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产业发展油茶营造林采购合同公告(红安县林业局2025)
一、合同编号:无
二、合同名称:红安县2024和2025年度林业产业发展油茶营造林项目
三、项目编号:HAC2025005
四、项目名称:红安县2024和2025年度林业产业发展油茶营造林项目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红安县林业局
2、地址:红安县杏花乡政府6楼
3、联系方式:13872002439
4、供应商(乙方):湖北省林业园林工程公司,红安县林业科技开发服务中心
5、地址:武汉市武昌卓刀泉南路8号
6、联系方式:13016437754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二年生油茶芽苗砧嫁接容器良种苗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2490000棵
4、主要标的单价:2.9元
5、合同金额:722.1(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5年02月21日至2026年02月21日;履约地点:红安县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1122-2024-00218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2-21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3-05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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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县2024和2025年度油茶营造林项目苗木采购合同书.pdf
红安县2024和2025年度油茶营造林项目苗木采购合同书甲方:红安县林业局乙方:湖北省林业园林工程公司合同签订地点:红安县林业局甲、乙双方根据红安县林业局2025年2月6日在红安县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红安县2024和2025年度林业产业发展油茶营造林项目(一标段)招标采购结果,并经双方协商一致,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合同。一、主体说明依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根据甲方红安县2024和2025年度林业产业发展油茶营造林项目(一标段)需要提供的种苗数量和质量技术等要求,经过公开招标,确定乙方为中标单位,中标苗木品种为油茶两年生嫁接容器苗,数量96万棵,规格为苗高30cm以上,地径0.3cm以上,中标价为2.9元/棵,中标总金额为贰佰柒拾捌万零肆仟圆整(人民币278.4万元)。甲方负责根据招标确定的树种单价支付苗木款;乙方接受甲方的技术指导并提供合格的苗木。合同双方不得随意更改招标确定的树种、数量及质量要求(详见中标通知书)。如特殊情况需更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签订补充合同。1二、质量投标文件指明树种的质量标准采用国家的质量标准;投标文件对苗木的质量承诺高于以上要求的,以投标文件的质量承诺为准;三、交货地点、时间交货地点为甲方指定的地点,甲方验收之前的运输、保管及相关费用以及一切风险责任由乙方负责。乙方交货时,必须提供苗木“三证一签”。具体的交货时间由甲方根据油茶造林需求确定,通知乙方及时供货。四、验收甲方对中标人提供的苗木在苗圃进行初验。验收合格的种苗,启动调动程序。五、付款方式甲方在乙方交货后根据省级造林验收核查后办理结算手续。结算办法和时间统一制定。六、服务与承诺乙方提供的苗木质量保证达到规定标准。七、违约责任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各类苗木,除赔偿中标人损失外,再支付拒收种苗货款3‰违约金。甲方延期支付货款的,按每日1%支付滞纳金。乙方未按合同期限交货的,每日按该批货款的3‰支付2违约金。乙方提供的苗木经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必须按照不合格苗木的100%支付违约金。乙方如转包合同,一经发现即取消其供货资格,并支付甲方相当于货款总额100%的违约金。八、其他事宜1、本次招标过程中的所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均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本合同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由招标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4、合同一经签字和加盖公章即为生效,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和县综合招投标中心各执一份。甲方:红安县林业局乙方:湖北省林业园林工程公司,甲方代表:余鳌乙方代表:甲方:红安县林业局乙方:湖北省林业园林工程公司,甲方代表:余鳌乙方代表:合同签定时间:2025年2月21日3红安县2024和2025年度油茶营造林项目苗木采购合同书甲方:红安县林业局乙方:红安县林业科技开发服务中心合同签订地点:红安县林业局甲、乙双方根据红安县林业局2025年2月6日在红安县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红安县2024和2025年度林业产业发展油茶营造林项目(二标段)招标采购结果,并经双方协商一致,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合同。一、主体说明依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根据甲方红安县2024和2025年度林业产业发展油茶营造林项目(二标段)需要提供的种苗数量和质量技术等要求,经过公开招标,确定乙方为中标单位,中标苗木品种为油茶两年生嫁接容器苗,数量153万棵,规格为苗高30cm以上,地径0.3cm以上,中标价为2.9元/棵,中标总金额为肆佰肆拾叁万零柒仟圆整(人民币443.7万元)。甲方负责根据招标确定的树种单价支付苗木款;乙方接受甲方的技术指导并提供合格的苗木。合同双方不得随意更改招标确定的树种、数量及质量要求(详见中标通知书)。如特殊情况需更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签订补充合同。1二、质量投标文件指明树种的质量标准采用国家的质量标准;投标文件对苗木的质量承诺高于以上要求的,以投标文件的质量承诺为准;三、交货地点、时间交货地点为甲方指定的地点,甲方验收之前的运输、保管及相关费用以及一切风险责任由乙方负责。乙方交货时,必须提供苗木“三证一签”。具体的交货时间由甲方根据油茶造林需求确定,通知乙方及时供货。四、验收甲方对中标人提供的苗木在苗圃进行初验。验收合格的种苗,启动调动程序。五、付款方式甲方在乙方交货后根据县级造林验收核查后办理结算手续。结算办法和时间统一制定。六、服务与承诺乙方提供的苗木质量保证达到规定标准。七、违约责任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各类苗木,除赔偿中标人损失外,再支付拒收种苗货款3‰违约金。甲方延期支付货款的,按每日1‰支付滞纳金。乙方未按合同期限交货的,每日按该批货款的3‰支付2违约金。乙方提供的苗木经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必须按照不合格苗木的100%支付违约金。乙方如转包合同,一经发现即取消其供货资格,并支付甲方相当于货款总额100%的违约金。八、其他事宜1、本次招标过程中的所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均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本合同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由招标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4、合同一经签字和加盖公章即为生效,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和县综合招投标中心各执一份。局乙方:红安县林业科技开发服务中心甲方:红安县林业局乙方代表:甲方代表;合同签定时间:2025年2月21日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林业产业发展油茶营造林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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