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信息化支撑系统采购合同公告(贵州省人民医院2025)
一、合同编号:52990025517470542050412025000014
二、合同名称:贵州省人民医院肿瘤信息化支撑系统采购项目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MCHC-DZ-ZC20246141
四、项目名称:贵州省人民医院肿瘤信息化支撑系统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贵州省人民医院
地 址:贵阳市南明区中山东路83号
联系方式:0851-85621891
供应商(乙方):北京惠每云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6号
联系方式:010-5367561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肿瘤病种 数量:1.00 单价(元):50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2.合同金额(元):50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附件,详见附件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2月1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3月0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合同-贵州省人民医院肿瘤信息化支撑系统.pdf
2025-XXC-003贵州省人民医院肿瘤信息化支撑系统项目合同甲方:贵州省人民医院乙方:北京惠每云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甲、乙双方就贵州省人民医院肿瘤信息化支撑系统项目(项目编号:MCHC-DZ-ZC20246141),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一、合同文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一)合同格式以及合同条款(二)中标通知书(三)中标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四)中标供应商响应文件(五)采购文件(六)本合同附件同一层次的合同文件规定有矛盾的以较后时间制定的为准。二、合同的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三、合同服务内容与金额本合同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磋商服务明细表一致。序号项目名称产品名称(开票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元)小计(元)1肿瘤信息化支撑系统肿瘤诊疗规范1*套500,000.00500,000.001肿瘤信息化支撑系统化及费用合理化平台V1.51*套500,000.00500,000.00含税总价:500,000.00元人民币大写:伍拾万元整以上费用包含产品价、运输费(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安装调试费、培训、各种税费(含关税)、服务费等直至产品到达使用地点并能正常投入使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即总价包干。四、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20%,即人民币100,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系统正式上线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0%,即人民币250,000.00元,大写:贰拾伍万元整;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务成果并经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即人民币150,000.00元,大写:壹拾伍万元整。项目成果系指:肿瘤信息化支撑系统项目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交付,若因甲方或法律政策等原因导致项目起始时间变化、发生暂停,项目总期限不变,时间相应顺延。(二)乙方应在甲方付尾款前30个工作日向甲方开具合同全额的正规增值税发票,如因乙方开具发票不及时或开具发票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延迟付款且不承担任何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乙方应按照以下开票信息,向甲方开具发票:名称:[贵州省人民医院]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贵阳市中山支行]账号:[2402003009014403392]纳税人识别号:[12520000429247882E](三)甲方应将合同款项通过银行支付方式,汇入乙方名下的以下帐户:开户单位:【北京惠每云科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三环支行】第2页共12页账号:【110909200910201】若上述收款账户信息有变更的,乙方应于付款前提前【7】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如因乙方未及时书面通知致使甲方向本合同所示账户付款的,视为甲方已经完成合同付款义务,由此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五、验收条款乙方按照甲方采购要求指派工程师至甲方指定的产品使用地进行现场安装并负责在现场免费为甲方用户使用和维护人员提供产品安装、培训,并确保甲方及最终用户能正常使用。六、维护条款与售后服务1、质保期5年,质保期自许可软件正式上线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乙方提供5年免费售后维护服务,质保期内保证软件系统稳定运行。质保期内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免费进行系统升级,升级内容须符合《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操作手册》及国家卫生健康委肿瘤相关病种诊疗指南的最新要求。电话支持:乙方提供7×24技术支持及报修热线远程接入诊断:乙方提供7×24远程接入支持及故障诊断服务电话支持甲方拨打指定的支持服务电话号码,提出服务请求后,乙方应指派具体工作人员将在合同限定的服务时间内与甲方密切合作,共同解决系统出现的问题。服务经理24小时值班手机(13985002510)。电话响应时间:乙方接到问题解决需求后一个小时内响应;出现一级故障(系统瘫痪,全线不能使用系统)响应时间不超过30分钟。■远程接入诊断在提供任何必要的现场服务之前,会在甲方同意的情况下,首先使用远程支持服务工具(甲方具备远程接入的网络条件),对将要提供支持的系统进行远程诊断,尽可能准确地定位故障原因。现场支持经确认无法通过远程方式解决的软件问题,乙方承诺工程师将在约定的服务第3页共12页[响应时间内(现场支持服务: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问题处理。),到达甲方现场进行维护。保修期后技术支持对软件问题而致使的业务无法正常办理、无法适应硬件环境及数据环境、软省件设计有缺陷及未能完全达到设计要求等问题乙方承诺提供免费维护。客户档案记录对于甲方每次的报修和处理过程乙方都会进行记录,以方便下次更好的为甲同方服务。包含:应用系统、系统维护记录等。922、培训(1)供应商须为本项目提供培训服务,通过系统化的培训使培训对象能够熟练的掌握使用和维护方法,使其能够独立管理、使用和维护项目相关服务。(2)供应商培训所使用的语言和教材必须是中文。(3)培训应根据甲方要求不限次数提供。七、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甲方所使用的服务成果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诉讼或索赔。八、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2(1)甲方应协调专门技术管理人员积极配合乙方全面、完善贵州省人民医院肿瘤信息化支撑系统项目;(2)甲方网络环境如有调整和变动,甲方管理员有及时告知乙方工程师的义务。如因甲方或其他供应商未告知乙方自行调整系统技术参数产生的不良后果,第4页共12页由甲方或其他供应商根据各自过错自行负责;(3)甲方有按时付款的责任和义务。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派遣专门的技术工程师负责甲方本次贵州省人民医院肿瘤信息化支撑系统项目,乙方人员必须满足项目服务要求,且在本项目未完成验收之前,拟派到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产品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原则上不得更换,如特殊情况需更换的,必须经甲方批准,并要求接替人员的资格等级和能力不得低于被替换人员;(2)若乙方无正当理由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金额约定为:10000.00元/人民币;(4)甲方要求撤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的承包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的,乙方应予以撤换,并保证接替人员的能力不得低于被替换人员;(5)乙方如需对贵州省人民医院肿瘤信息化支撑系统项目做出调整和变动,必须提交合理可行的技术方案并事先征得甲方管理员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如因乙方私自变动和调整系统技术参数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6)乙方严格按照等保要求,防止数据泄露、病毒攻击,保证数据安全;(7)乙方应当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满足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需求的信息技术产品,开展信息系统安全建设;(8)在信息系统建设过程中,乙方应当按照技术标准同步建设符合等级要第5页共12页求的信息安全设施;(9)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定期对信息系统安全状况、安全保护制度及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测,如有安全漏洞问题,乙方应在【7】日内完成整改同时向甲方提供整改报告,并由相关机构出具合格的安全服务报告;(10)属于系统自身漏洞的,乙方提供终身免费修复;(11)乙方应经甲方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后,提供完整的《业务系统渗透测试报告》《业务系统漏洞扫描报告》,包含整改建议以及协助处理漏洞要求,并且需通过安全检测后,系统才能实施上线;(12)乙方需要免费向甲方提供系统上线的相关文档,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库说明书、系统详细设计文档、接口文档等;(13)在项目运维过程中,乙方应对甲方提出的需求进行及时响应。针对非重大需求变更,即不改动现有架构下,代码工作量不超过总工作量的5%的情况下,乙方能够免费、快速响应项目需求变更。乙方在根据甲方要求按时完成工作后,需经双方书面确认;(14)由于乙方技术原因,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给社会造成恶劣影响的,乙方按实际损失向甲方进行赔偿并消除由此给社会造成的恶劣影响。九、保密条款1、双方应对本项目中接触到的对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技术资料等信息负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社会公8众或第三方通过任何途径出示、泄露,不得许可他人使用,不得对上述信息进行复制、传播、销售。2、乙方应对合同规定的提交物、甲方提供的资料数据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提供给与本项目无关的第三方;甲方对乙方在履行本项目中使用的第6页共12页先进工艺和核心技术承担保密义务,未经乙方许可不得提供给与本项目无关的第三方。否则,所引起的法律后果及损失由泄密方承担,收益归对方所有。3、乙方对所提供的技术服务及驻场工程师等服务人员负有保密监督责任,服务人员负有对在甲方工作期间接触到的甲方敏感或秘密信息(包括工作秘密、技术资料等)的保密职责。因乙方服务人员泄密和因泄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及服务人员承担连带赔偿责任。4、本合同所述的保密条款对以下内容不适用:(1)属于常识且不受著作权控制的内容。(2)已通过合法出版物或其他合法途径公开的内容。(3)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向有关机关、机构或媒介公开的内容。5、本保密条款长期有效,不因本合同的中止、解除、终止而失去效力。十、违约条款1、因乙方原因导致延迟提供服务的,每延迟1日,按合同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百分之五(5%)。旦达到逾期违约金的最高限额,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不符合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2、一方不按期履行合同,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20】‰的数额(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经另一方提示后20日内仍不履行合同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要承担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3、甲方所使用的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遭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诉讼或索赔,乙方应向第三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款项,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第7页共12页4、如因一方违约,双方未能就赔偿损失达成协议,引起诉讼或仲裁时,违约方除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外,还应承担因诉讼或仲裁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诉讼费等相关费用。5、其它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文件中所列举的《中标供应商响应文件》《采购文件》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6、质保修期内,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履行售后维护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1000】元/次的违约责任,同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维护,维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7、按照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应当在明确责任后20日内,按银行规定或双方商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十一、不可抗力条款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7】日内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及另一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并在20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应证明。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十二、争议的解决方式g8甲方所在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意一方可向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三、合同效力1、本合同自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第8页共12页1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约定的其他事项,以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文件中所列举的《中标供应商响应文件》《采购文件》等文件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2、本合同服务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5年。3、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十四、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的生效应符合本合同的有关约定。十五、合同保存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六、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乙方在磋商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提供及时、快速、优质的服务。2、送达条款: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经乙方确认本合同记载的地址为乙方的有效送达地址,该地址作为双方往来文件及司法机关送达法律文书的唯一接收地址,或通过手机短信等电子方式发送的通知、文件等,视为送达乙方。如出现拒签的情形,也视为已送达。乙方地址、电话如有变更,必须在变更之日起【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向原通讯方式送达视为有效送达。3、其他服务内容:无第9页共12页【以下无正文,系《贵州省人民医院肿瘤信息化支撑系统项目合同》签署页】甲方:乙方:北京惠每云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6号(锦秋国际大厦)18层:法定代表人:B01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010-53675618传真:传真: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三环支行签订地点:账号:110909200910201签订日期:25年2月1日甲方:乙方:北京惠每云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6号(锦秋国际大厦)18层B01: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010-53675618传真:传真: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三环支行账号:110909200910201签订地点:签订日期:25年2月1日第10页共12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信息化支撑系统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贵州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