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改造采购合同公告(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毕节市卫生学校)2025)



一、合同编号:52059925584933421445942025000004

二、合同名称: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二图书馆(原G2栋)维修改造项目施工合同
三、项目编号:2024ZFCG(GC)-SS-118
四、项目名称: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二图书馆(原G2栋)维修改造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地 址:毕节市金海湖新区职教城
联系方式:18085706777
供应商(乙方):贵州建工集团第六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贵阳市南明区庙冲路35号
联系方式:0851-83812521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二图书馆(原G2栋)维修改造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47635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施工范围:本项目建筑总面积约为5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各房间进行空间处理、墙体顶面装饰、电气照明安装工程、消火栓工程、喷淋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等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120日历日内完成装修、供货、安装调试工作,且正常运行,并交付使用项目经理:郑旺执业证书信息:执业资格类型:010202,执业资格名称:建筑工程,职业资格证书编号:贵2522014201509808;

2.合同金额(元):47635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3月0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3月0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二图书馆(原 G2 栋)维修改造项目(2025.03.06)(1).pdf

(GF--2017-021)合同编号:2025-3-001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二图书馆(原G2栋)维修改造项目施工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3(GF—2017—021),合同编号:2025-3-001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二图书馆(原G2栋)维修改造项目施工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第一节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承包人(全称):贵州建工集团第六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二图书馆(原G2栋)维修改造项目。2.工程地点: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职教城内。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4.工程内容:本项目建筑总面积约为5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各房间进行空间处理、墙体顶面装饰、电气照明安装工程、消火栓工程、喷淋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等。5.工程承包范围:具体范围为发包人提供的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所示全部工程内容。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3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7月18日工期总日历天数12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四、合同形式发包工程量以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所列示的项目为准。竣工结算时,以在施工过程中经发包人代表和监理人代表签字确认的竣工图纸、隐蔽记录相关签证等资料按实计算工程量。工程量计量规则依据项目性质类别分别对应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规定。计价:工程量清单内:根据投标人对应投标子目单价按实计价,合同履行期间物价波动引起价格调整的,具体调整价格方式如下:人工费、机械使用费按照贵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调价文件进行调整;主要材料按招标人发布的材料价格作为基期价,对比施工同期《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毕节地区信息价格(毕节地区没有的按贵阳地区价格计),若施工同期材价格涨跌超过±5%时,对超过部分按实调差,若遇招标人未发布的材料,由承包人、监理人、发包人、发包人委托的跟踪审计机构(若有)代表共同签证确认的市场材料价格计入结算。工程量清单外新增项目引起价格调整的:执行2016版《贵州省五部计价定额》《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规定及相关配套文件据实计价,材料价格按施工当期《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毕节地区信息价格计取,(毕节地区没有的按贵阳地区价格计),若施工同期材价格涨跌超过±5%时,对超过部分按实调差,造价信息中缺项,由承包人提出,经监理人、发包人、发包人委托的跟踪审计机构(若有)代表共同签证确认的材料市场材料价格计入结算。材料设备的运杂费、装卸费、采购保管费等按相关规定计取。若增加工程量与工程清单相同的执行招标时发布的工程量清单类似子目执行,没有的重组清单。招标范围以外发生的零星工程,人工费单价按社会实际单价签证计取,由承包人提出,经监理人、发包人签字进入结算。五、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肆佰柒拾陆万叁仟伍佰元整(¥:4763500.00元);在拦标价(上限值)的基础上优惠下浮/%;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六、承包人项目经理及其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姓名:郑旺职称:工程师身份证号:51132309900816437X注册记号:贵2522014201509808。技术负责人姓名:付先荣职称:高级工程师身份证号:520103097002144429施工员:朱江职称:工程师身份证号:******************。质量员姓名:欧攀职称工程师身份证号:******************安全员姓名:王洪职称:工程师身份证号:******************。安全生产考核证号:黔建安C3(2018)0079038。材料员姓名:王粲职称;工程师身份证号:******************。七、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式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以非法人分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无效。八、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九、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十、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一、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毕节市签订。十二、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或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按2016定额据实计算)十三、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十四、合同份数本合同在一式五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贰份,承包人执贰份,其中一份在合同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时留存。(以下无正文)(本页为盖章页,无正文)发包人:(公章)*起crt2025.3.6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t组织机构代码:Oom(签字党3-6组织机构代码:9152000021442516XJ地址:地址:贵阳市南明区庙冲路35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550002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宋恩荣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0851-83812521传真:传真0851-83812521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冲北路支行账号:账号:14920120060000498*发包人:(公章)2025.3.6crt起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字t党3-6Oom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9152000021442516XJ地址:地址:贵阳市南明区庙冲路35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550002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宋恩荣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0851-83812521传真:传真0851-83812521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冲北路支行账号:账号:149201200600004986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与解释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合同1.1.1.1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力的文件,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如果有)、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以及其他合同文件。1.1.1.2合同协议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签署的称为“合同协议书”的书面文件。1.1.1.3中标通知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书面文件。1.1.1.4投标函: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用于投标的称为“投标函”的文件。1.1.1.5投标函附录:是指构成合同的附在投标函后的称为“投标函附录”的文件。1.1.1.6技术标准和要求:是指构成合同的施工应当遵守的或指导施工的国家、行业或地方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1.1.1.7图纸:是指构成合同的图纸,包括由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或经发包人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鸟瞰图及模型等,以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图纸文件。图纸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审查合格。1.1.1.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工程量清单,包括说明和表格。1.1.1.9预算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制的工程预算文件。1.1.1.10其他合同文件:是指经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具有合同约束力的文件或书面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进行约定。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1合同当事人:是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1.1.2.2发包人:是指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1.2.3承包人:是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具有相应工程施工承包资质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1.2.4监理人:是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工程监督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1.1.2.5设计人:是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负责工程设计并具备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1.1.2.6分包人: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分包部分工程或工作,并与承包人签订分包合同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法人。1.1.2.7发包人代表:是指由发包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在发包人授权范围内行使发包人权利的人。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标准为。(以欠款金额为基数,按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两倍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直至付清本息之日止。)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以欠款金额为基数,自欠付之日起,按照计算标准计算至付清本息之日止)。(4)进度付款涉及政府性资金的支付方法: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11.2临时付款证书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承包人和监理人无法对当期已完工程量和按合同约定应当支付的其他款项达成一致的,监理人应当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进度付款申请单等文件后14天内,就承包人没有异议的金额准备一个临时付款证书,报送发包人审查。临时付款证书中应当说明承包人有异议部分的金额及其原因,经发包人签认后,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临时付款证书。发包人应当在监理人收到进度付款申请单后28天内,将临时付款证书中确定的应付金额支付给承包人。发包人和监理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支付工程进度付款。11.3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的使用:承包人未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质量保修义务的,发包人有权从质量保证金中扣留用于质量保修的各项支出。质量保证金比例:按3%计。质量保证金退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2年后的14天内一次性支付。质量保证金的退还,并不能免除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质量保修责任和应履行的质量保修义务。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相应比例的工程款(相应比例的工程款),无特别选择的,原则上采用质量保证金保函。发包人同时向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返还保函。12.竣工结算12.1国家及省政策性调整(如人工费、机械费)以及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涨跌超过5%以上(如需调整)的价格调整应列入竣工结算价格中。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份数:一式五份。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工程完工验收合格,竣工结算经审定后5日历天。竣工付款申请单的内容:竣工结算审计报告、正式税务发票。承包人未按本项约定的期限和内容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经监理人催促后14天内仍未提交或者没有明确答复的,监理人和发包人有权根据已有资料进行审查,审查确定的竣工结算合同总价和竣工付款金额视同是经承包人认可的工程竣工结算合同总价和竣工付款金额。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监理人颁发(出具)工程接收证书后56天内办清竣工结算和竣工付款。12.2付款延误发包人未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支付承包人依合同约定应当得到的款项,应当从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承包人应当按本款约定的下列标准和方法计算的逾期付款违约金。承包人要求发包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不影响承包人要求发包人承担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的权利。承包人知晓并同意,如发包人出现支付逾期,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标准支付逾期利息,逾期付款违约金上限为合同金额的10%;逾期付款利息=应付未付款总额×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60×延期支付天数(自延期一年次日起计算)13.竣工验收13.1竣工验收申请报告13.1.1承包人负责整理和提交的竣工验收资料应当符合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或)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有关施工资料的要求,具体内容包括:验收规范规定的全套工程施工技术档案资料。竣工验收资料的份数:一式四份。竣工验收资料的费用支付方式:由承包人全额承担。13.2验收12.2.1经验收合格的工程,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按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或按照本款重新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以两者中时间在后者为准)。(经验收合格的工程,实际竣工日期为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13.3试运行工程及工程设备试运行的组织与费用承担(1)工程设备安装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运行条件,由承包人组织试运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工程设备安装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运行条件,由发包人组织试运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3)投料试运行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13.4竣工清场监理人颁发(出具)工程接收证书后,承包人负责按照通用合同条款本项约定的要求对施工场地进行清理并承担相关费用,直至监理人检验合格为止。14.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施工的所有工程内容。(2)工程质量保修期限:以工程量质量保修书中明确的各专业工程质量保修期限为准。(3)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在质量保修期内,凡属承包人施工的项目,遇非人为因素引起的质量缺陷,承包人必须无偿修复。质量保修书是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组成内容。承包人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所附的格式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应当与本款上述约定内容一致。承包人在递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将质量保修书一并报送监理人。15.保险本工程投保(投保/不投保)工程保险。投保工程保险时,险种为:施工现场作业人员伤亡险和按相关规定须执行的险种,并符合以下约定。(1)投保人:承包人。(2)投保内容:施工现场人员因工负伤、死亡等。(3)保险费率:由投保人与合同双方同意的保险人商定。(4)保险金额:按相关规定执行。(5)保险期限:开竣工时间内。16.不可抗力15.1恶劣气候造成不能施工(以国家相关职能部门发出的书面文件或监理、发包人代表的签证记录为准);或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不可抗力的等级范围约定:以国家有关行政职能部门的书面文件为准。15.2不可抗力造成损害的责任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成)工期延误等后果。方校理用合同条软的定的原系。1.争议的解决17.1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同意。不思提请争议组评审或者不愿接受争议评审组意见的,选择下列第(2)种方1式解决:(1)提请当地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合同双方均有约束力。(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7.2争议评审17.2.1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另行协议,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另行协议。17.2.2争议评审组邀请合同双方代表人和有关人员举行调查会的期限:1另行协议。17.2.3争议评审组在调查会后作出争议评审意见的期限:另行协议18.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合然l。学高余3A承包人:(公章):I发包人:(公章)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拍代理人:2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计花(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日期:2025年3月6日日期:05年月日116附件2:工程质量保修书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承包人(全称):贵州建工集团第六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二图书馆(原G2栋)维修改造项目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执行国务院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市政工程为2年;6.绿化工程为2年,其中苗木存活率100%;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执行相关规范。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12025.3.6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4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叶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20026119附件3:廉洁合同廉洁合同发包人(全称):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承包人(全称):贵州建工集团第六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为了在工程项目建设中保持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根据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结合工程项目的特点,特定立本合同如下:一、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和所在地区关于工程承发包工作规则和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承包人索要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三、发包人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承包人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四、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五、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提供方便。六、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向承包人介绍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发包人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七、承包人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对业务工作,不得为获取某些不正当利益而向发包人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八、承包人不得为谋取私利擅自与发包人工作人员就工程承包、工程费用、材料设备供应、工程量变动、工程验收、工程质量问题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九、承包人不得以洽谈业务、签订经济合同为借口,邀请发包人工作人员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高档娱乐场所。十、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者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十一、承包人如发现发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应向发包人领导或者发包人上级单位举报。发包人不得找任何借口对承包人进行报复。发包人对举报属实和严格遵守廉洁协议的一方,在同等条件下给与承接后续工程的优先邀请抽签权。十二、发包人发现承包人有违反本协议或者采取不正当的手段行贿发包人工作人员,发包人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追究承包人工程合同造价1-5%的违约金。由此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的损失均有承包人承担,承包人用不正当手段获取的非法所得由发包人单位予以追缴。十三、本廉洁合同作为本工程承发包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承发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协议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2023.6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000小612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维修改造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