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大数据分析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中共乌恰县委员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2025)
一、采购人名称:中共乌恰县委员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二、供应商名称:新疆中鸿渐科技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中共乌恰县委员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511101000019736684
五、合同编号:11NB1864644L20254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互联网大数据分析服务
详见附件
年
1.0
70000
700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中共乌恰县委员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高振龙
联系电话:15276801039
传真:/
地址:新疆克州乌恰县天合路26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其他运行维护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B1864644L2025401).pdf
合同编号:11NB1864644L2025401采购单位(甲方):中共乌恰县委员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服务单位(乙方):新疆中鸿渐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头屯河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第二期)项目-新疆中鸿渐科技有限公司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第二期)项目-新疆中鸿渐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第二期)项目-新疆中鸿渐科技有限公司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互联网大数据分析服务--品牌:1年70000.0070000.00合同总价(元)70000.00合同总价(大写)柒万元整二、付款方式1、在本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全部款项,即人民币大写:柒万元整(小写:¥70,000)。收到上述全部款项后,乙方同时向甲方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等额发票。2、支付形式:□支票■电汇3、乙方的汇款信息如下:公司名称:新疆中鸿渐科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南湖路支行账号:300067010400108264、甲方的开票信息如下:单位全称:中共乌恰县委员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开票项目名称:技术服务费办公电话:1/4详细地址(收发票地址):三、服务条款服务期限:乙方为甲方提供的1个年度的网络监测技术服务,合同服务期自2025年5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止为了向甲方提供优质高效的网络监测技术服务,以便甲方获得良好应用效果,甲方指定专员使用、接收【舆情秘书服务系统3.0】手机端及PC端推送的信息,使用并管理用户账户及登录密码;使用人员对监测并推送的信息、用户账号、用户密码负有保密责任。四、双方权利与义务:甲方:1、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客户资料,并根据实际变更情况及时通过书面形式(单位盖章)与乙方取得联系,进行客户资料更新;2、在服务期限内,甲方有权更改指定的监测关键词,但不超出合同约定范围;更改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3、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不得以任何形式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且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其他人复制、散布、出售、出版、广播、转播来自乙方的信息资源,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所有损失由甲方承担;4、甲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利益,不得损害乙方及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合法利益,如有违反乙方有权终止合作;5、鉴于乙方系利用智能化倾向性分析技术,将根据甲方选定的关键词对乙方监控范围内的网络信息经采集、分类、整理后提供给甲方,以帮助甲方掌握相关网络舆情,乙方对该信息本身的正确性、真实性、合法性不承担任何责任,对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等非乙方过错而导致甲方不能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相关网络舆情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乙方:1、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和方式,向甲方提供网络监测技术服务,包括甲方指定关键词的设置和更改,指定新闻、论坛、社区等重点网站的定向抓取;2、乙方通过其官方网站提供接受网络监测技术服务的PC和移动客户端软件,供甲方下载安装,并保证软件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3、乙方应加强持续研发工作,通过对客户端等软件优化升级改善用户体验。乙方应及时通过官方网站、PC客户端、移动客户端提示升级,供甲方更新相关软件;4、乙方客户端软件、系统更新升级不得降低、缩小甲方依据本合同订购的网络监测技术服务的功能和范围;2/45、合同期内,乙方需指定专门客服人员,随时为甲方解决咨询、指导、投诉等售后服务内容,并及时安排技术人员,为甲方提供后台支持与维护;6、如遇系统更新、设备升级、网络故障等突发情况,乙方需及时通知甲方,并为甲方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咨询服务;7、乙方对甲方资料负有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将甲方信息泄密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第二条违约责任:1、如果甲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向乙方足额支付网络监测技术服务费,乙方有权暂时中止向甲方提供网络监测技术服务,直至甲方按约定支付全额费用;2、乙方如发现甲方将本网站所提供的账号和密码泄露或将本网内容转载第三方使用时,有权暂停或终止其服务,并保留追究因此产生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3、甲方必须按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和方式,使用乙方提供的网络监测技术服务,否则,如发生版权或其他纠纷及产生的相关法律和经济责任,由甲方承担;4、因网络系统的瘫痪造成网上数据丢失,而导致乙方暂停、中断服务,在系统恢复后按实际中断时间,乙方适当延长对甲方网络监测技术服务的期限,但不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其他相关责任和索赔;5、乙方需按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和方式,向甲方提供网络监测技术服务。第三条合同的终止1、出现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均可解除本合同,并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条附则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传真件同具法律效力;2、乙方已采取合理方式,请甲方注意本合同项下免除或限制乙方责任的条款,并按甲方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充分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内容的理解不存在异议。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3/4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南湖路支行账号:账号:30006701040010826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互联网大数据分析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