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保洁服务和清源校 室外及绿化养护外包服务 保洁服务和清源校区室外及绿化养护外包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北京石油化工学院2025)



一、合同编号: 11000024210200108208-XM001-001
二、合同名称: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部分教学楼、图书馆、学生公寓等保洁服务和清源校区室外及绿化养护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11000024210200108208-XM001
四、项目名称: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部分教学楼、图书馆、学生公寓等保洁服务和清源校区室外及绿化养护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
地 址: 北京市大兴区黄村清源北路19号
联系方式: 81292071
供应商(乙方): 招商积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详见合同附件
联系方式:详见合同附件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部分教学楼、图书馆、学生公寓等保洁服务和清源校区室外及绿化养护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数量: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单价:详见合同附件
合同金额: 959.1737470 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合同附件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3-10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3-12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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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积余合同.pdf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物业服务合同项目名称:北京石油化工学院部分教学楼、图书馆、学生公寓等保洁服务和清源校区室外保洁及绿化养护外包甲方(全称):北京石油化工学院乙方(全称):招商积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二O二五年3月日甲方: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10000400966488R法定代表人:罗学科住所地:北京市大兴区清源北路19号授权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乙方:招商积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205202K法定代表人:王新里住所地: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街道华航社区深南中路3024号航空大厦3202-3203授权联系人:解诗原联系电话:15670483162电子邮箱:513686999@qq.com依照《民法典》《北京市标准化公寓、食堂和物业标准(2016版)》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2、相关名词解释:(1)产权人:产权所有人(也就是产权拥有者),法律上认定的财产(动产与不动产)登记的合法拥有者,即物业的业主,这里指北京石油化工学院。(2)保洁服务:以物业为标的所进行的服务活动。(3)物业使用人:享受物业管理服务的主体,指房屋的承租人和实际使用人。(4)物业管辖区:即甲方所划定的需要物业公司实施物业管理的区域。(5)建筑物本体:建筑物自身的楼体范围。(6)物业管理档案:物业权属资料、技术资料和验收文件、工程资料、物业使用人的权属档案资料、物业运行记录资料、物业维修和服务记录、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以及物业管理相关合同等,包含但不限于以上资料。3、项目概况:3.1、保洁:1号教学楼含地下,建筑面积21,263.61平方米。清源校区14号楼新图书1055馆,建筑面积约25333.7平方米。清源校区致远讲堂,建筑面积约2000平方米,服务内容包括室内外保洁(含清源校区图书馆地下车库和13号楼报告厅)。康庄校区图书馆,建筑面积2710.95平方米。5号楼创源工程实训中心,建筑面积5985.11平方米。9号楼学生公寓,建筑面积1813.36平方米。11号楼学生公寓,建筑面积9933平方米。12号楼学生公寓,建筑面积8829平方米,7号体育馆4543.99平方米。13号实验楼,建筑面积37958.48平方米。康庄2号学生公寓8411.15平方米。10号学生综合服务楼,建筑面积10629.39平方米。3.2、绿化:清源校区校园室外保洁面积6万平方米,绿化面积9万平方米。3.3门值:11号宿舍楼、12号宿舍楼门值。1.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甲方和物业使用人,甲方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责任。第二章服务内容及标准(详见合同附件《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物业服务标准手册》)第三章特别委托事项1、验收结束后,乙方根据甲方需求及时入驻,并对合同约定区域进行清洁开荒,保障物业使用单位搬迁时合同约定区域已具备入驻条件。2、乙方对甲方以及相关物业使用单位组织的大型活动及接待等常规性或临时性的任务予以积极响应并配合完成。第四章委托管理权限保洁:1号教学楼含地下,建筑面积21,263.61平方米。清源校区14号楼新图书馆,建筑面积约25333.7平方米。清源校区致远讲堂,建筑面积约2000平方米,服务内容包括室内外保洁(含清源校区图书馆地下车库和13号楼报告厅)。康庄校区图书馆,建筑面积2710.95平方米。5号楼创源工程实训中心,建筑面积5985.11平方米。9号楼学生公寓,建筑面积1813.36平方米。11号楼学生公寓,建筑面积9933平方米。12号楼学生公寓,建筑面积8829平方米,7号体育馆4543.99平方米。13号实验楼,建筑面积37958.48平方米。康庄2号学生公寓8411.15平方米。10号学生综合服务楼,建筑面积10629.39平方米。绿化:清源校区校园室外保洁面积6万平方米,绿化面积9万平方米。门值:11号宿舍楼、12号宿舍楼门值期限为两年,自2025年3月10日起至2027年3月9日止。第五章服务质量乙方须按照下列约定,实现管理目标:1、具体服务质量标准详见合同附件《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物业服务标准手册》。2、甲方对乙方保洁服务工作每半年度考核评价一次,成绩需达到80分以上,如未达标则必须接受限期整改。(物业管理考核表详见合同附件《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物业服务标准手册》)。第六章服务费及结算办法1、服务费用总金额(小写)人民币9591737.47元(大写:玖佰伍拾玖万壹仟柒佰叁拾柒元肆角柒分),服务费计算依据乙方相关报价明细为准。2、支付方式:季度支付,乙方每次5日前开具收费票据,甲方在收到票据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费用。甲方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将款项付至票据上列明的银行账户。3、第一次支付为合同签订后30天内首付三月费用;以后支付为每个季度开始的当月15日前支付。服务期限两年,具体支付方式如下:2025年:第一季度:2025年3月15日支付1198967.18元(人民币大写:壹佰壹拾玖万捌仟玖佰陆拾柒元壹角捌分);第二季度:2025年6月5日支付1198967.18元(人民币大写:壹佰壹拾玖万捌仟玖佰陆拾柒元壹角捌分);.第三季度:2025年9月5日支付1198967.18元(人民币大写:壹佰壹拾玖万捌仟玖佰陆拾柒元壹角捌分);第四季度:2025年12月5日支付1198967.18元(人民币大写:壹佰壹拾玖万捌仟玖佰陆拾柒元壹角捌分)。2026年:第一季度:2026年3月5日支付11198967.18元(人民币大写:壹佰壹拾玖万捌仟玖佰陆拾柒元壹角捌分);第二季度:2026年6月5日支付1198967.18元(人民币大写:壹佰壹拾玖万捌仟玖佰陆拾柒元壹角捌分);第三季度:2026年9月5日支付1198967.18元(人民币大写:壹佰壹拾玖万捌仟玖佰陆拾柒元壹角捌分);第四季度:2026年12月5日支付1198967.21元(人民币大写:壹佰壹拾玖万捌仟玖佰陆拾柒元贰角壹分)。4、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按银行转账的方式向甲方提交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如果乙方出现【第八章3-7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乙方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可向甲方书面提出退还履约保证金,甲方在收到乙方书面申请后30天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每周迟退金额的0.5%计收】规定支付。第七章双方的权利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及义务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2、检查监督乙方保洁工作的实施及制度执行情况,就有关问题向乙方提出意见和要求。3、负责向乙方移交服务现场及相关资料,用于乙方开展服务。4、负责根据物业实际管辖情况对物业量与经费进行增减,并对校区物业进行区域化调整,届时双方协商确定,增减或调整后与乙方签订补充协议。5、负责为乙方提供服务所需的水、电、气等能源。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免费向乙方提供必须的用房,其他用房由双方协商解23决。7、负责协调服务工作中乙方与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以便于服务工作的正常开展。8、配合乙方做好师生遵守本物业项目的相关管理制度的协调工作。9、甲方有权对乙方工作人员实施监督并要求乙方更换违规或不能按约定履行工作职责的有关人员,包括项目经理。10、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的相关规定,支付乙方服务费用。11、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和履行中所发生的遗留问题。12、有权要求乙方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指挥;有权维护本单位的利益不受损害。13、有权指派专人定期或不定期对服务承诺进行监督检查,并对服务情况做出现场考核评分表(见合同附件《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物业服务标准手册》)。如发现不符合服务标准,甲方将按照监管相关规定处理。14、甲方为乙方员工就餐统一办理校园卡,食堂就餐。15、按本合同规定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16、全面履行合同中甲方的条款。17、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常用保洁工具,但不常用的(清扫机械)专用保洁工具由乙方自带,绿化人员使用工具及材料由甲方提供。18、甲方应建立保洁劳动安全卫生制度,排除区域内的安全隐患,为乙方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19、根据疫情需要,甲方更新疫情管理规定,乙方应配合服从人员管理规定。二、乙方的权利及义务1、乙方必须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听从领导,服从安排,忠于职守,遵守学校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2、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甲方按学校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3、工作期间统一着装,佩带胸卡,服装干净整洁,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4、工作期间语言、行为按公司规范要求执行或按甲方要求执行。5、工作期间遇到有人使用卫生间应停止手头工作主动避让。6、按本合同规定保障甲方的合法权益。7、乙方应加强员工培训,提供适合甲方要求的人员。8、乙方应当按要求履行本保洁合同,完成工作任务。乙方工作人员要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与此相关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程。如果拒不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或违反相关纪律和规程给甲方工作造成损失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9、全面履行合同中乙方的条款。10、根据疫情需要,乙方应服从甲方疫情期间的人员和工作安排。第八章违约责任1、如因甲方违反合同相关约定,致使乙方未能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予以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对乙方进行经济赔偿。2、根据合同附件《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物业服务标准手册》,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相关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质量目标,在考核成绩低于90分,但高于或等于80分的情况下,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给予乙方告诚、要求限期整改;在考核成绩低于80分,但高于70分的情况下,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给予乙方告诫、要求限期整改并酌情减扣考核期物业服务费的1%-2%;若考核成绩低于或等于70分或逾期仍未整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酌情减扣考核期物业服务费的5%;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进行赔偿。3、因乙方原因发生责任事故,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终止物业服务合同,乙方须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4、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理由转让服务责任,如经发现,甲方有权取消乙方服务资格并解除委托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付全部款项。由此引发的一切相关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5、若乙方利用所管物业资源进行经营性活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付全部款项,造成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6、合同期内,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提出方按1个月的服务费的标准支付对方作为违约金。如果因此造成损失,则另向对方支付相应赔偿金。7、本合同终止时,乙方须将用房、相关资料等归属权在甲方的财物及时完整的交还甲方,如发生损坏或遗失,乙方须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损失。8、甲方在支付服务费用时,节假日往后顺延,逾期30日仍未支付乙方费用,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影响乙方概不承担责任,并依法追回所得。9、出现以下情况双方均互不承担赔偿责任:(1)因不可抗力(①自然灾害:如台风、冰雹、洪水、地震、干旱、暴风雪;②政府行为:如征用、征收、政府禁止令等;③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战争等)导致服务中断的;(2)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公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10、除上述赔付的违约金外,违约方还应承担守约方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保函保费、差旅费等。第九章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签的约定1、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的约束力,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需经双方协商制定新的补充协议,在新的补充协议未制定前,本合同依然有效。2、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国家有关政策与本合同签订项相抵触,甲乙任何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响,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合同。3、用工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协议终止条件出现,协议即行终止。4、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协议可以解除。5、乙方的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聘:(1)确实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或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给学校带来损失的;(2)严重违犯职业道德和学校规章制度的;(3)因严重失职、渎职给学校或学生造成重大损害的;00(4)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受到行政拘留处罚和行政大过处分的;6、协议终止或解除,乙方应将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交给乙方无偿使用或保管的物品、工具、技术资料等,如数交还甲方,如遗失应予赔偿。7、在合同期间未发生违约责任,合同双方无异议的情况下,可按年度顺延签署合同。第十章附则1、本合同组成文件: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合同及附件。2、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及其附件中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4、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应按有关法律及时协商处理。5、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6、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十份,甲方执七份,乙方执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双方确认,载于本合同首页中的信息是各方确认有效的各类文件、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与联系方式,该等送达地址与联系方式的适用范围包括与本协议相关的非诉讼法律事务和与本协议产生的争议进入仲裁、民事诉讼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如送达地址变更时应及时更新;如因任何一方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更新等原因,导致相关文件或法律文书未能被当事人实际接收的,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8、附件(如有)作为本协议之不可分割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9、本协议非格式合同,在签署本合同时,各方对合同的所有条款(含附件)已经阅悉,均无异议,并对各方之间的法律关系、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的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第十一章合同生效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履行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后即终止。2、本协议非格式合同,在签署本合同时,各方对合同的所有条款(含附件)已经阅悉,均无异议,并对各方之间的法律关系、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的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3、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办理完交接手续。4、双方实际履行项目中的具体细则可后附补充。(签署页)甲方(盖章):乙方(盖章0083032海原授权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字):授权人或项目负责1电话:010-81292050电话:0755-83289517开户银行:北京银行丰台支行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账号:01090341400120105169971账号:8135866632100012025.3、1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保洁服务和清源校 室外及绿化养护外包服务 保洁服务和清源校区室外及绿化养护外包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