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中药饮片供应及相关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南京市儿童医院2025)
一、合同编号:JSZC-320100-HWZX-G2025-0013001
二、合同名称:南京市儿童医院中药饮片供应及相关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号
等、如有):JSZC-320100-HWZX-G2025-0013
四、项目名称:南京市儿童医院中药饮片供应及相关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南京市儿童医院
地址:广州路院区: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72号;河西院区:南京市建邺区江东南路8号
联系方式:18951769849
供应商(乙方):南京鹤龄药事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发路21号综合车间(7号楼)夹层
联系方式:13851463334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中药饮片供应及相关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产品质量标准:乙方提供产品时,保证按产品质量法和国家有关规定,随产品提供种类齐全、内容标准的质量检验报告证明(应符合药典标准)等文件。
联系方式:13851463334
主要标的数量:1批
主要标的单价:2261089.08元
合同金额:226.1089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1年
采购方式:cgfs001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3-02 00:00:0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3-04 17:13:53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pdf
南京市儿童医院中药饮片供应及相关服务购销合同甲方(采购方):南京市儿童医院乙方(销售方):南京鹤龄药事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南京市广州路72号、江东南路8号住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发路21号综合车间(7号楼)夹层法定代表人:张爱华法定代表人:张文联系电话:025-83117500联系电话:025-58079670联系人:郑凯莉传真:025-83304239传真:E-mail:E-mail:为保障甲方中药饮片保质保量供应及相关服务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中药饮片供应及相关服务购销事宜,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合同标的】甲方采购乙方的中药饮片,乙方向甲方提供该中药饮片,该中药饮片的名称、规格、生产企业、注册证号等见附件《南京市儿童医院中药饮片采购清单》。第二条【合同解释和补充原则】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违约责任。对方有权要求当事人一方限期整改,若逾期仍未采取补救措施,对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当事人一方赔偿相应损失。第三条【资格与证照】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中药饮片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产品注册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登记信息、营业执照、卫生安全评价报告,以及所需其他有效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需法人授权委托书,出示身份证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乙方保证所提供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第四条【产品质量标准】乙方提供产品时,保证按产品质量法和国家有关规定,随产品提供种类齐全、内容标准的质量检验报告证明(应符合药典标准)等文件。第五条【供货时间】乙方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供货时间将产品交送甲方;若乙方不能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供货,乙方应收到订货通知之日起2日内通知甲方;若乙方迟延通知,或没有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交货,乙方应承担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在接收到甲方处方时,应严格按处方进行调配,并符合相关质量,计量要求,乙方将免费提供煎制服务,并将煎制好的药配送到医院或配送到患者家中,煎药每天配送不少于2次,其中上午配送需11点前送到,下午需16点前送到。具体配送时间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乙方应配备足够数量的饮片,按医院下达计划,提供饮片品种、规格和数量,在要求时间内运送至医院指定地点,且产品有效期不得少于2/3,饮片最迟隔天配送,紧急情况下2小时送到。第六条【交付标准】甲方在收到货物后,发现产品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包装、运输条件等不符合要求的,有权当场退货;若无法当场退货,应先妥善保管。产品质量异议期为到货后20个工作日内。乙方能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最新版、《江苏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等标准,能满足甲方的用药习惯。药材不得出现霉变、虫蛀、变色、走油、酸败等现象。有效成分、含水量、杂质、灰分、非药用部位、辅料、重金属含量、农药残留量等应符合标准要求;饮片外观整洁,不得出现碎颗粒太多的情况;中药饮片必须包装严密,基本要求:包装袋(箱)应干净、结实、无破损、封口严密,方便储存、运输和使用,在每件包装上须注明:品名、规格、数量(装量)产地、供应单位(生产企业)、批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质量合格标志等。小包装色标需符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规定的色标要求。对质量不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并要求对产品立即退、换、补,乙方应在3天内进行尊更换、补充,并不得影响甲方的临床用药,发现相同饮片品种不符合要求达三次,甲方有权对乙方所供品种进行调整,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对其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每批次中药饮片送货时都须提供同批次产品质量检测报告。能免费提供分包装、打粉、切片等加工服务。320能免费提供中药饮片的调配、煎制、配送等服务(医院不提供煎药场地及设施),并免费提供饮片塑料袋。免费提供符合儿童使用的中药剂型(包括但不限于):中药饮剂(50-150ml)。能提供中药浓煎剂、膏方等并提供服务,报价如下:中药浓煎剂(15-30ml),加工费为每料150元(注:每料是用量在1个月以内,另每增加14天另收费100元)。膏方加工费为每料330元(注:每料是药材总量在3公斤内,另每超过1公斤另收费30元)。热奄包加工费每包15元。药浴包加工费为每付5元。以上费用包含人员加工成本、水电成本及辅料成本(膏方除固定辅料如饴糖、红糖、冰糖、白糖、黑木耳外,其他辅料均不包含)。第七条【价款】乙方必须保证中药饮片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及《江苏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的标准,并明确中药饮片等级,甲方如遇因中药饮片质量原因而遭受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须依据中药饮片名称、加工方式、产地提供销售价,价格若有变动须及时提供有依据的调价单给甲方,否则甲方可选择按照调价后的较低价格与乙方结算。合同期内如遇品种降价需主动报备,否则自降价之日起处三倍罚金。每年上调价品种数不超过10个:其中涨幅上限为500元;W500元/Kg的品种数不超过3个,且涨幅上限为10%。乙方产品单价见附件《南京市儿童医院中药饮片采购清单》,数量按乙方实际供货数量,总金额按乙方实际供货数量×单价确定。第八条【付款】甲方凭乙方提供的发票财务入帐后,每月结算一次,金额以经过双方审核通过的清单上金额为准。乙方指定收款账户如下:开户行:工行建邺路支行开户名(乙方名称):南京鹤龄药事服务有限公司账号:4301030319100045580第九条【销售方管理】乙方及该产品的生产、销售企业应加强管理,因企业及其代表违规、不良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第十条【禁止不正当竞争】乙方应遵守法律法规和甲方规定,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不正当竞争,否则,甲方有权终止乙方在甲方的所有业务,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第十一条【资质变更通知义务】乙方产品资质变更时,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并及时递送相关材料至甲方采购中心和药学部库房;因迟延通知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合同自动终止。若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因资质(如产品注册证、各级授权、配送及厂家营业资质等)或质量出现问题,造成甲方承担罚款或医疗损害赔偿等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合同自动终止。第十二条【商业秘密】甲乙双方对因本合同签订、履行中知悉的所有事项承担永久保密义务,但法律、政策要求公开的除外。第十三条【送达方式与其他事宜】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文书的送达限采书面送达、电子送达其中之一的方式。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书面确定。如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情势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法律修订,政策调整等),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变更合同内容,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第十四条【争议与管辖】因本合同签订、履行等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五条【合同有效期】本合同有效期为自22025年2月12日起至2026年2月11日止。第十六条【合同文本】除签章、可填写空格外,本合同手写部分无效。本合同壹式伍份,甲方肆份,乙方壹份。甲方:南京市儿童医院乙方:南京鹤龄药事服务有限公司古车国8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日期:年3月2泔日期:22年月n日B重(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中药饮片供应及相关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