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助性、档案管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农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25)
一、合同编号:11NB0L3850XF20251
二、合同名称:2025年度农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履职所需其他辅助性、档案管理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0001号-01
四、项目名称:2025年度农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履职所需其他辅助性、档案管理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农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地 址:农安县政务服务中心6楼
联系方式:82779296
供应商(乙方):农安县成宇劳动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农安县农安镇黄龙路蓝天大厦综合楼一楼西一门
联系方式:13174342666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5年度农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履职所需其他辅助性、档案管理服务 数量:1.00 单价(元):2657896.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对2025年度农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履职所需其他辅助性、档案管理服务工作,具体工作详见招标文件服务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正式上岗提供服务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
2.合同金额(元):2657896.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3月0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3月1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合同-不动产大合同2025031.pdf
合同编号:20250301农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履职所需其他辅助性、档案管理服务合同2025年度农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履职所需其他辅助性、档案管理服务合同甲方:农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农安县政务服务中心法定代表人:宁传君联系电话:18686549999乙方::农安县成宇劳动服务有限公司地址:农安镇黄龙路蓝天大厦综合楼一楼一门法定代表人:贾丽娟联系电话:13174342666合同编号:20250301签订日期: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服务内容,I1.乙方为甲方提供2025年度农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履职所需其他辅助性、档案管理服务。2.乙方负责为服务缴纳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第二条月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1.服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2657896.00元(大写:贰佰陆拾伍万柒仟捌佰玖拾陆元整)。12.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开具的合法有效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将服务费用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113.乙方账户信息如下:F乙方指定开户账(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农安支行账号:22001420200055014196河F-第三条发票开具实E1.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付款通知后3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L具合法有效的服务费增值税普通发票。F2.发票内容应与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一致。第四条双方权利与义务上1.甲方权利与义务T一按时支付服务费用。一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监督和验收。2.乙方权利与义务:2一确保按时完成相关工作。一按时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第五条:违约责任1.若甲方未按时支付服务费用,每逾期一日,应按未支付金额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2.若乙方未按时开具发票或未按约定提供服务,每逾期一日,应按服务费用总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第六条合同解除21.任何一方如需解除本合同,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解除合同。2.合同解除后,甲方应根据乙方实际提供的服务支付相应费用。第七条争议解决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2.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条其他条款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两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3.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力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由F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娟贾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丽2201221730321年月日年月日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辅助性、档案管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