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交通安全设施维护 分向标志换采购合同公告(安徽省宣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5)
宣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维护项目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XCS-CG-CS-2025019A
二、合同名称:宣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维护项目
三、项目编号:XCS-CG-CS-2025019
四、项目名称:宣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维护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安徽省宣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宣城市鳌峰东路180号
联系方式:13605630718
供应商(乙方):宣城天洋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坝街道办事处金桥大道13号
联系方式:1366563797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宣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维护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宣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维护项目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3800000.00元
合同金额:3,800,00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履约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一年(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在项目预算资金落实的前提下,经采购人年度考核合格,年内未发生重大安保、消防事故、较大经济损失的,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时间不超过两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价格不变。履约地点:宣城市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3月0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3月1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上传合同(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4小时48分0秒
交易平台提交
提交人: 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提交时间: 2025-03-10 10:26:28
交易中心确认
办理状态: 已确认
办理时间: 2025-03-10 15:15:24
办理用时: 0天4小时36分
附件:
合同-宣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维护项目-宣城天洋交通工程有限公司.pdf
宣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维护项目合同书项目编号:XCS-CG-CS-2025019甲方(采购人):安徽省宣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乙方(成交供应商):宣城天洋交通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地:宣城市宣州区签订时间:2025年3月7日安徽省宣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以下简称:甲方)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组织的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活动,经磋商小组评定,宣城天洋交通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现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一、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份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2.成交通知书;3.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4.磋商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二、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宣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维护项目2.项目内容:日常维护和交通设施物品采购:日常维护即对现有城市道路(道路新建、改建、扩建除外)交通安全设施进行维护和增补(含数字城管下发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派遣单任务和新建、改建、扩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缺陷责任期满后的日常维护和增补);交通设施物品采购为采购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需要对交通安全设施的采购、安装和维护。3.服务质量:合格。三、合同价款:本合同总价为:¥38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佰捌拾万元)。其中日常维护伍拾伍万捌仟圆/年(包干)、设施物品叁佰贰拾肆万贰仟圆/年(以实际发生量结算为准)。四、付款方式、结算标准和发票开具方式:1.付款方式:(1)日常维护付款方式:日常维护付款按合同日常维护中标价扣除考核扣除费用后,按季度支付。(2)设施物品部分付款方式:设施更换、增补费用采用合同交通安全设施中标单价*数量据实支付,经验收合格,按季度汇总后支付。2.结算标准:(1)日常维护类结算标准:按照中标折扣率(为给定价款40万/年的93%)进行折算,折算后为37.2万/年固定结算。(2)设施物品类结算标准:按中标折扣率(为给定价格的93%)折算后的单价合同(详见合同清单),根据甲方所发派遣单或通知单按单价计量。设施物品的单价包含完成甲方委托任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包含但不限于采购货物货款、运输费、安装调试费、税金、保险及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破路、绿化损毁修复);招标文件项目清单中没有单价的项目,按照审计的价格结算。合同期内的合同单价不受任何影响而调整。3.发票开具方式:增值税普通发票。五、服务期限及地点:1.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一年(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在项目预算的前提下,经采购人年度考核合格,年内未发生重大安保、消防事故、较大经济损失的,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时间不超过两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价格不变。2.服务地点:宣城市区。六、服务要求:(一)设施的日常维护1、维护内容:1.1、日常维护,是指乙方对现有城市道路(道路处于新建、改建、扩建除外)交通安全设施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维护和增补(含数字城管下发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派遣单任务和道路新建、改建、扩建已经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日常维护和增补);2、维护范围:2.1、日常维护的地域范围:宣城市建成区市政管养的道路及非现场违法采集点的交通标线,不包括宣城高新技术开发区、宣城现代服务产业园区。2.2、日常维护的设施物品范围:本合同期限内甲方需要实施、属甲方实施及甲方有权实施的全部交通安全设施项目。维护设施包括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中央隔离护栏(不包括花箱护栏)、人行隔离护栏(不包括广告护栏)、隔离桩、止车石、防撞桶、人行横道警示灯、太阳能爆闪灯等道路上的交通安全设施以及遮阳雨篷,不包括路口信号灯、电子警察、违停抓拍、电子测速、监控摄像等智能交通设备。3、日常维护的任务下达方式:甲方根据工作需要,以任务派遣单或者其他通知形式来委托需实施的任务,含数字城管下发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派遣单任务。4、维护的具体要求:乙方按招标需求中的要求,对合同规定的设施进行正常维护,维护具体事项如下。4.1、交通标线:包括各类指示标线、禁止标线和警告标线。成交供应商每月对招标范围内的路面标线进行检查,并提供检查报告和图片。对大面积模糊不清的标线或施划不合理的标线,上报采购人,由采购人进行核查,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完成施划工作。4.2、交通标志:包括指路标志、警告标志、禁令标志、指示标志、旅游区标志和辅助标志等。对道路交通标志牌损坏、歪斜、缺失等情况进行定期巡查,对于歪斜、污损或松动的及时进行校正、清洗保养,出现损坏和缺失的及时报告采购人,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巡检未发现的问题,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或数字城管下发的派遣单后,按时限完成维护。4.3、隔离护栏:含中央隔离护栏、机非隔离护栏、人行隔离护栏。每月定期对护栏的状况进行巡检二次,发现倾倒、歪斜等情况,要立即校正,对掉漆、底座锈迹等情况,要及时予以修补,保持护栏整齐、清洁、无锈迹,发现反光锥、反光片损坏、遗失的,要及时更换,对巡检没发现的问题,采购人发现后,通知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要立即按采购人要求完成维修任务,对大面积护栏倾倒,接到采购人通知后,需立即派人扶正。发现损坏、缺失等情况,应立即书面报告(附图片)采购人。成交供应商要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完成修整工作,对数字城管下发的派遣单,按要求时限完成。成交供应商还应根据中央隔离护栏、人行隔离护栏路段人行横道开口渐变护栏等样式、长度和数量,准备足够数量相同样式的备用件,以应付突发性事件时隔离使用和平时维护工作。4.4、隔离桩:成交供应商应定期巡检,发现损坏、缺失、移动等情况书面报告(附图片)采购人,经采购人确认下发维护通知书后二日内,组织施工,并在采购规定的时间完成,对数字城管下发的派遣单,按要求时限完成。4.5、防撞桶:巡查发现损坏、缺失、移动等情况书面报告(附图片)采购人,按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完成更换或维修。对数字城管下发的派遣单,按要求时限完成。4.6、其他交通安全设施:包括太阳能爆闪灯、人行横道灯、反光锥、反光片、遮阳雨棚。每月至少清洗、检修、校正维护一次,发现损坏、缺失等情况书面报告(附图片)采购人,按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完成,对检修没发现的问题,采购人发现后,通知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要立即按采购人要求完成维修任务,对数字城管下发的派遣单,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完成。4.7、维保期内道路新建、改建、扩建验收合格后的交通安全设施,纳入日常维护范围。4.8、根据上级机关和支队等工作要求,需要对交通安全设施进行采购、安装或维护等紧急作业时,由甲方通知乙方施工,乙方应在规定期限完工。4.9、维修响应时间、人员:护栏清洗必须在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完成;交通安全设施维修(除标线、标志外)必须在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完成,无法在24小时内维修的,48小时内进行更换;交通安全设施安装(含标线、标志维修)必须在2小时内响应,三日内完成,因雨雪等恶劣天气无法施工的,乙方须向甲方申请延期,经甲方同意后,在天气恢复正常后三日内完成,确保设施的正常使用。甲方下派紧急任务时,乙方应立即响应,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4.10、备品备件要求:为保障设施的及时维护,乙方必须针对交通安全设施易损情况,对各类交通安全设施物品准备一定数量的备件,特别是各类交通护栏,以保证设施发生损毁、损坏时及时更换,不得以备件不足需要采购为理由,延长维护时间。5、基础信息收集要求:乙方应对市区维保范围内的所有交通安全设施进行排查和统计,建立电子化台账,准确掌握市区所有交通安全设施情况,并根据交通安全设施使用年限,定期向甲方提供需要更换的交通安全设施清单。(二)根据交警部门根据城市交通安全管理需要完成对交通安全设施的采购、安装和维护设施类的任务下达方式:甲方以任务派遣单的方式下达任务。1、具体要求:1.1、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任务派遣单后,如甲方没有委托施工图设计的项目,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拿出项目设计建议及工程量清单,并经甲方确认后实施。1.2、乙方在组织实施中,必须遵照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根据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及交通安全设施相关规范执行。1.3、在组织施工中,如必须变更设计,应按下列程序处理:(1)施工中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与乙方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办理签证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如因甲方未按上述规定的时间响应,因此造成的延期由甲方承担责任。(2)施工如遇设计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须经甲方审批同意,甲乙双方办理签证手续后方可施工。在设计变更尚未批准前,任何一方不能强行施工。1.4、乙方的所有项目应当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按质按量完工,不得延误。1.5、乙方所提供的设施物品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等应符合招标文件质量要求的合格标准,但不能作为有关设施物品质量、规格、数量或性能的最终检验结果。1.6、乙方提供的交通标志反光膜、路面标线用玻璃珠、路面标线涂料产品应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产品检测报告,其中反光膜使用不得低于四类超强级,质保期限不得低于10年。1.7、甲方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验收合格材料作为付款所需文件的组成部分。1.8、采购、安装和维护工程验收必要时应邀请监理单位对施工工程进行验收。1.9、如双方对验收结果有分歧的,应由甲方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验结果为准。1.10、检测、验收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三)乙方需提供的其他相关事项乙方除应履行按期按量交付合格设施物品的义务外,还应当提供下列服务:1、设施物品的制作、运输、安装、调试、监督;2、乙方应有开展本地化服务能力,在宣城市区拥有满足维护工作所需要的办公场所及生产制作厂房。组织不少于17人的专门维护队伍,长期驻宣提供服务,接受7*24小时交警和数字城管指令,接受甲方安排和群众对交通设施的投诉;紧急任务时有不少于20人的专业团队进行采购、施工和维护,并有固定的项目负责人,承担宣城市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服务工作。3、乙方应根据宣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基本情况,进行实地勘查和调研,借鉴其他城市的先进做法,制定详细的维护方案,方案须包括人员组织结构,人员安排,维护的方式、流程、技术要求,施工组织方案及应急预案等一整套的维护方案。4、乙方提供设施物品的生产、制作、安装等施工。具备日常维护所必需的货车、登高车、巡检车、专业护栏清洗车、交流电焊机、气割设备、气泵风镐、路面切割机、高压水除线设备(高压泵),热熔标线施划设备、冷喷划线机,以及标牌制作和标线施划等车辆、设备和工具。5、乙方对提供的设施物品应当拥有完整的物权,并且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包括知识产权)的义务。七、质量保证: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设施物品是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设施物品及工程的质量。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限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及维护服务而造成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设施物品质量出现问题或施工达不到甲方要求的,乙方应负责更换、整改,其费用由乙方承担。2、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据。工程完工后,由甲方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验收。八、工作考核:1、甲方对乙方维护工作程序进行全程监督考核,考核结果直接与乙方日常维护服务费相挂钩,以抵扣日常维护服务费方式兑现考核,乙方应遵守投标时制定的售后服务的响应维护方案内容,服从甲方所制定的《宣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安全设施维护项目管理考核办法》(见合同附件)。九、双方的权利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1.1、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间,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维保义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2、一月内出现5次未及时响应或未按甲方限定的时间履行维护事项的;1.3、一季度内累计出现10次未及时响应或未按甲方限定的时间履行维护事项的;1.4、因不及时响应和未按限定时间完成甲方交办任务,对甲方工作造成一定影响的。1.5、每季度或一年内考核结果达不到甲方要求的(双方约定明确的考核办法中的考核要求)。1.6、向乙方下达任务单、派遣单、通知单等。十三、附则:(一)合同构成下列关于宣城市招投标中心宣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维护项目(项目编号:XCS-CG-GK-2025019)的采购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①招标文件;②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③服务承诺;④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以上附件顺序在前的具有优先解释权。(二)其他事项1、本合同文件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纪要、协议以及成交通知书、响应文件和采购文件为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3、本合同签订一年服务期满后,乙方在经甲方年度考核合格的文件和采购文件为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4、本合同签订一年服务期满后,乙方在经甲方年度考核合格的前提下,可续签下一年合同,考核不合格的,甲方将不再续签合同。续签时间不超过两年,合同一年一签,货物、服务价格不变。(每季度平均考核分在85分(含)以下的为不合格,85分以上的为合格)5、未尽事宜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解释。本合同一式3份,甲方2份,乙方1份。采购人(甲方):(公章)供货人(乙方):(公章)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2025年3月7日2025年3月7日道路交通设施维护合同清单序号分项报价指标单位招标单价中标单价备注1指路标志标志牌块49004557材质:铝板尺寸2400mm*4000mm*3mm2指路标志换膜块420039062400mm*4000mm(不低于四类超强级反光膜)3指路标志杆件根102009486立杆:Φ219mm*7800mm*10mm横梁:Φ114mm*4550mm*4mm材料要求:热镀锌加喷塑4指路标志基础座40673782C25钢筋混凝土基础尺寸:5标志牌分向标志牌块490045571200mm*1200mm*2500mm铝板尺寸:2400mm*4000mm*3mm6分向标志换膜块420039062400mm*4000mm(不低于四类超强级反光膜)7分向标志杆件根102009486立杆:Φ219mm*7800mm*10mm横梁:Φ114mm*4550mm*4mm材料要求:热镀锌加喷塑8分向标志基础座40673782C25钢筋混凝土基础尺寸:9组合标志1标志牌块7206701200mm*1200mm*2500mm铝板尺寸:1000mm*1500mm*2mm10组合标志2换膜块4434121000mm*1500mm(不低于四类超强级反光膜)11组合标志2标志牌块967899铝板尺寸:1000mm*2000mm*2mm12组合标志2换膜块6776291000mm*2000mm(不低于四类超强级反光膜)13组合标志2杆件根11831101材料要求:热镀锌加喷塑杆件尺寸:Φ114mm*4400mm*4mm14组合标志2基础座527490C25钢筋混凝土基础尺寸:800mm*800mm*1000mm15组合标志3标志牌块12601172铝板尺寸:1000mm*2500mm*2mm16组合标志3换膜块8007441000mm*2500mm(不低于四类超强级反光膜)17组合标志3杆件根12771187材料要求:热镀锌加喷塑杆件尺寸:Φ114mm*4900mm*4mm18组合标志3基础座527490C25钢筋混凝土基础尺寸:800mm*800mm*1000mm19组合标志4标志牌块14501349铝板尺寸:1000mm*2900mm*2mm20组合标志4换膜块9678991000mm*2900mm(不低于四类超强级反光膜)21组合标志4杆件根13931296材料要求:热镀锌加喷塑杆件尺寸:Φ114mm*5200mm*4mm22组合标志4基础座527490C25钢筋混凝土基础尺寸:800mm*800mm*1000mm23圆形标志标志牌块383357铝板尺寸:Φ800mm*2mm24圆形标志换膜块313291Φ800mm(不低于四类超强级反光膜)25圆形标志杆件根823766材料要求:热镀锌加喷塑杆件尺寸:Φ114mm*3200mm*4mm26圆形标志基础座373347C25钢筋混凝土基础尺寸:600mm*600mm*800mm27方形标志标志牌块377350铝板尺寸:800mm*800mm*2mm28方形标志换膜块333310800mm*800mm(不低于四类超强级反光膜)29方形标志杆件根823766材料要求:热镀锌加喷塑杆件尺寸:Φ114mm*3200mm*4mm30方形标志基础座373347C25钢筋混凝土基础尺寸:600mm*600mm*800mm31三角形标志标志牌块330307铝板尺寸:Δ800mm*2mm32三角形标志换膜块277257Δ800mm(不低于四类超强级反光膜)33三角形标志杆件根823766材料要求:热镀锌加喷塑杆件尺寸:Φ114mm*3200mm*4mm34三角形标志基础座373347C25钢筋混凝土基础尺寸:600mm*600mm*800mm35辅助标志标志牌块190177铝板尺寸:900mm*200mm*2mm(含四类反光膜)36更换护栏(含拆装)米382355中央护栏(梅溪路样式)37米373347中央护栏(昭亭路样式)38米300279中央护栏(薰化路样式)39米333310中央护栏(创业路样式)40米290270中央护栏(龙川路样式)41米190177机非隔离护栏(金沙滩大桥样式)42个357332护栏底座(铸铁)43个10396护栏底座(水泥)44个5350护栏底座(橡胶)45护栏清洗米32采用护栏清洗车清洗46爆闪灯个807750材料品种:灯体采用PP材质,规格为600mm*200mm,内嵌LED灯珠、太阳能板、锂电47人行警示灯个1060986池、控制器等。Φ300mm48防撞桶个270251650mm*800mm49人行道隔离桩个220205Φ114mm*800mm*2mm50防撞柱个330307Φ219mm*800mm*4mm51基础包封个8781C20混凝土52一体式警示柱双面个21271978高:1600mm标牌:400mm*400mm53一体式警示柱单面个19201786高:1600mm标牌:400mm*400mm54广角镜个540502Φ800mm55广角镜杆件个740688材料要求:热镀锌加喷塑杆件尺寸:Φ89mm*3200mm*4mm56广角镜基础个387360C25混凝土基础尺寸:600mm*600mm*800mm57标线施划(振动线)㎡101941、料品种:热熔振动型标线2、厚度:振动突起厚5±0.5mm,基线厚1.5±0.2mm3、工艺:采用震荡型反光型涂料,涂料中含18%~25%的玻璃珠,施工时涂布涂层后立即将玻璃珠撒布在其表面。58标线施划(热熔)㎡42391材料品种:热熔反光型标线2厚度:1.8mm±0.2mm3工艺:采用热熔型反光型涂料,涂料中含18%~25%的玻璃珠,施工时涂布涂层后立即将玻璃珠撒布在其表面。59标线施划(冷喷)㎡26241、材料品种:常温型标线2、厚度:0.3±0.2mm3、备注:符合GB5768、GB51038及GB/T16311等规范要求61彩色防滑标线㎡133124骨料为烧结的彩色陶瓷颗粒,使用路面专用胶粘剂62反光贴米2927100mm宽63轮廓标个211964道钉个292765隔离钢管米9285Φ60mm*2mm66橡胶缓坡垫米8579500mm*100mm~150mm67减速梗(橡胶)米147136350mm*5mm*1000mm68减速梗(铸钢)米300279350mm*50mm69水马个140130长约1500mm,高约800mm,上宽约250mm,下宽约480mm。70遮阳雨蓬根22502093250mm*250mm方管71根14401339200mm*200mm方管72根175163Φ40mm圆管73㎡10009304000mm*1200mm灯箱74㎡2502334500mm*4500mm雨篷布75日常维护年400000372000宣城市道路交通设施维护考核细则一、考核目的为加强城市道路交通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交通标志清晰、交通标线醒目、隔离护栏和防撞桶等设施完好,充分发挥道路交通设施在保障交通安全、畅通方面的作用,特制定本考核细则。通过定期考核,规范维护工作流程,提高维护质量,提升城市道路交通环境。二、考核主体与对象考核主体为宣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考核对象为承担城市道路交通设施维护任务的相关单位或企业。三、考核周期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考核周期为一个季度,即从每个季度的第一天至最后一天。四、考核内容及分值分配(100分)(一)巡查工作(30分)1、巡查计划制定(10分)维护单位应在每季度开始前制定详细的巡查计划,明确巡查路线、巡查频率、巡查人员安排等内容。计划合理、完善得10分,存在部分不合理或不完善之处酌情扣2-5分,未制定巡查计划得0分。2、巡查执行情况(10分)根据巡查计划,检查实际巡查记录。要求每周至少对交通标志、标线、隔离护栏、防撞桶等设施进行一次全面巡查。每发现一次未按计划巡查扣2分,巡查记录不完整、不准确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对于在特殊天气(如暴雨、大风、暴雪等)或突发事件后,未能及时增加巡查频次的,每次扣3分。4、问题发现与上报(10分)在巡查过程中,能够及时发现交通设施存在的损坏、缺失、脏污等问题,并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时间要求上报的,得10分。发现问题未及时上报,每延迟一天扣2分;巡查范围内问题未发现的,每个问题扣2分。(二)清洗工作(5分)1、清洗时效(2分)交通标志、隔离护栏按交警支队指令开展。在指令下达规定时间内完成清洗的得2分,超过时效的不得分。2、清洗质量(3分)清洗后的交通标志应无明显灰尘、污渍,字迹清晰可见;隔离护栏应表面干净,无锈迹、泥垢;交通标线应颜色鲜明,无杂物覆盖。经检查,符合清洗质量要求的路段达到90%及以上得3分,每降低10%扣1分。(三)维护工作(30分)1、日常维护及时性(10分)对于巡查中发现的小面积交通标线磨损、交通标志轻微倾斜、隔离护栏局部变形等一般问题,维护单位应在发现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维护工作。每逾期一天扣2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维护的问题,每个扣3分。2、维护质量(10分)维护后的交通设施应恢复到原有设计标准和使用功能。交通标志安装牢固,角度正确,反光性能良好;交通标线宽度、颜色、厚度符合规范要求;隔离护栏连接紧密,高度一致,无松动现象。经检查,维护质量符合要求的设施达到90%及以上得10分,每降低10%扣2分。3、定期维护工作(10分)按照规定对交通设施进行定期维护,如对交通标志的反光膜进行定期检查和更换、对隔离护栏进行防锈处理等。定期维护工作完成情况良好得10分,未按规定进行定期维护,每次扣3分。(四)修理与更换工作(25分)1、损坏设施处理及时性(10分)对于交通标志严重损坏、交通标线大面积脱落、隔离护栏断裂、防撞桶缺失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问题,维护单位应在发现后24小时内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并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修理或更换工作。每逾期一天扣3分,未及时采取临时安全措施扣5分。2、修理与更换质量(10分)更换的交通设施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修理后的设施应牢固可靠,性能良好。经检查,修理与更换质量符合要求的设施达到90%及以上得10分,每降低10%扣2分。3、报废设施处理(5分)对已报废的交通设施,维护单位应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不得随意堆放。未及时清理报废设施,每处扣2分。(五)资料管理(10分)1、维护记录(5分)维护单位应建立完善的维护记录档案,包括巡查记录、清洗记录、维护记录、修理与更换记录等。记录内容详细、准确、完整得5分,记录不完整、不准确每次扣1分。2、工作报告(5分)每季度末,维护单位应向考核主体提交本季度的维护工作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分类别的交通设施电子化台账、维护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下季度工作计划等。报告内容详实、条理清晰得5分,报告质量差酌情扣1-3分。五、考核方式1、资料审查:考核主体对维护单位提交的电子台账、巡查计划、维护记录、工作报告等资料进行审查,检查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2、现场检查:考核人员按照一定比例对城市道路进行随机抽查,实地检查交通设施的维护情况,包括清洗质量、维护效果、修理与更换情况等。3、公众反馈:设立公众投诉渠道,收集市民对交通设施维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于公众反映的问题,考核主体进行核实,并将其纳入考核范围。六、考核结果应用考核结果与维护费用直接挂钩。季度考核得分在90分(含)以上的,全额支付本季度维护费用;得分在80-89分之间的,支付本季度维护费用的95%;得分在70-79分之间的,支付本季度维护费用的90%;得分在60-69分之间的,支付本季度维护费用的80%;得分低于60分的,支付本季度维护费用的60%,并责令维护单位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解除维护合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交通安全设施维护 分向标志换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安徽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