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才综合服务平台运营 创新创业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组织部2025)



宝安区委组织部宝安区人才综合服务平台“湾区智汇港”运营项目合同公示

宝安区委组织部宝安区人才综合服务平台“湾区智汇港”运营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组织部拟对宝安区委组织部宝安区人才综合服务平台“湾区智汇港”运营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宝安区委组织部宝安区人才综合服务平台“湾区智汇港”运营项目 合同金额(元):2939000.00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宝安区五类百强企业联合会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一、合同金额调整 原合同第二条合同金额:293.9万元;变更为:200万元。 二、活动数量调整1.原合同第三条第2点人才交流服务工作要求:月均开展不少于2场主题交流活动;变更为:加强与“1+10”人才阵地联动,全年开展活动不少于22场。2.原合同第三条第3点研修培训服务工作要求:月均开展不少于2期研修培训活动,配合做好市人才研修院分院建设相关工作;变更为:全年开展活动不少于12场。3.原合同第三条第4点创新创业服务工作要求:月均开展不少于1场路演活动;变更为:全年开展活动不少于6场。三、人员配备调整原合同第三条第11点人员配备要求:人员配备5人,分别为项目负责人1名、空间运营经理2名、人才服务经理2名;变更为:人员配备2人,分别为空间运营专员1名、人才服务专员1名。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因2025年部门预算调整,经我部前期与合同相对方协调,达成一致意见后,拟对合同内容做出相应的调整。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5年03月03日至2025年03月07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组织部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创业一路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宝安区国库支付中心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湖滨东路31号108 联系电话:0755-27782127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1.关于《2025年湾区智汇港运营服务采购合同》的补充协议.pdf

5.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合同变更的会议纪要(20250106部务会会议纪要).pdf

关于《2025年湾区智汇港运营服务采购合同》的补充协议甲方: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组织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40306007543331H法定代表人:陈龙兴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创业一路区政府办公大楼7楼713办公室联系人:张蕾电话:88176773乙方:深圳市宝安区五类百强企业联合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40306MJL173312F法定代表人:刘志坚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23区宝安海关大楼主楼17楼A单元联系人:姜楠电话:23223590鉴于:甲方与乙方于2025年1月16日签订了《2025年湾区智汇港运营服务采购合同》(以下称“原合同”)。现根据项目进展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决定,对原合同部分条款进行以下变更:1.原合同第三条第3.2项中“(1)根据区委组织部制定的年度人才交流计划和工作方案,协助开展多种形式的人才线下交流活动,如宣讲、沙龙、座谈、主题研讨、学术交流等活动,月均开展不少于2场主题交流活动。”的约定变更为“(1)根据区委组织部制定的年度人才交流计划和工作方案,加强与“1+10”人才阵地联动,协助开展多种形式的人才线下交流活动,如宣讲、沙龙、座谈、主题研讨、学术交流等活动,全年开展活动不少于22场。”,该条款中其它文字不变。2.原合同第三条第3.3项中“根据区委组织部制定年度研修培训计划和工作方案,协助开展多种形式的人才线下研修培训活动,月均开展不少于2期研修培训活动,配合做好市人才研修院分院建设相关工作。”的约定变更为“根据区委组织部制定年度研修培训计划和工作方案,协助开展多种形式的人才线下研修培训活动,全年开展活动不少于12场。”,该条款中其它文字不变。3.原合同第三条第3.4项中“(1)协助开展创业项目路演活动,邀约优质创业项目团队、创投基金等参加,遴选优质项目入驻,月均开展不少于1场路演活动。”的约定变更为“(1)协助开展创业项目路演活动,邀约优质创业项目团队、创投基金等参加,遴选优质项目入驻,全年开展活动不少于6场。”,该条款中其它文字不变。4.原合同第三条第3.11项中“(3)人员配备要求(人员配备5人)。①项目负责人1名:负责综合协调、资源调度、关键项目招引等。②空间运营经理2名:负责项目空间的日常运维,包括空间预定、管理、维护,活动举办、场地布置、物料管理等。③人才服务经理2名:负责来访接待,活动运营、资源对接、人才服务等。”的约定变更为“(3)人员配备要求(人员配备2人)。①空间运营专员1名:负责项目空间的日常运维,包括空间预订、管理、维护,入驻团队及物料管理,场地布置,宣传推广等。②人才服务专员1名:负责来访接待,活动策划及执行、政策讲解、资源对接、人才服务等。”,该条款中其它文字不变。5.原合同第六条中“合同签订后甲方分四次向乙方支付运营费用,第一次应当在合同签署完毕并收到乙方开具的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首付12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佰贰拾万元整);第二次应当在执行4个月并收到乙方开具的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后,支付60万元(大写:人民币陆拾万元整);第三次应当在执行8个月并收到乙方开具的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后,支付66.565万元(大写:人民币陆拾陆万伍仟陆佰伍拾元整);第四次应当在合同履行结束,考核合格并收到乙方开具的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后的15日内结清尾款47.335万元(大写:人民币肆拾柒万叁仟叁佰伍拾元整)。”的约定变更为“合同签订后甲方分三次向乙方支付运营费用,第一次应当在合同签署完毕并收到乙方开具的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首付70万元(大写:人民币柒拾万元整);第二次应当在执行4个月并收到乙方开具的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后,支付30万元(大写:人民币叁拾万元整);第三次应当在合同履行结束,考核合格并收到乙方开具的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后的15日内结清尾款10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佰万元整)。”,该条款中其它文字不变。6.除上述在本协议中明确约定的变更部分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继续有效。本协议与原合同正文不一致时,以本协议为准。7.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8.本协议一式4份,双方各执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2025年湾区智汇港运营服务采购合同》(以下无正文,为协议签署项)甲方:,乙方:授权代表:,授权代表: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甲方:乙方:授权代表:授权代表: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组织部会议纪要深宝组重纪〔2025〕2号部务会议纪要2025年1月6日下午,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陈龙兴同志在区委区政府办公楼931会议室主持召开部务会,会议首先进行了班子集体理论学习,随后审议了13项具体议题,听取了相关科室的汇报,然后按照先一般参会人员、后会议主持人的顺序进行讨论。纪要如下:一至九、略。十一、审议并通过了人才二科提交的《关于续签湾区智汇港运营服务合同及变更部分合同内容的请示》。同意继续委托深圳市宝安区五类百强企业联合会提供湾区智汇港运营服务,并续签合同(变更原合同部分内容),服务期为2025年2月4日至2026年2月3日,预算经费200万元,从组织工作管理经费-政府购买服务(专业技术服务类)-湾区智汇港中列支。请人才二科按有关程序办理。十至十五、略。主持:陈龙兴出席:廖望叶常青廖国军谢媛媛庄京朴张露思邓杏列席全部议题:陈远帆列席第二议题:吴丽菲列席第三议题:余晓燕李能列席第四议题:邱志辉余晓燕列席第五议题:邱志辉列席第六至七议题:张帅列席第八议题:康勇斌列席第九议题:陆荡舟李巧英列席第十议题:张志彬列席第十一至十二议题:关燕婷列席第十三议题:邱其周送:龙兴同志发:部处级干部,各科(室)、中心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组织部办公室,2025年1月7日印发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人才综合服务平台运营 创新创业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深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