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力建设提升移动DR设备 移动式X射线机采购合同公告(常熟市中医院(常熟市新区医院)2025)



一、合同编号:JSZC-320581-CSZJ-G2025-0004001
二、合同名称:中医院“531”行动计划五大中心能力建设提升移动DR设备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号
等、如有):JSZC-320581-CSZJ-G2025-0004
四、项目名称:中医院“531”行动计划五大中心能力建设提升移动DR设备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常熟市中医院(常熟市新区医院)
地址:常熟市黄河路6号

联系方式:13862315505
供应商(乙方):苏州佳昇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聚茂街185号活力商务广场A幢22层2209室
联系方式:1329516556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中医院“531”行动计划五大中心能力建设提升移动DR设备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迈瑞MobiEye700
联系方式:13295165562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980000.00元
合同金额:98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2月
采购方式:cgfs001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3-06 00:00:0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3-07 13:02:30
九、其他补充事宜:

移动DR.pdf

中医院“531”行动计划五大中心能力建设提升移动DR设备采购合同翔强15E编号:JSZC-320581-CSZJ-G2025-0004和E签订地点:常熟市甲方(采购人):常熟市中医院(常熟市新区医院)乙方(中标人):苏州佳昇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集中建设单位:常熟市恒翔建设有限公司集中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包括集中建设单位)乙双方按照常熟市中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中医院“531”行动计划五大中心能力建设提升移动DR设备(项目编号:JSZC-320581-CSZJ-G2025-0004)项目公开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定义除非另有特别解释或说明,本合同有关词语应按如下定义解释:1、合同:甲(包括集中建设单位)乙双方签署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合同书、协议、附件、附录、其他文件和政府采购过程中的全部文件。2、甲方:购买本合同项下货物并接受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3、乙方:提供本合同项下货物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4、货物:根据合同规定乙方为完成本项目应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货物及备件、工具、手册、技术资料及其他材料。器5、服务:根据合同规定乙方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运输、保险、伴随服务(如安装、调试、测试、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培训等)、售后服务及其他所有上应由乙方承担的类似义务。6、合同总价(验收总价):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及时、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或集中建设单位)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包含了甲方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本身的价值金额、乙方的利润、增值税及其他乙方应缴的税金/安装费/调试费/人工费/技术支持与培训费/运输装卸费/保险费用/样品费用等一切费用,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或集中建设单位)支付任何额外的费用。第二条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下列文件是组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部分:1/13①中标通知书;②招标文件(以下统称“采购文件”);③乙方的投标文件;④乙方在报价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廉洁从业协议。2、上述文件之间如果出现不一致的,以甲方(包括集中建设单位)文件确定的内容为准,但乙方文件的内容对甲方(包括集中建设单位)更有利的,适用乙方文件。3、乙方文件应当符合采购文件确定的原则,如果乙方文件中的表述,形式上符合招标文件原则,但具体内容对甲方(包括集中建设单位)不利、对乙方有利的,视为背离采购文件,不予适用。第三条合同货物合同货物按此次采购结果执行,详见《标的物清单》。第四条合同总价1、合同总价(验收总价)按此次采购结果执行,总金额为人民币980000.00元(大写人民币玖拾捌万元整)。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第五条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乙方向集中建设单位提供合同金额10%的银行保函,经甲方审查同意支付与银行保函金额相同的预付款。2、乙方提供的货物经甲方验收合格(如需安装调试的,乙方须安装调试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的三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验收总价的80%,并退回银行保函。3、验收合格(如需安装调试的,乙方须安装调试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周年后的农历年前,甲方向乙方支付验收总价的10%。4、验收合格(如需安装调试的,乙方须安装调试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二周年后的农历年前,甲方向乙方支付验收总价的10%。注:①本合同款项由甲方委托集中建设单位进行支付,以上每次付款前,乙方均应提供符合集中建设单位要求的同等金额的合法有效增值税普通发票和请款单。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时间,且不承担任何违约及/或赔偿责任。②本项目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支持数字人民币。③在签订合同时,乙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可不适用上述第1条规定。第六条权利保证1、乙方保证对货物拥有完整的所有权,乙方须保证甲方在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服务的全部或其任何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提出的关于侵犯其所有权、版权、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2/13指控或诉讼,一旦出现此类情况,乙方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责任。2、乙方保证货物均具备其所适用法律法规要求的、出售货物所应具备的所有许可、证明及其它文件和资料;如甲方要求提供任何货物的销售许可、证明、证书或其它文件,乙方保证在甲方书面通知后的七日之内将其提供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第七条质量保证1、乙方保证货物完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质量标准的规定,不会有任何三无、假冒、伪劣或违禁、走私的物品。2、本合同项下货物的提供,应为完整产品及功能的提供。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技术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对于合同未有规定,应当符合通常的同类货物质量标准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3、乙方所提供货物的质量技术规格应与采购文件规定及投标文件承诺的内容相一致;若技术规格中无相应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4、货物经甲方验收后,乙方仍应对由于质量、卫生、设计、工艺或材料、运输安全等方面产生的各类缺陷承担全部责任。5、乙方应按照标书的有关规定提供合格产品。第八条包装要求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乙方对合同货物包装不善、标记不明、防护措施不当或在合同货物装箱前保管不良,致使合同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乙方应负责免费修理或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2、乙方提供货物的包装应当符合绿色包装原则,相应包装应当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甲方需要时,乙方应当就货物包装符合上述规定出具检测报告。第九条交货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交付货物。2、交付时间:自签订合同4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完成供货后在2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及调试工作。3、本项目交货方式为现场交货。交付地点为:常熟市中医院(常熟市新区医院)(常熟市黄河路6号)。乙方负责办理货物的运输、装卸和保险,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第十条到货验收1、货物全部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甲乙双方应派员共同对货物当场开箱进行外观验收,如乙方不能按甲方通知按时到达现场又未告知正当理由的,甲方有权单方开箱检验,相应检验3/13结果对乙方有效。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所约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本合同、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约定及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并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质量合格凭证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上述规定的资料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4、开箱验收的内容为核对到货情况:包装符合性;型号、数量及外观;货物所附技术资料、商务资料;货物组件及配置的型号、外观、数量:零配件、随机配套工具及辅助件的型号、外观、数量。5、甲方有关货物外观、规格、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第十一条伴随服务1、乙方应提供下列伴随服务:(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和/或启动监督;(2)就货物的安装、调试、启动、运行及维护等对甲方人员进行免费培训。2、安装施工调试期间甲方责任:(1)负责提供场地和有关设备的安装位置;(2)提供符合安装施工调试要求的电源和水源等;(3)负责乙方安装施工调试期间与其他单位交叉作业时的协调工作;(4)配合乙方做好与安装施工调试有关的辅助性事务;(5)对乙方的安装施工调试工作进行监督管理。3、安装施工调试期间乙方责任:(1)负责货物运抵指定地点后的搬运及看护保管;(2)在安装施工前负责派员前往安装现场进行勘测,确认施工现场条件,与甲方约定具体开工日期;(3)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关安装规范和质量标准完成安装施工调试工作;(4)遵守施工现场的有关规章制度,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5)配合甲方工作,参加现场施工协调会议;(6)负责现场施工人员的保险和一切安全责任;(7)负责安装质量的自检验收,配合甲方完成验收工作及项目的移交;(8)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完成质量评定和安装施工记录;(9)负责安装施工调试期间由于乙方过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4/13第十二条最终验收设1、货物安装调试结束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对项目进行最终验收。经甲方组织相关人员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验收单并加盖单位公章。若甲方验收不认可,可由乙方向相关法定质量监督部门申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若验收合格,则由甲方承担相应费用。2、货物最终验收包括:货物经过装卸、安装、调试后的外观、数量、型号:货物的材质;货物的性能;货物与投标文件的符合度;检测报告齐全性;抽样送检报告;成品检测等以及乙方承诺、甲方要求的其它指标。3、甲方有权抽样送交第三方进行检测,相应的检测费用由采购文件约定的一方承担,未约定的协商确定。4、如验收不合格或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货物是不合格的,包括货物有明显的或潜在的缺陷、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运行效果达不到要求等,甲方有权提出书面异议,甲方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后,乙方应在甲方书面异议限定的时间内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调换或采取其他甲方同意的补救措施。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拆卸/搬运/运输/保管费用及责任等均由乙方承担。5、验收标准应遵循国家相关标准、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采购文件要求和乙方承诺、甲方要求等。6、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采购原材料或货物的采购合同、票据或付款凭证,以核实乙方供货来源的真实性。7、乙方交付验收时应先用书面、电传等方式通告甲方。第十三条实施要求、产品保修及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定以及采购文件规定、投标文件承诺的内容提供售后服务。具体为:\限(1)乙方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址后应负责免费安装调试(如需)。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或集中建设单位通知后2小时响应,48小时内配合安装、调试或者验收等事项,乙方无故迟延响应超过48小时的,甲方及集中建设单位有权处以合同总价(验收总价)千分之一/次的罚款,因此产生的所有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因乙方未能及时响应给甲方及集中建设单位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罚款及各项支出,甲方及集中建设单位有权在应付乙方的任一期合同款项中直接扣除及追究其违约责任。(2)货物免费质量保证期为3年,自安装调试完成并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3)质量保证期内产品出现故障,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或集中建设单位通知后1小时内进行响应,6小时内维修完毕使货物恢复正常使用或根据要求免费更换新货物,迟延维修超过6小时的,甲方及集中建设单位有权处以合同总价(验收总价)千分之二/次的罚款,乙方拒绝维修5/13或迟延维修超过6小时的,甲方及集中建设单位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维修,因此产生的所有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因乙方未能及时维修给甲方及集中建设单位造成的损失,甲方及集中建设单位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维修产生的费用等)由乙方承担,罚款及各项支出,甲方及集中建设单位有权在应付乙方的任一期合同款项中直接扣除及追究其违约责任,若超过尾款期限的,甲方有权追溯其责任。报修电话:18846425043传真号码:联系人:贾春赫(4)免费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免收甲方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零部件费用、人工费、交通费、住宿费等。(5)免费质量保证期满后,若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维修的,甲方承担维修所需更换零部件/配件费用,乙方同意按不高于市场价收费。第十四条违约责任1、甲方逾期付款的,以逾期付款金额为基数,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逾期付款金额的5%。2、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逾期交付货物价款1%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逾期交付货物价款的5%;一旦违约金总额累计达到逾期交付货物价款的5%,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但违约金不足补偿甲方实际损失及/或损害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及/或损害。3、若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交货逾期超过5日,将视为严重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而不承担任何责任,本合同自甲方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之日起自动终止,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5日内向甲方支付本合同价款总额的30%,作为违约金。4、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相应地交付替代货物或者降低本合同总价(验收总价),或者要求乙方采取其他有效的整改措施,或者采取退货等其他合理举措;乙方未按要求改正的,或前述措施无法弥补甲方损失及或损害的,甲方还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亦有权停止支付本合同总价(验收总价)的余额以及应付予乙方的其他任何款项;甲方亦有权要求乙方在接到甲方口头或书面通知后的7日之内立即退还已收取的合同总价(验收总价)的全部或者部分,且有权直接以乙方已交付的本合同所列货物抵扣相应金额的乙方应当承担的本合同项下违约金、或有关的损害赔偿金以及其他各类费用。甲方所采取的上述举措,可以立即书面或者口头告知乙方,而无需提前作任何通知或者催告;上述举措不影响甲方在法律认可的期间之内要求乙方承担各类违约责任以及损害赔偿责任的权利:(1乙方未能在甲方书面异议中限定的时间内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调换或采取其他甲方同6/13意的补救措施;(2)交付的货物因交付或验收(如适用)以前的原因而产生毁损/灭失/变质/泄漏/数量或重量短缺/质量不良/不安全等物质上的缺陷;(3)交付的货物存在为他人设定担保/交易限制/权属争议/不符合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等法律上的缺陷;(4)交付的货物本身存在缺陷,已经或者可能给消费者/使用者/其他第三人造成生命/358身体/财产等方面的损害或者被国家的法律、法规所限制或禁止的,已经或者可能被政府部门等进行查处或者制裁;(5)交付的货物已经或者可能侵犯甲方以及其他第三人的专利权/商标权/专有技术/互联网络域名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以及其他权利;(6)乙方未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提供诸如增值税发票之类的财务文件以及其他必要的文件;(7)出现乙方或者乙方的财产被诉讼保全/被拍卖/被强制执行/被有权机关等查处或者整改/主动或者被动地进行清算或者整顿的情形,以及甲方有充分理由认为乙方履行本合同存在重大困难的情形。5、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出现了丧失履行本合同的能力,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由乙方赔偿甲方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1)乙方因为涉诉被冻结账户,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或者乙方因为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录的;(2)乙方出现转包情形的;(3)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乙方承诺:对本条约定表示充分接受且不持异议。第十五条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战争、动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地震、风暴或其他自然灾害等。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原因及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等及时通知另一方。同时,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义务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因未尽本义务而造成的相关损失由其承担。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4、合同各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本合同或是继续履行本合同。7/13第十六条合同的补充1、本合同原则上不得增加投资,如确有需要的需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原合同价的10%且不得违背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否则,甲方及集中建设单位有权对乙方变更部分不予认可。乙方未经甲方及集中建设单位同意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供货内容,否则,甲方及集中建设单位有权对乙方变更供货部分不予认可。2、补充合同须采用书面形式,并报监管部门备案,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第十七条合同的变更、中止本合同一经签订,合同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中止合同,除非合同的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第十八条合同的终止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终止(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2)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3)任何一方行使解除权解除本合同;(4)合同的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且不宜变更或中止的。除上述情形外,甲乙双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第十九条合同的转让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将其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第三方。第二十条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收取。第二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1、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则上述争端均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如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起诉的,甲方由此产生的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差旅费用等,均由乙方承担。第二十二条通知与送达1、甲(包括集中建设单位)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需要向对方发送通知、文件、资料的,均以下列联系信息确定内容进行甲方通讯地址:[常熟市黄河路6号]联系人:[糜炜t]电话号码:0512-52336352]T传真号码:[/]8/13邮政编码:[]215500]集中建设单位通讯地址:[常熟市渠中路藕渠家园四楼1联系人:[李宁洋]电话号码:]17798667094]传真号码:[1]邮政编码:[215500]乙方通讯地址:]苏州市相城区活力大厦A座2209室]联系人:[卢勇]电话号码:]18505121121传真号码:[1]邮政编码:[215500]2、甲(包括集中建设单位)乙双方确认前述联系信息作为解决争议时接受人民法院诉讼文书的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3、任何一方改变前述联系信息的,应在发生变更后的3天内告知对方并做好通知到达对方前可能存在的邮件的接收。如未通知的,视为没有变更。4、一方发出的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讯应依下列规定视作已经送达对方:1)如以挂号信件邮寄,在投邮七天后视为收讫;2)如直接交付,在交付时视为收讫;3)如以特快专递发送,在发出三天后视为收讫。第二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在甲方、乙方、集中建设单位三方盖章并签字后生效。2、本合同一式六份,以简体中文书写,甲方、乙方各执两份,集中建设单位、常熟市中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各执一份。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大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家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线授权代表签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224日期:20273.6有限公集中建设单位(单位盖章明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二I日期:223.6合同专用章印礼209/13附件1标的物清单报价明细表序号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分类总价(元)小微企业备注1移动式X射线机迈瑞MobiEye7001套980000.00980000.00合计总价980000.00注:1、投标人应根据本项目货物的分项价格情况,据实填写上述表格。2、所有价格用人民币表示。合计总价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3、表中“合计总价”应与“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总报价”相一致。4、小微企业一列中,请按实填写,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情形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中有关规定。5、如有需要说明的事项,请在备注中列明。10/13附件2廉洁从业协议甲方:常熟市中医院(常熟市新区医院)集中建设单位:常熟市恒翔建设有限公司乙方:苏州佳昇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为规范甲乙双方经济活动中的廉洁从业行为,保证甲乙双方全面、合法、正常地开展业务合作,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廉洁从业协议。第一条甲乙双方共同责任(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二)严格遵守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共同营造公平公正的业务合作环境。(三)加强有关人员的管理和廉洁从业教育,自觉抵制不廉洁行为。(四)发现对方有违法违纪苗头的,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廉洁自律行为的,应及时向对方的监察部门或相关管理部门举报。(五)有权拒绝对方及其人员提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的要求。第二条甲方及其人员的责任(一)不得以任何形式索要或接受乙方及其相关单位和人员提供的回扣、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佣金报酬、贵重物品等,不准借用乙方及其人员的钱物。(二)不得在乙方及其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得违反规定在乙方及其相关单位投资入股,不得向乙方及其人员借款或委托买卖股票、债券等。(四)不得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及其相关单位和个人为其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和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的各种方便。(五)不得参加乙方及其相关单位安排的可能影响公正履行公务的宴请及健身、娱乐等活动。(六)不得接受乙方及其相关单位购置或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七)不得利用职权通过乙方及其相关单位为其配偶,子女及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八)不得向乙方介绍其家属或者亲友(包括家属或者亲友开办的企业)从事与甲乙双方签订的经济合同相关的事项。11/13(九)不得违反规定在乙方或乙方相关单位兼职和领取兼职工资及报酬,不得利用甲方的工作秘密、商业秘密等谋取个人私利,或将其提供泄漏给乙方及其它单位和个人。(十)不得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向乙方提出上述各项规定、禁止事项或要求之外的与工作业务无关的事项或要求。第三条乙方及其人员的责任(一)不得向甲方及其人员行贿或提供回扣、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佣金报酬、贵重物品等。(二)不得为甲方及其人员报销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得为甲方人员投资入股、个人借款或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四)不得为甲方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等提供方便。(五)不得以考察、参观、洽谈业务、签订合同等借口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参加可能影响公正履行公务的宴请、外出旅游和各种娱乐消费活动。(六)不得为甲方及其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七)不得为甲方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友(包括家属或者亲友开办的企业)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八)不得违反规定安排甲方人员在乙方或乙方相关单位兼职和领取兼职工资及报酬,不得利用非法手段向甲方人员打探有关涉及甲方的工作秘密、商业秘密等。(九)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合同关系的各项相关事项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十)甲方的监督机构对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进行调查时,乙方有配合监督机构调查及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及其人员有违反本协议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的,一经查实,甲方的监督机构及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二)乙方及其人员有违反本协议第一条、第三条规定的,甲方有权解除或终止双方相应1的合同关系,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因甲方解除合同产生的损失由乙T方自行承担。同时,甲方有权向乙方的管理部门提供违法、违规的问题线索;涉嫌犯罪的,甲方有权将有关线索提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三)乙方及其人员有违反本协议的,甲方的监督机构有权将乙方已被查实的违规事实在12/13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同时,根据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建议对其的经济活动在相应的范围内予以限制。第五条本协议经三方签署后生效。本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约定:本协议由甲方的监督机构监督实施,并对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第六条甲乙双方及其人员在经济合同履行完毕后,发生或发现违反本协议规定的行为,仍按本协议规定处理。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代表人:代表人:卢地:有的大及A2296地址:电话:电话:185厂121121日期:年月日日期:2025年3月日集中建设单位:(盖章)代表人:地址:电话:日期:2025年3月6日13/1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能力建设提升移动DR设备 移动式X射线机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