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食堂食材 食材采购合同公告(甘孜藏族自治州海螺沟景区管理委员会2025)
一、合同编号:N5133892025000004-1
二、合同名称:海螺沟景区校园餐政府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N5133892025000004
四、项目名称:海螺沟景区校园餐政府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甘孜藏族自治州海螺沟景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甘孜州海螺沟景区磨西镇贡嘎大道406号
联系方式:0836-3268341
供应商(乙方):四川农诚璞润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晋原街道雪山大道三段777号29栋1层111号
联系方式:1801148377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肉、蔬菜配送服务
1(项)
¥2,274,046.60
¥2,274,046.60
无
合同金额: 2,274,046.6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贰拾柒万肆仟零肆拾陆元陆角
履约期限:2025年03月04日至2026年03月03日
履约地点:甘孜藏族自治州海螺沟景区磨西镇中学校,甘孜藏族自治州海螺沟景区磨西镇中心小学校,甘孜藏族自治州海螺沟景区燕子沟镇中心小学校,海螺沟景区磨西镇幼儿园,燕子沟镇幼儿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3月0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3月0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合同附件:
合同文件.pdf
甘孜藏族自治州海螺沟景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03月06日
海螺沟景区校园餐政府采购项目-肉、蔬菜配送服务(第1包)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5133892025000004-1履约地点:甘孜藏族自治州海螺沟景区磨西镇中学校,甘孜藏族自治州海螺沟景区磨西镇中心小学校,甘孜藏族自治州海螺沟景区燕子沟镇中心小学校,海螺沟景区磨西镇幼儿园,燕子沟镇幼儿园。签订地点:甘孜藏族自治州海螺沟景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时间:2025年03月04日采购人(甲方):甘孜藏族自治州海螺沟景区管理委员会采购人地址:甘孜州海螺沟景区磨西镇贡嘎大道406号供应商(乙方):四川农诚璞润商贸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晋原街道雪山大道三段777号29栋1层111号-第1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海螺沟景区校园餐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磋商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标的信息单价(元):2,274,046.60数量:1.00单位:项,总金额(元):¥2,274,046.60品目编码C23130200品目名称C23130200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采购标的肉、蔬菜配送服务服务范围配送范围:食堂食材配送品类包括但不限于肉类、蔬菜类、水果类制品等,要求供应商保证食材的新鲜、安全和高品质。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贰佰贰拾柒万肆仟零肆拾陆元陆角(¥2,274,046.60)二、服务要求(一)服务内容及要求配送范围:食堂食材配送品类包括但不限于肉类、蔬菜类、水果类制品等,要求供应商保证食材的新鲜、安全和高品质。根据实际用餐人数的食材需求量进行配送,每月按实际配送量结算。(二)配送要求1.配送时间:每日配送。2.配送的食品、食材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强制性规定要求。3.凡带有包装的食材、食品:质量卫生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卫生标准外,包装应符合国家食品包装的要求,包装完整、无渗漏、无破损;包装盒或标签上注明名称、生产厂家、生产地址;应有食品安全认证或有生产许可证编号,包装上应注明产品名称、配料表、质量等级、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内容和重量与包装上标明的一致。4.供应商对配送的食品的质量安全负责:若因食材、食品本身质量问题或配送中污染、变质造成的食品安全事故,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采购人相应损失,且采购人有权终止本项目合同;在食品安全相关主管部门的食材、食品安全检查中,因供应商配送的食品存在安全隐患,导致检查不合格,造成采购人被通报或处罚的,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采购人相应损失,且采购人有权终止本项目合同。5.违约责任:(1)由于重金属、硝酸盐、亚硝酸盐、农药等有毒物质残留检测不合格引起食品安全事故,供应商除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外,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成交供应商应承担成交金额5%的违约金。(2)由服务质量引起的投诉,经调査核实超过3次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3)出现不合格食材(或不按要求送货或送货不及时),采购人有权按500元/次进行处罚,采购人可以从当月货款中扣除相应金额的罚金。6.如配送期间有新的国标出台,配送的物品根据新的国标要求执行。7.其他要求-第2页-(1)配送车辆:①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需配备具有符合规定的食材配送专用车辆。车厢应为专用封闭式,车辆内部结构应平整、便于清洁,所有储藏设施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规范,且配送车辆应不少于1辆。②配送车辆应符合相关卫生要求,做到每日清洗、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并采用双人双锁管理。(2)配送人员:①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配送工作人员需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和无吸毒史承诺。②供应商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配送工作人员必须具有国家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健康证明。(3)供应商保证配送商品质量、数量、送货时间等均符合采购人要求。如遇不可抗力造成送货延误的,经采购人同意后,供应商应按采购人另行指定的地点和时间及时送达。(4)供应商在配送过程中要做好配送食材的保鲜、保质措施,同时不得喷洒有毒有害物质进行保鲜或保质。(5)供应商负责运输、装卸全过程,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在配送运输中要确保安全,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或不良事件,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6)供应商须为本项目确定一名项目负责人。供应商与采购人均需安排专人负责联系,并确认产品需求量、加工要求(如有)、配送时间及配送要求。供应商具备各项应急措施,保证在各种市场变化及遇突发事件情况下,能保证货品数量、质量并能及时满足食堂食品及原材料供应。(7)如当天配送的食材不符合要求,或采购人临时要求增加供应品种或数量,供应商应在8小时内按新要求完成配送,确保不影响采购人的正常使用。(三)服务要求1.供应商必须自行提供配送服务,不得将配送服务进行任何方式的转包、分包,供应商管理层人员实行向采购人备案制度,不得擅自更换管理层人员,如遇特殊情况进行更换时需得到采购人同意并备案后方可更换,若采购人发现擅自更换管理层人员的,情节严重者,终止其合同并追究其责任。2.供应商应做好食品安全的保障工作:(1)供应商必须按所填订单配送,按规定时间送达,确保食品新鲜、优质、安全。(2)建立出入库台账。(3)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采购人食堂管理部门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配送工作进行督查。对供应商提供不合格产品或不按要求配送,影响正常就餐的或情节严重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其合同;因配送产品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或造成责任事故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其合同。(4)供应商对配送物资,在配送过程中要做好保鲜、保质措施,同时不得喷洒有毒有害物质进行保鲜或保质。否则一经查实,供应商承担相应的责任。(5)若采购人发现在质保期内食材腐烂变质,将及时通知供应商进行处理,并更换相应数量的物资。3.供应商送货时须提供食材送货清单、合格证明(合格证或每批次的质量检测报告)等,采购人对食材种类、质量、数量、合格证、检测报告等进行验收确认后签字。如供应商未提供合格证、检测报告、送货清单,或采购人对食材质量、数量等-第3页-有异议,采购人将拒绝验收,供应商须在2小时内予以妥善处理(要求提供处理方案),不得影响采购人食堂运作。4.供应商应为本项目制定详细的应急保障方案,确保供应商的食材供应不受意外事件的影响。5.供应商需为本项目配备固定的专职服务人员,提供7*24小时电话响应服务。(四)技术要求1、热鲜猪肉(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四川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国家非洲猪瘟防控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2)供应商须在现场考察环节提供所提供产品生产厂商的《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原件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原件,如供应商为生产厂商还须向采购人提供《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原件。(3)严格执行兽医检疫制度,屠宰和加工企业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卫生操作规范相关标准。热鲜肉是当日凌晨屠宰、清晨上市,未经直接冷却处理的产品,屠宰至开始配送时间一般不超过8个小时,运输环境温度保持在0℃~4℃,湿度控制在80%-90%的热鲜肉。(4)猪肉质量要求:猪肉必须是去头、蹄、肚杂的鲜猪肉,新鲜无异味,有当日检疫合格证明,要盖有动检部门检疫章,不得有病猪、死猪、公母种猪肉。应符合生猪溯源体系的要求并有产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和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验讫印章以及生猪定点屠宰场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产品标准符合:符合GB270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和GB31650.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且肉食品需新鲜无质变。2、牛羊肉(1)符合GB270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和GB31650.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2)新鲜无异味、色泽正常、无寄生虫等,应无槽头肉和血刀肉;甲状腺、肾上腺、病变淋巴摘除干净;无残留毛绒,不准带长短毛;不带浮毛、凝血块、胆污、粪污及其他污染物;肌肉应有光泽,不粘手,有弹性,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原状,并具有鲜肉的正常气味,精排类无龙骨。(3)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牛、羊肉类产品,须为24小时内屠宰按冷鲜(0℃~4℃范围内)标准储藏及运输的鲜品,色泽鲜亮,无异味,肉质紧实,水分少。产地非疫区。(4)配送时应提供当日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或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3、家禽(1)符合GB270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和GB31650.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2)鸡、鸭、鹅、兔必须是去毛、去肠肚的整只;家禽鲜活无异味、色泽正常,无病,无内脏,无异物、无寄生虫等,无残留毛绒,不准带长短毛;不带浮毛、凝血块、胆污、粪污及其他污染物;肌肉应有光泽,不粘手,有弹性,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原状,符合规格要求,达到使用标准。生鲜禽肉类必须保证新鲜,应符合食品安全溯源管理要求。检疫证明齐全。(3)须为24小时内屠宰的活禽,非疫区生产。-第4页-(4)供应时应提供当日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或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外地生鲜禽肉应有其所在地农业部门的检疫合格证明或检疫验讫标识,生鲜禽肉类必须保证新鲜,应符合食品安全溯源管理要求。4、蔬菜(1)供应商按照采购人需求进行配送包括当季各类新鲜无公害蔬菜(大棚种植蔬菜)、净菜,蔬菜符合食品溯源体系的要求。(2)蔬菜新鲜,无腐叶、无黄叶、无杂质、少虫眼、碰伤、挤压伤,须当日采摘,当日供应,蔬菜须保证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码放整齐、无破损、大小统一、不得过熟或欠熟,严禁配送药性和肥气未脱的蔬菜。(3)叶菜类:鲜嫩,无枯黄叶、花斑叶、烂叶;叶茎完整无折断,基部不老化,干爽无水;无裂口损伤,表面无泥土及其他杂物。(4)根茎类:个体均匀,根形完整,无畸形,无泥土,无虫蛀和机械伤,无腐烂、断折断裂、萎蔫变软、发芽、变绿、空心、糠心、黑心现象,弹击有实心感。(5)果菜类:外观良好,个体整齐,色泽正常,瓜肉坚实,表皮无损伤、病斑或烂斑、裂口、折断、压痕、异味、发软皱缩现象。(6)芽苗类:鲜嫩、无老叶、花斑黄叶、腐烂现象。根部切口新鲜,茎叶完整。(7)菌类:色泽与其品种相适应,气味正常;腐烂及虫蛀株、发霉、失水枯萎,朵片完整,手轻捏不能有水渗出。(8)薯芋类:色泽一致,不带泥沙,不带茎叶、须根,无机械和病虫害斑,无腐烂、干瘪,马铃薯皮不能变绿色。(9)葱蒜类:允许葱和大蒜的青蒜保留干净须根,去老叶,韭菜去根去老叶,蒜头、洋葱要去枯叶;可食部分质地细嫩,不带泥沙杂质,无病虫害斑。(10)豆类:形态完整,成熟度适中,无病虫害斑。食荚类:豆荚新鲜幼嫩,均匀。食豆仁类:籽粒饱满较均匀,无发芽。不带泥土、杂质。(11)水生类:肉质鲜嫩,成熟度适中,无泥土、杂质、机械伤,不干瘪,不腐烂霉变,茭白不黑心。(12)净菜须按统一标准加工。为确保食品安全,严禁配送使用剧毒农药的蔬菜,不得配送药性和肥气未脱的蔬菜,必须保证其新鲜度,残余农药含量不能超过国家有关标准,由蔬菜引发的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由供应商负全责。(13)所配送的食材农药残留须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5、水果果型匀称,色泽均匀,无干疤、斑点、裂口、腐烂,口感好;水果保持新鲜,无损坏。食品专用袋或整洁完整的周转箱盛放,不得裸露在外。水果具有水果特有的香气,无磕碰外伤,外形饱满,无腐烂变质。注:以上相关标准规范如有修订或者废止的,以最新适用标准规范为准。(五)报价及定价要求1.报价:供应商报价含货物本价、税费、保险、运输、配送、售后服务及完成本项目安全和责任风险等一切不可预见费用。-第5页-2.供应商报价:各种食材执行价格均以该类产品“基准价”为基础,供应商结合自身情况报统一的百分比。3.食材“基准价”的确定:食材“基准价”以甘孜藏族自治州海螺沟景区磨西镇同类产品询价的平均价为准。4.定价周期:所有采购种类以甘孜藏族自治州海螺沟景区磨西镇询价的平均价为依据,每月定价一次(每月进行3次询价,询价时间为每月的5号、15号、25号,节假日时间顺延,市场基准价由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共同询价作为参考价。市场基准价和供应价格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5.询价时购买样品的需求资金由食材供应商负责。6.结算价格=基准价*供应商报价*经双方核对的供货量。(例:供应商报价90%,结算价格=基准价*90%*经双方核对的供货量)。7.供应商自行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安全、风险。(六)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履约良好及在保证财政预算资金正常下达的前提下合同可续签2年,但合同一年一签,本年度合同期满但采购人未获得次年预算批复、采购需求取消、划分区域发生变化等,则经采购人提前书面通知供应商后,合同到期终止,不再续签。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合同定价方式:其他期次支付金额(元)计划支付日期收款人支付说明12,274,046.602025-04-06四川农诚璞润商贸有限公司按月结算,每月月底汇总当月所有物质票据,次月内支付费用,结算价格=各种食材基准价*98%*经双方核对的供货量。(注:支付金额与计划付款日期按实际结算支付为准)四、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五、验收标准和方法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以及采购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6页-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3.乙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八、违约责任1、若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逾期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每逾期一天,按应支付金额的1‰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乙方,直至实际支付之日。2、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对乙方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3、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九、不可抗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战争、洪灾、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期相同。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7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3.不可抗事件延续7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3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持有1份,乙方持有1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甘孜藏族自治州海螺沟景区管理委员会(盖章)乙方:四川农诚璞润商贸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韩金燕,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徐明福-第7页-地址:甘孜州海螺沟景区磨西镇贡嘎大道406号,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晋原街道雪山大道三段77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定磨西分理处7号29栋1层111号账号:22574201040001075,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邑灌口分理处签订时间:2025年03月04日,账号:22863501040003504签订时间:2025年03月04日-第8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食堂食材 食材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