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质治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什邡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
一、合同编号:N5106822024000085-1
二、合同名称:三思河什邡城区段水质治理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N5106822024000085
四、项目名称:三思河什邡城区段水质治理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什邡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岷山西路北段29号
联系方式:0838-8211486
供应商(乙方):四川上能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高新区科园南路9号附1号1栋6层4号
联系方式:028-8765455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水质治理服务(运行维护费)
1,095,000(吨)
¥0.57
¥624,150.00
无
2
水质治理服务(设备租赁服务费)
1(项)
¥2,355,850.00
¥2,355,850.00
无
合同金额: 2,98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玖拾捌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9月09日至2025年09月08日
履约地点:什邡市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9月0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3月0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三思河什邡城区段水质治理服务项目采购合同2024.9.6(1).pdf
什邡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03月05日
三思河什邡城区段水质治理服务项目采购合同甲方:什邡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教海乙方:四川上能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签定日期:202年9月6日第1页共6页甲方:什邡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乙方:四川上能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三思河什邡城区段水质治理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06822024000085)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品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一、项目概况1.1项目名称:三思河什邡城区段水质治理服务项且。1.2项目地点:什邡市1.3服务期限:12个月(具体服务期限以甲方通知为准)1.4租赁设备处理规模:租赁3000方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三思河什邡城区段污水,总磷指标达到以下排放要求,进出水水质如下:项目TPmg/L)设计进水水质≤3排放要求≤0.5如果进水水质及水量超过上述表格中设计进水水质标准或含有危害性废水,造成乙方设备处理后水质不达标,乙方免责。二、乙方应承担的工作范围2.1乙方提供3000方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设备基础及其配套附属设备设施、材料及其附属设备设施、材料,处理三思河什邡城区段污水,包含污泥处置,使总磷指标达到合同约定的排放要求。2.2设备租赁价格:设备租赁按照中标报价结算。2.3运行维护费包含运营所需人员、药剂、污泥处置等费用(不包含本项目所需的电费)7号;运营维护费按照中标单价据实结算。三、合同服务期限、内容及付款约定3.1本合同服务期限暂定为12个月(具体服务期限以甲方通知为准)3.2服务清单及内容序号价格内容数量单价总价服务范围服务期限序号价格内容数量(元)(元)服务范围服务期限1水质治理服务(设备租赁服务费)1项23558502355850含污水处理所需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和设备运输、安装、调试等以及土建、管网、池子等附属设施的建设和拆除费用。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2水质治理服务(运行维护费)1095000(吨)0.57624150包含运行所需人员、药剂、污泥处置等费用(不包含本项目所需的电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暂定为12个月(具体服务期限以甲方通知为准)。合计:人民币大写:贰佰玖拾捌万元整(小写:2980000.00)213.3费用支付约定:1、设备租赁费用支付设备租赁费用总价大写:贰佰叁拾伍万伍仟捌佰伍拾元(小写:2355850.00)。第一次支付:签订合同后且设备全部到场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设备租赁服务费的60%,即:壹佰肆拾壹万叁仟伍佰壹拾元整(小写:1413510.00);第二次支付:设备调试正常运行并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支付设备租赁服务费的40%,即:玖拾肆万贰仟叁佰肆拾元整(小写:942340.00)o2、运行维护费支付:运行维护费按月支付,每月结束后于次月开始5天内核实污水处理量及运行维护费,核实M完毕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格的票据凭证资料,甲方在5天内向乙方核拨上月运行维护费。W4、甲方支付费用前,乙方需提供与付款金额一致的发票。四、甲、乙双方职责4.1甲方职责范围第3页共6页①甲方负责提供乙方设备安装所需场地的租赁,负责租赁和协调设备所需的土地费用及协调当地关系。②场地所需用电,费用由甲方承担。③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承揽服务进行监督和检查。有权不定期对出水进行食检测。④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管理工作的运营记录及各种相应的表格。甲方应处理好设备租赁期间土地或设备运营等相关纠纷,并应安排专人全程配合乙方人员完成吊装及组装、调试施工等相关协调与日常处理工作,若施工期间或者后期设备运行期间因土地及当地居民所产生的纠纷等相关问题由甲方协调解决。乙方进行开车调试之前,甲方须将稳定、可靠的总电源(380V)提供给乙方使用。⑦甲方须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各项费用。⑧合同到期后,甲方需安排人员全力协助乙方设备和管道及其他配套控制柜电缆等已投入的其他设备吊离现场,并承担土地恢复工作。4.2乙方职责范围①提供满足甲方污水处理要求的设备,用于处理三思河什邡城区段污水,设备排放水均满足合同约定。②配合甲方一起确定设备的运输路线和安装地点。③合同期限内,乙方必须确保污水处理设备正常运行,确保污水处理达标排放。设备的维护、维修及其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④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承揽范围内有关承揽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⑤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第4页共6页⑦设备租赁期间,乙方禁止将管理责任转托第三方,禁止将设备、设施转让、转租、转借第三方,禁止将已租的设备设施对外设定担保等。五、违约责任5.1若甲方无故未能按合同第3.3条之约定按时支付费用超过5天,则每天按应支付金额的n0.5%向乙方支付违约罚金;超过30天,乙方有权暂停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工作;超过60天,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除应支付的相应费用,还需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5.2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技术服务,则按未完成服务部分金额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罚金。5.3在进水满足合同约定进水水质前提下,乙方设备出水未按照合同约定达到排放标准的,第一次由采购人对供应商处罚10000元,第二次由采购人对供应商处罚20000元。出现三次不达标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且有权拒付相关费用,已经支付了相关费用的,采购人有权追回并追究供应商相关法律责任。六、不可抗力6.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乙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6.2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7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6.3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设备故障、灭失等造成相应的损失,其损失由甲方承担,造成L庄U的运维人员人身安全及药剂损失由乙方承担。七、争议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协商不成,依法向什邡市人民法院起诉。第5页共6页八、其它8.1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即生效;合同双方的责任与义务履行完毕之时,本合同即自行终止。8.2本协议未明确的事项,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约定执行。8.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什邡市综合执法局四川上能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或法人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或法人代理人(签字):地址:地址:成都高新区科园南路9号附1号1栋6层4号电话:跻电话:028-87654557开尺限行:开户银行:成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南分理处开户银行帐号:开户银行帐号:100000010449319签定日期:年月日签定日期:2020年9月6日st第6页共6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质治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