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工程设计服务 校舍修缮工程 施工图设计采购合同公告(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5)



一、采购人名称: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二、供应商名称:鼎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901101000019426955
五、合同编号:11N4576009112025802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工程设计服务
详见附件

1.0
75000
750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人:葛瑞婷
联系电话:18599102088
传真:/
地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米东南路3281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经开校区校舍修缮工程设计服务.pdf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一)[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工程名称: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经开校区校舍修缮工程设计服务工程地点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公路555号设计证书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A121008934)发包人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设计人鼎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I(日期):1n制备发包人: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发包人合同编号:202SHT039设计人:鼎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2序项目名称号层数规划规模工程规模(㎡)规划及方案设计阶段及内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估算总投资(万元)费率(%)估算设计费(元)新疆轻工职业技1术学院经开校区校舍修缮工程418000√/√//75000.00说以上费用合计:明备注:以上费用已包含设计人为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全部费用(包含审图费)。第三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时间有关事宜1现状建筑图及水电暖、结构图纸1合同签订后3日内2发包方对本项目的设计要求1合同签订后3日内第四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内容提交时间1方案1电子版方案第三条中的资料提供全后15个工作日2施工图设计6施工图盖章版蓝图第三条中的资料提供全后15个工作日第五条本合同设计收费为75000.00元人民币,大写:柒万伍仟元整。此设计费含税、出图、审图、配合交底、指导、现场服务工作等所有相关费用,含正版版权使用权。5.1合同签订后经发包人确认该设计成果符合发包人要求后,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总价款100%。5.2发包人每次付款前,设计人应提供符合发包人财务做账需求的等额增值税发票,经过发包人财务部门审核无误后付款,否则发包人有权拒付款项且不承担违约责任。第六条双方责任6.1发包人责任: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限4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发包人按照该清单提交完毕资料后即视为发包人已提供全部所需要资料。如果在项目过程中需要补充资料,发包人亦应及时提供,但设计人不得以补充材料为由延迟工作期限。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6.1.2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具体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6.1.3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员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并造成设计人实际损失的,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6.2设计人责任:6.2.1设计人就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内容、时间及份数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质量负责。设计人有根据政府部门的意见修改并完善设计,直至通过政府部门批准的义务。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56.24设计人修本合同第二备和四条规定的内万、采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6.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免费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6.2.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直接及间接经济损失的,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第七条违约责任: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除此之外,发包人无需支付其他费用及承担任何责任。但由于设计人原因造成的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需向发包人返还设计费,并承担发包人因此受到的损失。7.2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仍不能弥补损失的,应当向发包人赔偿直接及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等。设计人还应承担由此给发包人或第三方造成的一切损失,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差旅费等,并按照设计费总价款30%的标准承担违约责任。若发包人因此承担责任,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追偿,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发包人损失的,设计人应当按照上述约定予以补6足。7.3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承担支付设计费总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延误超过15日,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设计人承担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造成发包人损失还应当赔偿。设计人若违约,应当赔偿发包人相关损失,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此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等费用。上述违约金应累计计算,且设计人同意上述违约金由发包人从应付设计费中扣除。7.4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向发包人支付30%的违约金。7.5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逾期未支付的,设计人应当向发包人发出书面通知,若发包人收到书面通知后15日内,仍未支付的,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按应付金额LPR计算违约金,但不得超过合同总额5%。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7.6设计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产生的违约金或赔偿金,发包人有权在应付的设计费中予以扣除。7.7设计人从发包人获取的项目资料文件,应当自项目结束后返还发包人,若丢失或毁损,设计人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弥补,若无法还原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设计人应当予以承担全部损失。7.8设计人擅自转包或分包本合同技术服务事项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可要求设计人按本合同总额的30%7小福9导:*产开人的设计成果若无法道过评:、吸无证有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发包人的的用需求:因设计人设计成果导致成本加加,些发电人造成提失的,设计人应当承担赔倍责任,若发包人需电新请设计机构完兽设计人设计成果的,产生的损失应当从设计人已完成的价款中予以扣除。设计人违约应当赔偿发包人实际报失,包括因此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等全部费用。第八条其他8.1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工作成果的所有权、使用权、著作权等一切知识产权归发包人所有。8.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员收工本费。8.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8.4发包人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8.5发包人委托设计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8行支付费用。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8.7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贰种方式解决:(一)提交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发包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由此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诉讼保全费等费用由败诉方承担。8.8本合同一式8份,发包人6份、设计人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9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8.10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11本合同尾部载明的双方地址、电话等信息,系双方有效联系方式,如发生变更,应提前书面通知其他各方,否则依该联系方式送达相关文书的,视为送达成功。8.12本协议中所载的书面通知方式仅指当事人亲自送达、挂号信、EMS方式。一方采取当事人亲自送达方式的,各方有积极配合签收的义务。如一方拒绝签收而使另一方变更送达方式的,由此所生的费用应当由违约方承担;如以EMS或快递方式寄送的,如无相反证据证明,自寄送之日起9的第三日为送达之日。8.13未经各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第三方或其关联企业转让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8.14其它约定事项:设计人为本合同形成设计文件的知识产权归双方所有。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工作成果的所有权、使用权、著作权等一切知识产权归发包人所有。10发包人名称: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设计人名称:鼎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盖章)(盖章)印清法定(授权)代表人:学,法定(授权)代表人:2025-2.26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开户行:建设银行乌鲁木齐石化支行长春路支行账户:108294298875账号:650016183000525012561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工程设计服务 校舍修缮工程 施工图设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