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财政财务收支检查采购合同公告(天津市西青区审计局2025)



天津市西青区审计局机关33个村级组织财政财务收支检查项目_第1包(项目编号:GLHS-20250126001)合同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3月05日发布来源:天津市西青区审计局机关

一、合同编号 :津采同〔2025〕354127号

二、合同名称 :33个村级组织财政财务收支检查项目_第1包

三、项目编号 :GLHS-20250126001

四、项目名称 :33个村级组织财政财务收支检查项目_第1包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天津市西青区审计局机关

地址 :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府前街2号

联 系 方 式 :63020187

供应商(乙方):天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世纪大道北侧青少年活动中心

联 系 方 式 :022-2325697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33个村级组织财政财务收支检查项目_第1包

规格型号: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89.7(万元)

合同金额: 89.7(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合同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供应商账户名称:天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供应商账号:208501201090059985

供应商账户开户行:天津银行瑞得支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718268938D

企业办公电话:022-23256975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3月0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3月0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附件下载:

20250303_162849.pdf

天津市西青区审计局机关
2025年03月05日

服务合同甲方:天津市西青区审计局乙方:天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按照天津市西青区审计局对33个村级组织财政财务收支检查项目的要求,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开展的33个村级组织财政财务收支检查项目提供服务,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书。一、项目服务要求一)人员要求提供6名专业技术人员,均需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具体要求如下:1.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人员2名。2.具备相关专业中级职称人员3名。3.具备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人员1名。(二)时间要求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33个村级组织检查项目完成现场工作之日止。(三)工作要求1.不得将承接的专项检查工作转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2.必须熟悉《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及相关财经法律法规,且具备村集体组织财务收支检查工作经验。3.检查范围包括33个村级组织及下属集体企业财务收支及重大经济事项,必要时,对重大事项可追溯到以前年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贯彻执行各级党委、政府的相关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遵守有关经济法律法规规章情况;重大经济决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集体资产(资源)保值增值、利用管理和处置情况;建设项目投资、使用和管理情况;债权、债务管理和使用情况;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财务公开、民主理财等内部控制的制定和执行情况;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情况;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4.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知悉的被检查单位的信息或资料保密。5.检查项目的时间范围为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末。6.所有服务人员编入甲方各相关检查组,配合完成各组相关检查工作,不要求出具检查报告。甲方对乙方的检查结果质量进行复核监督。7.服务地点为甲方所在地及天津市西青区部分街镇,具体由甲方指定。二、甲方的责任和义务(一)甲方各检查项目组负责人负责指导、布署乙方派驻人员进行检查工作并对其工作结果进行复核。(二)甲方负责与各检查组办公地点所在单位进行沟通,合理安排乙方派驻人员就餐。乙方派驻人员就餐伙食费自行与办公地点所在单位按就餐次数进行结算。(三)甲方确保乙方在执行本次检查工作中合理接触被检查单位及所属企业相关人员,了解并索取与检查工作相关的会计记录、文件和其他相关信息。(四)甲方负责为乙方派出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五)甲方按照本合同书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一)乙方的责任是在执行本项目工作过程中恪守职业道德,严格按照甲方工作要求开展检查工作,服从甲方各检查组负责人的工作安排。(二)乙方派遣符合本项目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代表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相关服务人员。(三)乙方派驻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按照甲方的工作进度和质量要求开展检查工作,并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工作过程中相关资料。(四)乙方应遵守甲方工作纪律和考勤管理要求。(五)乙方派驻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对在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事务所有甲方及被检查单位信息予以保密。工作成果、证据及相关纸质、电子令用章数据资料需全部按要求移交给甲方,不得擅自复制留存。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六)乙方派驻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执行业务过程中如发生人身损害、意外伤害等事故,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七)乙方派驻的专业技术人员需自行承担交通出行费用。四、服务费用(一)本次检查服务的收费为人民币捌拾玖万柒仟元整(小写¥897,000.00元)。(二)付款方式:甲方按照项目计划,完成第一轮村级组织现场检查之后支付全部款项的30%,完成第二轮村级组织现场检查之后再次支付全部款项的30%,完成第三轮村级组织现场检查阶段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40%款项。(三)甲方每次支付服务费用前,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正式发票。五、本合同书的有效期间本合同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在各方履行完毕本合同书约定的所有义务后终止。六、约定事项的变更如果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影响本项目工作如期完成、增加乙方工作内容,甲、乙双方均可要求变更约定事项,但应及时通知各方,并由双方协商解决。七、终止条款(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可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订立合同所依据的文件发生变化,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导致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法履行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合同必须作相应修改;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况。(二)合同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提前10日(含本数)书面通知对方,协商解决。因变更或解除合同,导致一方遭受损失的,除按合同约定和依法可免除责任的情形以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在解除合同通知发出后,甲方有权停止向乙方支付后续服务费用。八、违约责任(一)除因甲方原因以外,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停止支付部分或者全部检查服务费用,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全部检查服务费用1%的违约金。(二)如合同任何一方违反上述条款,都应负责赔偿由此而给另一方造成的合理损失。除上述所列条款外,甲、乙双方仍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九、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本合同书的所有方面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并受其约束。本合同书履行地为甲方所在地,因本合同书所引起的或与本合同书有关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包括关于本合同书条款的存在、效力或终止,或无效之后果),双方协商确定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予以解决:1、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十、双方对其他有关事项的约定本合同书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双方盖章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天津市西青区审计局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盖章)2025年)月了日乙方(盖章)天签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圳法定代表N(签名并盖2025年月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财政财务收支检查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天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