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与管理咨询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宣传教育中心2025)
一、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宣传教育中心
二、供应商名称:新疆智信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宣传教育中心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331101000019570361
五、合同编号:11N69780918320254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社会与管理咨询服务
详见附件
项
2.0
11193.56
22387.12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宣传教育中心
联系人:高疆
联系电话:09915281718
传真:/
地址:乌鲁木齐市黄河路301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社会与管理咨询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6978091832025401).pdf
合同编号:11N6978091832025401采购单位(甲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宣传教育中心服务单位(乙方):新疆智信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沙依巴克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第二期)项目-新疆智信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第二期)项目-新疆智信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第二期)项目-新疆智信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社会与管理咨询服务--品牌:2项11193.5622387.12合同总价(元)22387.12合同总价(大写)贰万贰仟叁佰捌拾柒元壹角贰分二、付款方式甲方根据实际录用劳务人员的数量按月向乙方支付劳务费用。劳务费用为劳务人员社会保险金、残疾人保障金、劳务人员工资、乙方管理服务费四项。费用计算方法为:1、社会保险金依照国家社会保险有关规定计算,不得低于当地最低缴纳标准,并且随每年社保基数的调整而调整。2、残疾人保障金根据相关政府文件计算代收代缴。2、管理服务费:按50元/人/月;3、乙方在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劳务人员各项费用汇总表,甲方在确认后通知乙方,乙方向甲方提供当地税务要求的税票,甲方以银行转帐的方式进行支付。三、服务条款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信、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劳务人员一事依法达成如下协议,共同双方全面履行。1/7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以保证甲、乙双方及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第二条甲方需要乙方提供劳务,必须以书面通知书形式告之乙方并明确需用劳务人员的具体条件,包括劳务人员的数量、工作岗位、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劳务期限等。第三条甲方安排同意录用的劳务人员从事相应的岗位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对劳务人员提供的工作环境应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甲方有权对劳务人员的岗位进行必要的调整,但应保证该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第四条乙方按甲方提出的要求及时提供合格人员,向甲方输出劳务人员,提供真实齐备的劳务人员个人资料。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劳务人员具备相应的法律常识、岗位知识、技能和职业道德等甲方要求的基本条件,并负责对劳务人员赴甲方工作前的短期培训,培训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以根据情况对劳务人员进行必要的再培训,再培训费用由甲方承担。第二章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五条甲方的权利:1、确定劳务人员的工作岗位、待遇和应具备的条件。2、有权安排或调整劳务人员的工作岗位及工作任务,并按岗位要求进行管理。3、有权依据甲方的规章制度对劳务人员进行管理和考核,并根据劳务人员的工作表现及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奖励、处罚,对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劳务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换。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将劳务人员退回,要求乙方及时更换,并可少付或拒付有下列情形劳务员工的报酬,甲方退回乙方劳务人员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附证据材料:(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对不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劳务人员;2/7(3)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4)严重失职、渎职,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5)擅自离岗,连续5天未到工作岗位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5、监督乙方对劳务人员的管理。6、双方商定的其他权力。第六条甲方的义务:1、按《劳动合同法》规定使用劳务人员。2、向劳务人员提供符合卫生条件的工作岗位。3、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4、在劳务人员上岗前必须以书面形式告之或组织劳务人员学习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了解劳动报酬。告之情况和学习情况必须经劳务人员签字确认。5、对劳务人员进行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等方面的管理教育,并根据情况对劳务人员进行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6、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7、按时足额发放劳务人员的工资报酬。8、对在岗被劳务员工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须的培训。9、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10、向乙方反馈劳务人员的工作表现和其它相关问题。11、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乙方增加或减少劳务人员的情况,并协助乙方做好劳务员工的实际数量统计。12、在合同期内,劳务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发生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照甲方薪资管理规定支付派遣人员医疗期内的工资、社保等相关费用,医疗期满后,不能胜任工作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派遣人员退回乙方,并按规定支付解除劳动合同所产生的经济补偿金。3/713、劳务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甲方协助乙方做好工伤申报认定工作,工伤所需各项费用由甲方先行垫付,乙方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办理各项费用报销后退还甲方,甲方承担应该由用工单位承担的费用。14、向乙方按时支付劳务人员的劳务费用,包括劳务人员工资、社会保险金、管理服务费。15、甲方劳务需求岗位的工资标准应达到当地市场同岗位待遇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政府指导标准,否则乙方不承担相关违约责任。第三章乙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乙方的权利:1、定期调查了解劳务人员的工作状况,要求甲方如实提供劳务人员工作表现。2、维护劳务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的合法权益。3、按约定向甲方收取劳务人员的劳务费用。4、与甲方核对劳务人数增减情况。5、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协议:(1)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务人员提供劳务的;(2)提供的工作条件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6、双方商定的其他权利。第八条乙方的义务:1、按甲方提出的工作任务、岗位要求及聘用条件,协助甲方招聘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2、负责组织劳务人员的面试、测试等,并向甲方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劳务人员个人资料。3、对劳务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要求劳务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甲方管理,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保守甲方工作机密,按照要求完成甲方交给的工作任务。4、负责组织劳务人员的入职体检,相关费用由派遣人员承担。5、乙方应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劳务人员签定符合要求的劳动合同及办理劳务人员的合同解4/7除手续,并按规定到劳动部门办理劳动合同备案手续。6、负责办理劳务人员录用、离职手续和人事档案的管理、传递,职称的管理及申报,党、团和工会等组织关系转接等管理工作及相关费用缴纳,并出具相应人事、劳资关系证明。7、负责为劳务人员办理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社会保险金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缴费基数。8、负责劳动纠纷、工伤事故的协调和处理。劳务在甲方务工期间,如患职业病或者发生因工伤、亡事故,乙方依照国家《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甲方依照国家《工伤保险条例》或其他法律规定补偿相关费用,并承担乙方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经甲方确认的合理支出。9、探望生病住院劳务人员,帮助解决困难。10、乙方劳务到甲方的劳务人员的劳动合同发生变更、终止和解除事宜时,乙方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11、《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义务。第四章费用标准及结算形式第九条甲方根据实际录用劳务人员的数量按月向乙方支付劳务费用。劳务费用为劳务人员社会保险金、残疾人保障金、劳务人员工资、乙方管理服务费四项。费用计算方法为:1、社会保险金依照国家社会保险有关规定计算,不得低于当地最低缴纳标准,并且随每年社保基数的调整而调整。2、残疾人保障金根据相关政府文件计算代收代缴。2、管理服务费:按50元/人·月;3、乙方在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劳务人员各项费用汇总表,甲方在确认后通知乙方,乙方向甲方提供当地税务要求的税票,甲方以银行转帐的方式进行支付。第五章违约责任第十条甲方根据实际录用劳务人员的数量按月向乙方支付劳务费用。劳务人员的工资可由乙方委托甲方代发;甲方若不能按时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等,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支5/7付,相关问题和相关责任应由甲方承担。第十一条乙方劳务人员应遵守甲方的各项工作规则、纪律,注意安全生产,爱护甲方财物,不得损坏、丢弃,如有损坏等行为的乙方劳务人员应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二条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付或少付乙方劳务费用的,除继续支付该部分费用外,还应向乙方承担拒付或少付部分的5%的违约金;第十三条在协议期内,甲方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辞退或退回乙方劳务人员,甲方应依照《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条款和标准支付劳务人员经济补偿金,因乙方原因产生的经济补偿金,则有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责任。第十四条若本协议到期或提前终止,甲方不再使用乙方劳务人员,甲方须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支付劳务人员经济补偿金后将劳务人员退回乙方。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协商解决;无法协调解决的,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第十六条甲方若解除本协议,须向乙方提前一个月做出说明。第十七条本协议的变更、解除或终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八条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第十九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协商签订补充条款,作为此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乌鲁木齐市黄河路301号,地址:乌市沙依巴克区奇台路460号兴乐世贸广场18层01号6/7电话:09915281718电话:0991-5831989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黄河路支行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乌鲁木齐市奇台路支行账号:651100856018010038269账号:108276256291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社会与管理咨询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