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公安警用地理信息平台建设采购合同公告(山西省公安厅2025)
一、合同编号:11N0121501292025601
二、合同名称:山西公安警用地理信息平台(2.0版)建设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1499002024CGK03468
四、项目名称:山西公安警用地理信息平台(2.0版)建设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山西省公安厅本级
地 址:龙城大街77号
联系方式:13363517416
供应商(乙方):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电子城IT产业园107楼6层
联系方式:17600806993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山西公安警用地理信息平台(2.0)建设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318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服务要求: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服务时间:6个月服务标准: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2.合同金额(元):318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2月2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2月2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山西公安警用地理信息平台(2.pdf
山西公安警用地理信息平台(2.0版)建设项目采购合同合同编号:11N0121501292025601需方:山西省公安厅供方: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供方在山西省省级集中采购机构组织的(项目名称:山西公安警用地理信息平台(2.0版)建设项目、项目编号:1499002024CGK03468)项目公开招标采购中中标,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服务条款供方向需方提供以下软件开发服务:序号服务内容服务期限1为山西省公安厅提供山西公安警用地理信息平台(2.0版)建设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终验合格后三年质保期结束之日止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叁佰壹拾捌万元整¥:3,180,000元(具体服务内容、服务范围及标准等清单详见附件一)二、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大写):叁佰壹拾捌万元整,(小写):¥3,180,000元。其中技术服务金额为¥3180,000元,税率为6%。合同总金额包含包装、仓储、运输、装卸、安装调试、系统集成、税费、保险费、供方应当提供的售后服务费用以及验收合格之前与质保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费用。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三、合同资金支付资金支付方式:(1)合同签订后,需方收到合同金额40%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需方向供方支付合同金额的【40%】款项,即人民币1272000元;(2)终验合格后,提交山西省公安厅审计处进行项目结算环节审计,按照结算审计金·,1额计算尾款。需方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需方向供方支付尾款。资金支付条件及时间:验收合格后由需方负责办理货款支付手续。需方自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按合同规定将款项支付到约定的供应商账户。四、售后服务及承诺供方向需方承诺:1.项目质保期(3)年(自项目终验合格之日起计)。2.原厂售后服务要求:(1)服务期限:售后服务期从项目终验合格之日起3年。(2)故障处理:自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5分钟响应,1小时以内提出问题解决方案、4小时以内完成问题和故障的排除。(3)升级改造。原厂商能够根据客户需求,对系统进行重新配置和改造,及时提供升级服务。(4)现场巡检。每月1次现场健康检查。(5)重大活动保障。重大活动保障是指特殊时段(如节假日、专项行动、重大安保任务等)提供的临时性备勤保障服务,在重保期间,按照需方要求,在现场安排人员值守。3.驻场人员数量及资质要求:建设期间提供不少于6人现场驻场开发,人员组成至少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开发工程师、实施工程师、培训工程师、数据处理工程师在内的人员团队等。质保期间,提供不少于3人的现场驻场人员。建设期间,现场驻场开发人员:姓名岗位职称及职业资格学历联系方式郭枫开发工程师中级工程师/测绘中级工程师本科18659875677张振琦开发工程师中级工程师/测绘中级工程师本科18034657749任艳婷开发工程师中级工程师/测绘中级工程师本科15587983422卢浩开发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测绘高级工程师本科17988765873周芹开发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测绘高级工程师本科13834698832靳立文开发工程师/运维工程师无/三维GIS工程师中级本科15010083535·,2质保期间,现场驻场运维人员:姓名岗位职称及职业资格学历联系方式靳立文开发工程师/运维工程师无/三维GIS工程师中级本科15010083535李熙旸实施工程师/运维工程师/售后服务工程师无/WebGIS工程师本科13576587796孟超实施工程师/运维工程师/售后服务工程师无/三维GIS工程师高级本科187676756564.系统联调要求:供方需完成山西公安警用地理信息平台(2.0版)建设项目系统对接工作,需方需提供对接标准和对接支持。5.质保期内,供方需根据系统运行情况免费进行不定期的检测与调优,每半年免费对系统进行一次总体检测,质保期满后提供完整的运行记录。系统试运行期为90日,期间提供7×24小时维护服务,包括日常巡检、故障排查与处理等,做好相应的维护记录、问题处理报告等,并及时提交采购单位备案。维护主要是对软件的日常监测、维护和故障处理,包括:系统联调、功能是否正常、Bug调整,并根据GA部标准的修订情况,无偿提供山西公安警用地理信息平台(2.0版)建设项目版本标准的升级与更新,确保平台建设符合GA部相关标准要求。6.定制开发部分软件知识产权归属承诺:(1)本项目开发软件部分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归需方所有。(2)涉及的源代码(含质保期内的后续升级版本)必须遵循相关标准和规范,并于终验合格之日无条件提交给需方。(3)涉及接口的必须遵循相关标准和规范,向下部署的,必须无条件开放所有接口且满足国家共享相关规定要求,项目承建单位有义务配合需方做好有关信息共享工作。(4)本项目在开发、使用和维护过程中接触到的需方的所有资料,未经需方授权代表书面许可,不得留存,私自查阅及向任何第三方泄露。(5)本项目定制开发所形成的设计开发专利申请权、技术秘密的使用权和转让权归需方所有。7.系统培训要求:山西公安警用地理信息平台(2.0版)投入使用后,供方需为需方提供免费且有效的培训,培训对象为系统管理员、操作人员等人员。以便用户单位进一步明确操作细节,保证系统使用实效。培训后进行考核评价,若未通过,则需单独再进行培训,直至全部参加培训人·,3员通过考核。培训方式包括现场实机操作培训与现场一对一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平台使用,数据录入等。五、交货1.交货期限:自合同签订起6个月内2.交货地点:山西省公安厅六、交验1.供方根据合同的规定完成产品、服务交付后,需方应及时根据合同的规定组织验收。供方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需方递交验收通知书,需方在收到验收通知书后的10个工作日内,确定具体日期,由双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服务验收。需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对此供方应当配合,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验收所产生的费用不含在本项目合同款中。2.如果属于供方原因致使用系统未能通过验收,供方应当排除故障,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同时进行试运行,直至服务完全符合验收标准,即需符合本项目招标需求。3.如果属于需方原因致使用系统未能通过验收,需方应在合理时间内排除故障,再次进行验收。如果属于故障之外的原因,除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外,需方不愿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验收,则由供方单方面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提交需方,即视为验收通过。4.需方根据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的规定对项目产品、服务验收合格后,需方签署验收意见。5.供方交付产品中的软件应无知识产权纠纷,若出现知识产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此给需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供方承担。6.需方要按照招标文件中的验收标准来进行验收,按照与履约验收挂钩的资金支付条件及时间执行。七、信息安全条款1.在合同执行期间内,供方严格按照需方安全管理要求开展工作,不得有以下行为:(1)擅自建立跨网跨区域运维通道,违规连接公安网络,设置应用系统后门、木马等恶意程序,恶意探测扫描网络及系统,拆除破坏监管设施、程序等;(2)违规下载、留存、使用公安数据,篡改、损毁、出售公安数据等;(3)擅自扩大与合作事项相关信息的知悉范围,不及时清除、回收离职离岗或不再参与信息化建设人员持有的公安文档资料、数据等;(4)未经需方允许,擅自对外发布或提供、宣传所参与项目的内容、数据等信息;·,4(5)其他造成数据丢失、泄密等安全案事件的行为。2.合同执行期间,若因供方存在上述违约行为造成损失的,由需方认可的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损失情况进行评估,供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评估报告赔偿需方损失。(1)供方向需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供方以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方式向需方补足差额。(2)供方发生违约行为后须立即采取提供替代软硬件产品、修补漏洞等针对性补救措施;(3)对违约行为,供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管理要求,或者违约行为造成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需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合同;(4)由违约方承担消除负面影响所产生的诉讼费、取证费、律师费等费用。(5)对同时构成违法犯罪的违约行为,需方有权提请将涉事供方人员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市场监督管理严重失信名单;(6)对于后果较长时间才能显现、或者损失数额难以一次性确认的违约行为,需方保留进一步追偿的权利。八、保密责任1.未经双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外提供或披露与业务有关的资料和信息,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该保密责任条款不受时间限制而持续有效,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履行期间。2.需方向供方提供的运维所需要相关信息,供方不得私自提供给其他第三方或自行使用,如供方违反本条约定,所产生的相关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供方承担。3.供需双方均应对该合同履行期间所知悉的国家、政府、司法机关、企业、个人隐私及其他涉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本约定在合同履行期满后仍然有效。九、需方责任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供方办理有关事宜。3.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十、供方责任1.保证所供服务均为标书承诺的,符合相关质量检测标准。2.保证售后服务,严格依据投标文件及相关承诺,进行保修、维护等服务。·,5十一、违约责任1.需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货款的,每逾期一日向供方偿付应付未付金额(0.1%)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30)日,供方有权解除合同,届时需方向供方退还已收到的服务,并赔偿由此给供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2.供方所交的软件开发服务的内容、范围及标准等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需方有权拒收,供方应当整改后重新交付,所用时间按照供方逾期交付服务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经整改一次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需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供方应当退还已收取的合同款项、向需方支付合同款总额(15%)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全部损失。3.供方不能交付软件开发服务时,需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供方应当退还已收取的合同款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15%)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全部损失。4.供方逾期交付软件开发服务时,每逾期1日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0.1%)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30日后,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如需方决定单方解除合同的,供方应当退还已收取的合同款项、向需方支付逾期供货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全部损失。5.因需方错告或变更到货地点而给供方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负担。6.因需方原因导致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需方应当对供方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赔偿或者补偿金额:(200,000)元。十二、不可抗力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十三、争议解决供需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需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由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伍)份,需方执(贰)份,供方执(贰)份,政府采购中心执(壹)份。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6协商结果以“补充合同”形式供需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十五、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招标文件2.投标文件3.投标人所作的其他承诺4.合同附件需方(章):山西省公安厅,供方(章):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授权代表:地址:龙城大街77号,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电子城IT产业园107楼6层电话:0351-7387251,电话:010-59896219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学清路支行账号:331156031148本合同的签署地:山西省太原市日期:年月日·,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安警用地理信息平台建设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山西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