品种及时补种,且甲方可另处以500元/株/月的扣款。2(9)负责绿地内树木的钢管支撑、桥梁(钢结构部分)、河道护栏及钢结构小品每年除锈刷漆一次,费用包含合同总价内。如未按照甲方要求进行作业的,每副处以50元扣款,上不封顶。(10)每年对负责绿地内的防腐木、竹木地板、护栏栏杆、扶手刷原厂保护液或优质保护漆一次,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内。如未按照甲方要求进行作业的,每平方米处以2元扣款,上不封顶。(11)所有地面铺装损坏问题由供应商负责,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12)在服务期限内,有责任发现并及时制止合同范围内的所有绿化和绿化设施免遭人为等因素导致的损坏和侵害,并做好赔偿、修复的调查工作。(二)零星维修管理(暂列金)1、维修范围:绿化养护范围内的景观设施、市政设施、环卫系统、标识系统等零星工程维修管理(零星维修工程以业主方签证的任务单为准)2、维修要求及内容(1)工程人员必须统一制服、着装整洁,不准混装。(2)基础系统的养护、运行和管理。(3)认真做好设施设备档案管理,及时做好设施量增减动态更新记录。(三)突击性任务或应急任务1、任务范围:甲方布置的临时性、突击性任务;台风、雨雪等恶劣天气应急管理和重大节日及活动的节日气氛营造;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市、区上级部门布置的任务,配合做好各类群众性活动。2、任务内容及要求(1)甲方布置的临时性、突击性任务。(2)制定防台防汛、雨雪灾害天气应急预案,服从业主单位统一指挥、调度相关人力物资。(3)灾害性天气来临前需落实值班,充分准备抗灾物资,如沙袋、水泵、铁锹、盐、警戒线、温馨告示牌等。仔细检查园内设施、设备,确保安全、功能完好,排水系统运作良好。(4)灾害性天气来临时落实人员定期巡查,封园、封道,关闭电源,禁止游客游玩、留宿园内。尤其注意台风天,公园水位上涨、漫淹园路、绿地时,应及时关闭所有配电箱电源,防止触电事故。(5)乙方应按要求做好防汛抗台、扫雪除冰以及车辆滴漏撒、临时堆物等各类应急性、临时性处置工作。未处置到位的按相关考核要求予以扣分,因以上事件造成国家或个人财产损失或人员事故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除非乙方能够举证充分证明养管到位、事故不可避免的另行协商解决。灾害性天气结束后第一时间组织清扫园路、桥面、平台上的积水、积雪、泥沙及树枝落3叶,保证园路、桥面通行安全。冲洗设施及绿化枝叶上残留污垢。统计灾后损失情况,检查所有设施、设备,及时组织修复,做好灾后消毒工作。(6)针对性配置救生设备设施及常用急救药品、急救包。(7)完成中心及上级部门布置的其他应急性任务,配合做好各类群众性活动。(四)档案管理做好人员花名册、机械设备维修保养、巡查记录等台账资料,并以周小结、月总结、年汇报、专题汇报的形式主动上报甲方,供甲方分析研判生态走廊各类养护情况;档案管理制度健全,分类合理,装订整齐,存放得当,查阅方便。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办结率达100%,确实不能办理的要说明理由,并有台帐记录。四、其他要求及说明1、各项管理制度健全、明确,包括岗位责任、质量、巡查线路和手册、工作须知、管理及安全等详细制度。★2、乙方受甲方委托,有义务负责做好各项移交工作,因工作疏漏导致移交工作出现问题的,相关责任和整改费用均有乙方承担;乙方不得以现状移交为借口不履行整改或提升工作,费用由乙方自理。★3、严格按照《浙江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应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部责任。对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由于作业受伤等引起的全部事故内容),全部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自主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乙方的职工在法律规定的工伤认定范围内发生事故的应按工伤赔偿标准赔偿。乙方如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4、对验收后的设施量负有行业监管职责,由任何第三方单位造成的破坏,相关问题24小时内第三方无法完成修复或修复不到位的,应由乙方代为整改,费用可由乙方向第三方单位代为索赔和追偿。5、乙方对于现场作业人员应采用现场考核系统或人员定位系统,以保证作业人员的到场情况并满足甲方的考核要求,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6、乙方须按实际上岗人数自行到有关部门申办用工手续、员工劳动保险手续和办居住证手续。安排好属下人员的住宿和教育管理工作,如发生违纪事件,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7、为保障本项目服务质量及服务便捷性,供应商须配备相应的停车场及机械设备存放场地、苗圃移植基地。★8.甲方将有偿提供管理用房给乙方使用,租赁费用以甲方最终评估费用为准,且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向甲方交纳租金。4★9、做好管理工作,24小时值班响应,未经东部新城城市管理中心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绿地内开展群体性组织或施工活动,乙方未及时劝阻上报或劝阻不力的扣2000元/件/月。★10、在服务期限内,因国家建设需要或甲方管理需要调整乙方管理任务和管理等级时,乙方要服从大局,相应增减承包面积及经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不负赔偿责任。★11、在服务期限内,乙方无故停止工作,甲方有权按损失程度扣减服务款,同时乙方要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5%的违约金。若无故停工累计达7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12、全力配合甲方完成重大活动保障,配合不力,扣减1000元/件。13、乙方受甲方委托,有义务负责做好各项移交工作,因工作疏漏导致移交工作出现问题的,相关责任和整改费用均有乙方承担;乙方不得以现状移交为借口不履行整改或提升工作,费用由乙方自理。各级各种渠道通报问题(“行走甬城”、“鄞领城事”、局长信箱件、领导批示件、新闻媒体、自媒体曝光等)未在限时或约定整改期限内完成整改,或者整改质量不达标,存在敷衍现象以下情况的扣减1000元/件,要求继续整改,直至整改完成。★14、乙方应按照《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职工办理相关的社保(五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手续,未按劳动法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乙方违约处理,并从日常养护经费中扣减3000元/人/月作为违约金,上不封顶,且不以任何形式返还。若乙方拟派本项目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因乙方管理不力引起第三方意外伤害或事故,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15、合同期内发现人员缺位的,乙方按8000元/人/月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6、乙方未按照要求进行维护,甲方有权实施监管和考核,并对发现的问题予以抄告。其中,一次抄告扣款1000元/次,二次抄告扣款5000元/次,三次抄告扣款15000元/次。抄告费用从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17、未经东部新城城市管理中心允许,乙方不得将绿地内的场地和设施设备出借或出租给任何单位或个人使用,未按规定执行的扣2000元/件/月。18、如乙方未按照甲方整改及时效要求进行整改,每发生一件逾期未整改将处以5000元人民币的罚款。一个月累计2次逾期整改的视为当月考核不合格,罚款费用为当月维护费用的10%。19、所承担的服务项目因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被上级领导批评或有关新闻媒体曝光,除仍按考核评分办法扣分外,另处扣减每次5000元经费。国家、省检查中达不到优秀标准时每扣0.1分扣减2000元,扣减额度以此类推;中心领导或市、区上级领导部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双倍扣分。5三、合同履约期限2024年12月1日-2027年9月24日;其中第一年度为2024年12月1日-2025年9月24日,第二年度为2025年9月25日-2026年9月24日,第三年度为2026年9月25日-2027年9月24日。每个年度结束后,下一年度由甲方根据乙方在上一年度的合同履约情况、考核情况及财政资金审批情况决定是否续签。本合同服务期限:自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9月24日止。四、合同金额本项目的合同金额:壹佰零陆万伍仟零玖拾捌元玖分(¥1065098.09),各养护内容清单及综合单价详见合同附件1。合同金额包含完成本项目全部服务所需的一切费用,应包含:暂列金(暂列金不因设施量的变化而变化;仅用于支付服务期内补植修复和零星维修费用)、所有工作人员工资{包括人员基本工资、各类福利和补贴(如高温补贴、加班补贴等)、社保、人身意外保险等},人员工作服,所有作业机械、工具维护费用,各类绿化播种、养护、管理费用、苗木补植和修复费用,年度水费(合同期内不论用水量多少,均由乙方自行支付,包含在合同金额中)防汛防台等应急费用,管理费(包括管理人员工资、人员培训费、其他管理费),税金,利润等其他一切完成本项目绿化养护服务所需的一切费用。注:①人员基本工资不得低于最新发布的宁波市最低工资,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如遇政府最低工资标准、社保基数调整等情况,乙方应自行考虑风险,合同总价不作调整,由乙方在原合同总价范围内自行调整人员工资或社保基数等。②合同履约期间,本次采购范围的合同金额不因政策因素以及市场因素的变动而调整;因甲方要求,养护设施量有所调整,以签证认可的联系单为准,增加或减少的费用按合同规定的同类型同等级养护要求的综合单价×数量来核算并计入发生期间所对应的月份中。但如新增部分的费用超过本项目合同总价10%的,或单次新增合同金额超过30万元及以上的,另行招标。五、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的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数据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六、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提供,不得转让他人;2.除非得到甲方的同意,否则乙方不得分包给他人;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4.如甲方同意乙方分包他人,乙方就分包事项承担连带责任,且确保服务质量不降低。6七、权利和义务1.甲方权利和义务1.1甲方参照《东部新城区域园林绿化作业规范和考核标准》、《绿化养护考评标准》、《考核标准的直接扣款项》对乙方进行考核,并有权对作业规范和考核标准进行修改和补充。1.2甲方对乙方的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的技术指导、监督,采用日常检查、抽查等办法,委托第三方进行日常检查考评,发现问题及时向乙方提出书面或口头改进意见。1.3甲方和第三方监督检查乙方落实安全生产措施。1.4甲方监督检查乙方对员工进行培训的情况,以提高服务的技术水平。1.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整不合格服务人员。1.6本合同的经费由政府拨款,如因政策影响,拨款未能及时到位,乙方不得以此为由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2.乙方权利和义务2.1乙方有权根据合同及达到的服务质量领取服务经费。2.2乙方有权对管理工作提出建议。2.3乙方应履行合同义务,接受由市、区城管部门组织的检查并参加市、区组织的相关竞赛和创建活动。2.4乙方应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及指导,不得以任何形式或理由拒绝甲方或甲方委派的第三方监督人员的取证、核实、检查等要求。2.5乙方在项目实施养护前,应向甲方提交有关项目的养护计划,包括资源配置、总体方案、车辆及机械数量和型号、服务人员详细情况、达到环境卫生质量标准所需的工作时间、作业流程等。计划必须经甲方认可后方可实施。按甲方要求开展工作,如有改变,乙方应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2.6如遇强台风、特大暴雨、冰雪天气等自然灾害,乙方应服从甲方统一指挥和调动,积极参与防台、抢险和排涝等工作。2.7乙方根据本合同所承担的服务内容,按实际上岗人数自行到有关部门申办用工手续、员工劳动保险手续和办居住证手续。安排好属下人员的住宿和教育管理工作,如发生违纪事件,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2.8乙方应安排专职管理人员参加甲方组织的业务培训和重大会议。2.9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规定统一着装。2.10乙方承担其管理过程中的事故处理和一切费用。2.11在合同期内,因国家建设需要或甲方管理需要调整乙方管理任务和管理等级时,乙方要服从大局,相应增减承包面积及经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不负赔偿责任。7八、考核和服务经费的核拨1.考核模式:按月考核,由考核扣分和直接扣款两种形式组成。2.考核办法及考核细则:详见合同附件2《东部新城区域园林绿化作业规范和考核标准》、附件3《绿化养护考评标准》、附件4《考核标准的直接扣款项》。本项目的考核办法及细则的解释权归甲方所有;如有必要,甲方有权对考核办法及细则进行合理修改。3.付款方式、结算依据及要求3.1养护服务经费付款办法:1年度的服务经费根据月度考核结果按月核拨,每月考核后,根据每月考核情况,于下一月度支付前一月度的服务经费,每月应支付的费用=(一年合同总价一暂列金)/12-考核扣除费用。(1)月平均考核得分在95(含)分以上的,全额核拨绿化养护服务经费;(2)月平均考核得分低于95分的,每低0.1分扣当月绿化养护服务经费的0.5%;(3)月平均考核得分低于90分(不含)的为不合格,全额扣除当月绿化养护服务经费;(4)1个合同年度累计两个月得分低于90分(不含)的,甲方将终止合同,取消乙方的服务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且乙方不得参与本项目下一轮的招投标活动。(5)其他:考核结果引起的扣罚(包括直接扣款情形)直接在当月应当核拨的服务经费中扣减。3.2设施零星维修工程(暂列金)结算及付款办法:暂列金不因设施量的变化而变化;暂列金仅用于支付服务期内补植修复和零星维修费用,由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编制维修计划和预算,报甲方批准后以签证任务单的形式实施;一季度结算一次,乙方应于次季度第一个月报送上季度已实施项目结算送审资料和费用,按实结算,最终结算费用以审计审定金额为准。具体结算要求如下:因人为破坏或设施自然老化引起的绿化设施缺损且乙方能证明已尽到养护义务和责任的,面积在10m以上的,补植修复或维修费用经甲方核实并书面认可后在暂列金中按照审计审定价进行结算支付,未经甲方认可或核实的一律不予支付。苗木和材料费单价参考宁波市相应季度的苗木市场信息价及对应的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如无信息价的双方协商解决。以上缺损面积在10m(含)以下的,补植修复或维修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注:本项费用结算和支付均根据鄞州区住建局相关管理规定执行。4.服务范围内由甲方委托第三方出租的房屋所涉及的物业管理费根据区财政相关规定执行。九、人员、机械和设备配置、管理用房情况:1.人员配置;说明:1)乙方应配备技术熟练、经验丰富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以上项目团队人员(除绿化养护人员外)均须为本项目专职服务人员,不得兼任其他任何项目:项8目团队人员在合同履约期间应保持稳定,人员数量安排合理、分工明确;如需更换人员必须安排同档次或以上人员,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其中管理岗人员、绿化养护技术负责人应为供应商正式在职员工(不含退休返聘人员);其余人员: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中标后根据各标项要求填写)组建完成,并向甲方提供人员配置清单备案,上述人员在未配齐阶段乙方必须保证正常的养护秩序。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中标后根据各标项要求填写),乙方拟派本项目人数未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承诺标准的;甲方将下达整改通知,同时按1万元/天·人进行扣罚;超要求期限(含期限最后一天)起30日内乙方未按规定整改完成的,次日起,甲方将按3万元/天·人进行扣罚;相关扣罚费用在服务经费中支出。3)合同履约期间,如乙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承诺履行合同的,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4)绿化养护人员需按甲方要求配备录入华数电子工牌基础应用平台需要的网络、移动办公设备,产生的费用(如网络使用费、设备费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5)本项目团队人员中的项目经理在其他合同项目任职的,一经发现扣罚25万/次。无正当理由(仅指离职、死亡和重病)要求更换人员的须征得甲方同意,且更换项目经理的需向甲方支付每人次2万元的违约金,更换专职安全员的支付每人次1万元的违约金;擅自更换的根据前款内容双倍扣罚;一个合同年度内项目经理不得变更2次,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各项损失均由乙方承担。2.机械和设备配置。说明:1)乙方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中标后根据各标项要求填写)内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投标承诺,落实到位所有与本项目相关的机械设备及机具,并向甲方提供相应设备的购置发票复印件(或具有使用权的相关证明材料)或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合同租赁期限须覆盖本项目服务年限)、行驶证复印件、设备照片(须看得清车牌号码)等相关证明材料,经甲方确认后方可投用;上述车辆、设备在未配齐阶段乙方必须保证正常的养护秩序。如乙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承诺履行合同的,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合同履约期限内,如因项目实际需要甲方要求新增养护设备,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购置或租赁相应设备,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虑。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中标后根据各标项要求填写),乙方拟投入本项目车辆装备未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承诺标准的;甲方将下达整改通知,同时按1万元/天·辆进行扣罚;超要求期限(含期限最后一天)起30日内乙方未按规定整改完成的,次日起,甲方将按3万元天·辆进行扣罚;相关扣罚费用在服务经费中支出。3)拟投入车辆需按照甲方需求录入车辆监控云平台的网络、移动办公设备;产生的费用(如网络使用费、设备费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十、违约责任91.提前解除合同:合同期限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并保留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的权利。因提前解除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且乙方不得参与该项目下阶段和该项目下一轮的招投标活动:(1)一1个合同年度累计两个月得分低于90分(不含)的。(2)非自然原因造成设施重大损失(具体根据合同内规定)。(3)因乙方管理不善被群众举报或媒体曝光或造成员工群体性事件的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4)乙方未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按采购文件及投标承诺的要求配置各类人员并持有对应岗位要求的上岗证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中标资格,本项目重新组织招标。(5)乙方未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按采购文件及投标承诺的要求配置机械车辆和设备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中标资格或合同履约资格,本项目重新组织招标。(6)乙方违反本合同有关约定,擅自收费的。(7)公司法人代表构成严重违法行为的,根据相关规定将该公司列入行业黑名单。(8)经相关部门鉴定,乙方存在严重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9)合同履行期间,未按招标要求进行管理服务且情节严重的,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约谈,第三次仍未达标的。2.合同终止:(1)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合同,确有特殊情况的,须提前两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2)如因政策或行业主管部门实施范围调整等,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甲方将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双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服务费按实际结算,多退少补。(3)甲、乙任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按合同金额1%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另一方有权进行追索。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本合同所指的不可抗力事件是指本合同生效日之后出现的,妨碍任何一方履行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的所有事件,而且该事件是合同双方不能合理地控制、无法预料,或即使可以预料也无法合理避免和克服的战争和自然灾害等事件。下述事件和情况如果符合上述要求,应属不可抗力事件:(1)任何战争行为(无论是否宣战)、入侵、武装冲突、外敌行为、封锁、暴乱、恐怖活动或军事力量的使用;10附件2:《东部新城区域园林绿化作业规范和考核标准》一、区域园林绿化养护作业规范和考核标准(一)绿化养护作业规范1、绿化养护作业术语和定义(1)乔木——指树身高大的树木,由根部发生独立的主干,树干和树冠有明显区分。(2)灌木——是指那些没有明显的主干、呈丛生状态的树木,一般可分为观花、观果、观枝干等几类。(3)绿篱——由灌木或小乔木以近距离的株行距密植,栽成单行或双行,紧密结合的规则的种植形式。(4)园林植物养护管理一一对园林植物采取灌溉、排涝、修剪、防治病虫、防灾、支撑、除草、中耕、施肥等技术措施。2、乔木管理(1)乔木保存率达到100%,无死株、缺株。若有缺损,按同等品种、规格标准,乔木在适宜的季节于5日内更换补植。(2)乔木生长旺盛,无病虫害现象。在正常的条件下无黄叶、焦叶、卷叶、落叶,叶上无虫粪虫网灰尘;树干通直,树冠圆满。基本无枯枝、病虫枝、死杈、无10cm以上徒长枝,歪斜株最大倾斜度不得超过5度,整形性歪斜除外。胸径10cm以上乔木主干每年涂白一次。(3)合理修剪。应根据各类乔木的生长特性及不同要求进行疏枝、剥芽、摘心、去残花、疏蕾、疏果等,保持树型整齐、美观。并及时清理修剪下来的枝条。(4)无病虫害。根据不同季节、不同树种适时喷洒药物,无明显病虫害。枝叶完整,无枯黄、干焦、卷曲、缀拈、穿孔、流胶现象,出现病虫害的,应及时完成整治。(5)浇灌与排水。生长期内,根据不同树种和不同立地条件进行适期、适量的浇灌与排水,应保持土壤中有效水分。树木周围积水应及时排除。(6)合理施肥。施肥量应视乔木生长情况、土壤肥力而定。施用的肥料种类选择应视品种、生长期及观赏和土壤缺肥状况等不同要求而定。胸径小于15cm的,每年应施堆肥约1公斤,胸径在15cm以上的,每年应施堆肥约1-2公斤。(7)树穴整齐一致,土壤无板结,无杂草污物;树冠无悬挂物、树干无钉子、铁丝、晾晒等绑缚物及攀缘植物等乱贴乱画乱刻划现象;需防灾的树木按甲方要求的标准及时采取防灾措施。3、灌木及绿篱管理(1)灌木及绿篱存活率达到100%,无死株、缺株,若有缺损,按同等品种、规格、标准,在适宜的季节于3日内更换补植。枝叶茂密,无弱株、病株、歪斜株(灌木最大倾斜度不超过5度,整形性歪斜除外)。(2)修剪及时合理。根据其生长特性及配置要求合理修剪,无过度修剪现象,高度控制得当,无死株、残株,无杂草,隔离带绿篱高度应根据品种控制在视线平视以下。13(3)无病虫害。根据不同季节、不同苗木适时喷洒药物,无明显病虫害。枝叶完整,无枯黄、干焦、卷曲、缀拈、穿孔。出现病虫害的,应应及时完成整治。(4)适时浇水。生长期内,根据不同品种和不同立地条件进行适期、适量的浇灌与排水,应保持土壤中有效水分;定期对叶片进行喷水,保持树叶清洁,无灰尘色变。(5)合理施肥。施肥量应视灌木及绿篱生长情况、土壤肥力而定。施用的肥料种类选择应视树种、生长期及观赏和土壤缺肥状况等不同要求而定。4、草坪及地被管理(1)草坪及地被覆盖率达到100%,杂草率≤5%且基本无10cm以上杂草,木本地被植物保持在高度不超过60cm的低矮状态。无明显干枯草丛,无坑洼现象,无垃圾及堆物。(2)修剪及时,合理,坪面整齐。冷季型草坪生长季控制在8cm,休眠期宜控制在10-12cm;暖季型草坪生长季控制在4-6cm,休眠期控制在4cm。木本地被植物应在冬季休眠期进行修剪。(3)无病虫害。及时防治,出现病虫害的应及时完成整治。(4)适时适量浇水、喷水。(5)合理施肥,施肥量及施肥次数应视品种具体情况而定。(6)土壤保持良好的通透性。在生长期内,根据草坪及地被生长情况和土壤情况适时打孔松土,确保草坪及地被生长旺盛。5、时花及花坛养护管理(1)时花、花坛换花移栽前必须要深耕细耙,清除土中石块、草屑、残茎和落叶等杂物并施足基肥。(2)夏季花苗移栽后,应随即浇透水。(3)在花卉生长盛期,要及时中耕除草,追施肥料,施肥后应立即喷洒清水。(4)枯萎的花蒂和黄叶要及时剪除,以保持花坛清洁,缺株要及时补栽。(5)凡须摘心的品种,应及时进行。(6)花坛的防护设施应经常保持清洁完好,发现损坏,应及时修复。6、绿地看护管理(1)严禁乱砍乱伐树木,杜绝乱拉乱挂、攀援树枝等现象。(2)严禁践踏绿地。对擅自占用绿地、挖沟取土的给予制止并及时上报。对破坏绿地行为未及时发现的,按原标准自行恢复。(3)随时发现并制止摘花、折枝行为。(4)因交通事故等原因破坏的绿地,事故发生后或事故现场清理后48小时修复。7、文明安全规范管理(1)养护人员必须统一着装,在绿地养护作业时须穿反光安全工作服,并佩证上岗。车辆设备统一标识,养护工具、车辆摆放整齐,不得随意乱停乱放。(2)养护作业产生的垃圾清运及时:浇水时不能溢水于马路或人行道上。14(3)在树木修剪或较大绿化工程施工时,必须在作业地域内设置警戒标志,必要的要进行围挡。雨雪天、积雪、浓雾,树皮未干及风力七级以上,不得上树操作。患有不适宜作业的病患者不得上树登高作业。(4)配药、喷药时作业人员应注意安全,及时清洁。如感不适,应立即离开现场或去医院就诊,不可延误。在公共场所喷药时,应注意行人及车辆的安全。配制药剂,洗刷药械时要远离水源、厨房等地,剩余或洗刷的药液不得乱倒。药剂的保管与领用应建立一定的制度,以确保安全。8、台账资料台账资料包括动态资料和静态资料,静态资料包括绿地的面积、绿地设施、品种等:动态资料包括养护日记(内含作业人员、作业地块、作业时间、作业内容)及内部考核情况。9、其他养护企业应对上级临时指令性、突击的任务及时落实并接受社会和媒体的监督,对社会及媒体反映的情况,如确实因养护责任的应及时整改落实。15附件3:《绿化养护考评标准》序号检查项目具体项目分项标准评分标准一植物管理(44分)乔木管理(12分)无死株、缺株,补植乔木品种、规格应保持一致,并在养护作业规范规定的时间内更换补植。(6分)乔木有死株、缺株的每株扣1分;补植乔木品种不一致、规格差别明显的,乔木每株扣0.5分;未能按时完成补植的,延误一天扣0.5分。乔木无病虫枝、残枝、5cm以上徒长枝;乔木倾斜度不得超过5度,逐渐扶正;及时清理修剪下来的枝条。(3分)有病虫枝、残枝、5cm以上徒长枝,每处扣0.5分;乔木未按标准控制倾斜度,不采取扶正措施的,每株扣1分;未及时清理修剪下来的枝条的,发现一处扣0.5分。树穴整齐无杂草,树冠无悬挂物,树干无钉子、铁丝、晾晒等绑缚物及攀缘植物等乱贴乱画现象。(3分)发现一处扣0.5分。灌木及绿篱管理(12分)无死株、缺株,有死株缺株的在养护作业规范规定的时间内清理及更换补植。(7分)灌木有死株、缺株的,每株扣1分;绿篱明显缺、死株的,每处扣1分/m。未能按时完成清理及补植的,延误一天扣0.5分。修剪及时,无窜枝,控制好绿篱高度,植物高度不得影响交通视线。(5分)绿篱未及时修剪,有窜枝,每处扣0.5分:绿篱植物高度过高的,每处扣0.5分。草坪及地被管理(12分)绿地无裸露;绿地内无枯枝残叶、无杂草、无坑洼现象。(7分)发现黄土露天的,每平方米扣0.5分,不足1平方米按1平方米计算。绿带内枯枝残叶未及时清理、有明显杂草及坑洼现象的,扣0.5分/m。草坪及地被生长茂盛,无空秃,无杂草,高度不得超过养护作业规范规定的标准。(5分)有杂草的扣0.3分/m,高度不符要求的,每处扣0.5分。时花及花坛管理(8分)时花花坛按设计精心养护,花坛种植株行距适宜,不露底土。无缺株倒伏,无枯枝残花,无杂草垃圾。(5分)有缺株倒伏的扣0.5分/株;有枯枝残花及垃圾扣0.2分/处;16序号检查项目具体项目分项标准评分标准花坛应保持清洁完好,无破损。(3分)花坛清洁不干净的,每处扣0.2分。花坛有破损的,每处扣0.5分。二肥水标准(12分)按标准施肥、浇水,施肥前通知管理单位人员现场确认,并且提供施肥记录及进肥发票。(12分)由于肥、水管理不善造成的枯黄、叶烧现象,乔灌木每株、绿篱每平方米扣0.5分。没有施肥记录、不能提供进肥发票或不按标准施肥的,每处扣1分。三病虫害防治(12分)按标准喷洒药物,无病虫害。发现病虫害的,在规定时间内整治并及时上报。(12分)乔木有明显病虫害的,每发现一株扣1分;绿化带有明显病虫害的,每处扣1分/m。未能按时完成整治的,延误一天扣0.5分;未能及时上报的,每次扣1分。四设施设备维护(12分)园路、铺装地坪平整,无大面积破损。(4分)每发现一处扣0.5分。树木支撑规范、统一,无断桩、坏桩,桩位扎缚规范化。(2分)树木支撑不规范的,每株扣0.5分。绿地设施(包括遮光网、栏杆、浇灌设施、栽植容器、园灯等)必须安全、完好、放置整洁、保持清洁。(6分)发现辅助设施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1分。五文明安全规范(10)养护操作过程中能按作业规范做好安全防护措施。(3分)未按规定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的扣1分。如造成负面影响的扣3分。有防台措施,对危树及时采取修枝、加固或申报更换等措施,遇灾害性天气及时组织进行抢扶。(4分)未对危树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因此造成事故的,扣3分;遇灾害性天气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抢扶的,扣2分。管理制度落实,养护管理人员到位;养护作业人员必须穿着有反光条的工作服,做到文明作业。(3分)管理制度不落实的,一处扣0.5分;管理人员不到位,每发现一次扣0.5分。养护人员上路作业不穿有反光17序号检查项目具体项目分项标准评分标准条工作服等不文明作业的,扣1分。六台账资料及其他(10)台账资料参照作业规范齐全。(4分)资料每缺少一项扣0.5分。能坚决完成领导或相关部门的指令性、突击性任务,及时落实投拆、媒体曝光反映的问题,并及时反馈;对督办的问题能立即落实。(6分)对于问题,媒体曝光的,扣1分/次:对督办的问题、任务未及时落实的扣2分/次。注:(1)月平均考核得分在95(含)分以上的,全额核拨绿化养护服务经费;(2)月平均考核得分低于95分的,每0.1分扣当月绿化养护服务经费的0.5%;(3)月平均考核得分低于90分(不含)的为不合格,全额扣除当月绿化养护服务经费;(4)累计两个月得分低于90分(不含),将终止合同,取消服务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该乙方自行承担,且该乙方不得参与本项目下一轮的招投标活动;(5)考核结果引起的扣罚(包括直接扣款情形)直接在当月应当核拨的绿化养护服务经费中扣减。18附件4:《考核标准的直接扣款项》1、绿化养护费用包含区域内草坪每年套播黑麦草一次,套播时间由甲方指定。景观效果未满足甲方要求的,扣2元/平方米/月;2、行道树养护包括树穴内的设施养护(含缺空补种、零星修复);新加固的乔木支撑必须采用刷绿漆的钢管支撑。乔木钢管支撑要求无明显锈迹,日常维护、刷漆保养由养护单位全权负责;所有乔木钢管支撑,每年需至少除锈刷漆一次。乙方应根据甲方指令及树木生长情况、天气条件,及时做好树木支撑安装、拆除工作。所有相关费用均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之中。因支撑不到位导致乔木倒伏后死株、残株或长势不良的,乙方须无条件按原规格品种及时补种,且甲方可另处以500元/株/月的罚款。3、供应商负责绿地内树木的钢管支撑、桥梁(钢结构部分)、河道护栏及钢结构小品每年除锈刷漆一次,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内。如未按照甲方要求进行作业的,每副处以50元罚款,上不封顶。4、供应商每年对负责绿地内的防腐木、竹木地板刷原厂保护液或优质保护漆一次,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内。如未按照甲方要求进行作业的,每平方米处以2元罚款,上不封顶。二、通过各渠道采集的问题按以下情况分级扣款1以下问题每(件、处)扣减100元①乔灌木、色块绿篱、草坪未及时修剪(株、1m、10m)②支撑破损缺失、草绳等包裹物未及时松绑(株)③小型设施破损④小件垃圾⑤杂草(1m)裸地(1m)⑦病虫害(株、1m)⑧所有草坪冬季须套播黑麦草一次,黑麦草套播不到位的且未达到景观效果的(50m)⑨其他;2以下问题每(件、处)扣减300元①乔灌木、行道树死(缺)株、植株残缺、残桩未及时清理②乔灌木明显倾斜、倒伏(株)③树穴裸露④修剪不合理,花前修剪等⑤草花未及时更换、密度不达标(1m2)③垃圾堆⑦中型设施破损⑧其他;3以下问题每(件、处、次)扣减500元①支撑构件嵌入植株②卫生死角③大型设施破损且存在安全隐患④种菜、停车等因监管不到位引起的占绿毁绿⑤乔木移植、改造修复项目等工程施工未按规定规范维护③施工遗留环境卫生问题⑦道路绿地高峰期浇水、喷洒药水⑧焚烧绿化垃圾、修剪物⑨其他4以下情况扣减1000元①市区城管局渠道通报问题(行走甬城、鄞领城事、局长信箱件、领导批示件等)②未在限时或约定整改期限内完成整改③整改质量不达标,存在敷衍现象④其他;5以下情况扣减2000元①市级渠道通报(含市委、市领导督办件、市长信箱等)以及群众举报或媒体曝光问题②上级通报、督办件、绿地巡查问题督办不力,或因主观原因催办迟迟未响应③其他;6以下情况扣减3000元①存在大面积未经审批占用绿地行为,行为严重且未及时上报②由于监管不力造成的严重安全责任事故③其他。7其他①园林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养护施工作业不规范,导致第三方人员或财产伤害损失的,养护单位承担全部责任。21附件5:《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致:宁波绿菌市政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编号:SZJS2024120G的东部新城生态走廊、部分零星绿地绿化养护项目,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招标人确认,现确定贵单位为本项目标项一的中标人:序号中标内容服务期限2024年12月1日-2027年9月中标金额1宁波市鄞州区东部新城城市管理中心民安路至中山路区域绿地养护24口(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度为2024年12月1日-2025年9月24日,下一年度由采购1534355.00人根据中标人在上一年度的企同履约情况、考核情况及财政资金审批情况决定是否续签)人民币元/年序号中标内容服务期限中标金额2024年12月1日-2027年9月24口(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宁波市鄞州区东部度为2024年12月1日-2025人民币新城城市管理中心1年9月24日,下一年度由采购1534355.00民安路至中山路区人根据中标人在上一年度的企元/年域绿地养护同履约情况、考核情况及财政资金审批情况决定是否续签)请中标人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感您对招投标活动的参与和支持,并真诚地希望今后与贵公司有再次合作的机会宁波市斯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09月20日2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宁波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