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法律服务定点服务 其他法律服务采购合同公告(珠海市香洲区司法局2025)



公告内容:

珠海市香洲区司法局珠海市香洲区司法局法律服务定点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的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HT-2025-03930117

二、合同名称

珠海市香洲区司法局法律服务定点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DDYJ-2025-1413629

四、项目名称

珠海市香洲区司法局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珠海市香洲区司法局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518号香洲区司法局3楼304
联系方式:18818655530
供应商(乙方): 广东常成律师事务所
地址:吉大九洲大道东物资大厦主楼第9层
联系方式:1353958434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其他法律服务
1(年)
20,000.00
20,000.00

合同金额: 20,000.00元,大写金额:贰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12月24日至2025年12月23日
履约地点:香洲区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3月0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3月0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珠海市香洲区司法局
2025年03月04日

珠海市香洲区司法局法律服务定点采购合同合同名称:珠海市香洲区司法局法律服务定点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合同编号:HT-2025-03930117甲方:珠海市香洲区司法局乙方:广东常成律师事务所合同金额(元):20000.00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为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省定点采购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总则1.本合同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各自履行相应的义务和承担相应的责任。2.乙方保证全部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在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向甲方履行相关服务。3.甲方保证按照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乙方到期应付的费用。二、合同标的服务内容:(一)研究法治政府与依法行政制度建设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二)为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三)为政府立法和制定、审查规范性文件提供法律意见;(四)参与行政复议、诉讼、仲裁、执行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五)参与重大项目的洽谈,协助草拟、修改、审查重要的法律文书或重大合同;(六)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七)需要法律顾问参与的其他事务。品目名称需求描述采购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其它服务内容金额(元)C23019900其他法律服务(一)时间要求:根据实际工作要求及时响应和反馈。(二)服务方式:根据实际工作需求,提供书面或口头的法律意见回复;或参加会议、研讨等到场服务。1年20000.0000服务开始时间:2024年12月24日人员要求:苏旭梅¥20,000合计¥20,000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合同总额包括技术服务费、技术人员的工勤费用(包括工资、福利、交通、住宿、通讯费用等)、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三、付款方式付款方式:其他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收到乙方发票30个工作日内支付100%合同款项。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甲方向政府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即视为甲方已经履行支付义务,因财政支付审批导致付款的延误,甲方无需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第1页-四、服务时间及服务地点服务时间:2024年12月24日至2025年12月23日。服务地点:珠海市。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1.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工作进行监督。2.对本合同标的服务报告进行审核确认。3.根据市场需求和客户需求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进行调整。4.要求乙方提供服务过程数据和评价信息至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统一收集管理。(二)甲方的义务1.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2.协调解决服务开展中出现的问题。3.在更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前提前通知乙方,以便达成双方共识。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的权利1.要求甲方为本合同标的服务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便利。2.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项。(二)乙方的义务1.在履行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按甲方的指示进行服务工作。2.为本合同的服务内容建立专项专业服务小组。3.确保本合同服务小组的服务人员和负责人必须固定,如人员确需变更,须提前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4.通过信息化建设提供真实有效的服务过程数据和评价信息等,接受甲方的考核管理,并不断提升自身服务质量。-第2页-5.不得将本合同委托的事项转委托第三方。七、验收乙方在提交齐全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组织验收,服务验收合格的,甲方向乙方签发《验收报告》;不合格的,甲方及时向乙方提出异议和投诉;若由于甲方原因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未组织验收则视为自动验收通过。验收标准由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标准进行友好协商确定。八、违约责任1.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百分之五。2.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时间内对服务进行改进,规定时间内改进结果无法得到甲方满意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服务费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提供服务部分费用总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逾期提供的服务部分费用总额的百分之五。逾期提供服务超过十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九、保密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合同履约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十、争议处理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十一、其它1.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一式3份,由甲乙双方盖章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珠海市香洲区司法局甲方联系人:黄少琴联系电话:18818655530合同签订日期:合同履约开始日期:2024-12-24合同履约截止日期:2025-12-23-第3页-乙方(盖章):广东常成律师事务所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珠海拱北支行银行账号:2002022719100062245乙方联系人:林文霞联系电话:13539584340合同签订日期:-第4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法律服务定点服务 其他法律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珠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