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保护和修复 造林绿化施工采购合同公告(寿阳县林业局2025)



项目编号:E1407000827003851001

项目名称:山西省晋中市太行山生态保护和修复重点项目(寿阳县2024年退化林修复)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建设单位:寿阳县林业局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华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合同序号:E1407000827003851001017001

中标人:祁县万城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标段:山西省晋中市太行山生态保护和修复重点项目(寿阳县2024年退化林修复)十七标段

附件:

退化17标.pdf

造林绿化施工合同合同编号:,2024-THLXF-17工程名称:山西省晋中市太行山生态保护和修复重点项目(寿阳县2024年退化林修复)发包单位:,寿阳县林业局实施单位:祁县万城绿化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12月施工合同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寿阳县林业局实施单位(以下简称乙方):祁县万城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甲方将山西省晋中市太行山生态保护和修复重点项目(寿阳县2024年退化林修复)工程委托乙方施工,甲乙双方协商订立以下合同并共同信守。一、工程名称:山西省晋中市太行山生态保护和修复重点项目(寿阳县2024年退化林修复)二、工程地点及范围:1、建设地点:松塔镇2、工程范围:十七标段3、建设规模:788.1亩,详见附表三、工程内容1、抚育(人工修枝);2、林地清理;3、整地;4、苗木栽植;5、管护(包括补植)等。四、施工及管护期限1、施工期限:2024年12月20日开始施工,2025年6月18日完工,施工期限180日历天。2、管护期限:2024年12月20日至2026年12月19日,管护期限2年。五、工程建设标准工程建设要严格执行作业设计,要求施工期限内全部完成合同内容。抚育进行人工修枝,修枝高度不超过树高的1/2,通过合理修枝,调整林分的疏透度,促进林木生长,提高林分防护效益。造林苗木(分树种)当年成活率达到90%以上,管护期止,苗木保存率达到85%以上。苗木良种使用率达到70%以上,苗木进场提交苗木“三证一签”(苗木生产经营许可证、苗木检疫证、苗木检验证以及苗木标签)。六、工程造价及支付方式1、工程造价:人民币484612.5元。(大写:肆拾捌万肆仟陆佰壹拾贰元伍角整)。2、支付方式:签订施工合同后,乙方提交开工报审资料后,支付预付工程款30%,后期依据工程进度和验收结果,支付剩余工程款。七、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责任1、甲方负责编制施工手册和工程指导。2、甲方组织监理实行全过程监理,并及时组织验收,按时支付工程款。3、乙方根据现场情况需变更不适宜实施合同内容的,经监理审核报回甲方处理。4、乙方要自觉接受监理人员的监理和省、市林业部门以及甲方的检查指导,并严格按照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否则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5、在施工和管护期间,乙方要给所有施工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发生的交通安全事故、人身安全事故及工伤事故等均由乙方负责。6、在施工期间,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地上、地下公共设施的安全保护工作,由乙方负责承担。7、在施工期间,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森林防火的规定,做好护林防火工作,其发生的失火事故均由乙方法人承担一切责任。8、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他人。9、乙方必须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如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不良社会影响或造成严重后果,将乙方列入失信黑名单,甲方不再接受乙方任何林业工程项目的竞标。八、违约责任1、乙方在收到工程预付款10日内,未开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向甲方退还预付款外,还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0%承担违约责任。2、若乙方擅自停工,经甲方书面通知纠正后,不予纠正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逾期完工超过2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0%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按乙方完成的实际合格工程量进行结算。给甲方造成实际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沺福九、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寿阳县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十、合同效力1、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监理一份,存档一份。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单位盖章后立即生效。发包单位(甲方)实施单位乙方)法人代表:斌潘法人代表:锐联系方式:4622837项目负责人;m联系方式:1年12月20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态保护和修复 造林绿化施工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