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创意成果展示中心运营费采购合同公告(中关村科技园区西城园管理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德胜园管理委员会)2025)



一、合同编号: 11010225210200018125-XM001-001
二、合同名称: 西城园创新创意成果展示中心运营费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11010225210200018125-XM001
四、项目名称: 西城园创新创意成果展示中心运营费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中关村科技园区西城园管理委员会(本级)
地 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
联系方式: 66205328
供应商(乙方): 北京设计之都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详见合同附件
联系方式:详见合同附件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西城园创新创意成果展示中心运营费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数量: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单价:详见合同附件
合同金额: 159.3000000 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合同附件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2-28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2-28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025西城园创新创意成果展示中心服务—采购合同(双方盖章)1.pdf

中关村科技园区西城园创新创意成果展示中心服务采购合同项目名称:西城园创新创意成果展示中心运营费项目服务名称:西城园创新创意成果展示中心服务甲方中关村科技园区西城园管理委员会乙方:北京设计之都发展有限公司2225年2月28日签署日期::签署地点:北京市西城区生叶合同书中关村科技园区西城园管理委员会(甲方)西城园创新创意成果展示中心运营费项目(项目名称)中所需西城园创新创意成果展示中心服务(采购内容名称)由北京明德致信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以BMCC-ZC25-0075号采购文件在国内进行竞争性磋商。经评审委员会评定北京设计之都发展有限公司乙方)为成交人。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1、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为便于解释,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a.本合同书b.成交通知书c.协议d.磋商响应文件(含澄清文件)e.采购文件(含采购文件补充通知)2、合同标的本合同服务内容:西城园创新创意成果展示中心服务3、合同总价本合同总价为1593000元人民币。分项价格:4、付款方式首付款支付: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供应商合同总金额的50%作为启动资金,确保供应商顺利开展筹备与初期工作。中期款支付:自合同约定的运维期限过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供应商就展示中心运营成果向甲方作全面综合汇报,待甲方审核认可后,按合同约定向供应商支付生出合同总额的40%作为中期款。尾款支付:服务期限届满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尾款。本合同约定的费用均为含税费用,乙方应当在甲方付款期限届满的5个工作日之前,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与甲方要求的相应金额发票.乙方逾期提供合格发票的,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时间并无需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到甲方办公场所领取款项。5、本合同的服务时间及服务地点时间:2025年3月1日至2026年2月28日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天恒置业大厦二层、三层注:每一年度服务期满后,根据采购人考核标准,达到考核目标,且在采购人本项目服务内容没有发生重大变化、财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成交服务商续签下一年度的服务合同。最多不超过3年6、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双方全权代表签署、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北京设计之都发展有限公司中关村科技园区西城园管理委员会(印章)(印章)酒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项目负责人(签字)地址:西城北河络里99号院3楼地址: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邮政编码:100048邮政编码:100088生电话:电话:组织机构代码9u1010230675652D组织机构代码:11110102306311864N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上开户行号:账号:账号:91040154800004649合同条款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价格.1.3“人员”系指作为雇员由卖方所雇佣并被分配执行服务或其任何部分的人员。1.4“服务”系指由卖方根据合同所实施的工作1.5“买方”系指与成交人签署服务合同的单位(含最终用户),在本合同中指甲方。1.6“卖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成交人,在本合同中指乙方。1.7“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服务实施地点1.8“由买方提供的支持"系指由买方免费为卖方执行合同项下的服务而提供的数据、服务、设备以及便利。生发2技术规范2.1提交服务的技术规范应与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投标文件的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买方接受的话)相一致.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3知识产权3.1卖方应保证在为买方提供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会被第三方提出任何侵犯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工业设计权、专有技术等)的侵权请求。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请求的,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4人员4.1关键人员:服务将由卖方报价文件中所指定的人员完成。4.2关键人员的变更:除非买方书面同意,关键人员将不得改变。.都在卖方不能控制,又未经买方许可的情况下,任何关键人员在完成他的服务合同之前辞职、被解职或被撤走,卖方将保证在不给买方增加费用的前提下,为买方发提供一个资质相当或更好,且买方可以接受的人。并做好相关工作的交接,确保]专合同顺利履行。2201:4.3项目负责人:卖方将保证由一位经买方书面批准的项目负责人在执行服务期间的所有时间都对所提供的服务负责,并负责甲乙双方之间的联络。4.4身体健康:卖方负责确保其所有关键人员都身体健康,能够提供在合同项下的服务.5权利和义务5.1买方的权利和义务5.1.1买方有权得到符合合同要求的服务。5.1.2买方有权拒绝卖方所委派的但其业务素质不被买方所认可的工作人员。5.1.3如卖方服务未达到合同要求,买方有权拒付服务费的相关部分款项。5.1.4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提供项目进展报告并随时要求卖方提供与服务内容有关的相关信息。生5.1.5买方有权随时查询、调阅相关信息,或当面问讯相关业务等问题,卖方必须配合,保障买方工作的顺利进行。5.1.6买方应按合同约定向卖方支付服务费。5.1.7买方向卖方提供服务所必须的人力、设备和环境资源的配合。5.1.8买方应保守卖方的商业秘密。5.1.9买方有义务向卖方告知协作、相关单位及组织的,与执行合同有关的必要信息。5.2卖方的权利和义务5.2.1卖方有权按照合同的约定向买方收取服务费。5.2.2卖方有权要求买方给予完成合同所必需的工作上的配合。5.2.3卖方有权要求买方保守相关的商业秘密5.2.4卖方有权得到买方对于执行合同的相关必要信息。5.2.5卖方应按照本文件中要求的以及卖方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服务内容和要求,及时有效的完成规定的服务工作,保证买方合同项目的顺利完成。5.2.6卖卖方应制定服务的相关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工作标准,并建立相关档案及应急措施方案。5.2.7卖方应根据需要向买方提出合理化建议以及新的服务实施方案,协助买方完成相关工作。5.2.8卖方应确保合同项目中相关产品的质量、数量以及产品的及时提供。5.2.9卖方应保守买方的商业秘密及相关内部事务信息。5.2.10卖方在挑选项目执行人员时,必须保证其业务过硬、具有责任心。相关人员在离职、调离前,必须报告买方,在协商得到一致意见后,才能做具体的工作变更,并做好相关工作的交接,确保合同顺利履行。5.2.11除经买方书面批准的情况外,卖方不得将在本合同项下要执行的服务的任何部分,分配给或分包给其他任何人或公司。5.2.12卖卖方在向买方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应接受买方的监督检查,并根据买方的要求对服务问题进行整改。生6付款条件首付款支付: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供应商合同总金额的50%作为启动资金,确保供应商顺利开展筹备与初期工作。中期款支付:自合同约定的运维期限过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供应商就展示中心运营成果向甲方作全面综合汇报,待甲方审核认可后,按合同约定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的40%作为中期款。尾款支付:服务期限届满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尾款。本合同约定的费用均为含税费用,乙方应当在甲方付款期限届满的5个工作日之前,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与甲方要求的相应金额发票.乙方逾期提供合格发票的,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时间并无需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到甲方办公场所领取款项7违约责任7.1卖方违反其义务条款5.2.5、5.2.6、5.2.7、5.2.8时,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在5日内予以改正,逾期不改的买方有权每日按照合同总金额的0.1%从未付款中扣减,当未付款余额不足时,从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中扣减。当以上情况持续30天以上时,买方不仅有权执行上述扣减条款,还有权终止合同。卖方应将全部相关资料、技术档案、执行情况报告移交买方,并在合同终止一个月内,配合35做好维护交接工作。7.2卖方违反其义务条款5.2.9、5.2.10、5.2.11、5.2.12时,买方不仅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追回从实际终止日至合同期满日期间未履行部分的费用,没收履约保证5金或履约保函,并有权对由此引起的损失要求卖方予以赔偿。8不可抗力8.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8.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5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8.3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5日内达成进生发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9禾税费9.1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10合同争议的解决10.1因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合同当事人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0.2诉讼费用及律师费除法院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11违约解除合同11.1在卖方在如下违约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卖方追诉的权利。11.1.1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服务,按合同第7.2条的规定可以解除合同的;11.1.2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11.1.3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11.1.3.1“腐败行为”和“欺诈行为”定义如下:11.1.3.1.1“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买方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11.1.3.1.2“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以谎报事实的方法,损害买方的利益的行为。11.2在买方根据上述第11.1条规定,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全部或部分购买与未交付服务类似的服务,卖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卖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12破产终止合同12.1如果卖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买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单方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但买方必须以书面形式告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主叶权利.13转让和分包13.1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13.2经买方书面同意,卖方可以将合同项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卖方共同对买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卖方可以将合同项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但必须在报价文件中载明。14合同修改14.1买方和卖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补充,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15通知15.1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16计量单位16.1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7适用法律17.1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18展履约保证金18.1本次采购中,乙方无需支付履约保证金。18.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买方因卖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18.3履约保证金应使用本合同货币,按下述方式之一提交A.买方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或其他买方可接受的格式B.支票、汇票或现金18.4履约保证金在法定的服务期期满前应完全有效。生18.5如果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质量保证期结束后三十(30)天内,买方将把履约保证金退还卖方。19合同生效和其它19.1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采购文件和报价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买方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合同将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19.2本合同一式6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买方和卖方分别各执3份。生米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创新创意成果展示中心运营费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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