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污水治理采购合同公告(铜仁市万山区农业农村局2025)



一、合同编号:52060325594337674916362025000002

二、合同名称:万山区整区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GZSF-2024-0022
四、项目名称:万山区整区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铜仁市万山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贵州省铜仁市万山区仁山街道万山区产业园主楼B栋5楼501办公室
联系方式:13638111636
供应商(乙方):重庆渝浩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津区几江红卫巷玫瑰园B1幢3层1号
联系方式:15285906133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万山区整区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92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2.合同金额(元):92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1月2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3月0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万山合同.pdf

设计合同项目名称:万山区整区推进农村污水治理项目项目地点:铜仁市万山区合同编号:YH2025-GY-08项目业主方:铜仁市生态环境保护局万山分局甲方:铜仁市万山区农业农村局工乙方:重庆渝浩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重20038V2441月2041039签订日期:甲方:铜仁市万山区农业农村局“以下简称甲方”项目业主方:铜仁市生态环境保护局万山分局乙方:重庆渝浩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项目业主方为实施万山区整区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更好、更快”的推动该项目的实施建设,做好本项目前期工作及前期成果移交工作,特委托甲方与乙方协商签订此合同,并共同履行。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1.2国家及地方有关管理法规和规章。1.3项目批准文件与中标通知书。第二条设计依据2.1甲方给乙方的委托书2.2甲双方提供的基础资料第三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类型及设计内容名称:万山区整区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类型:设计服务设计内容:万山区15个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1:1000地形图测量,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实施方案编制,初步设计,施工图。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口相关的文件和资料口时间:年月日乙方向甲双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第五条口文本2套光盘或电子文档套口时间、地点铜仁市万山区第六条费费用6.1根据本合同按中标通知书金额为¥920000元,大写人民币玖拾贰万圆整(设计费用730000元,1:1000地形图测量费用190000元)6.2该项目是铜仁市生态环境保护局万山分局委托铜仁市万山区农业农村局组织招标采购程序,后续工程相关费用由铜仁市生态环境保护局万山分局支付。6.3本合同为最终价。第七条支付方式7.1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实施方案、初步设计通过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厅组织的专家评审并入库后3个工作日内由项目业主方委托甲方代为支付设计费用的40%,提交施工图成果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55%,配合该项目竣工验收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5%,测量提交正式成果文本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7.2三方可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第八条三三方合同关系及责任8.1项目业主方、甲方、乙方三方合同关系曾8.1.1甲方作为项目业主方委托单位,主要负责该项目的组织采购程序、费用代付等工作;项目业主方作为本项目的实施单位,主要负责该项目全寿命周期的投资、组织、管理和监督工作,并最终由项目业主方拨付工程款项给设计。甲方,由甲方代付给乙方。8.1.2乙方负责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提供该项目的测绘、可研及实施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的成果资料并最终提供给甲方。8.2项目业主方、甲方、乙方三方责任项目业主方、甲方责任8.2.1项目业主方、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效性负责。项目业主方、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项目业主方、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乙方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甲、乙双方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8.2.2项目业主方、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返工时,三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成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项目业主方、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工费。在未签订合同前项目业主方、甲、乙三方已同意,乙方为项目业主方、甲方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项目业主方、甲方应支付相应编制费。8.2.3在合同履行期间,项目业主方、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项目业主方、甲双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编制费的全部支付。8.2.4项目业主方、甲方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乙方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乙方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间,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8.2.5项目业主方、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乙方支付编制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乙方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项目业主方、甲方。项目业主方、甲方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项目业主方、甲方均应支付应付的编制费。8.2.6项目业主方、甲方要求乙方按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乙方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项目业主方、甲方应支付赶工费。8.2.7项目业主方、甲方应为乙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8.2.8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规范、部门及地方规范由甲方负责解决。8.3乙方责任8.3.1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项目业主方、甲方交付设计文件(出现8.2.18.2.2、8.2.4、8.2.5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8.3.2负责对外商的设计资料进行审查,负责该合同项目的设计联络工作。8.3.3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编制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项目业主方、甲方支付赔偿金,最高不超过编制费总额。8.3.4由于乙方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编制费的千分之二。8.3.5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定金。8.3.6乙方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保密第九条三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仲裁第十条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发生争议,项目业主方、甲方与乙方应及时协商解决。0也可由当地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1.1项目业主方、甲方要求乙方派专人长期驻项目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三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11.2乙方服务时间为本合同项目前期至交工验收工作结束为止。11.3项目业主方、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a订协议并支付费用。11.4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三方应及时协商解决。11.5本合同三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陆份,项目业主方、甲方各贰份,乙方贰份。11.6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三方认为必要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三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11.7三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标,二一一,多订外光价设,补充议与本合同购有同等效力。(以下无正文)盖章)(盖章)乙方名称:甲方名称:究院石重庆渝浩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铜仁市万山区农业农村局超H(签字)法定代表大(签字)法定代表人地场Y重网000381700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贵州省铜仁市万山区产园收款方名称:(盖章)区主楼B栋哈注重庆渝浩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邮政编码云贵阳分公司联系人:冯运纯文(签字)负责电话:13638111636地址:贵阳市金阳新区长岭南路15号境局邮政编码:550018项目业主方名称尔(盖章)铜仁市生态环境保护局万山分局联系人负责人:电话:十字开户银行:民生银行贵阳分行营业部联系人:黄军电话:19917066927银行帐号:172656106开户名称:重庆渝浩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活污水治理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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