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照明报装工程采购合同公告(宜昌市城建项目管理中心2025)
一、合同编号:路灯2024-0091号
二、合同名称:山前路(南站路-江南二路)照明报装工程合同
三、项目编号:YCZ2665-202401-01G
四、项目名称:山前路(南站路-江南二路)照明报装工程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宜昌市城建项目管理中心
2、地址:宜昌市中南二路99号
3、联系方式:13677172699
4、供应商(乙方):湖北涞特光电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5、地址:宜昌市西陵区东山大道101-3号-2号楼
6、联系方式:15090931059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山前路(南站路-江南二路)照明报装工程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3、主要标的数量:详见采购文件
4、主要标的单价:/
5、合同金额:94.122(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详见采购文件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00-2024-01651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9-29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3-04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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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pdf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路灯2024-0091号工程名称:山前路(南站路一江南二路)照明报装工程地点:宜昌市点军区山前路发包人:宜昌市路灯管理服务中心承包人:湖北涞特光电电力工程有限公司1J二〇二四年九月1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宜昌市路灯管理服务中心承包人:湖北涞特光电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山前路(南站路-江南二路)照明报装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山前路(南站路-江南二路)照明报装工程2、工程地点:宜昌市点军区3、工程立项批准或核准、备案文号:宜发改审批号文4、资金来源:市级财政资金5、工程内容:山前路(南站路-江南二路)照明报装工程。主要包含:电缆敷设、单灯控制器安装、灯具及灯杆的安装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9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1月29日合同总工期:6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工程质量工程质量标准:达到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四、安全文明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目标未达到合格标准的,属承包人原因的,承包人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并承担安全事故由此引起的一切行政处罚及赔偿。五、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每延迟一天5000元计算违约金。六、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3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玖拾肆万壹仟贰佰贰拾元整(¥941220.00元)上述费用均为含税金额。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柒仟陆佰伍拾肆元整(¥7654.00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3.计价模式:清单综合单价。4.设计范围内的合同价款不作任何调整。5.工程变更或新增工程量项目特征描述不符等产生的新增工程量项目时,工程量按规定的程序经采购人确认后执行,并按照以下方式确定的综合单价来调整合同价款:5.1已标价项目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采用该项目的成交价同等下浮比例计取单价的原则来计算新增单价;5.2已标价项目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成交价同等下浮比例计取单价的原则来计算新增单价;5.3已标价项目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和承包人成交价浮动率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报采购人确认后调整。5.4已标价项目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且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缺价的,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计价办法和通过市场调查等取得有合法依据的市场价格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报采购人确认后调整。注:下浮率=[1-(最终报价的总价-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清单总报价一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100%。七、工程价款和付款方式1.工程价款:¥941220.00元(大写:玖拾肆万壹仟贰佰贰拾元整)2.付款方式(1)本项目合同签订后由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签约合同价款的50%作为工程预付款;(2)本项目完工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至结算审计价款的90%;(3)本项目完成政府审计后支付至审计结果的100%。4(4)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各阶段款项前,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八、双方职责1.发包人职责(1)发包人代表为刘诚,代表发包人履行本协议的相关权利和义务,发包人所有指令,通知经发包人加盖公章后方有效。若发包人代表换人,需提前七天通知承包人,其后任继续行使协议文件约定的职权。(2)负责协调承包人与其他第三方之间的配合,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3)按合同约定时限按期支付工程款。(4)及时签署工程施工中相关的交接,验收文件。2.承包人职责(1)承包人委派李清明为驻工地总代表,代表承包人行使协议约定的权利,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承包人的要求,通知等文件,均以书面形式由承包人代表签字盖章后递交发包人。.(2)受发包人的委托,负责与相关部门、单位进行协调。交(3)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要求,作好文明施工,确保工程的安全和质量。(4)承包人不得雇佣18岁以下,50岁以上及不宜从事建筑安装施工的现场作业人员,否则发生一切责任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九、缺陷责任期及保修1.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12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2.保修(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见工程质量保修书。(2)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见工程质量保修书。十、违约责任(1)发包人未按合同履行职责致使工期延误,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发包人承担。(2)承包人未按合同指定的方案和工期完成本工程内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5(3)由于恶劣的气候条件和双方能力不可抗拒的因素,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间完工,双方协商解决。十一、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李清明十二、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2)中标通知书;(3)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十三、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十四、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十五、签订时间本合同签订时间:2024年9月29日。十六、签订地点本合同签订地点:宜昌市路灯管理服务中心。十七、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八、合同生效6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九、争议解决双方因本合同条款或其他未尽事宜发生争端,双方尽力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宜昌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二十、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拾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伍份,承包人执伍份。)..7发包人:公章)(公章)承包.法定代表人或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李海波人:(签字)组织机构码:12420500MB1822591C组织机构码:91420500MA48729C05地址:宜昌市中南二路99号宜昌市东山大道101-3号地址:-2号楼邮政编码:443000邮政编码:443000法定代表人:喻振光法定代表人:李海波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0717-6205324电话:0717-6446200传真0717-6205324传真0717-6446200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三峡工行电力支行开户银行:三峡农行城中支行账号:1807006609000014212账号:17331101040022028发包人:公章)(公章)承包.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其委托代理李海波人:(签字)人:(签字)组织机构码:12420500MB1822591C组织机构码:91420500MA48729C05宜昌市东山大道101-3号地址:宜昌市中南二路99号地址:-2号楼邮政编码:443000邮政编码:443000法定代表人:喻振光法定代表人:李海波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电话:0717-6446200话:0717-6205324电话:0717-6446200传真0717-6205324传真0717-6446200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三峡工行电力支行开户银行:三峡农行城中支行账号:1807006609000014212账号:17331101040022028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照明报装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宜昌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