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合同公告(长春市公安局二道区分局2025)
一、采购人名称:长春市公安局二道区分局
二、供应商名称:长春锦圣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长春市公安局二道区分局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861101000019729072
五、合同编号:11N13827584320253202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宇通金龙客车50座/每公里
详见附件
项
240.0
10
24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长春市公安局二道区分局
联系人:张向楠
联系电话:15754360525
传真:/
地址:岭东路2289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13827584320253202).pdf
政府采购网上服务市场合同编号:11N13827584320253202采购单位(甲方):长春市公安局二道区分局服务单位(乙方):长春锦圣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吉林省本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吉林服务市场-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长春锦圣汽车租赁有限公司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吉林服务市场-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长春锦圣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吉林服务市场-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长春锦圣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宇通金龙客车50座/每公里--品牌:240项10.002400.00合同总价(元)2400.00合同总价(大写)贰仟肆佰元整二、付款方式转账付款三、服务条款、用车日期:2024年12月26日、2025年1月8日2、内容:2400元3、行程:2024年12月26日省政府2台大客、2025年1月8日刘老根1台大客4、车费:3*800=1800元5、乙方负责用车期间司机的调配.6、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车辆,手续齐备且车内各种设施齐全有效,配置驾驶经验丰富的司机保证提供准时、安全、优质的服务。甲方有权拒绝乙方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行为。7、违约责任:甲方必须按照协议规定的时间付款,否则视为违约。8、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9、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正副本一份。1/2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经路支行账号:账号:0710727011015200010689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长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