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绿化养护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月坛街道办事处2025)



一、合同编号: 11010225210200018264-XM001-001
二、合同名称: 2025年街道绿化养护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11010225210200018264-XM001
四、项目名称: 2025年街道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月坛街道办事处(本级)
地 址: 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5-7号
联系方式: 51813670
供应商(乙方): 北京西城园林绿化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详见合同附件
联系方式:详见合同附件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2025年街道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数量: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单价:详见合同附件
合同金额: 172.0512740 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合同附件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2-24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3-07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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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街道绿化养护服务项目协议书2025.2.24.pdf

用7-2021-02-24-0731-02025年街道绿化养护服务项目服务协议书甲方: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月坛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甲方)马佳颖法定代表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一区5-7联系电话:010-51813715乙方:北京西城园林绿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张鸿法定代表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乙9号院2号楼联系电话:010-68011422为优化月坛地区绿化环境,确保绿化工作质量,并为地区绿化工作提供更好的服务,满足百姓需求,甲方将本辖区街道所属的道路、街巷绿化养护和全辖区病虫害防治、全辖区树木应急工作委托给乙方。双方在依法、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养护管理工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作内容1.甲方委托乙方按照北京市《城镇绿地养护技术规范》(DB11/T213-2022)(以下简称标准)的规定对月坛街道范围内的绿地进行管理养护。2.绿地范围包括以下:第一部分:在街道权属绿地内,共计48处,66057.03平方米,拟使用二级绿地管理标准进行养护。绿地内的苗木、藤本植物、花卉、草坪等均属于管理养护的工作对象。第二部分:街道失弃管绿地共200839.16平方米,拟使用三级绿地管理标准进行养护。绿地内的苗木、藤本植物、花卉、草坪等均属于管理养护的工作对象。3.养护工作内容包括:第2条所列绿地范围内乔木、灌木、绿篱色带及草坪的修剪、打药、施肥、死树伐除、(冬季防寒,危树、险树的处理)及其他日常养护工作。4.做好月坛地区以内绿地范围内绿植及树木的一般性有害生物的防治;5.协助、配合月坛地区以内的危树、险树和突发事件等其它应急工作的处理。二、合作期限甲、乙双方的合作期限: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三、工作检查与验收乙方应严格按照《城镇绿地养护技术规范》(DB11/T213-2022)的标准和本协议约定的内容开展绿化养护管理工作,做好自检自查,并积极配合甲方和区园林绿化局对其日常管理养护工作的监督检查。甲方有权每季度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评估,检查结果将作为支付服务费用的重要依据。四、价款及付款方式本项目合同总额共计人民币:1720512.74元(大写:人民币壹佰柒拾贰万零伍佰壹拾贰元柒角肆分)总共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费用为街道权属绿地和失弃管绿地基本养护费用以及绿地有害生物防治费用,用共计¥1510694.11元(大写:壹佰伍拾壹万零陆佰玖拾肆元壹角壹分),由甲方根据预算拨付情况分三次支付支付给乙方第一次支付时间:合同生效后支付合同首付款,金额为合同总额的50%,金额:755347.06元(大写:柒拾伍万伍仟叁佰肆拾柒元零陆分);第二次支付时间:服务期满5个月、双方无异议支付合同第二期款项,金额为合同总额的27%,金额:407887.41元(大写:肆拾万零柒仟捌佰捌拾柒元肆角壹分);第三次支付时间:合同服务期满、甲方考核工作完成、双方无异议、审计结算完毕后依照审定结论金额支付合同尾款,预计金额为合同总额的23%,金额:347459.64元(大写:叁拾肆万柒仟肆佰伍拾玖元陆角肆分);第二部分费用为辖区内绿化应急服务工作费用,该部分费用根据辖区内实际发生的应急抢险情况,计划分三次支付:第一次支付时间:计划于2025年7月底之前根据乙方实际工作量据实结算第一笔费用(人材机核算价格);第二次支付时间:计划于2025年10月底前根据乙方实际工作量据实结算第二笔费用(人材机核算价格);第三次支付时间:其余费用于服务期满、甲方考核工作完成、双方无异议、审计结算完毕后依照本合同审定结论总金额进行支付。本部分费用在本服务期内最高总金额不得超过¥209818.63元(大写:贰拾万玖仟捌佰壹拾捌点陆叁)。服务期内,一旦该项费用达到封顶值,此项服务立即终止。乙方应先向甲方开出符合法律规定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再向乙方支付对应发票金额的服务费。如乙方未向甲方提供增值税发票,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协议款项支付方式:银行转账。乙方收款账号:户名:北京西城园林绿化有限责任公司账号:20000044106400034950729开户行:北京银行华安支行五、责任、权利、义务1.甲方为街道绿地产权人,负责协调居民、物业、单位及各种社会人员,并负责移伐树木申报相关工作。2.乙方应严格按照标准进行管理养护,并接受甲方监督,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促进养护管理水平、质量的提高。乙方应保证养护范围成品的成活率达到95%以上,如有枯死,乙方负责补植,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因人为破坏所发生的费用由执法部门认定的责任人承担。3.甲方因施工要求在养护管理范围内移伐成品时,应签订工程洽商记录,所发生的工作量,均按《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的标准计算费用,由甲方承担。A864.乙方负责承接此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接诉即办案件或由乙方养护作业、施工作9业引发的接诉即办案件处置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受理投诉、现场勘查、制定解决方案、实施整改措施、反馈处理结果等。5.甲方依据信访处理单、城管监督案件处理单等城市管理相关工作内容要求乙方改进工作时,乙方应在5-7日内完成并达到工作要求。乙方未按协议要求进行绿化养护管理、不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和监督管理、不支持甲方进行工作检查、验收,造成严重影响,甲方有权对养护管理费做相应扣减。6.乙方在绿化作业中及日常因树木造成对居民人身、车辆、财产、房屋的损坏等与绿化作业直接相关的安全隐患和乙方雇佣的作业人员的自身安全,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居民和公共财产的安全。7.在协议期内,乙方在所养护范围内应做好抢险准备工作,发生险情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险情。所树木绿地应急及其他事项费用根据实际工程量据实结算,乙方核算该项费用达到前款规定封顶值时,于2日内向甲方提出申请,应急抢险服务内容终止。8.乙方应严格按照《北京市绿化管理条例》、《北京市绿化养护管理标准》、《城镇绿地养护技术规范(DB11T213-2022)》对所承担的范围进行绿化养护、修剪,因自身原因违反绿化相关条例规定、违反养护标准等情况发生,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后果。9.乙方对于承接项目要实现独立核算,严格按照合同预算款项进行支出,否则不予审定;方案要明确各项工作完成的时间节点,对应合同项目目标,所有工作完成要提供全套项目资料进行备案。六、违约责任与协议的解除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均应承担违约责任。2.乙方未按约定和标准尽责养护,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同时在甲方进行工作检查、验收时,乙方不支持、不配合、或造成严重影响的,甲方每次扣减支付给乙方的工作费用10000.00元;乙方拒不支持、不配合甲方检查、验收工作超过3次或检查、验收超过3次不合格,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协议标的额30%的违约责任。3.协议解除时,有过错方应赔偿对方因解除协议造成的一切损失。4.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擅自将本协议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协议标的额30%的违约责任。5.在协议履行过程中,甲方发现乙方在协议签订前未如实告知其承接能力,造成协议无法履行,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协议标的额30%的违约责任。6.乙方养护范围内成品的成活率低于50%,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全部已付费用。7.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乙方拒不改进的或改进后仍不符合工作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全部已付费用,并承担协议标的额30%的违约责任。七、协议书的生效1.本协议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2.本协议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八、争议解决双方之间发生争议,应当进行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起诉。九、协议变更、解除1.本协议履行期间,如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协议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3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协议:(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或发生本协议约定解除之情形时;(2)因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3)因一方严重违约致使协议无法履行或发生本合同约定事项时;102(4)由于乙方能力无法达到甲方要求,经合理催告仍无法圆满解决的,甲方有权单独解除协议,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5)由于乙方违约,致使协议目的无法实现,甲方有权单独解除协议,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6)协议变更和解除均采用书面形式。十、不可抗力1.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国家政策和法律变化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预防或避免的不可抗力,直接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以最快方式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消失后3个工作日之内,提供上述不可抗力的详细情况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和有效的证明文件。同时,受影响方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减少损失,并在通知中说明已采取的减损措施。2.如果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存在超过3个工作日,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商定继续履行本协议的方法或者终止本协议。十一、通知与送达1.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首部所留地址、联系方式等均为合法有效的文件送达唯一地址。任何一方在合同履行期间若需调整或变更本合同的送达地址,需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经对方书面确认。联系方式变更后未能及时通知对方导致相关法律文书、文件未能及时送达给对方的,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2.一方根据本合同发给另一方的任何通知,包括批准、证明、同意、确定和请求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应由专人送交或通过快递、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由专人送交时,以对方签收之日为通知的送达日期;以特快专递方式递送的,以快递详单注明的签收或拒收之日为送达之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的,以邮件发出后的第2日为通知的收到日期。3.上述送达地址适用于合同履行中及履行完毕或争议经过一审(或仲裁)、二审、再审、执行阶段,至案件执行程序终结时止。因签署方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正确、地址变更后未及时依程序告知、无人签收、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诉讼仲裁文书未能被当事人实际接收,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本页无正文)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住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一区5-7住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乙9号院2号楼邮编:100045邮编:100045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北京银行华安支行银行账号:银行账号:20000044106400034950729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08011110102000038156791110102MA01R3QY7A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1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2025年2月2日日2025年2月2日附件一街道序号道路名称行道树绿化面积绿化带面积绿化总面积起始点月坛街道原有权属1南礼士路二条329703297南礼士路三条至头条西侧路至南礼士路2三里河北街42765824858月坛南街-月坛北街3地藏庵北巷978901068月坛南街-南礼士路三条4地藏庵东巷11335071640南礼士路头条至南礼士路二条5地藏庵南巷141001410南礼士路头条一复兴门外大街6地藏庵中巷19312205南礼士路头条一复兴门外大街7二七剧场东里18363492185南礼士路三条-南礼士路头条8国家统计局西侧路3260326月坛南街一金帝雅宾馆9南礼士路头条392303923二七剧场路-南礼士路10三里河南横街349303493三里河南五巷-六巷南侧路11三里河南三巷5490549三里河南横街-月坛南街12三里河南四巷5680568三里河南横街-月坛南街13三里河南五巷3650365三里河南横街-月坛南街14三里河南一巷148901489三里河南横街-月坛南街15燕京饭店北侧路8200820三里河南六巷-三里河路16月坛西街36085064114月坛南街-月坛北街17真武庙路102801028复兴门外大街一真武寺四条18真武庙三条37335614294真武庙路-真武寺二条19三里河一区北侧路6300630三里河一区5号院一三里河北街20真武庙头条262102621真武庙路-西便门外大街21三里河南七巷11492282.713431.71三里河南横街-三里河南巷22三里河南六巷12001616.182816.18三里河南横街-复兴门外大街23七彩云南东侧175.37175.37三里河东路甲8号院北侧墙外24公安大学外侧路(木樨地北里)427304273护城河北岸一复兴门外大街25南礼士路三条340603406二七剧场路-南礼士路26南礼士路三条至南礼士路二条西侧路45890548南礼士路三条至南礼士路二条西侧27真武庙六里二条112601126真武庙四条南侧小计478886771.2654659.2628白云观南里西侧路4320432白云观街-莲花池东路29南礼士路三条南里8560856南礼士路三条至南礼士路二条东侧30三里河六巷东侧路165701657三里河南五巷-六巷南侧路31三里河南二巷1800180三里河南横街-月坛南街32真武庙三里8100810真武庙路一真武庙三里33三里河南七巷西侧路161001610国家信息中心一三里河南七巷34自强里71765782铁二中南门南侧小计6262656327月坛街道原有权属绿地总计541506836.2660986.26在街巷整治、开墙打洞治理中新建、改造绿地及增设种植箱35地藏庵东巷西侧绿地0527.05527.0536三里河一区28号楼北侧0187.64187.6437莲花池东路01076107638三里河东辅路(种植箱)043.243.239燕京饭店北侧路(种植箱)050.0850.0840真武庙二里(种植箱)04.84.841真武庙三里(种植箱)04.84.842西便门外大街(种植箱)019.219.2小计0.001912.771912.772021年新增绿地面积43地藏庵北巷0808044南礼士路三条01677167745南礼士路二条040040046地藏庵中巷056856847南礼士路头条034834848地藏庵南巷08585小计031583158月坛街道办事处总计54150.0011907.0366057.03附件二社区名称序号具体位置绿地面积1、三里河一区社区1三里河一区50号楼院内1049.72三里河一区51号楼院内6703三里河一区29号楼院内12104三里河一区甲52号楼院内780.55三里河一区甲56号楼院内355.96三里河一区老楼B区(1-19号楼)48907三里河一区52号楼1812.32、西便门社区1西便门外大街10号院6门北侧中心花坛86.742西便门外大街10号院6门前花坛76.843西便门外大街10号院12门前花园594.84西便门外大街10号院12门东侧花坛12.965西便门外大街10号院8门东侧花坛168.83、汽北社区1白云路西里11号楼南侧至13号楼南侧(包含楼周边)1604.082白云路西里11号楼北侧至9号楼南侧(包含楼周边)1335.543白云路西里9号楼北侧至7号楼南侧(包含楼周边)1159.34白云路西里7号楼北侧至5号楼南侧(包含楼周边)993.165白云路西里5号楼北侧至复兴医院行政楼南侧(包含楼周边)2383.416白云路西里甲1号楼北侧至1号楼北侧(包含楼周边)1779.867白云路西里1号楼南侧至甲6号楼北侧(包含楼周边)1845.468汽北小区南门至汽北小区北墙主干道两侧(包含楼周边)16504、三区一社区1三里河三区24号楼四周4502三里河三区26号楼四周9703三里河三区27号楼四周2604三里河三区28号楼四周16365三里河三区29号楼和(29楼前平房)四周4636三里河三区30号楼四周15707三里河三区31号楼四周1619.18三里河三区33号楼四周13079三里河三区34号楼四周44010三里河三区35号楼四周1482.811三里河三区36号楼四周15012三里河三区37号楼四周2971.813三里河三区38号楼和(甲38楼)四周19014三里河三区39号楼四周832.7515三里河三区40号楼四周3772三里河三区41号楼四周50016三里河三区42号楼四周236017三里河三区43号楼四周54218三里河三区44号楼四周120419三里河三区46号楼四周2810.520三里河三区47号楼四周2377.621三里河三区48号楼四周16022三里河三区49号楼四周32152339号院内外周边5702447排四周2567.62545楼后平房四周50026四区七栋四周12027三里河三区32号楼南侧8005、月坛社区1月坛西街乙2号院11402月坛西街21号院3403月坛西街24号院4574月坛南街7号院2406、三区三社区1三里河三区12号楼809.92211栋南平房981.463三里河三区14号楼66.64中科院小区-三里河三区4号楼570.95中科院小区-三里河三区5号楼院内1034.16中科院小区-三里河三区6号楼院内1148.87中科院小区-三里河三区7号楼院内523.18中科院小区-三里河三区8号楼院内339.93三里河三区9号楼212.679三建小区-三里河三区甲6号楼南北侧绿地1440.4210三建小区-三里河三区甲8号楼楼下857.4511三里河三区13号楼1867.5912复兴门外大街23号楼靠近长安街侧221.4113复兴门外大街21号楼靠近长安街侧7814复兴门外大街29号楼西侧184.47、二区1三里河二区全总院(21-27楼)11788.518、铁三社区1铁三社区院内77520.89、木樨地社区1木樨地北里11号楼8902木樨地北里6号楼西侧1503木樨地北里平房区3204木樨地北里7号楼6505木樨地北里13号楼2806木樨地北里9号楼91010、复北社区1复兴门北大街15号楼周边276.52复兴门北大街9号楼小花园西北1627.463复兴门北小区东门小卖部右侧844.2234复兴门北大街7号楼西侧7875复兴门北小区养老驿站门口右侧6南礼士路甲62号院4号楼周边9757南礼士路甲62号院3号楼北侧墙根和花坛317.711、全总社区1真武庙二里9号楼南侧、北侧花园2316.522真武庙二里10号楼东侧、南侧1111.753真武庙二里6号楼北侧、南侧花园6660.224真武庙二里7号楼南侧5复兴门外大街12号楼南侧2704.16复兴门外大街12号楼北侧7真武庙三里院3357.412、铁二二社区1三里河东路甲14号院1702二七剧场路7号院甲5号院平房内18013、复外社区1复外大街4号楼南侧94.462复外大街6号楼北侧、南侧5943真武庙头条2号楼南侧、西侧5204真武庙头条6号楼南侧、北侧294.4614、汽南社区1白云路七号院2号楼南,3号楼北776.062白云路七号院3号楼南侧1993莲花池东路甲5号院6号楼楼前小花园,6号楼楼门北侧,6号楼南侧,6号楼社区卫生站南侧559.3915、三里河社区1三里河居民区1号楼北侧、南侧1291.373三里河居民区2号楼南侧703.94三里河居民区3号楼南侧305三里河北街2号院合建楼南侧4806三里河北街2号院二建宿舍车棚西侧307三里河居民区5号楼南侧、垃圾桶站西侧17016、南礼士路社区1南礼士路三条北里11-15号楼院内21802地藏庵9号楼院内1083地藏庵5-8号楼院内15604地藏庵10院内755地藏庵11院内2206三建片院内307三条南里甲1楼院内95017、铁二一1南礼士路三条北里建厂院9018、白云观1五金西院、东院9019、真武庙社区1四里123院17802四里5、6院597.43五里1、2院424.244五里3院92.55六里1院706四里甲4号177.9520、社会路社区1月坛南街19号院2号楼2302月坛南街31号院甲、乙、丙楼3203月坛南街37号院(东院,西院)804月坛南街北里5、6号楼40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绿化养护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