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居环境整治与美丽乡村建设采购合同公告(邵阳县农业农村局2025)



邵阳县人居环境整治与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绿色蔬菜生产示范基地)
第二标段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
二、合同名称:邵阳县人居环境整治与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绿色蔬菜生产示范基地)第二标段施工合同
三、项目编号:
1、项目编号:HNSJ-202412SL-767001002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邵财采计【2024】000416号 
3、采购代理编号:JQSYX-2024-D039GZ
四、项目名称:邵阳县人居环境整治与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绿色蔬菜生产示范基地)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邵阳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邵阳县塘渡口镇白虎街62号
联系方式: 夏富强 13789164218
供应商(乙方):河南中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南阳市邓州市产业集聚区孵化园二期14号楼 303 室
联系方式: 李士强 1821189892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邵阳县人居环境整治与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绿色蔬菜生产示范基地)第二标段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主要标的数量:1项
主要标的单价:详见附件
合同金额:3435806.37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工期:60天(日历天);地点:小溪市镇山田村、黄亭市镇望湖村、长乐乡渡头村。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2月1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2月2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附件:

第二标段.pdf

邵阳县人居环境整治与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绿色蔬菜生产示范基地)工程承包合同工程名称:邵阳县人居环境整治与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绿色蔬菜生产示范基地)第二标段工程地点:小溪市镇山田村、黄亭市镇望江湖村、长乐乡渡头村发包人:邵阳县农业农村局承包人:河南中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编号:2025年2月18日第一节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邵阳县农业农村局(以下简称“发包人”)承包人(全称):河南中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包人”)为实施好邵阳县人居环境整治与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绿色蔬菜生产示范基地),发包人已接受承包人对本项目第二标段施工的中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1.工程概况工程名称:邵阳县人居环境整治与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绿色蔬菜生产示范基地)第二标段。工程地点:邵阳县小溪市镇山田村、黄亭市镇望江湖村、长乐乡渡头村。工程内容:第二标段施工图上注明及中标工程量清单上的工程内容。2.工程承发包范围承发包范围:第二标段施工图图示及中标工程量清单上所列内容。3.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25年2月18日(具体时间以开工令为准)竣工日期:2025年4月18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60天。4.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有相关施工验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5.合同价款(大写):叁佰肆拾叁万伍仟捌佰零陆元叁角柒分整(小写):¥3435806.37元。合同价款包括完成该工程相关项目的成本、税金、措施项目费、利润、其他项目费、不可竞争费、风险费等所有费用。最后结算价款以中标价和县农业农村局核准的实际完成工程量为基础,按竣工造价审计结果付款。6.本协议书中的词语含义与下述第七条所列的专用合同条款和通用合同条款中的词语含义相同。7.本合同包括下列文件(1)协议书(包括协议书备忘录)(2)中标通知书;(3)投标报价书;(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条款;(7)图纸;1(8)已标价的中标工程量清单;(9)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上列文件汇集并代替了本协议书签署前双方为本合同签署的所有协议、会谈以及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8.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施工、竣工交付及缺陷修复。9.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10.本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分别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在承包人按期缴纳履约保证金、到劳动保障机构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后生效。未按时履行担保责任和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11.本协议书一式陆份,发包人执四份,承包人执两份。12.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发包人(公章):邵阳县农业农村局承包人(公章):河南中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招13m李士强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经办人(签字)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邵阳县塘渡口镇白虎街62号地址:河南省南阳市邓州市产业集聚区孵化园二期14号楼303室电话:0739-6821516电话:18211898921公司邮箱:开户银行及账号:257231107338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邓州支行201年2月18日525年2月18日子土1财政监信部门):2第二节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全文引用《邵阳县人居环境整治与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绿色蔬菜生产示范基地)第二标段施工招标文件》中第四章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全部内容。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前言专用合同条款中的各条款是补充和修改通用合同条款中条款号相同的条款或当需要时增加新的条款,两者应对照阅读。一旦出现矛盾或不一致,则以专用合同条款为准,通用合同条款中未补充和修改的部分仍有效。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当事人和人员1.1.2发包人:邵阳县农业农村局1.1.3监理人:湖南飞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邵阳分公司1.1.4承包人:河南中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李士强,电话号码:18211898921;项目经理:俎旭磊,电话号码:18692939696技术负责人:张宇,电话号码:193258593677施工员:辛丽亚,电话号码:182306986925安全员:王丽娜,电话号码:18692981256;质量员:牛闪,电话号码:17673993250;1.1.4日期:2025年2月18日~4月18日,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工程项目的建设内容,含完成大棚内部所有设施设备的安装调试,能正常运行和使用。1.1.5工程项目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县级竣工验收日后满24个月,钢架结构主体及薄膜、设备等保质期限依设计要求。承包人可根据自身实力作出更长时间的质保承诺。1.1.6响应时间:承包人接到故障通知后2小时内作出响应,一般性问题须在12小时内给出解决方案,48小时内到达现场并排除故障和维修处理。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维护等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31.1.7工程合格标准(验收依据标准):严格执行本项目《工程施工设计图》中规定的各项技术要求和相关标准。具体标准包括以下:①单体圆拱薄膜大棚:符合《DB43/T2169-2021单栋塑料大棚建设规范》以及国家现行温室行业的相关标准;②高配连栋薄膜大棚和普通连栋薄膜大棚:符合《湖南省农业机械与工程学会团体标准THNNJ0001-2023农用连栋钢架大棚技术规范》以及国家现行温室行业的相关标准;③恒温玻璃大棚:符合《农业温室结构设计标准》(GB_T51424-2022)、《农业温室结构荷载规范[附条文说明]》(GB/T51183-2016)、《温室结构设计荷载》(GB/T18622-2002)、《温室地基基础设计、施工与验收技术规范》(NY/T1145-2006),砌体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的规定以及国家现行温室行业的相关标准等;④所有温室大棚钢构件的制作、安装、验收应符合《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20)标准等。1.2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进入合同文件的各项文件及其优先顺序是(1)合同协议书及补充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开标后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澄清问题的来往文件;(4)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投标承诺书;(5)补充通知;(6)专用合同条款;(7)通用合同条款;(8)技术标准和要求;(9)图纸;(10)已标价的中标工程量清单;(11)其他合同文件。2.发包人义务2.1提供施工场地发包人负责协调工程所在地乡镇、村,向承包人提供必要的施工场地,提供的施工场地以施工设计图为准(根据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需要变更的除外)3监理人3.1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3.1.1监理人须根据发包人事先批准的权力范围行使权力。4承包人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4.1.1其它义务(补充)4.1.1.1承包人应在合同约定的开工时间前的7天内确保合同工程所需的设备、人员、4材料进场到位。同时向发包方递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原件押证(退还时间为县级初验合格后)。4.1.1.2在合同工程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内,承包人有义务采取措施防御洪水,保证工程安全,无条件服从抗洪抢险的命令和统一指挥调度。4.1.1.3承包人应支付为获得本合同工程所需的所原材料及钢结构棚架、管材、钢结构预制件、覆盖物及薄膜、配套设备等以及石料、砂、砾石、粘土或其他当地材料等所需的料场使用费及其他开支或补偿费等一切费用。4.1.1.4承包人应根据工程施工情况及监理人的指令,按时向监理人提交技术标准要求和法律法规要求的各种报告。承包人提交上述报告所需的一切费用均已包括在合同总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4.1.1.5承包人必须配合发包人做好施工地质编录工作,在编制施工进度计划时,应充分考虑发包人的施工地质编录工作对合同工程的影响。承包人为消除这些影响而采取的所有措施所需的一切费用均已包括在合同总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4.1.1.6承包人为办理合同工程施工所需的人员、设备、材料等所需的各种证件、批件和其他审批手续所需的一切费用均已包括在合同总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4.1.1.7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解决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的法律、法规,及时支付工程中的材料、设备货款及民工工资等费用。中标后须到劳动保障机构按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拖欠材料、设备货款及民工工资等费用,如果出现此种现象,发包人有权代为支付其拖欠的材料、设备货款及民工工资,并从应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相应款项。对恶意拖欠和拒不按计划支付的,作为不良记录纳入行业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凡因拖欠农民工工资或材料款引发农民工到县农业农村局、县劳动保障部门或县信访局等部门投诉的,每次罚款2000元,3次以上(含3次)的上报市农业农村局纳入不诚信名单。4.1.1.7.1履约担保。本合同履约担保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递交,担保金额为合同总价(不含暂列金额和暂估价)的5%,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金在发包人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前一直有效,发包人应在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28天内把履约担保金退还(无息)给承包人。4.1.1.7.2民工工资保证金及民工工资支付。合同签订时,承包人须出具向人社部门交纳按合同价3%的民工工资保证金证明。承包方不得以工程款未及时拨付到位为由拖欠和延时支付民工工资,否则发包方将从未支付的工程款中直接支付。4.1.1.8监理人对承包人的施工计划、方法、措施以及设计图纸的审查与批准,或对于承包人所实施工程的检查和检验,并不意味着可变更或减轻承包人应承担的全部合同义务与责任。4.1.1.9承包人对本合同工程的施工质量负终身责任,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是本合同工程施工质量的终身责任人54.1.1.10承包人有义务对业主提供的材料设备进行验收、保管等。4.1.1.11承包人有义务按时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关于工程进度、调度、推进、验收等会议,并有义务确保其现场施工负责人在施工现场组织负责。在发包人组织工程会议、质量巡查及验收期间,如通知现场施工负责人参加时,未经请假同意的,每迟到或代理一次罚款200元,每缺席一次罚款500元,迟到半小时以上视为缺席。连续两次或累计三次以上迟到或代理的,每缺席一次罚款2000元,直至作为不良记录纳入信息管理系统黑名单。4.1.1.12承包人在承包期间有义务服从发包人和监理管理。不服从管理的,每发现一次视情节轻重罚款500~2000元,情节严重的作为不良记录纳入信息管理系统黑名单。4.1.1.13承包人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凡业主在巡查工程期间,因工程质量问题责令当场返工的,每次处罚500~2000元。单个标段累计返工三次以上的,加罚2000元并作为不良记录纳入信息管理系统黑名单。4.1.1.14承包人有义务同步整理各项工程施工资料,及时向发包人提供准确、原始、完整的施工依据。4.1.1.15承包人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按规定设置好安全标识,在施工期间保证工地及其附近建筑物和居民、过往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保证其设备(如交通工具等)运行中的安全,并对造成的损失和伤害承担全部责任,发包人概不负责。4.1.1.16如遇财政税收部门阶段性税收进度收缴,发包人按上级要求统一扣缴或代缴相关税收时,承包人应予以支持。4.1.1.17承包方转手倒卖工程,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分包工程的,随时发现随时取消中标资格。转包或分包时已经发生的工程量不予认可。4.1.1.18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行业施工相关要求,履行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实行签到考勤制度,凡达不到规定考勤要求的,一律计入施工企业诚信档案。4.1.1.19由于绿色蔬菜生产示范基地(蔬菜大棚)建设项目的特殊性,本项目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进行严格控制,除工程质量、投资必须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外,工程建设进度必须符合要求,即施工合同如期完工,凡不按合同如期完工的,一律按照严重不良行为记录计入施工企业诚信档案。4.2不利物质条件4.2.1不利物质条件的范围:除有经验的承包人应该合理预见的所有不利物质条件以外的其他物质条件。4.2.2对于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应该合理预见的所有不利物质条件,视为承包人已预见其影响。承包人处理这些影响而采取的所有措施需要的一切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181元4.2.3虽然合同中未明确指出,但在不利物质条件发生之前,监理人已经指示承包人不利物质条件可能发生,而承包人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导致的一切损失和由此引起的一切后6果均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将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5.施工控制网5.1发包人应在进场后7天内,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承包人应根据国家测绘基准、测绘系统和工程测量技术规范,按上述基准点(线)以及合同工程精度要求,测设施工控制网,并在开工前7天内,将施工控制网资料报送监理人审批。6.工期6.1进度计划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指定的代表呈递每月的月进度报表。除非监理人同意,月进度报表应随合同条款第9.3项约定的进度付款申请单一并递交。6.2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本合同工程界定异常恶劣气候条件的范围为:(1)日降雨量大于100mm的雨日超过1天(2)风速大于24.5m/s的10级以上台风灾害;(3)日气温超过38℃的高温大于3天;(4)日气温低于-3℃的严寒大于3天;(5)造成工程损坏的冰雹和大雪灾害:中雹和10mm的大雪持续5天以上;(6)其它异常恶劣气候灾害:以湖南省气象局发布的气象资料为准。6.3承包人引起的工期延误承包人逾期完工,比合同工期每推迟一天的违约罚款为500元,但其最终的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7.试验和检验7.1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7.1.1原材料及钢结构棚架、管材、钢结构预制件、覆盖物及薄膜、配套设备等进场后的交货检查和验收中,承包人负责卸车、场内运输、保管、二次装卸车、仓储等。7.1.2本工程实行见证取样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由监理人确定。8变更8.1变更的估价原则8.1.1工程量清单中各项目的单价原则上不论发生什么变化都不作调整。承包人不得因工程量和材料价格的变化而调价,也不得因勘探、设计等原因引起工程量变化而提出索赔。8.1.2如果本工程的变更项目工作由承包人过错引起,该项目费用由承包人承担。8.1.3发包人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或因设计缺陷,施工所在地乡镇、村、组要求等原因,有权对相关工程量作出调整或取消相关工程量的决定。8.1.4少量偏僻及施工环境较差的工程,承包人必须无条件如期完工,否则视为违约,7但通过发包人同意认可的除外8.1.5未经发包人现场核定和批准的隐蔽工程量或变更工程量,概由承包人自负。9.计量与支付9.1计量监理人仅对质量资料和试验资料合格、完整的工程量予以计量。9.2预付款本工程不设置预付款。9.3工程进度付款本工程项目按进度付款。承包人必须将企业基本账户作为工程结算款支付账户,发包人拒绝将工程款支付到企业基本账户以外的任何账户。当总工程量完成50%时,支付进度款40%;当总工程量完成100%时(完成竣工验收时),支付进度款70%;经财政评审审定结算价后60日内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7%,余3%作为质保金扣留,其余待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60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9.4质量保证金扣留的质量保证金总额为审定造价的3%。9.5竣工结算竣工结算价款以该合同工程中标单价和县农业农村局核准的实际完成工程量为基础,按竣工造价审计结果结算付款。承包人应按照邵阳县人居环境整治与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绿色蔬菜生产示范基地)验收、报账管理程序,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一式四份。10.竣工验收10.1试运行需进行试运行的工程及工程设备等。11.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11.1保修责任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各标段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完工主体工程。工程质量保修期限:从工程通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工程质量保修期(工程项目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钢架结构主体及薄膜、设备等保质期限依设计要求,钢结构大棚主体使用寿命需达25年以上。承包人可根据自身实力作出更长时间的质保承诺。工程质量保修责任:承包人负责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12.保险承包人应在整个施工期间,为其现场机构雇佣的全部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并为其031缴纳保险费。13.索赔813.1以下不属于索赔范围13.1.1对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的增减,工程项目的减少、取消,承包人不得提出索赔要求。13.1.2承包人施工进度滞后于进度计划,在发包人和监理人督促后,仍无法满足施工进度要求的情况下,发包人认为承包人不能按时完工时,可将剩余工程的全部或部分另行安排其他承包人施工,承包人不得拒绝或提出索赔要求。14.争议的解决14.1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当事人因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时,双方商定同意采用向邵阳市内有管辖权限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9第四节合同附件一、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邵阳县农业农村局:我方在此声明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本单位愿就邵阳县人居环境整治与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绿色蔬菜生产示范基地)第二标段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如下:1、保证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当收到邵阳县农业农村局支付的工程款时,本单位承诺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保证不拖欠农民工工资。2、保证按规定到劳动保障机构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3、该工程结束一月之内,本单位保证结清该工程所有农民工工资。否则,邵阳县农业农村局可以将本单位相关工程款项无条件直接支付给农民工。国4、若本单位与邵阳县农业农村局发生经济纠纷,本单位承诺不以拖欠农民工工资为由提起诉讼。5、若因农民工工资问题引起农民工上访或其他纠纷,本单位愿承担由此给邵阳县农业05农村局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诺以后不再承揽邵阳县农业农村局的所有工程。情节严重或造成重大影响的,愿意接受邵阳县农业农村局或行业监管部门将本单位纳入诚信系统黑名单的处理。特此承诺。工程K有HE投标人盖公:河南中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章)::河南中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直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5年2月18日h10三、承包方公司资质证书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名称:河南中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河南省南阳市邓州市产业集聚区孵化园二期14号楼3详细地址。河03室(管食量代:91411381395165941U法定代表人:李士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注册资本:16000万元人民币或控股)证书编号:D341009340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资质类别及等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贰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貮级河湖整治工程((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专业承包叁级施工劳务不分等级特种工程(建筑物纠偏和平移)专业承包不分等级特种工程(特殊设备起重吊装)专业承包不分等发证机关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不分等级特种工程(特种防雷)专业承包不分等级3D2023年12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任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NODF226324691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人居环境整治与美丽乡村建设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