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电子随案生成服务 档案数字化服务 审判管理系统采购合同公告(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


一、合同编号:34059920250306000003

二、合同名称: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随案生成服务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340500252413000100003
四、项目名称: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随案生成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马鞍山市雨山东路222号            
联系方式:18900559862            
供应商(乙方):安徽金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马鞍山市花山区地理信息产业园5栋11-14层            
联系方式:1308555659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随案生成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1.00
主要标的单价:430000.00 元
合同金额: 430000.00 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4月0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3月0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附件信息:

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随案生成服务2024年采购合同.pdf
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随案生成服务项目采购需求20230206.pdf

220150453024008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随案生成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甲方)和安徽金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同意在安徽永涵管理咨询有公司的见证下,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r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同一单位发出的文件内容如有抵触,以后形成的文件为准):1.1磋商文件(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随案生成服务,项目编号:MASCG-0-F-F-2023-0151):1.2乙方的响应文件;1.3附件:安徽永涵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发出的所有与本次磋商有关的补充通知:磋商过程中形成的补充资料及最后报价:乙方随同响应文件一起提交的资料及附图:安徽永涵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发出的成交通知书:双方澄清、确认共同签字、盖章并经安徽永涵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见证的补充文件。1.4甲方磋商文件、乙方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均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实际履行过程中,本合同及各附件的适用顺序如下:①各附件规定有抵触,但本合同有规定的,按本合同执行:②各附件有抵触的,且本合同没有规定的,按甲方磋商文件执行;③甲方磋商文件未规定的,按乙方响应文件执行。2、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磋商文件的规定相一致。3、合同标的r标的名称: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随案生成服务地,标的内容:具体内容以磋商文件为准。合同服务质量: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规定,以及行政主管部门要求。o4、合同金额合同总金额为:430000.00元/年(大写:人民币肆拾叁万元/年)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年合同金额的40%预付款,合同款实行每季度一结,在成交供应商切实履行了当季度的全部合同义务后,将正规的发票原件、工作完成量清单等交于采购人,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于30日内支付该季度的合同款。CS扫描全能王3亿人都在用的扫描App6、履行服务时间(期限)、地点履行服务时间(期限):叁年,合同一年一签。履行服务地点:马鞍山市(采勾人指定地点)。7、项目验收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甲方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甲方应当在项目完成且收到乙方验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开展履约验收。8、违约责任:8.1甲方延期付款(有正当拒付理由除外),应向乙方偿付拖欠款项的违约金,金额每日按逾期款金额的万分之三计算。8.2乙方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经甲方同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可从应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中获得经济上的赔偿金,其标准为每逾期一天,按当月支付总金额的万分之三计算。①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②乙方提供的服务低于磋商文件或磋商响应文件要求;③乙方服务的成果经考核不合格。8.3如果乙方不履行服务承诺,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当月支付总金额页5%的违约金。8.4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不能补偿对方损失时,双方有权向对方追索实际损失的赔偿金。8.5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使乙方延迟提供服务,或者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影响甲方履约,可不执行违约责任条款,由双方协商解决。.9、其他约定:19.1签订合同前,乙方须将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原件交甲方查验。9.2甲方确认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已按照磋商文件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项目验收合格后,甲方退还全额履约保证金,否则视履约情况扣减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9.3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因为乙方人员的责任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10、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11、争议的解决方式扫描全能王3亿人都在用的扫描App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方和乙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解决,双方同意提交马鞍山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12、争议的解。方式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方和乙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仍不能解决,双方同意提交马鞍山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本合同一式肆份,在甲方、乙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贰份、乙方贰份。甲方: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乙方:安徽金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通讯地址:马鞍山市雨山东路222号通讯地址:马鞍山市花山区地理信息产业园5栋11-14层邮政编码:243000邮政编码:243000电话:0555-2370102传真:0555-电话:0555-2400520传真:0555-2111985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湖南西路支行账号:34050165740800000084·品甲乙中单位盖单佳代表代表签子合尚专用章电电签订时间:224年4月7旦>生用章7030CS扫描全能王3亿人都在用的扫描App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及中间柜文件数字化服务项目需求一、采购清单序号服务名称服务内容预计数量最高单价限价总预算备注1档案数字化服务诉讼档案数字化扫描,数据上传法院应用系统。150万页报价不得高于0.3元/A4页50万元2中间柜文件数字化服务过程化卷宗材料数字化,数据上传至法院审判管理系统150万页报价不得高于0.3元/A4页50万元3文书及其他档案整理按归档要求整理。5000件报价不得高于10元/件50万元二、相关要求1项目概述1.1建设背景档案信息化是以网络、计算机、信息技术为手段,以档案资源为对象,以档案工作为依托,以档案管理学最新理论为指导,按照信息社会和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开展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开发和利用的现代化管理过程。随着大数据、私有云、物联网技术的深入推广,法院事务处理效率和文件管理效率都有了很大的提高,可是作为原始材料卷宗的收集、转发、储存、检索等管理工作相对滞后。利用物联网、云计算、云存储等技术和理念,重塑纸质案卷管理规范,引入社会化服务力量,收集存储纸质案卷,并随案同步生成电子卷宗,服务法官解放生产力,促进人民法院提升工作质效。推行无纸化办公办案,解决诉讼过程中纸质材料集中保管的问题,有效构建起全方位、数字化、无纸化的纸质文档智能管理体系,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1.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1)电子政务发展的必然要求数字档案化建设既是电子政务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信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作为电子政务的一部分,为公众提供档案目录和档案原文的数字信息查询中心,也为政府信息的发布提供了一个统一平台,有利于提高政府办公的透明度,树立现代化的政府形象。2)保存人类社会记忆,对历史负责的需要随着电子政务建设的强力推进,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将逐步实现政务和办公的网络化、自动化,将产生大量的电子文件,如果不能及时收集、归档这些电子文件,容易产生数据遗失、毁损,影响利用,造成事实上的“失忆政府”。保存历史、维护历史的真实面貌是政府的责任,政府有必要采取包括技术手段在内的一切措施来保存历史、延续人类社会的记忆。建设数字档案馆,规范电子文件归档、管理和利用,正是众多技术手段中最行之有效的措施。3)节约政务管理成本的需要电子文件相对于纸质文件,其保管条件、运作成本要求较低,成立数字档案馆及时对各单位形成的电子文件进行集中统一管理,将比各单位的分散保管要节约大量成本,减少重复劳动,且易于专业化管理。1.3相关文件、规范和标准在档案整理加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以下规范和标准:(1)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安徽省档案条例》(2)业务标准与规范:《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894-2002)《文书类电子文件元数据方案》(DA/T46-2009)《版式电子文件长期保存格式需求》(DA/T47-2009)《基于XML的电子文件封装规范》(DA/T48-2009)《档案分类标引规则》(GB/T15418-94)《档案著录规则》(DA/T18-1999)《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00)《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DA/T31-2005)(3)相关文件:《关于印发安徽省法院系统诉讼档案卷格式的通知》《关于开展安徽省法院系统档案管理达标验收工作的通知》2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2.1项目范围本次档案数字化整理范围为:1)档案数字化服务对诉讼档案进行规范性整理及数字化工作,包含对部分财务档案、文书档案、及其他档案进行整理及著录,数据上传至法院应用系统。2)中间柜文件数字化服务包括过程化电子卷宗材料和归档电子卷宗材料所形成的电子文档、数据等,上传法院审判管理系统。2.2服务内容2.2.1诉讼档案整理及数字化1)档案规范整理:诉讼档案卷宗在扫描、著录前需要按照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档案管理验收达标“省特级”标准的要求,进行规范性整理、著录、目录打印、封面打印、页面编号、填写盒脊、装盒等工作。2)全文扫描:包括纸质档案拆卷、条目著录、扫描、图像处理、质检与复核、入库挂接、纸质档案装订、数据备份、提交、格式封装、纸质档案上架。2.2.2中间柜文件数字化服务按照相关要求对过程化卷宗材料进行数字化,形成的电子文档、数据上传至法院审判管理系统。2.2.3文书档案及其他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文书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按照《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00)进行规范化整理、数字化上传至法院应用系统。财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的整理、著录。档案规范整理:财务档案卷宗在著录前需要按照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档案管理验收达标“省特级”标准的要求,进行规范性整理、著录。具体整理立卷方法见《安徽省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所有档案整理及数字化的工作量以实际加工处理的数量进行决算。3扫描工作环节与质量要求3.1规范性整理要求按照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档案管理验收达标“省特级”标准的要求,进行规范性整理,具体要求参照1.3相关文件、规范和标准。3.2数字化环节要求扫描流程应包括:纸质档案拆卷、条目著录、扫描、图像处理、数字化影像属性录入、质检与复核、纸质档案装订、数据备份、提交、格式封装、纸质档案上架。(1)档案整理拆卷和装订不能损害档案原件。拆卷时不允许裁切档案纸张,装订时应按原有顺序装订,案卷不掉页、左边和底边齐整,保持拆卷前的原貌,对超过A4页面要进行折叠,对小于A4页面,又不能装订的页面,要进行修补;对原档案与封面内容不相符的必须根据实际内容为准,进行重新装订,装订后由马鞍山中级人民法院负责验收,对不符合要求的退回重新装订,要求一次性完成装订,并认真做好档案页码、页数的登记。核对年度、案号、当事人信息、文件名称,将卷宗拆分成正、副卷,拆分成单页,检查页码顺序(不清楚的应誊写),去除装订线、去除钉扣等杂物、去除卷内多余字体,展平档案并理顺材料便于扫描,其中部分档案纸张大小和厚薄不一,部分案卷发黄发脆,对破损档案要进行修补、压整,处理后的档案页面规格统一为A4幅面大小,每册厚度不超过1.5厘米,同时超过200页可分册装订。根据我院要求,打印卷内目录、软封皮及档案盒等。打印要求清晰方正,档案装订要求档案材料齐全,纸张规范完整、装订孔不得压字,盖章不得模糊。(2)扫描扫描时应根据纸质档案的材质选择相应的扫描设备,保证档案不受损。扫描时应认真登记扫描的页码和页数,并核对实际扫描页码、页数与前处理时填写的页码、页数是否一致,不一致时,应注明具体原因和处理方法;对档案中有重复的页面不应扫描。对案卷中漏扫的材料进行档案的插入操作,确保扫描好的影像页数与原案卷页数一致,页码编码应连续。扫描全部采用彩色扫描,以扫描后的图像清晰、完整,档案内容信息与档案原件一致为准。扫描参数如下:1)彩色扫描分辨率采用300dpi或以上;2)扫描时保证放纸端正、不压边、不漏扫、不错扫、严格确保图像质量;3)扫描中漏扫、压边的要即时补全、补正。(3)图像处理图像处理后保证图像信息与原档案内容完全一致,不删除页面任何有用信息,包括正文内容、页眉、页脚、手写注释和印鉴等。扫描的页面内容基本居中显示,不出现明显偏左或偏右现象。不准出现页面内容残缺或将其它页面信息扫入本页的现象。对方向不正确的图像进行旋转还原,以符合阅读习惯。在保证文件内容完整的前提下,影像页无扫描过程中带来的污斑,无黑边,外观达到清晰、平直、干净。对图像页面中出现的影响图像质量的杂质,如黑点、黑线、黑框、黑边等进行去污处理。处理过程中应遵循在不影响可读性和可理解性的前提下展现档案原貌的原则,如果因档案本身陈旧、破损或不洁等造成页面上有污点的,在页面视图下无法看清或该污点嵌在文本行中无法清除,可不予清除。保证扫描图像字迹清晰、不出现字迹笔画残缺或字迹笔画叠合而影响阅读的情况。档案原件如存在斑迹变质、颜色过浅、过深或深浅不一致,保证档案原件能辨认的扫描图像也必须可以辨认。纸张太薄或字体颜色过浓,扫描时倒映反面文字,文字上的污点无法去污时,应保证正文字可以看清楚。对原件破损的档案,须按要求进行修补或粘贴。破损严重、无法直接进行扫描的档案,应先进行相应处理(压平等)后再进行扫描,不能使用高速扫描仪的,要用平板扫描仪来扫描。(4)格式封装图像处理后的图像文件按指定的格式存储到数据库中。(5)著录字段著录应严格按照规范进行,使用统一的标识符和著录格式,应根据档案内容和分类设置关键性字段和其他字段,包括文件日期、责任者、题名、页号等内容。(6)质检为保证项目的总体实施质量,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须对数字化各环节进行全面检查,具体质检目标如下:档案装订:全检,检查所有档案的装订还原情况,差错率控制在千分之一以内。扫描图像检查:全检,漏扫率控制在万分之二以内。图像质量检查:全检,检查所有图像的质量情况,优质率达到95%以上。格式封装检查:全检,图像文件的命名差错率控制在万分之一以内。著录检查:关键字段要求99.9%正确,其余字段的录入错误率控制在万分之五以内。条目与图像挂接检查:全检,挂接正确率达到100%。(7)档案上架我院验收合格后,负责按照归档上架顺序排序上架,协助核查入库档案上架案件的检查工作,及时调整库存卷宗密集架的标示及库存档案的排列、倒架工作,负责协助完成各类档案实际上架的数据统计工作,协助完成上诉案卷的调卷登记、录入工作。(8)数据备份与提交在数字化加工过程中,中标人应做好半成品数据(特别是原始扫描影像文件)和成品数据的存储备份工作。备份设备由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供。3.3安全要求1)遵守有关保密、档案法规及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档案数字化加工作必须在指定的场所内进行,中标人应确保工作场所正常秩序和安全。不得遗失、损坏、混装档案,严禁烟火、严防潮湿,如违反有关法规将追究相应责任。2)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应成立项目组,指定专人负责该项目,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中标人公司级负责人,并向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具体的项目操作标准及流程、项目实施计划、人员及保证措施。3)项目工作人员必须具备档案整理操作能力及档案数字化加工的实际操作经验。所有人员将身份证、个人简历及相关证件复印件交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核保存,如人员变动需及时通知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4)中标人应与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签订保密协议,应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保密教育。5)中标人应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对不同的工序采取相应的安全保密措施,加强管理,杜绝工作人员利用互联网和其它移动存储介质对档案及档案信息的私自复制、携带行为。不同的工序之间衔接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杜绝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事故的发生。档案交接由专门人员和现场加工负责人员,在安排好的工作间里进行面对面的交接,要求有书面交接记录,并在以后的流程中由专门人员全程监督并有书面交接记录。进出工作区域时需要两人以上同时行动。6)扫描加工场地要做好安全及保密措施,具备保密设施,保证档案原件的安全和保密。在工作平台中建立监管制度,实时监督工作人员的操作过程,并将工作人员的操作内容保存至数据库日志中。7)废纸集中处置,清理时要有专人对纸张进行仔细检查,确保其中没有夹带档案文件后才能清理出工作室。8)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档案整理加工流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不定期的质量抽检,抽检不合格的必须严格按照规范重新整理。9)项目完成经验收后,工作站上的数据必须移交给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10)项目数据及过程数据成果均属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所有,不得为中标人和转让第三方使用。3.4验收要求1)中标人提交严格的质量控制方案,其中内容包括:质量控制目标、质量保障计划、质量保障方案、质量控制流程、质量保障措施等。2)中标人数据自检合格后,递交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验收。3)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中标人目录与图像挂接完毕的数据进行验收。数据验收以抽检方式进行,抽检比率为10%,根据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检查,要求数据挂接准确率达到100%,其他项目合格率达到95%以上(含95%)予以验收通过,并出具相关报告,做好验收记录。抽检合格率在95%以下,提交验收数据全部发回中标人全面自检,直至达到验收要求。在退回自检期间,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不再向中标人提供扫描档案。4)档案实体验收必须逐卷清点,按档案数量、文件状况、卷内文件页数与顺序、装订要求等进行检查,如发现档案丢失、损坏、圈划或涂改等将追究法律责任;顺序错误、装订不符要求、卷内文件颠倒等作为差错,合格率达到95%以上(含95%)予以验收通过。3.5其他相关要求(1)办公要求1)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供档案扫描所需的场所、耗材、备份设备(移动硬盘)。2)中标人自配人员,所有档案不得带离工作场所。(2)扫描成果管理应加强对纸质档案数字化成果的管理,包括中标人数字化期间的数据保密和备份,确保其安全、完整和长期可用。(3)交接要求双方各指定专人做好纸质档案的清点交接工作。(4)软件要求具备完整的档案数字化加工体系,集扫描-图像处理-条目录入-质量检验-数据上传为一体的、稳定可靠的加工系统。(5)其他要求1)中间柜文件数字化服务工作要求在案件受理后二日内完成随案生成过程化电子卷宗,结案归档后三十天日内扫描生成归档电子卷宗。2)档案数字化工作要求在结案归档后一个月内完成档案数字化扫描加工作,且数据全部上传进法院电子档案系统。3.6项目管理要求1、整理加工单位应做到:1)强化人员管理,所有人员持证上岗。并将工作人员身份证、个人简历及相关证件复印件交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核保存,如人员变动需及时通知我院。2)不同的工序之间衔接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杜绝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事故的发生。档案交接由专门人员和现场加工负责人员,在安排好的工作间里进行面对面的交接,要求有书面交接记录,并在以后的流程中由专门人员全程监督并有书面交接记录。进出工作区域时需要两人以上同时行动。加工地点内严禁吸烟和任何火源,杜绝任何档案资料的污染。在加工过程中,中标人不能丢失、损毁档案,档案资料不能放错卷、盒。由于中标人过错导致档案资料及数据损毁或泄密的,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2、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对档案整理加工流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不定期的质量抽检。3、质保、维修及售后服务1)投标人须设有售后服务电话,负责解答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操作方法。2)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3)后续服务:中标人对于加工的产品出现数字化图片的遗漏或与要求不符,要及时的检查纠正并补上,对于移交后的数字化图像,若出现遗漏,所提交的光盘必须重刻,内部的文件排序必须按照原始文件的次序排放:中标人对加工数字化图像中所产生的错误或与要求不符,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响应时间为2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的纠正和修改。修改后电子扫描、著录文件的提交期限不超过一周。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电子随案生成服务 档案数字化服务 审判管理系统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安徽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