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维修 医疗设备维修 医疗设备资产打包托管 MIR核磁共振维修 麻醉机 生化分析 医疗器械配件 DRX射线机维修采购合同公告(呼图壁县雀尔沟镇卫生院2025)
一、采购人名称:呼图壁县雀尔沟镇卫生院
二、供应商名称:国械(新疆)科技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呼图壁县雀尔沟镇卫生院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341101000019700507
五、合同编号:11N45778008620254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医疗器械维修,医疗设备维修,医疗设备资产打包托管,MIR核磁共振维修,CT机维修,DSA维修,DR维修,乳腺钼靶机维修,彩超维修,内窥镜维修,呼吸机维修,麻醉机维修,生化分析仪维修,医疗器械配件销售,
详见附件
项
1.0
4000
40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呼图壁县雀尔沟镇卫生院
联系人:德依娜
联系电话:16609940353
传真:/
地址:新疆呼图壁县雀尔沟镇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DR维修业绩合同书.pdf
DR维修业绩合同书.pdf
合同书甲方(委托方):呼图壁县雀尔沟镇卫生院乙方(受托方):国械(新疆)科技有限公司鉴于甲方委托乙方对其设备提供DR维修服务,乙方保证其具备相应设备维修的资格,有权从事相应维修服务。根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就乙方为甲方提供设备维修,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一、维修设备描述设备名称型号数量(台)维修价格(元)DRX射线机维修8001台4000元备注:合计价格含维修费、工时费(含调整费)、17%增值税费、运输费用。二、交货方式及时间1.乙方维修后将设备寄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医院院内。2.设备应当面交甲方指定收货人或签收代表签收。乙方错发货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5日内。三、付款方式1.甲方在设备交付并验收合格后20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的维修费。2.发票:乙方应在付款前15日将正本发票送达甲方。发票的开出者必须是乙方本身,发票上须注明货物的原产地。乙方发票上的户名、开户行、账号等银行信息须与乙方提供给甲方的银行信息相一致,若要修改须事先给予甲方书面通知,并经甲方同意。四、验收1.甲方在接收乙方已维修设备后3日内对维修设备进行验收。乙方已维修设备应当符合甲方的要求。2.若甲方认为维修设备不符合本合同规定及甲方要求的,可在发现不符情况后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应对在接到甲方的书面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书面解决方案。若乙方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未做出书面回应的,视为接受甲方提出的异议,由此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五、保修1.乙方承诺对设备提供定期的保修服务,自甲方对已维修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2.在保修期内,非因甲方人为原因导致设备出现任何问题的,乙方承担免费维修责任。3.若因为乙方未按本条规定履行其义务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六、保密1.乙方对于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知悉的任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信息等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2.乙方应当严格遵守本保密条款的规定,若甲方发现乙方有任何违反本条款的行为的,经甲方通知,乙方应当立即停止相关违反行为,如果乙方因此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责任。3.本保密条款效力不因本合同效力的终止而终止。七、合同转让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甲方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乙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在未经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甲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八、违约责任1.甲方应当按本合同规定时间标准支付乙方维修费用,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天按维修费的百分之二支付逾期滞纳金。2.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或情况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以不承担相关违约责任,但应在不可抗力事件或情况发生后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减少不可抗力事件或情况造成的影响。九、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1.本协议的制定、解释及其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纠纷之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的约束。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因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其他事宜1.合同有效期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至双方义务履行完毕终止。2.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手写增加或更改无效,传真件有效。甲方(盖章):呼图壁县雀尔沟镇卫生院乙方(盖章):国械(新疆)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时间:2025年3月7日,签署时间:2025年3月7日合同书甲方(委托方):呼图壁县雀尔沟镇卫生院乙方(受托方):国械(新疆)科技有限公司鉴于甲方委托乙方对其设备提供DR维修服务,乙方保证其具备相应设备维修的资格,有权从事相应维修服务。根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就乙方为甲方提供设备维修,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一、维修设备描述设备名称型号数量(台)维修价格(元)DRX射线机维修8001台4000元备注:合计价格含维修费、工时费(含调整费)、17%增值税费、运输费用。二、交货方式及时间1.乙方维修后将设备寄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医院院内。2.设备应当面交甲方指定收货人或签收代表签收。乙方错发货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5日内。三、付款方式1.甲方在设备交付并验收合格后20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的维修费。2.发票:乙方应在付款前15日将正本发票送达甲方。发票的开出者必须是乙方本身,发票上须注明货物的原产地。乙方发票上的户名、开户行、账号等银行信息须与乙方提供给甲方的银行信息相一致,若要修改须事先给予甲方书面通知,并经甲方同意。四、验收1.甲方在接收乙方已维修设备后3日内对维修设备进行验收。乙方已维修设备应当符合甲方的要求。2.若甲方认为维修设备不符合本合同规定及甲方要求的,可在发现不符情况后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应对在接到甲方的书面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书面解决方案。若乙方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未做出书面回应的,视为接受甲方提出的异议,由此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五、保修1.乙方承诺对设备提供定期的保修服务,自甲方对已维修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2.在保修期内,非因甲方人为原因导致设备出现任何问题的,乙方承担免费维修责任。3.若因为乙方未按本条规定履行其义务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六、保密1.乙方对于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知悉的任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信息等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2.乙方应当严格遵守本保密条款的规定,若甲方发现乙方有任何违反本条款的行为的,经甲方通知,乙方应当立即停止相关违反行为,如果乙方因此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责任。3.本保密条款效力不因本合同效力的终止而终止。七、合同转让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甲方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乙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在未经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甲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八、违约责任1.甲方应当按本合同规定时间标准支付乙方维修费用,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天按维修费的百分之二支付逾期滞纳金。2.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或情况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以不承担相关违约责任,但应在不可抗力事件或情况发生后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减少不可抗力事件或情况造成的影响。九、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1.本协议的制定、解释及其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纠纷之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的约束。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因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其他事宜1.合同有效期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至双方义务履行完毕终止。2.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手写增加或更改无效,传真件有效。甲方(盖章):呼图壁县雀尔沟镇卫生院乙方(盖章):国械(新疆)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时间:2025年3月7日,签署时间:2025年3月7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疗器械维修 医疗设备维修 医疗设备资产打包托管 MIR核磁共振维修 麻醉机 生化分析 医疗器械配件 DRX射线机维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