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食堂劳务外包服务 食堂厨房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宣恩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2025)
一、合同编号:宣恩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食堂厨房服务合同
二、合同名称:宣恩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食堂厨房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HBSX(F)-24100
四、项目名称:宣恩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宣恩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2、地址:宣恩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3、联系方式:13177116611
4、供应商(乙方):湖北尚善美餐饮有限公司
5、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共升一路10号共升都市工业园B8一楼
6、联系方式:13872666954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宣恩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3项
4、主要标的单价:1500000元
5、合同金额:450(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4年09月01日至2027年07月31日;履约地点:宣恩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2825-2024-00751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8-3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3-03
九、其他补充事宜:
乙方为甲方服务期限为3年,自2024年9月1日至2027年7月31日止,合同一年一签,合同约定甲方每月向乙方按照当月学生食堂营业额的27.8%核算劳务服务费,次月按考核方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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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务服务合同.pdf
宣恩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食堂厨务服务合同甲方:宣恩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法人代表:席建忠地址:宣恩县珠山镇三河沟村联系人:刘远平联系电话:13177116611服务方:湖北尚善美餐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法人代表:秦向勇身份证号:******************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共升一路10号共升都市工业园B8一楼联系人:秦向勇联系电话:13872666945第一章合同签订及依据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二、根据甲方宣恩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招标结果,乙方为本项目的合法中标方,服务期3年,自2024年9月1日至2027年7月31日。合同一年一签,本合同约定的食堂厨务服务期限自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本合同约定的厨务服务场所为宣恩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食堂。三、按照招标结果,甲方每月向乙方按照当月学生食堂营业额的27.8%核算劳务服务费用,次月按考核方案支付。第二章月服务内容乙方为甲方食堂提供全流程的厨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派遣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科学设计食堂菜谱;食品饮品加工制作;食材和食品质量保障;操作规范和食品安全保障;分餐供餐服务;相关保洁服务;其他餐饮专业化支撑;配合学校完成食堂供餐相关的其他工作;配合做好学校及各级职能部门监督检查工作;其他与食堂经营服务有关的事项。第三章甲方的权利义务一、甲方拥有本校食堂经营许可权,依法办理相关证照,所提供的食堂具有合法房屋产权和食品经营权,甲方所提供的食堂建筑物无安全风险(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且无法律纠纷。二、甲方拥有本校食堂设施设备所有权,会同乙方对所有设施设备进行盘点登记,具备开展厨务服务的条件,并移交乙方开展厨务服务。食堂专用设施设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水电气网卫等基础设施配套齐全,其中水表、电表、燃气表等计量设施独立安装。(其具体移交乙方使用的设备设施以双方签字确认的详细移交清单为准)三、在乙方服务过程中,甲方有责任和义务进行食堂经营所必须的固定资产类设施设备的购置和大型维修维护,保障食堂正常运行。四、甲方是学校食堂主体责任方,承担食品安全责任事故法律责任和学校主体责任,依规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做好食堂正常运行资金保障。五、甲方按相关规定组建学校食堂管理团队。甲方有权对乙方派遣的人员进行监管,乙方派驻的人员应遵守甲方的基本规章制度,配合甲方经营管理。六、甲方对乙方食堂厨务服务具有管理权和监督权,对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厨务服务开展常态化监管。七、甲方对乙方的食堂厨务服务具有评价考核权,按照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每月、每学期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支付相关厨务服务费。八、甲方履行食堂财务规范管理责任,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单独的食堂财务账目,并对学校食堂财务实施全面管理,定期组织开展学校食堂成本核算和专项审计等工作,财务信息实时公开公示。九、甲方为食堂食材招标采购的主体,依法依规进行食材招标和采购工作,负责食材采购、出入库等物资的日常管理。十、甲方负责饮食营养的配给和干预,对乙方制定的每周营养食谱进行监督和指导,依据食谱,乙方统计食材品种和数量,甲方进行食材采购。十一、甲方拥有食品菜品的定价权,学校食堂供餐价格标准调整由甲方按相关规定统筹制定,师生就餐做到同质同价。十二、甲方具有食堂成本控制的主导权和监管权,每月开展成本核算,并进行成本调整,确保收支基本平衡。十三、甲方为乙方的厨务服务提供合法合规的其他必备保障条件。第四章乙方的权利义务一、乙方拥有本合同期内对甲方食堂行使厨务服务的权利。除根据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合同变更解除条款外,甲方不能剥夺或终止乙方的厨务服务权利。二、乙方厨务服务应遵守各类法律法规、餐饮服务操作规范和甲方的规章制度。三、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岗位和数量,派遣足量的从业人员。所有从业人员名单向甲方报备详细信息,甲方进行资格审查。四、乙方应依法与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保障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并对厨务服务期内所发生的人事、劳资、人身财产安全、工伤等纠纷承担全部责任和一切用工风险。五、乙方对派遣人员负有管理责任,对派遣人员的校内外行为负责,对派遣人员的思想道德、行为情况、健康情况、专业能力等方面进行严格的审核和考察,按规定对派遣人员办理健康证明,必须符合餐饮服务有关规定,持证上岗。不得派遣有犯罪史、吸毒史、精神疾病和其他潜在风险的人员。六、乙方负责对派遣人员的思想道德教育、餐饮服务知识、餐饮服务操作规范、专业技能知识的培训,达到有关规定的学时,保障厨务服务质量。七、乙方履行食品安全直接责任,应制定厨务服务管理、岗位职责、操作规范、人事考核、工作流程等制度体系和内控制度,对食品安全和食堂安全事故承担直接责任和相应的法律责任。八、乙方负责厨务服务全流程工作,并协助甲方完成涉及食材采购、质量把控、出入库等食堂服务工作,负责科学制定营养食谱和保障餐饮质量。九、乙方负责食堂环境保洁和餐饮卫生,保障食堂全方位清洁卫生。十、乙方履行食堂稳定运营责任,应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厨务专业能力,积极配合甲方及时完成与食堂管理相关的工作任务,保障食堂餐饮质量的同时,厉行节约,做好食材、水、电、气等必要的节约利用,协助和指导甲方做到食堂收支平衡。十一、乙方负责食堂小型维修维护服务,其费用经学校审核后,在食堂经费中据实结算并按月支付。十二、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将食堂劳务分包、转包、转租、转借给第三方运营。十三、乙方接受甲方的监督和管理,有义务配合完成甲方安排的与食堂有关的工作。第五章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不违反国家法规、上级规定的前提下,对其他有关事项约定如下:第六章合同的变更与解除一、合同有效期限内,如需变更合同条款,经双方协商一致,以书面方式签订补充、修改协议,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合同期满,即自行终止。合同履行期间,如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全部履行时,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要求解除合同方应提前30天通知对方。三、在合同期内发生食物中毒等重大责任事故,损害师生身体健康,影响学校声誉,乙方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因乙方责任造成师生满意度测评累计两次低于85%的,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一、甲乙任何一方单方面无正当理由解除本合同者,违反本合同,负全部责任,赔偿对方一切损失。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三、本合同如有遗漏和未完善之处,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执行。四、食堂厨务服务项目招标文件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五、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七、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三份,乙方两份。服务方(盖章):委托方(盖章):成H1mrk而1333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签订日期:2024年8月30日签订日期:2024年月3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学生食堂劳务外包服务 食堂厨房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