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德州市慈善事业发展中心(德州市儿童福利院、德州市社会福利院)2025)
德州市慈善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合同公示
德州市慈善事业发展中心(德州市儿童福利院、德州市社会福利院)德州市慈善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1400000202402000119A_001_002
二、合同名称:德州市慈善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1400000202402000119
四、采购项目名称:德州市慈善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德州市慈善事业发展中心(德州市儿童福利院、德州市社会福利院)
地址: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河东路3388号
联系方式:15998775252
供应商(乙方):德州明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河街道办事处新河东路3388号德州民政干部培训中心1楼1008室
联系方式:1816202712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物业管理服务
/
1
89.9
89.9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新河东路3388号民政事业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6-1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3-03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德州市慈善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合同(3).pdf
德州市慈善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合同(3).pdf
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项目名称:德州市慈善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合同编号:SDGP371400000202402000119A_001计划编号:37140000007000520240009采购人:德州市慈善事业发展中心(德州市儿童福利院、德州市社会福利院)供应商:德州明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宏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时间:二〇二四年六月一十日采购人(全称):德州市慈善事业发展中心(德州市儿童福利院、德州市社会福利院)供应商(全称):德州明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德州市慈善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德州市慈善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2.服务地点:新河东路3388号民政事业园。3.服务内容和范围:德州市慈善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综合物业服务管理内容:水电暖设备设施维修维护、公共区域卫生保洁、绿化养护、院落保安、消防维保和电梯维保。二、服务期限2024年6月10日至2025年6月9日。三、服务标准符合德州市慈善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佰柒拾玖万玖仟元(¥1,799,000.00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价格合同。五、项目经理供应商项目经理:石钰六、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1,799,000.00元;财政专户资金:0元;自筹资金:0元。七、付款方式□一次性支付方式:☑分期支付方式:本项目合同金额的95%做为管理经费,按月平均支付,每月考核合格后拨付,次月5日前支付上月管理经费。如因成交供应商工作过失造成采购人人员伤害、财物损失、在甲方监管过程中出现不服从、不配合等问题或月度考核不及格及未完全履行合同,甲方将视情况予以扣款或延期支付。(扣留合同金额的5%作为成交供应商年终考核使用,服务期满一年后,经采购人年度考核合格后,一次性无息付清)。□其他支付方式:八、合同融资事项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财采(2020)31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户管理的通知》【鲁财采(2021)4号】文件相关要求,本合同可用于“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简称融资平台)进行质押融资,如本合同已通过融资平台质押融资,融资平台将生成“政府采购合同回款账户确认单”,回传“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推送至采购人。采购人应根据“确认单”信息,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未经相关贷款金融机构同意不得随意变更。九、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或成交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合同条款;(4)服务标准和要求;(5)图纸(如果有);(6)服务费用报价表;(7)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十、承诺1.采购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项目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供应商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开展服务工作,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率,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责任。3.采购人和供应商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项目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十一、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4年6月10日签订。十二、签订地点本合同在德州市慈善事业发展中心签订。十三、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四、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十五、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五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代理机构一份。采购人:(公章),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住所: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河街道办事处新住所: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河东路3388河东路3388号德州民政干部培训中心1楼1008号室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15998775252,电话:18162027121传真:,传真: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经济开户银行:,开发区支行账号:,账号:1612016209200250084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合同条款第一条合同内容1.1采购人委托供应商实施提供本项服务工作,供应商承诺提供并完成此项服务工作。1.2服务阶段:正常期物业服务。1.3服务内容:德州市慈善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综合物业服务管理内容:水电暖设备设施维修维护、公共区域卫生保洁、绿化养护、院落保安、消防维保和电梯维保。具体包括:(见附件一)1.4服务的进度安排:按照以上服务标准按时完成。1.5服务的机构、职责与人员配备安排(见附件二)1.5.1服务机构。供应商按照服务内容和目标要求成立服务机构如下:德州明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5.2职责。服务机构在项目经理领导下,按照职能要求和目标任务确定工作职责,于项目启动后三日内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1.5.3人员。供应商根据部门职能和采购人需要配备有关专业人员。1.6服务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服务工作完成之日止,供应商提供服务的同时,应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服务工作推进情况和进展。第二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见附件三)2.1采购人应向供应商提供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图纸、信息等,并给予供应商开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在适当时候指定一名代表与供应商联系。2.2采购人应为供应商就项目服务推进提供正当工作便利,费用由供应商负担。2.3除了合同第一条所列的技术人员外,供应商还应提供足够数量的称职的技术人员来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供应商应对其所雇的履行合同的技术人员负完全责任并使采购人免受其技术人员因执行合同任务所引起的一切损害。2.4供应商应根据服务的内容和进度安排,按时提交技术报告及有关资料。2.5供应商为采购人的技术人员前往供应商驻地和考察提供必要的设施和交通便利。2.6供应商对因执行其提供的服务而给采购人工作人员造成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承担责任并予以赔偿,但这种损害或损失是由于供应商人员在履行本合同的活动中的疏忽所造成的。供应商仅对本合同项下的工作负责。2.7供应商对本合同的任何付出和所有责任都限定在供应商因付出专业服务而收到的合同总价之内。第三条服务报酬3.1计取依据:德州市慈善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3.2本合同总价包括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服务和技术费用,为固定不变价格,且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合同总价包括供应商因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和以各种方式寄送技术资料到采购人所发生的费用。如发生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合同总价可经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调整。如采购人所要求的服务超出了本合同附件一规定的范围,双方应协商修改本合同总价,任何修改均需双方书面签署,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3.3服务价款支付:本项目合同金额的95%做为管理经费,按月平均支付,每月考核合格后拨付,次月5日前支付上月管理经费。如因成交供应商工作过失造成采购人人员伤害、财物损失、在甲方监管过程中出现不服从、不配合等问题或月度考核不及格及未完全履行合同,甲方将视情况予以扣款或延期支付。(扣留合同金额的5%作为成交供应商年终考核使用,服务期满一年后,经采购人年度考核合格后,一次性无息付清)。3.4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采购人将以上述方式或比例予以付款。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服务报酬时,供应商按照财务制度提供发票。3.5合同约定包含的2022年7月底前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费用为每年33000元,自2022年8月由甲方经政府采购更换了新的消防设备,设备供应方赠送甲方三年免费消防设备维保服务(自2022年8月至2025年7月)。赠送维保服务期间,每月2750元的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费,在年度服务结束后甲方支付原合同约定的做为乙方年终考核使用合同金额的5%费用中由甲方一次性无息扣除。第四条保密4.1由采购人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供应商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漏给除采购人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条款一直约束供应商。4.2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采取适当措施对相关资料或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经一方的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4.3一方和其技术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义务予以保密,未经其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露从他方获得的上述保密信息。第五条税费5.1国家根据税法对甲乙双方征收的与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乙双方各自方负担。第六条保证6.1供应商保证其经验和能力能以令人满意的方式富有效率且迅速地开展服务,其合同项下的服务由胜任的技术人员依据双方接受的标准完成。6.2如果供应商在其控制的范围内在任何时候、以任何原因向采购人提供本合同附件一中的工作范围内的服务不能令人满意,采购人可将不满意之处通知供应商,并给供应商三天的期限改正或弥补,如供应商在采购人所给的期限内未能改正或弥补,所有费用立即停止支付,直到供应商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供令采购人满意的服务为止。第七条服务成果的归属7.1所有提交给采购人的技术报告及相关的资料的最后文本,包括为履行技术服务范围所编制的图纸、计划和证明资料等,都属于采购人的财产,供应商在提交给采购人之前应将上述资料进行整理归类和编制索引。7.2供应商可保存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包括采购人提供的资料,但未经采购人的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将上述资料用于与本服务项目之外的任何项目。第八条转让8.1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无论是采购人或是供应商均不得将其合同权利或义务转让或转包给他人。第九条不可抗力9.1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水灾和其它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响其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的,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及时通知另一方。9.2受影响的一方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责任。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后尽快通知另一方。9.3双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后或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有效期和/或有关履行合同的预定的期限相应延长。第十条仲裁10.1因本合同履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可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10.2除非另有规定,仲裁不得影响合同双方继续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第十一条语言和标准11.1除本合同及附件外,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所有往来函件,供应商给采购人的资料、文件和技术咨询报告、图纸等均采用中文。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及其它12.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为服务工作结束且支付完毕服务报酬后失效。。12.2所有对本合同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等均以书面完成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生效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3双方之间的联系应以书面形式进行。12.4补充条款:附件一物业服务内容及服务质量标准物业服务服务内容:德州市慈善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综合物业服务管理内容:水电暖设备设施维修维护、公共区域卫生保洁、绿化养护、院落保安、消防维保和电梯维保。具体包括:一、房屋管理1、制定完善的房屋管理规定、房屋维修养护制度、小区巡检制度、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户外设置物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2、每年第四季度制定下一年度维修养护计划。3、小区主出入口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主要路口设有路标,组团及幢、单元(门)、户门标号标志明显。4、房屋外观完好、整沽,外墙面砖、涂料等装饰材料无脱落、无污迹。5、楼梯、扶手、公共门窗、休闲设施等共有部分牢固、无裂缝、无破损、无明显污渍,使用安全。6、室外招牌、广告牌、霓虹灯按规定设置,保持整洁统一美观,无安全隐患或破损。7、封闭阳台统一有序,色调一致,不超出外墙面。8、建筑设计有要求外不应安装外廊及户外防盗网、晾晒架、遮阳蓬等。9、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有关部门。二、装饰装修管理1、受理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装饰装修申请登记,与业主、物业使用人或装饰装修企业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须知和注意事项。2、装饰装修期间每日巡查1次现场,发现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未申请登记或违规装修,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现象的,应及时劝阻或制止,拒不改正的,报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3、装饰装修结束后进行检查,对违反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当事人按照约定处理。4、委托清运装修垃圾的,应在指定地点临时堆放,采取围挡、遮盖等措施,在2-3日内清运。自行清运装修垃圾的,应采用袋装运输或密闭运输的方式,在2-3日内清运。三、共用设备设施运行、维修、保养服务(一)公共照明1、院落、楼道照明每2周巡查1次,并及时修复损坏的开关、灯口、灯泡。2、保持公共照明灯具清洁,亮灯率95%以上,院落照明灯按时开启,满足使用要求。3、公共照明系统控制柜、线路、灯具综合检修每年1次,控制柜工作正常,无损坏组件,灯具无损坏、无变形、无锈蚀,完好率90%以上。(二)电梯1、配备专业管理人员,电梯设备运行情况每日巡查2次,记录规范、详实。2、保证电梯24小时运行,轿厢内按钮、照明灯具等配件保持完好,轿厢内整洁。3、委托专业电梯维保单位按质监部门要求定期进行保养,每年进行安全检测,并在轿厢内张贴《年检合格证》。对维保单位保养工作进行监督,保存相关记录。电梯维保费用不包含在物业服务费中。4、电梯发生故障,物业管理人员应及时通知电梯维保单位。并督促维保单位对故障进行修复,一般性换件维修1日内完成,较为复杂维修3日内完成,发生困人或其它重大事故,物业管理人员应立即通知电梯维保单位,并在15分钟内到达现场,开展应急处理,协助专业维修人员进行救助,物业服务企业保存相关记录。(三)给排水1、生活供水(1)泵房设备运行情况每日检查2次,地下室、管道井等部位明装管线、阀门巡查每2周1次。(2)水泵、阀门全面检查、检测、保养每年1次,保证正常供水;水泵润滑点注油每月1次,水泵、管道等除锈、防腐、刷漆每年至少1次。(3)水箱、水池每年清洗2次,检查保养附属配件,并对水质进行化验,二次供水水质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4)水箱、水池管理具备一箱一卡,上人孔盖板完好并加锁;溢流管口安装防护网并完好,每年秋冬季对暴露水管进行防冻保温处理,确保供水的安全性。(5)泵房环境整洁,通风良好,无杂物存放,能有效防蛇鼠等小动物进入。2、雨污水排放(1)公共污水管道每年检查2次,视情况进行清通,排水畅通。(2)雨水管道、化粪池等部位每季检查1次,视情况进行清通,排水畅通,无堵塞。(3)污水提升泵检查保养每半年1次,对化粪池进行清挖、清抽,集水坑定期清理。(4)雨季前对屋面天沟、落水口及雨水管进行清理清挖。(5)不定期对铸铁雨污水井盖、明装雨污水管道进行除锈、刷漆,损坏井盖及时更换。(四)供热设施1、自行供热的住宅小区,其供热设备、设施及供热管线应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维护、管理,或由其委托专业供暖公司维护、管理,采用集中供热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可根据集中供热部门的委托承担小区内供热交换站及二次供热管线等的维护和管理。2、每年在供热开始前完成采暖供热系统的年度检修保养工作。3、供热季节,供热交换站内应设24小时值班人员,每4小时巡视机房和设备一次,并做好设备运行记录,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的各类故障隐患。4、维修人员每日10:00、22:00对小区供采暖阀门进行巡视检查,对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采取整改措施,暂时不能解决的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五)安全防范设施物业服务企业应根据小区安全防范设施配备的实际情况,选择做好下列维护保养工作:1、建立健全门卫、值班、巡逻、守护制度,落实岗位职责制,人员到位,责任到位。2、保障值班电话畅通,接听及时。3、各出入口24小时值班,主出入口双人值勤,按照委托合同要求进行进出车辆管理、访客登记。4、对大型物品搬出进行登记,记录规范、详实。5、对装修及其它临时施工人员实行出入证管理,加强出入询问,阻止小商小贩、可疑人员随意进入。6、保持出入口环境整洁、有序,道路畅通,四、安保(一)巡逻1、制定详细的巡查方案,小区院落、车库、车场等重点部位增加巡查频次,记录规范、详实。2、每天定时巡查楼梯间等室内公共区域,保持楼梯间畅通、无擅自占用、乱堆乱放现象。3、巡查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并在现场采取必要措施,随时准备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二)车辆管理1、按车辆行驶要求设立标识牌和标线,规定车辆行驶路线,指定车辆停放区域,地上车位标识规范。2、按照合同约定对车辆进行管理,确保车辆有序停放,消防通道中禁止停放车辆,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对不按规定停车的行为进行劝阻、纠正。3、车库门禁系统、车库内照明、消防设备设施配置齐全并保持正常使用。4、车场、车库不应私自改建、分隔、拆除。(三)监控1、设有监控室的应有专人24小时值班,交接班记录规范、详实。2、监控室收到报警信号后,公共秩序维护人员应在10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3、监控的录入资料至少保持30日,有特殊要求的参照相关规定或行业标准执行。五、卫生保洁(一)楼内保洁1、楼层通道和楼梯台阶,每日清洁2次。地面每周湿拖2次,干净整洁。2、楼梯扶手、窗台、防火门、消防栓、指示牌每周清洁3次。洁净、无灰尘、无污物,栏杆每月清洁2次。3、天花板、公共灯具、墙面、踢脚线每2月清洁1次。4、共用门窗玻璃,每月擦拭1次。玻璃明亮、目视干净。5、电梯轿厢地面、轿厢四壁每日清洁1次,灯饰及轿厢顶部每月清洁1次,保持干净、整洁。6、公共部位、楼宇门及楼道内无乱贴小广告现象。7、客房、会议室按标准进行全面清洁。(二)外围保洁1、道路每日清扫2次;雨雪天气及时清扫完毕主要通行道路,方便出行。2、绿化带每日清洁1次,秋冬季节或落叶较多季节增加清洁次数,目视无杂物。花坛表面洁净无污迹。(三)车库、车棚1、地面每2日清洁1次,每月冲刷1次。保持空气流通,地面无垃圾和杂物。2、天花板、墙面每2月清洁1次,无明显污迹、蜘蛛网。3、门窗、消防箱、指示牌、指示灯、防火门、箱柜等公共设施每2月清洁1次。(四)垃圾收集与处理1、垃圾桶布局合理,方便业主使用。2、垃圾日产日清,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无垃圾外溢、无污水、无明显异味。3、建筑垃圾设置临时垃圾池,集中存放,定期外运。4、垃圾桶、果皮箱每周清洁1次。(五)卫生消杀蚊、蝇、蟑螂孳生季节每月消杀2次,其它根据季节和当地情况制定具体计划;灭鼠每季进行1次,无明显鼠迹。六、绿化服务(一)绿化养护1、有专业人员对园区实施绿化养护管理,并做到:(1)对草坪、花卉、树篱、树木定期进行修剪、养护,保持观赏效果。(2)定期清除绿地杂草、杂物,杂草面积小于5%。(3)定期清扫绿地杂草、杂物,杂草面积小于5%。(4)对花卉、草坪、绿篱、乔灌木等适时补植更新,缺株率小于5%,存活率不小于95%,行道树缺株率小于5%,土地无明显裸露。(5)适时进行防冻保暖,定期喷洒药物,预防病虫害。(6)树木每年修剪1次以上,树冠整齐,侧枝分布均匀,根干部无萌枝,不影响车辆行人通行,与建筑架空线路无刮擦。(二)环境布置1、绿化总体布局合理,乔、灌、花、草配置得当、层次丰富,视觉效果良好,满足居住环境需要,无侵占现象。2、绿地设施及硬质景观保持常年完好,无人为破坏现象。3、开展绿化宣传,对古树名木,保护措施到位,使其生长正常;对稀有树木进行挂牌标识,注明其名称、科属、产地、生长习性等。附件二人员配备安排序号岗位人数备注1项目经理140岁以下,品行端正,业务精通,协调能力强。具有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或物业服务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2项目主管2人数不能少于45人,年龄不高于60岁,除安保、保洁人员可放宽至65岁,各岗位需具备大专以上学历,特殊岗位(水电暖维修工)可放宽政策,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技术等级证书。消防安监室人员必须持有消防中控室监管员证书或消防设施操作员。因本单位有后勤保障任务(会务及客房)需配备调试视频信号、计算机专业相关人员及从事酒店管理相关经验工作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年龄在45岁以下。3会议保障4人数不能少于45人,年龄不高于60岁,除安保、保洁人员可放宽至65岁,各岗位需具备大专以上学历,特殊岗位(水电暖维修工)可放宽政策,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技术等级证书。消防安监室人员必须持有消防中控室监管员证书或消防设施操作员。因本单位有后勤保障任务(会务及客房)需配备调试视频信号、计算机专业相关人员及从事酒店管理相关经验工作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年龄在45岁以下。4客服部4人数不能少于45人,年龄不高于60岁,除安保、保洁人员可放宽至65岁,各岗位需具备大专以上学历,特殊岗位(水电暖维修工)可放宽政策,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技术等级证书。消防安监室人员必须持有消防中控室监管员证书或消防设施操作员。因本单位有后勤保障任务(会务及客房)需配备调试视频信号、计算机专业相关人员及从事酒店管理相关经验工作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年龄在45岁以下。5保洁人员12人数不能少于45人,年龄不高于60岁,除安保、保洁人员可放宽至65岁,各岗位需具备大专以上学历,特殊岗位(水电暖维修工)可放宽政策,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技术等级证书。消防安监室人员必须持有消防中控室监管员证书或消防设施操作员。因本单位有后勤保障任务(会务及客房)需配备调试视频信号、计算机专业相关人员及从事酒店管理相关经验工作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年龄在45岁以下。6安保人员7人数不能少于45人,年龄不高于60岁,除安保、保洁人员可放宽至65岁,各岗位需具备大专以上学历,特殊岗位(水电暖维修工)可放宽政策,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技术等级证书。消防安监室人员必须持有消防中控室监管员证书或消防设施操作员。因本单位有后勤保障任务(会务及客房)需配备调试视频信号、计算机专业相关人员及从事酒店管理相关经验工作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年龄在45岁以下。7维修工4人数不能少于45人,年龄不高于60岁,除安保、保洁人员可放宽至65岁,各岗位需具备大专以上学历,特殊岗位(水电暖维修工)可放宽政策,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技术等级证书。消防安监室人员必须持有消防中控室监管员证书或消防设施操作员。因本单位有后勤保障任务(会务及客房)需配备调试视频信号、计算机专业相关人员及从事酒店管理相关经验工作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年龄在45岁以下。8监控管理2人数不能少于45人,年龄不高于60岁,除安保、保洁人员可放宽至65岁,各岗位需具备大专以上学历,特殊岗位(水电暖维修工)可放宽政策,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技术等级证书。消防安监室人员必须持有消防中控室监管员证书或消防设施操作员。因本单位有后勤保障任务(会务及客房)需配备调试视频信号、计算机专业相关人员及从事酒店管理相关经验工作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年龄在45岁以下。9财务2人数不能少于45人,年龄不高于60岁,除安保、保洁人员可放宽至65岁,各岗位需具备大专以上学历,特殊岗位(水电暖维修工)可放宽政策,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技术等级证书。消防安监室人员必须持有消防中控室监管员证书或消防设施操作员。因本单位有后勤保障任务(会务及客房)需配备调试视频信号、计算机专业相关人员及从事酒店管理相关经验工作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年龄在45岁以下。10消防值班员6人数不能少于45人,年龄不高于60岁,除安保、保洁人员可放宽至65岁,各岗位需具备大专以上学历,特殊岗位(水电暖维修工)可放宽政策,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技术等级证书。消防安监室人员必须持有消防中控室监管员证书或消防设施操作员。因本单位有后勤保障任务(会务及客房)需配备调试视频信号、计算机专业相关人员及从事酒店管理相关经验工作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年龄在45岁以下。11绿化养护3人数不能少于45人,年龄不高于60岁,除安保、保洁人员可放宽至65岁,各岗位需具备大专以上学历,特殊岗位(水电暖维修工)可放宽政策,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技术等级证书。消防安监室人员必须持有消防中控室监管员证书或消防设施操作员。因本单位有后勤保障任务(会务及客房)需配备调试视频信号、计算机专业相关人员及从事酒店管理相关经验工作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年龄在45岁以下。合计合计47附件三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甲方责任和权利1、有权对本项目工作提出明确、细致的要求。2、及时支付乙方的项目费用。3、积极配合乙方工作,并及时向乙方提供项目相关的信息。4、甲方及时、准确、真实地提供乙方所需的资料。5、合同期间,乙方若不能严格执行合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取消其服务资格。6、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办公场地和设施、设备维修、维护所需工具、配件、物料及甲乙双方协商的各自承担的采购费用。乙方责任和权利1、乙方负责工作人员的薪酬、福利、社保、医疗等所有报酬及待遇,工作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人身安全、交通安全、工作风险等所有问题甲方均不承担责任。2、乙方应加强对工作人员队伍的日常管理,制定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工作人员应具备较高的职业道德、业务技能等基本素质,避免因个人素质能力影响甲方形象事件的发生。3、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4、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交付与验收时间内完成,并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5、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达不到合同规定要求的,乙方应无条件完善、修改。6、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所有服务内容、资料承担保密义务。违约责任1、合同签订后,如乙方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双倍返还定金。2、乙方不得将本项目的任何部分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擅自转包或分包本合同标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3、因乙方工作人员工作操作不当,造成损失的或物品损毁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其它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项目名称:德州市慈善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合同编号:SDGP371400000202402000119A_001计划编号:37140000007000520240009采购人:德州市慈善事业发展中心(德州市儿童福利院、德州市社会福利院)供应商:德州明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宏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时间:二〇二四年六月一十日采购人(全称):德州市慈善事业发展中心(德州市儿童福利院、德州市社会福利院)供应商(全称):德州明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德州市慈善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德州市慈善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2.服务地点:新河东路3388号民政事业园。3.服务内容和范围:德州市慈善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综合物业服务管理内容:水电暖设备设施维修维护、公共区域卫生保洁、绿化养护、院落保安、消防维保和电梯维保。二、服务期限2024年6月10日至2025年6月9日。三、服务标准符合德州市慈善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佰柒拾玖万玖仟元(¥1,799,000.00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价格合同。五、项目经理供应商项目经理:石钰六、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1,799,000.00元;财政专户资金:0元;自筹资金:0元。七、付款方式□一次性支付方式:☑分期支付方式:本项目合同金额的95%做为管理经费,按月平均支付,每月考核合格后拨付,次月5日前支付上月管理经费。如因成交供应商工作过失造成采购人人员伤害、财物损失、在甲方监管过程中出现不服从、不配合等问题或月度考核不及格及未完全履行合同,甲方将视情况予以扣款或延期支付。(扣留合同金额的5%作为成交供应商年终考核使用,服务期满一年后,经采购人年度考核合格后,一次性无息付清)。□其他支付方式:八、合同融资事项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财采(2020)31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户管理的通知》【鲁财采(2021)4号】文件相关要求,本合同可用于“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简称融资平台)进行质押融资,如本合同已通过融资平台质押融资,融资平台将生成“政府采购合同回款账户确认单”,回传“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推送至采购人。采购人应根据“确认单”信息,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未经相关贷款金融机构同意不得随意变更。九、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或成交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合同条款;(4)服务标准和要求;(5)图纸(如果有);(6)服务费用报价表;(7)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十、承诺1.采购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项目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供应商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开展服务工作,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率,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责任。3.采购人和供应商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项目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十一、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4年6月10日签订。十二、签订地点本合同在德州市慈善事业发展中心签订。十三、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四、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十五、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五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代理机构一份。采购人:(公章),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住所: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河街道办事处新住所: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河东路3388河东路3388号德州民政干部培训中心1楼1008号室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15998775252,电话:18162027121传真:,传真: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经济开户银行:,开发区支行账号:,账号:1612016209200250084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合同条款第一条合同内容1.1采购人委托供应商实施提供本项服务工作,供应商承诺提供并完成此项服务工作。1.2服务阶段:正常期物业服务。1.3服务内容:德州市慈善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综合物业服务管理内容:水电暖设备设施维修维护、公共区域卫生保洁、绿化养护、院落保安、消防维保和电梯维保。具体包括:(见附件一)1.4服务的进度安排:按照以上服务标准按时完成。1.5服务的机构、职责与人员配备安排(见附件二)1.5.1服务机构。供应商按照服务内容和目标要求成立服务机构如下:德州明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5.2职责。服务机构在项目经理领导下,按照职能要求和目标任务确定工作职责,于项目启动后三日内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1.5.3人员。供应商根据部门职能和采购人需要配备有关专业人员。1.6服务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服务工作完成之日止,供应商提供服务的同时,应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服务工作推进情况和进展。第二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见附件三)2.1采购人应向供应商提供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图纸、信息等,并给予供应商开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在适当时候指定一名代表与供应商联系。2.2采购人应为供应商就项目服务推进提供正当工作便利,费用由供应商负担。2.3除了合同第一条所列的技术人员外,供应商还应提供足够数量的称职的技术人员来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供应商应对其所雇的履行合同的技术人员负完全责任并使采购人免受其技术人员因执行合同任务所引起的一切损害。2.4供应商应根据服务的内容和进度安排,按时提交技术报告及有关资料。2.5供应商为采购人的技术人员前往供应商驻地和考察提供必要的设施和交通便利。2.6供应商对因执行其提供的服务而给采购人工作人员造成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承担责任并予以赔偿,但这种损害或损失是由于供应商人员在履行本合同的活动中的疏忽所造成的。供应商仅对本合同项下的工作负责。2.7供应商对本合同的任何付出和所有责任都限定在供应商因付出专业服务而收到的合同总价之内。第三条服务报酬3.1计取依据:德州市慈善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3.2本合同总价包括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服务和技术费用,为固定不变价格,且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合同总价包括供应商因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和以各种方式寄送技术资料到采购人所发生的费用。如发生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合同总价可经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调整。如采购人所要求的服务超出了本合同附件一规定的范围,双方应协商修改本合同总价,任何修改均需双方书面签署,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3.3服务价款支付:本项目合同金额的95%做为管理经费,按月平均支付,每月考核合格后拨付,次月5日前支付上月管理经费。如因成交供应商工作过失造成采购人人员伤害、财物损失、在甲方监管过程中出现不服从、不配合等问题或月度考核不及格及未完全履行合同,甲方将视情况予以扣款或延期支付。(扣留合同金额的5%作为成交供应商年终考核使用,服务期满一年后,经采购人年度考核合格后,一次性无息付清)。3.4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采购人将以上述方式或比例予以付款。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服务报酬时,供应商按照财务制度提供发票。3.5合同约定包含的2022年7月底前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费用为每年33000元,自2022年8月由甲方经政府采购更换了新的消防设备,设备供应方赠送甲方三年免费消防设备维保服务(自2022年8月至2025年7月)。赠送维保服务期间,每月2750元的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费,在年度服务结束后甲方支付原合同约定的做为乙方年终考核使用合同金额的5%费用中由甲方一次性无息扣除。第四条保密4.1由采购人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供应商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漏给除采购人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条款一直约束供应商。4.2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采取适当措施对相关资料或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经一方的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4.3一方和其技术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义务予以保密,未经其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露从他方获得的上述保密信息。第五条税费5.1国家根据税法对甲乙双方征收的与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乙双方各自方负担。第六条保证6.1供应商保证其经验和能力能以令人满意的方式富有效率且迅速地开展服务,其合同项下的服务由胜任的技术人员依据双方接受的标准完成。6.2如果供应商在其控制的范围内在任何时候、以任何原因向采购人提供本合同附件一中的工作范围内的服务不能令人满意,采购人可将不满意之处通知供应商,并给供应商三天的期限改正或弥补,如供应商在采购人所给的期限内未能改正或弥补,所有费用立即停止支付,直到供应商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供令采购人满意的服务为止。第七条服务成果的归属7.1所有提交给采购人的技术报告及相关的资料的最后文本,包括为履行技术服务范围所编制的图纸、计划和证明资料等,都属于采购人的财产,供应商在提交给采购人之前应将上述资料进行整理归类和编制索引。7.2供应商可保存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包括采购人提供的资料,但未经采购人的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将上述资料用于与本服务项目之外的任何项目。第八条转让8.1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无论是采购人或是供应商均不得将其合同权利或义务转让或转包给他人。第九条不可抗力9.1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水灾和其它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响其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的,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及时通知另一方。9.2受影响的一方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责任。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后尽快通知另一方。9.3双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后或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有效期和/或有关履行合同的预定的期限相应延长。第十条仲裁10.1因本合同履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可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10.2除非另有规定,仲裁不得影响合同双方继续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第十一条语言和标准11.1除本合同及附件外,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所有往来函件,供应商给采购人的资料、文件和技术咨询报告、图纸等均采用中文。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及其它12.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为服务工作结束且支付完毕服务报酬后失效。。12.2所有对本合同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等均以书面完成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生效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3双方之间的联系应以书面形式进行。12.4补充条款:附件一物业服务内容及服务质量标准物业服务服务内容:德州市慈善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综合物业服务管理内容:水电暖设备设施维修维护、公共区域卫生保洁、绿化养护、院落保安、消防维保和电梯维保。具体包括:一、房屋管理1、制定完善的房屋管理规定、房屋维修养护制度、小区巡检制度、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户外设置物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2、每年第四季度制定下一年度维修养护计划。3、小区主出入口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主要路口设有路标,组团及幢、单元(门)、户门标号标志明显。4、房屋外观完好、整沽,外墙面砖、涂料等装饰材料无脱落、无污迹。5、楼梯、扶手、公共门窗、休闲设施等共有部分牢固、无裂缝、无破损、无明显污渍,使用安全。6、室外招牌、广告牌、霓虹灯按规定设置,保持整洁统一美观,无安全隐患或破损。7、封闭阳台统一有序,色调一致,不超出外墙面。8、建筑设计有要求外不应安装外廊及户外防盗网、晾晒架、遮阳蓬等。9、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有关部门。二、装饰装修管理1、受理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装饰装修申请登记,与业主、物业使用人或装饰装修企业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须知和注意事项。2、装饰装修期间每日巡查1次现场,发现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未申请登记或违规装修,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现象的,应及时劝阻或制止,拒不改正的,报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3、装饰装修结束后进行检查,对违反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当事人按照约定处理。4、委托清运装修垃圾的,应在指定地点临时堆放,采取围挡、遮盖等措施,在2-3日内清运。自行清运装修垃圾的,应采用袋装运输或密闭运输的方式,在2-3日内清运。三、共用设备设施运行、维修、保养服务(一)公共照明1、院落、楼道照明每2周巡查1次,并及时修复损坏的开关、灯口、灯泡。2、保持公共照明灯具清洁,亮灯率95%以上,院落照明灯按时开启,满足使用要求。3、公共照明系统控制柜、线路、灯具综合检修每年1次,控制柜工作正常,无损坏组件,灯具无损坏、无变形、无锈蚀,完好率90%以上。(二)电梯1、配备专业管理人员,电梯设备运行情况每日巡查2次,记录规范、详实。2、保证电梯24小时运行,轿厢内按钮、照明灯具等配件保持完好,轿厢内整洁。3、委托专业电梯维保单位按质监部门要求定期进行保养,每年进行安全检测,并在轿厢内张贴《年检合格证》。对维保单位保养工作进行监督,保存相关记录。电梯维保费用不包含在物业服务费中。4、电梯发生故障,物业管理人员应及时通知电梯维保单位。并督促维保单位对故障进行修复,一般性换件维修1日内完成,较为复杂维修3日内完成,发生困人或其它重大事故,物业管理人员应立即通知电梯维保单位,并在15分钟内到达现场,开展应急处理,协助专业维修人员进行救助,物业服务企业保存相关记录。(三)给排水1、生活供水(1)泵房设备运行情况每日检查2次,地下室、管道井等部位明装管线、阀门巡查每2周1次。(2)水泵、阀门全面检查、检测、保养每年1次,保证正常供水;水泵润滑点注油每月1次,水泵、管道等除锈、防腐、刷漆每年至少1次。(3)水箱、水池每年清洗2次,检查保养附属配件,并对水质进行化验,二次供水水质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4)水箱、水池管理具备一箱一卡,上人孔盖板完好并加锁;溢流管口安装防护网并完好,每年秋冬季对暴露水管进行防冻保温处理,确保供水的安全性。(5)泵房环境整洁,通风良好,无杂物存放,能有效防蛇鼠等小动物进入。2、雨污水排放(1)公共污水管道每年检查2次,视情况进行清通,排水畅通。(2)雨水管道、化粪池等部位每季检查1次,视情况进行清通,排水畅通,无堵塞。(3)污水提升泵检查保养每半年1次,对化粪池进行清挖、清抽,集水坑定期清理。(4)雨季前对屋面天沟、落水口及雨水管进行清理清挖。(5)不定期对铸铁雨污水井盖、明装雨污水管道进行除锈、刷漆,损坏井盖及时更换。(四)供热设施1、自行供热的住宅小区,其供热设备、设施及供热管线应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维护、管理,或由其委托专业供暖公司维护、管理,采用集中供热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可根据集中供热部门的委托承担小区内供热交换站及二次供热管线等的维护和管理。2、每年在供热开始前完成采暖供热系统的年度检修保养工作。3、供热季节,供热交换站内应设24小时值班人员,每4小时巡视机房和设备一次,并做好设备运行记录,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的各类故障隐患。4、维修人员每日10:00、22:00对小区供采暖阀门进行巡视检查,对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采取整改措施,暂时不能解决的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五)安全防范设施物业服务企业应根据小区安全防范设施配备的实际情况,选择做好下列维护保养工作:1、建立健全门卫、值班、巡逻、守护制度,落实岗位职责制,人员到位,责任到位。2、保障值班电话畅通,接听及时。3、各出入口24小时值班,主出入口双人值勤,按照委托合同要求进行进出车辆管理、访客登记。4、对大型物品搬出进行登记,记录规范、详实。5、对装修及其它临时施工人员实行出入证管理,加强出入询问,阻止小商小贩、可疑人员随意进入。6、保持出入口环境整洁、有序,道路畅通,四、安保(一)巡逻1、制定详细的巡查方案,小区院落、车库、车场等重点部位增加巡查频次,记录规范、详实。2、每天定时巡查楼梯间等室内公共区域,保持楼梯间畅通、无擅自占用、乱堆乱放现象。3、巡查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并在现场采取必要措施,随时准备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二)车辆管理1、按车辆行驶要求设立标识牌和标线,规定车辆行驶路线,指定车辆停放区域,地上车位标识规范。2、按照合同约定对车辆进行管理,确保车辆有序停放,消防通道中禁止停放车辆,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对不按规定停车的行为进行劝阻、纠正。3、车库门禁系统、车库内照明、消防设备设施配置齐全并保持正常使用。4、车场、车库不应私自改建、分隔、拆除。(三)监控1、设有监控室的应有专人24小时值班,交接班记录规范、详实。2、监控室收到报警信号后,公共秩序维护人员应在10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3、监控的录入资料至少保持30日,有特殊要求的参照相关规定或行业标准执行。五、卫生保洁(一)楼内保洁1、楼层通道和楼梯台阶,每日清洁2次。地面每周湿拖2次,干净整洁。2、楼梯扶手、窗台、防火门、消防栓、指示牌每周清洁3次。洁净、无灰尘、无污物,栏杆每月清洁2次。3、天花板、公共灯具、墙面、踢脚线每2月清洁1次。4、共用门窗玻璃,每月擦拭1次。玻璃明亮、目视干净。5、电梯轿厢地面、轿厢四壁每日清洁1次,灯饰及轿厢顶部每月清洁1次,保持干净、整洁。6、公共部位、楼宇门及楼道内无乱贴小广告现象。7、客房、会议室按标准进行全面清洁。(二)外围保洁1、道路每日清扫2次;雨雪天气及时清扫完毕主要通行道路,方便出行。2、绿化带每日清洁1次,秋冬季节或落叶较多季节增加清洁次数,目视无杂物。花坛表面洁净无污迹。(三)车库、车棚1、地面每2日清洁1次,每月冲刷1次。保持空气流通,地面无垃圾和杂物。2、天花板、墙面每2月清洁1次,无明显污迹、蜘蛛网。3、门窗、消防箱、指示牌、指示灯、防火门、箱柜等公共设施每2月清洁1次。(四)垃圾收集与处理1、垃圾桶布局合理,方便业主使用。2、垃圾日产日清,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无垃圾外溢、无污水、无明显异味。3、建筑垃圾设置临时垃圾池,集中存放,定期外运。4、垃圾桶、果皮箱每周清洁1次。(五)卫生消杀蚊、蝇、蟑螂孳生季节每月消杀2次,其它根据季节和当地情况制定具体计划;灭鼠每季进行1次,无明显鼠迹。六、绿化服务(一)绿化养护1、有专业人员对园区实施绿化养护管理,并做到:(1)对草坪、花卉、树篱、树木定期进行修剪、养护,保持观赏效果。(2)定期清除绿地杂草、杂物,杂草面积小于5%。(3)定期清扫绿地杂草、杂物,杂草面积小于5%。(4)对花卉、草坪、绿篱、乔灌木等适时补植更新,缺株率小于5%,存活率不小于95%,行道树缺株率小于5%,土地无明显裸露。(5)适时进行防冻保暖,定期喷洒药物,预防病虫害。(6)树木每年修剪1次以上,树冠整齐,侧枝分布均匀,根干部无萌枝,不影响车辆行人通行,与建筑架空线路无刮擦。(二)环境布置1、绿化总体布局合理,乔、灌、花、草配置得当、层次丰富,视觉效果良好,满足居住环境需要,无侵占现象。2、绿地设施及硬质景观保持常年完好,无人为破坏现象。3、开展绿化宣传,对古树名木,保护措施到位,使其生长正常;对稀有树木进行挂牌标识,注明其名称、科属、产地、生长习性等。附件二人员配备安排序号岗位人数备注1项目经理140岁以下,品行端正,业务精通,协调能力强。具有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或物业服务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2项目主管2人数不能少于45人,年龄不高于60岁,除安保、保洁人员可放宽至65岁,各岗位需具备大专以上学历,特殊岗位(水电暖维修工)可放宽政策,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技术等级证书。消防安监室人员必须持有消防中控室监管员证书或消防设施操作员。因本单位有后勤保障任务(会务及客房)需配备调试视频信号、计算机专业相关人员及从事酒店管理相关经验工作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年龄在45岁以下。3会议保障4人数不能少于45人,年龄不高于60岁,除安保、保洁人员可放宽至65岁,各岗位需具备大专以上学历,特殊岗位(水电暖维修工)可放宽政策,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技术等级证书。消防安监室人员必须持有消防中控室监管员证书或消防设施操作员。因本单位有后勤保障任务(会务及客房)需配备调试视频信号、计算机专业相关人员及从事酒店管理相关经验工作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年龄在45岁以下。4客服部4人数不能少于45人,年龄不高于60岁,除安保、保洁人员可放宽至65岁,各岗位需具备大专以上学历,特殊岗位(水电暖维修工)可放宽政策,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技术等级证书。消防安监室人员必须持有消防中控室监管员证书或消防设施操作员。因本单位有后勤保障任务(会务及客房)需配备调试视频信号、计算机专业相关人员及从事酒店管理相关经验工作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年龄在45岁以下。5保洁人员12人数不能少于45人,年龄不高于60岁,除安保、保洁人员可放宽至65岁,各岗位需具备大专以上学历,特殊岗位(水电暖维修工)可放宽政策,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技术等级证书。消防安监室人员必须持有消防中控室监管员证书或消防设施操作员。因本单位有后勤保障任务(会务及客房)需配备调试视频信号、计算机专业相关人员及从事酒店管理相关经验工作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年龄在45岁以下。6安保人员7人数不能少于45人,年龄不高于60岁,除安保、保洁人员可放宽至65岁,各岗位需具备大专以上学历,特殊岗位(水电暖维修工)可放宽政策,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技术等级证书。消防安监室人员必须持有消防中控室监管员证书或消防设施操作员。因本单位有后勤保障任务(会务及客房)需配备调试视频信号、计算机专业相关人员及从事酒店管理相关经验工作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年龄在45岁以下。7维修工4人数不能少于45人,年龄不高于60岁,除安保、保洁人员可放宽至65岁,各岗位需具备大专以上学历,特殊岗位(水电暖维修工)可放宽政策,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技术等级证书。消防安监室人员必须持有消防中控室监管员证书或消防设施操作员。因本单位有后勤保障任务(会务及客房)需配备调试视频信号、计算机专业相关人员及从事酒店管理相关经验工作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年龄在45岁以下。8监控管理2人数不能少于45人,年龄不高于60岁,除安保、保洁人员可放宽至65岁,各岗位需具备大专以上学历,特殊岗位(水电暖维修工)可放宽政策,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技术等级证书。消防安监室人员必须持有消防中控室监管员证书或消防设施操作员。因本单位有后勤保障任务(会务及客房)需配备调试视频信号、计算机专业相关人员及从事酒店管理相关经验工作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年龄在45岁以下。9财务2人数不能少于45人,年龄不高于60岁,除安保、保洁人员可放宽至65岁,各岗位需具备大专以上学历,特殊岗位(水电暖维修工)可放宽政策,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技术等级证书。消防安监室人员必须持有消防中控室监管员证书或消防设施操作员。因本单位有后勤保障任务(会务及客房)需配备调试视频信号、计算机专业相关人员及从事酒店管理相关经验工作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年龄在45岁以下。10消防值班员6人数不能少于45人,年龄不高于60岁,除安保、保洁人员可放宽至65岁,各岗位需具备大专以上学历,特殊岗位(水电暖维修工)可放宽政策,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技术等级证书。消防安监室人员必须持有消防中控室监管员证书或消防设施操作员。因本单位有后勤保障任务(会务及客房)需配备调试视频信号、计算机专业相关人员及从事酒店管理相关经验工作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年龄在45岁以下。11绿化养护3人数不能少于45人,年龄不高于60岁,除安保、保洁人员可放宽至65岁,各岗位需具备大专以上学历,特殊岗位(水电暖维修工)可放宽政策,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技术等级证书。消防安监室人员必须持有消防中控室监管员证书或消防设施操作员。因本单位有后勤保障任务(会务及客房)需配备调试视频信号、计算机专业相关人员及从事酒店管理相关经验工作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年龄在45岁以下。合计合计47附件三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甲方责任和权利1、有权对本项目工作提出明确、细致的要求。2、及时支付乙方的项目费用。3、积极配合乙方工作,并及时向乙方提供项目相关的信息。4、甲方及时、准确、真实地提供乙方所需的资料。5、合同期间,乙方若不能严格执行合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取消其服务资格。6、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办公场地和设施、设备维修、维护所需工具、配件、物料及甲乙双方协商的各自承担的采购费用。乙方责任和权利1、乙方负责工作人员的薪酬、福利、社保、医疗等所有报酬及待遇,工作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人身安全、交通安全、工作风险等所有问题甲方均不承担责任。2、乙方应加强对工作人员队伍的日常管理,制定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工作人员应具备较高的职业道德、业务技能等基本素质,避免因个人素质能力影响甲方形象事件的发生。3、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4、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交付与验收时间内完成,并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5、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达不到合同规定要求的,乙方应无条件完善、修改。6、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所有服务内容、资料承担保密义务。违约责任1、合同签订后,如乙方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双倍返还定金。2、乙方不得将本项目的任何部分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擅自转包或分包本合同标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3、因乙方工作人员工作操作不当,造成损失的或物品损毁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其它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管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