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建装修项目设计服务采购合同公告(珠海联港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2025)



金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改建装修项目设计服务(第二次)

采购项目名称:

金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改建装修项目设计服务(第二次)

采购项目编码:

440404MA57D3U882502130195

项目业主:

珠海联港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服务机构:

珠海市建筑设计院

合同名称:

金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改建装修项目设计服务(第二次)

合同编号:

440404MA57D3U882502130195

合同总金额:

¥60,705.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5年02月28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5年02月28日至2025年06月28日

服务内容:

该项目选址位于金湾区德城路旧行政服务中心(现财政局办公楼)。主要建设内容:1.区综治中心建筑面积约1389.10㎡,层数两层,一层改建成区综治中心接待大厅,设置调解室、值班室、部门入驻等功能室,二层改造为区委政法委机关办公使用。按照使用要求,接待大厅,多功能室及局部办公区重新进行平面功能布局,对天地墙进行改建装修,电气、给排水、消防及空调进行改造等。2.区综治中心及群众信访中心外立面提升,包括外墙重新翻新,空调机位美化以及logo改造。3.室外工程提升,包括广场道路及绿化改造。本次招标内容为设计服务,具体工作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合同附件

金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改建装修项目设计合同(2.28).pdf

珠海联港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5-03-28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工程名称:金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改建装修项目工程地点:珠海市金湾区合同编号:LGCJ-SJHT-20250089委托单位:珠海联港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承接单位:珠海市建筑设计院签订日期:2025年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监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第1页共17页金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改建装修项目工程设计合同委托单位:珠海联港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接单位:珠海市建筑设计院(以下简称乙方)设计资质证号:甲方因金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改建装修项目建设需要,将本项目的设计任务委托给乙方。为明确双方的权责,维护各自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就服务事宜协商一致,制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第一条、项目概况1.1项目名称:金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改建装修项目1.2建设单位:珠海联港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1.3工程地点:珠海市金湾区1.4委托内容:工程设计及施工阶段配合服务等。1.5项目规模:该项目选址位于金湾区德城路旧行政服务中心(现财政局办公楼)。主要建设内容:1.区综治中心建筑面积约1389.10㎡,层数两层,一层改建成区综治中心接待大厅,设置调解室、值班室、部门入驻等功能室,二层改造为区委政法委机关办公使用。按照使用要求,接待大厅,多功能室及局部办公区重新进行平面功能布局,对天地墙进行改建装修,电气、给排水、消防及空调进行改造等。2.区综治中心及群众信访中心外立面提升,包括外墙重新翻新,空调机位美化以及logo改造。3.室外工程提升,包括广场道路及绿化改造。第二条、委托要求第2页共17页2.1乙方设计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广东省及珠海市现行的最新法律、法规、规范等文件要求,满足相关规范文件的深度要求,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批。2.2乙方提交10套设计成果给甲方存档,同时需提供包含全套可编辑版以及PDF版电子光盘2张给甲方。如因甲方提供基础资料时间滞后,则乙方提交成果的时间相应顺延。2.3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备注1方案设计纸质版最终稿方案册2份按甲方要求用于检查和展示的实体效果图、现场公示图片及展板,由中标人提供。若涉及项目3D动画演示讲解制作、项目沙盘模型制作需各提供1份。2初步设计按甲方要求按甲方要求按甲方要求3初步设计修编(含概算)按甲方要求按甲方要求按甲方要求4施工图设计修编版8份(电子版光盘2张)按甲方要求/5施工图修编按需施工图设计经审图机构提出修改意见后7个日历天内完成6设计变更及其他8收到甲方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注:1、确保各阶段成果质量,满足现行规范、规定及深度要求;各项资料及成果需分别提供可编辑电子版光盘一张,PDF版光盘一张,电子版要求:WORD和PDF格式,图纸为CAD格式;其中4套施工图待工程竣工验收后提供,第3页共17页作为竣工图及竣工资料使用,全部加盖审图中心公章;2、若需要提供超出上述数量的成果文件,承包人应无偿免费提供。如因项目进展需要,发包人有权对委托代理内容或范围进行调整,承包人不得有任何异议。未尽事宜,按本工程招标文件相关条款执行。3、配合各专项(方案报建、防雷、初步设计、供水、供电、人防等)报审及资料图纸提供。4、若设计成果需专家评审,该费用由中标人提供。2.4甲方项目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乙方项目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第三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3.1甲方提交文件如下: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内容要求提交时间1设计任务书1设计范围、工程造价预算签订本合同时提交第四条、设计费用支付4.1本项目(含税)合同暂定价为:¥60705.00元(大写:人民币:陆万零柒佰零伍元整)。包含本次设计服务的全部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风险包干费、税金、利润等一切费用。合同价应综合考虑提供本次设计服务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服务承诺、额外服务费及不可预见风险等费用,设计咨询过程中如有存在违约金未及时支付或扣除的,在最终结算时给予扣除。设计费结算价以备案的施工图预算建安费作为设计服务费的计费基数(不含暂列金及暂估价),根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版)计费标准×76%(暂定系数如下:专业调整系数1.0;复杂调整系数0.85;附加调整系数1.0。以上各项系数最终以相关部门审定为准。服务过程中如有存在违约金未及时支付或扣除的,在最终结算时给予扣除。最终的服务费以相关部门审核为准。4.2服务费用支付方式:第4页共17页进度款:本合同无预付款,分阶段进行支付,设计费:施工图预算通过相关部门备案后,支付至按审定预算价为计费基数的工程设计费的60%且不得超过概算批复的金额。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且无其他遗留问题甲方按资金支付程序为乙方办理设计费结算价剩余款项支付手续。4.3其它事项:1、本项目各项费用需取得批复或主管部门认定并按照项目所在地财政部门规定的支付程序进行支付,上述支付时间为招标人办理支付申请手续的承诺时间,实际支付时间以财政部门审批日期为准。如因财政拨款的审批程序导致甲方未能按期支付酬金,乙方不得收取逾期付款利息。2、每次付款前,乙方需提供与所付款等额的正规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如乙方未及时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顺延付款,相应责任由乙方承担。第五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5.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5.1.1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目前现有的与工程有关的数据和资料,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若因客观原因甲方无法提供的,则由乙方自行收集。5.1.2乙方在从事服务过程中,甲方有权派专人监督、检查,并负责设计工作时间的协调。5.1.3乙方服务人员的工作能力及表现不符合合同的约定和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工作人员。5.1.4甲方应协调沟通各部门的工作关系,以确保该项目工作顺利进行。5.1.5项目进行过程中,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相关主管部门意见修改和完善设计成果。5.1.6甲方制定的《工程建设服务单位履约考核办法(试行)》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甲方将根据该办法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评价,乙方应遵照执行。第5页共17页5.1.7本合同项下形成的勘察、设计工作成果及相关资料的所有权均归甲方享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无权以任何方式在除本合同约定事项外使用该成果。否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5.1.8甲方收到乙方交付设计成果后,应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5.1.9检查、监督乙方的工作,对乙方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5.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2.1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合同、设计任务书的约定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5.2.2提交选材样板乙方在初步设计阶段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选材清单及样板2套,并提供相关材料厂家信息。乙方对选材样板的最终效果负责。5.2.3提供胜任的设计团队乙方应组织高水平的乙方员参加本项目设计;乙方应就本项目组织专门的设计工作组,指定双方认可的设计总负责人,并在合同签订前提供经双方确认的工作组成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清单。在设计过程中,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设计过程中,如出现某专业设计不符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该专业设计负责人;如果合作过程中出现乙方员不能准确理解甲方意图、不能按时保质提交设计成果、设计方案多次调整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等情况,甲方有权要求设计单位更换乙方员。在更改乙方员后仍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乙方项目设计组名单见附录1。5.2.4编制技术措施乙方应为本项目编制各专业统一技术措施,包括:设计依据、设施设备、常规通用做法、规范、细部做法等,并在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作全面展开前提交甲方。第6页共17页5.2.5设计修改乙方对设计文件的准确性和合理性负责,对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进行修正。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无法施工或者工程质量事故,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还应当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如甲方因此被起诉并承担相关责任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被要求承担的责任金额、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执行费、交通费、调查费、保函费等一切费用)。由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变化,要求乙方在各阶段设计定案前做出的修改,以及根据政府审查意见在设计全过程所作的修改,属于本合同约定的正常设计工作,乙方不得另行收费。乙方提交的设计成果在甲方审核或审批过程中如需调整,乙方负责无偿修改。如甲方确认方案后又要求作出重大修改的,则相应延长乙方交付成果的期限。5.2.6设计审图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对图纸做出审核,并出具正式书面函件,签章确认。5.2.7提供专业配合乙方在设计各阶段向甲方另行委托的专项设工作单位提供配合,为其提供咨询并控制效果。5.2.8提供服务5.2.8.1乙方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须配合甲方参加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设计审查。乙方积极配合甲方组织的各项评审工作,无偿提供评审、论证阶段所需的资料文本。对于评审、论证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应及时修改完善。在甲方提出要求的情况下,乙方应当协助甲方向行政主管部门解释或者传达设计意图。在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批意见时,乙方应及时进行修改和完善,以便审批获得通过。如因乙方原因审批未通过,乙方应当无偿进行修改,直至通过审批。5.2.8.2参加设计交底及竣工验收第7页共17页乙方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负责向甲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提供施工现场服务,配合相关专业验收及竣工验收。施工图设计开始前一周,乙方应向甲方及施工图设计单位进行技术交底会,并形成会议纪要,作为甲方施工图设计要点的补充资料。5.2.8.3设计总结乙方应在项目竣工后进行回访并组织相关人员召开总结报告会议。5.2.8.4设计汇报乙方每次派员参加设计汇报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才被甲方认可为“一次”:(1)主设计师、联络人、相关专业人员同时到场;(2)乙方工作成果得到甲方认可。由于乙方设计不清楚和设计错误导致的设计汇报务不计入约定的次数内,乙方应当无条件配合,甲方不承担任何额外费用。乙方指定一名具有相应资质的技术人员作为工程现场的总代表,负责合同范围内的总的技术指导,并与甲方代表一起解决与合同有关的技术和其它问题;但是双方总代表均无权修改合同。对于乙方派驻现场的人员,除甲方认为其工作作风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现场工作而要求乙方更换人员外,乙方不得随意更换。乙方各专业负责人及专业代表在现场工作时,应积极主动地发现图纸上或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沟通,并及时解决问题。乙方的技术人员在现场工作中发现施工单位工作失误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进行相应的修改。5.2.9其他乙方应本着经济合理的原则进行设计,因乙方设计不经济或不合理造成工程浪费或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乙方指派人员往来项目现场的交通费、住宿费等一切费用已包含在设计费中,如有发生,由乙方自行承担。第8页共17页乙方提出的因甲方原因造成延误设计文件时间的任何理由,均应以书面文件为证,否则延误理由不成立。乙方有义务派人参加甲方组织的图纸会审、图纸交底会,并及时解决问题。乙方有义务派人参加各专业分项设计接口讨论会,并按要求提条件,对图纸进行审查并解决问题。否则每缺席一次按照合同约定设计费总额的1%(不低于50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本工程项目中,乙方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甲方需要乙方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设计文件中如须选用国家标准图、部委标准图及地方标准图,则该项工作由乙方自费负责解决。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执行。5.2.10如因设计存在缺陷,致使设计成果两次未能通过技术性审查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时,甲方有权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对乙方作出处罚,并解除本合同另选设计单位。因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第六条、保密义务6.1乙方对于甲方提供的一切信息及资料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乙方不得向社会公众或第三方通过任何途径方式出示、披露任何非公开的信息、资料、数据、项目成果等。若因乙方泄漏而造成甲方影响或损失,乙方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及所造成的所有实际损失。6.2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任何一方对其获知对方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保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6.3在本合同订立前、履行中、终止后,双方均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6.4本条约定的保密义务永久有效,不随着本合同的中止、撤销、终止而终止。第七条、违约责任7.1乙方单方要求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已付的预付款,并退回已付第9页共17页的设计费。7.2乙方工程设计文件超出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比例的违约责任:委托人有权扣除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作为违约金,如该违约行为对设计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委托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委托人造成的一切损失。7.3乙方未经委托人同意擅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分包的违约责任:乙方转包或擅自分包本合同项目的,委托人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且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7.4因乙方原因导致其提供的工作成果(含专项设计)超出委托人限额设计要求的,委托人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增加工程造价金额的3%作为违约金,并按照限额设计要求完成设计修改,委托人不另行支付费用;乙方提供的工作成果(含专项设计)无法满足本合同约定其他质量标准的,每发生一次,委托人有权向乙方收取违约金合同总价的1%。7.5因乙方原因导致提交成果延误,每延误1天,乙方承担合同总价的1%的违约金,累计延误超过30天,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不支付任何费用。乙方编制的成果文件质量不高、设计深度不够,送审文件不完整或者版本不一致等原因,延误了本项目成果审核进度以及项目概预算的编制及审核进度等,委托人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价的1%的违约金,情节严重处以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并承担委托人的损失。7.6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不能按期完成设计变更的,每延误一天,乙方承担合同总价的1%的违约金,;由于乙方原因导致设计变更的,委托人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变更增加造价的1%~5%作为违约金。所涉违约金,在确定后从最近一期款项支付中扣除。7.7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回复、答复委托人的问题或疑问的,委托人有权要求乙方每次支付人民币500元的违约金,发生3次以上(含本数)的,委托人有权要求乙方每次支付人民币1000元的违约金。7.8因其设计失误而造成工程损失的,乙方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承第10页共17页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且赔偿由此给委托人造成的全部损失。7.9乙方未严格审查图纸质量的,每出现一处错误,委托人有权要求乙方支付人民币不超过1000元的违约金。7.10在工程设计各阶段配合,乙方人员迟到或早退累计三次以上的,委托人有权要求乙方每次支付人民币500元的违约金,未经委托人同意的乙方参会人员缺席的,委托人有权要求乙方每次支付人民币500元的违约金;乙方未按委托人要求提供施工现场配合及技术服务的,每违反一次委托人有权要求乙方支付人民币500元的违约金。7.1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及委托人要求提供设计管理义务的,每发生一次,委托人有权要求乙方支付人民币500元的违约金。乙方未及时履行合同义务影响工程进度的,委托人有权视具体情况要求乙方每次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7.12乙方无法定或约定事由解除合同的,或委托人因乙方违约解除合同的,已交付的工作成果归委托人所有。双方按照乙方实际完成并经委托人书面确认合格的工作量进行结算,且委托人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总价的20%支付违约金。7.13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足补偿委托人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本合同约定的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合理的律师费、诉讼或仲裁费、差旅费、评估费、鉴定费、赔偿款、拍卖费。7.14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乙方除了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委托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额由委托人委托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审定的实际损失的3%,但赔偿金额最高至本合同实收设计总价(扣除税金),情况严重的,需负法律责任。7.15乙方必须保证用于本项目设计的软件(包括不限于AutoCAD、BIM等)获得正版软件授权,如乙方使用盗版软件,委托人可视情节轻重要求乙方每次(项)按本合同总价1%-5%标准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7.16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第八条不可抗力第11页共17页8.1甲乙双方由于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现象、战争、罢工、火灾、疫情、政府行为等)发生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理由,并采取相应措施以减少对方损失,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7日内,将相关部门开具的证明文件给予对方确认(同一不可抗力发生于双方所在区域的除外)。如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者不可能的,双方经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8.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任何一方可以书面的方式解除本合同,解除通知到达后本合同自动解除,双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甲方不负责赔偿乙方在准备履行合同期间的投入,并且甲方应按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结算和支付。第九条、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及终止9.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9.2非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单方变更合同条款。对本协议的任何变更或补充均应以各方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方式进行。9.3合同一方出现下列违约行为时,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全部损失外,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无需向违约方支付任何费用。违约方迟延履行、怠于履行或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主要义务,且自收到守约方催告履行书面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仍未能采取有效改进措施时,在这种情况下,本合同自守约方的解约通知到达违约方之日起解除。9.4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在甲乙双方履行完本合同约定义务后本合同终止。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10.1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10.2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第12页共17页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败诉方应承担另一方维权产生的一切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及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执行费、交通费、调查费等一切损失执行费、交通费、调查费等。10.3在诉讼过程中,双方应继续履行争议部分之外的其他合同条款。第十一条、其他11.1甲方、乙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和补充,任何修改和补充均应以书面形式完成。11.2乙方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乙方自行解决。11.3本合同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放力。11.4双方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内容与补充协议所约定的内容相冲突时,以补充协议的内容为准;补充协议未约定的内容,以本合同为准。11.5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11.6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叁份,乙方叁份,具同等法律效力。11.7双方均认可本合同提供的地址为法律文件可送达地址。11.8本合同由甲方、乙方于2025年2月28日在珠海市金湾区签订。(以下无正文)第13页共17页(无正文,本页为签署页)甲方:(公章),乙方:(公章)珠海联港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珠海市建筑设计院地址:金湾区市民服务中心C2栋4楼地址: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开户行:,开户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纳税人编码:,纳税人编码:第14页共17页甲方:(公章)乙方:(公章)珠海联港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珠海市建筑设计院地址:金湾区市民服务中心C2栋4楼地址: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开户行:开户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纳税人编码:纳税人编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第15页共17页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系(珠海市建筑设计院)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受托人(法人公章):2025年2月28日第16页共17页附件3: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第17页共17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改建装修项目设计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