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保安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播电视局2025)
一、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播电视局九一六一五台
二、供应商名称:新疆中乔神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播电视局九一六一五台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031101000019639472
五、合同编号:11N5762360082025602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保安服务
详见附件
人
4.0
58800
2352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播电视局九一六一五台
联系人:聂丽娟
联系电话:18094996149
传真:/
地址: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克陶县幸福东路33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保安服务合同-九一六一五台.pdf
保安服务合同聘请单位(甲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播电视局九一六一五台服务单位(乙方):新疆中乔神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保安服务工作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聘请保安人员数量、服务期限、服务地点、服务费用1、甲方聘请乙方保安人员4个,乙方需按时为保安员缴纳社保等相关费用,并于每月10日前发放上月工资。2、服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自2025年12月31日止,实际以入场时间和人员数量结算,离场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不足一个月按照实际天数结算。3、乙方保安人员服务地点:阿克陶县幸福东路31号,每人工作时间12小时工作制,甲方根据工作要求需适当调整保安分工,应事先告知乙方。4、保安服务费:4900元/人·月,全月合计19600元(大写:壹万玖仟陆佰元整),全年合计235200元(大写:贰拾叁万伍仟贰佰元整)。甲方需于每季度末支付本季度保安服务费。甲方不需再向乙方保安人员个人支付任何费用。5、甲方应按时按月足额支付乙方保安费。每迟付保安费一天,乙方则按当月保安费的1%向甲方收取滞纳金,若甲方连续二个月未支付保安费,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向甲方主张除付清保安费用以外的违约金,违约金按拖欠保安服务费用的10%计算。二、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为乙方保安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和食宿条件。2、甲方有权对保安人员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具体指导。3、甲方有权对乙方派往甲方的保安人员进行评审,对不适合在甲方继续工作的保安人员可以要求调换。4、甲方因工作需要提出额外的保安服务,应提前向乙方提出申请确认后,调整保安人员服务范围、服务地点,费用可与乙方协商确定。5、甲方按约定向乙方按时支付保安服务费用。6、对于乙方保安人员提出的不安全隐患所提出的意见和措施,甲方应积极予以研究确认和采纳。7、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提供乙方指派的保安人员的相关资料及乙方给其缴纳、办理所有保险的手续、票据备案。三、乙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的保安人员对甲方指定的工作区域及其财物等提供安全服务,如因乙方保安人员失职造成甲方人员及其财产损害,经公安机关现场勘查,查清事实后,立案三个月未经破案,甲方必须提供合法相关的证明材料,由双方认定后,由乙方负责部分损失,最高赔偿额不超过岗点当月保安费总额的20%,由此造成的间接损失不在赔偿范围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除保安费。在治安防范区域内,因甲方门窗完好,无被盗痕迹,发生的室内丢失物品事件,乙方不承担责任。现金、有价证劵、金银珠宝、可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及无法证实其价值的物品发生丢失不负责赔偿。2、乙方应当保证其对甲方提供的服务质量,负责保安人员的培训、教育和业务素质的提高,以达到甲方的要求,应持证上岗,并合理安排保安人员的定期再培训。3、乙方负责办理、缴纳派往甲方工作的保安人员的所有社会保险事宜,并将相关手续、缴纳票据复印件交甲方备案。如乙方保安人员在工作岗位上出现工伤及意外伤害,由乙方负责办理、支付相关费用。4、乙方派往甲方工作的保安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保安工作职责。有权对甲方的不安全隐患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5、乙方保安人员在执勤期间应当着装整齐,仪表端庄,文明执勤,坚守岗位。必须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睡岗、不酒后上岗;上岗期间,不做于工作无关的事。处理问题果断、迅捷、专业、谦恭。禁止在工作期间处理与工作无关的所有事宜,如经发现,甲方可通知乙方,对此保安员作出处罚。6、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应当保证合同约定所需的岗位无缺岗现象,如有缺岗事件发生,应向甲方支付当月所缺天数的保安费用,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触犯法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7、保安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忠于职守,确保甲方警卫目标的安全。在甲方指定工作区域发生被盗、火灾、抢劫、打架斗殴等事件时,乙方保安人员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报警,使损失或伤害减至最低限度。8、乙方应对甲方进行定期回访,认真听取甲方对保安工作的意见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对甲方要求调换的保安人员及时查明情况,尽快安排替换人员,不得出现缺岗现象。四、赔偿条款1、事故发生后乙方保安人员发现后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通知甲方,对因未及时通知,导致对事故原因进行合理查勘或无法核实损失情况,乙方承担全部责任。2、事故发生后,经公安、消防等相关职能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确定是由乙方保安人员进行保安服务工作时的过失或故意行为,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额以当月服务费总额的10%,如甲方损失非常严重,双方再行协商赔偿金额;但不包含甲方珠宝、有价证券、商业资料及其它难以确定价值的物品。3、事故发生后甲方应该尽力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否则因此扩大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4、遇有特殊情况,甲方指派保安员从事合同约定范围之外工作的,由此造成人员伤亡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5、因甲方人员违规而造成的责任事故、乙方不承担责任。五、保密条款乙方应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对于所有与甲方有关的资料和信息,乙方应作为秘密信息对待。除非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或因政府部门及法律法令强制性披露,乙方应当保证保守该秘密信息并不得将该信息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如经发现将承担违约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六、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和续签1、在不违背国家的法律和政策的情况下,甲乙双方经协商可就合同的相关部分进行变更。2、乙方因工作失职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3、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客观事由,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4、合同期满前,一方如需续签合同或终止合同,可在合同期满前三十天内书面向另一方提出;如甲方不愿续订的,应结清与乙方的所有账务,双方出具的对账函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5、甲乙双方终止本合同所签订的协议不影响本合同违约条款的效力。七、违约责任甲乙双方自签订本合同后,应严格遵守合同条款,如一方私自终止合同,将承担违约责任,违约一方向未违约一方支付月度总保安服务费的50%的违约金,如造成损失,并承担赔偿责任。八、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处理。九、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甲方(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播乙方(盖章):新疆中乔神盾保安服务电视局九一六一五台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税号:12653022576236008K税号:91653101MA79FPXR9K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开户行:新疆喀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克陶县支行限公司多来提巴格支行银行账号:30465101040017703银行账号:860040012010125631256行号:402894000124联系人:,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保安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