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通勤车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湖北文理学院2025)
湖北文理学院湖北文理学院教职工上下班通勤车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HBUAS-2025-001
二、合同名称:湖北文理学院教职工上下班通勤车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ZB01XY-202501-ZCFW0050
四、项目名称:湖北文理学院教职工上下班通勤车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湖北文理学院
2、地 址:襄阳市襄城区隆中路296号
3、联系方式:13972232000
4、供应商(乙方):襄阳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地 址:襄阳市樊城区星火路1号
6、联系方式:15072226399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通勤车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项
4、主要标的单价:680000元
5、合同金额:68(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5年02月27日至2026年02月26日;履约地点:襄阳市襄城区隆中路296号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0000-2025-00258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3-03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3-10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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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湖北文理学院教职工上下班通勤车服务项目.pdf
湖北文理学院通勤服务协议甲方:湖北文理学院(以下简称甲方)乙方:襄阳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本着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教职工通勤服务相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如下协议:一、服务期限:“1+X"年(2025年2月27日—2026年2月26日为第一个合同年),从2025年2月27日开始,1年合同期满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达到良好及以上等次,经相关领导审批同意后可1续签1年合同,后续若学校搬迁,则自搬迁之日起合同自然终止,总合同期限不超过3年。二、付款方式:甲方每月15日之前根据实际用车趟次按230元/趟(往返460元),向乙方支付上月通勤服务费。三、双方的责任与义务(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1.甲方必须按时向乙方支付通勤服务费;I2.甲方应告知所有乘车人员注意乘车的有关事项,遵守乘车管理规定;3.甲方每学期向乙方提供一次包含通勤车运行班次、运行线路、运行时间、各车辆停靠站点等内容的通勤车运行信息表。此信息表可根据甲方要求随时调整,调整时须提前2日通知到乙方。(二)乙方的责任与义务1.乙方所有车辆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环保、年审、保险(全保)手续齐全等营运要求,车辆性能状况良好。严禁车辆带故障上路,须按甲方要求,提前始发时间5分钟到达始发位置,准点发车,准点到达终点。12.乙方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避免疲劳驾驶;必须具有合法的适驾证照,且在运营过程中未发生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应服装整洁,用语文明,无与乘客争吵现象,严格按站点停车,无拒载现象。3.乙方所有车辆实行每日检查制度,保持干净整洁,认真做到“趟扫、日拖、周清洗”。车内设施完整,无漏水、无异物垃圾、无异味、座椅无积水、无灰渍,车窗无破损,发现损坏应及时修复。4.熟悉甲方通勤车运行路线,积极接受车辆调配。车号时间起点停靠点终点17:00附属医院北院区中原路--610--黄金学校-春园路汉江路口--白家庄-环城南路西隆中南区27:00紫薇公寓北门富春山居-戒毒所-环山路汉丹路口--环城南路--恒大一期(三桥侧面路口)--轴承厂隆中南区37:00建华路再尔广场-沃尔玛-樊城二桥头--名人酒店--学府花园-山水家园-恒大名都医学院46:55襄阳二中门口武商量贩--樊城一桥头-襄阳公园-四中--鼓楼-学府花园隆中南区轮班11:50隆中南区轴承厂-环城南路-学府花园--名人酒店--沃尔玛--再尔广场--海润名都(建华路)中原路轮班13:00中原路毛纺小区(建华路)--再尔广场-沃尔玛--名人酒店-学府花园-环城南路--轴承厂隆中南区117:40隆中南区环城南路西--白家庄-春园路汉江路口--黄金学校--610--中原路附属医院北院区217:40隆中南区轴承厂--环城南路-环山路汉丹路口-戒毒所--富春山居紫薇学府北门317:35医学院恒大名都-山水家园-学府花园--名人酒店--樊城二桥头-沃尔玛-再尔广场建华路417:40隆中南区学府花园-鼓楼--四中-襄阳公园-樊城一桥头-武商量贩襄阳二中备注:医学楼班次车辆提前5分钟发车,改变乘车线路人员请在新区大门口换乘。I2注:以上路线安排仅供参考,具体的时间、班次及路线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甲方根据需要可随时对指定时间、路线及停靠点进行适当调整。5.乙方应根据甲方车辆运行需求,按照实际运行车辆数量的130%配置车辆数目,且保证车型统一;每车配备1名驾驶员和1名备用驾驶员(男士年龄不超过60岁,女士年龄不超过50岁),所派驾驶员人员应相对固定,驾驶员持有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5年以上,3年内没有发生过交通死亡责任事故,未受过刑事处罚;甲方有对不1称职驾驶员提出无条件更换的权利,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无条件执行,紧急情况下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内安排并执行完毕。6.乙方服从甲方用车调度管理与监督,乙方需在司机小组中指派一名小组组长,负责服务期内的沟通与协调工作。7.乙方车辆因晚点、抛锚、事故、可预见的交通管制以及其他非自然因素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且在10分钟内迅速调配不低于同档次车辆以保证甲方教职工正常上下班。8.为方便甲方教职工乘车,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在所租车辆车开身或前后设置醒目的统一标识。L9.乙方应保证通勤车运行正常,保证甲方教职工乘坐通勤车安全,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站点行驶和停靠,严禁随意在道路旁停靠。团有10.通勤车应为45-50座空调客车,车辆必须经过公安交管部2门检验合格,符合国家交通安全标准的车辆。车型统一,年检合格,黄保险齐全,车况达到国标。车身美观,车厢内整洁,座位舒适,有冷暖空调,需要冬季供暖,夏季制冷。11.乙方依法承担通勤车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含服务期内通勤车辆的季审、年审、轮胎、维修、电池动力或燃料、保养、税金、3营运费、保险费(全保,并须购买座位险)、停车费和管理费等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12.乙方须每周至少向甲方相关人员通报一次车辆运行情况,车辆发生一切大小事故及人员劳务关系均与采购人无关。13.乙方自行发放驾驶员福利、工资、奖金、加班费、社保、工作服、食宿、通讯等费用,如发生劳资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14.乙方接受甲方监管人员的监督管理,并遵守双方共同认可的湖北文理学院通勤运行考核办法。四、乘车刷卡付费11、甲方乘车人员乘坐通勤车需刷卡付费,根据当前公交运行1市场价格,暂定1.5元/人。由乙方在车上安装卡机,甲方乘车人员下载“襄阳出行APP”,以备乘车刷卡使用,乙方负责培训“襄阳出行APP”下载及使用方法。2、乙方驾驶员负责监督甲方乘车人员刷卡事项,甲方乘车人员上车出示军人残疾证、残疾人证等免费乘坐公交车证件的,可免刷卡乘车。甲方每月按刷卡金额的5%支付乙方驾驶员监管费用。3、每月底乙方把刷卡金额明细及汇总数提供给甲方核对,核对无误后,甲方按合同约定租赁价格减去刷卡金额,再加上刷卡金额5%的监管费,支付剩余租赁费用。6五、违约处罚1.如乙方发车时间提前或滞后5分钟及以上,每次处罚金150元,如无故减少班次、擅自改变线路或发生“甩站”情况,每次处罚金300元。如遇车辆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交通意外等影响甲方人员通勤情况,乙方须在10分钟内调派车辆接送甲方人员,或报销有关交通费用,若未在10分钟内解决甲方人员通勤问题,扣除当次班车的运行服务费,并处罚金200元;出现第二次类似情况扣除当次班车的运行服务费,并处罚金400元;以此类推,每增加一次罚款额度翻倍。42.如乙方车辆外观不整洁、有明显积尘、车内有异物垃圾、座椅有积水、灰渍、车辆设施有损坏等发现一处罚款10元,损坏设施在规定期限内没有修复,每处罚50元。3.如有乘客投诉以防服务态度恶劣,经调查属实,每次罚款100元。六、双方应遵守协议书中各项条款,在协议期限内双方应认真履行各自的责任与义务,违反上述条款均视为单方终止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和影响的,应承担一切责任。单方无故终止合同的,,按后期通勤服务费的20%赔付给对方。七、本合同的招标书、投标书及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1部分,一并具有法律效力。八、本协议一式柒份,甲方陆份,乙方壹份。本协议双方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湖北文理学院乙方:襄阳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法定代表人:要人宋伦看山委托人:L2025年3月3日2025年了月3日集团有限责位公司:开、车行郭日市行营业部帐:00016486080500047805海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通勤车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湖北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