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种菜补贴资金专项检查 商务服务/审计服务采购合同公告(镇江市丹徒区财政局2025)
一、合同编号:JSZC-321112-FW2025-00214
二、合同名称:2024年丹徒区种菜补贴资金专项检查合同
三、项目编号:JSZC-321112-FW2025-00214
四、项目名称:2024年丹徒区种菜补贴资金专项检查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镇江市丹徒区财政局
联系方式:0511-88992755
供应商(乙方): 镇江安立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联系方式: 18061182372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项目名称:2024年丹徒区种菜补贴资金专项检查
项目编号:JSZC-321112-FW2025-00214
比选方式: 直选
服务品目: 商务服务/审计服务
项目预算: ¥15000.0
项目地点: 丹徒区财政局
采购单位: 镇江市丹徒区财政局
联系人姓名: 镇江市丹徒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 0511-88992755
固定电话:
2.合同金额: 15000.0
3.履行时间(期限): 30天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3-13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3-13 15:32
2024年种菜补贴专项检查合同.pdf
合同甲方:镇江市丹徒区财政局乙方:镇江安立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一、兹甲方委托乙方对2024年度丹徒区种菜补贴资金发放及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二、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约定:1.本次审计年度:2024年度。2.审计范围:在检查区核实、镇复核、村自查及台账资料的基础上,全面检查2024年度补贴资金发放情况,以2024年度补贴面积为基础进行实地核查。3.审计要求检查补贴分户确认、村级汇总上报、镇级核查、区级核实、各级公示程序是否规范;检查补贴资金是否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询问补贴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户手上,是否存在镇、村干部代领的情形,是否存在补贴资金骗取、套取、截留或挪用的问题,是否存在资金在发放过程中用于抵扣村民其他费用的情形,是否存在镇、村以任何理由向补助对象回收补助资金,进行所谓“二次分配”的情形。以2024年度补贴面积为基础,实地检查并测量补贴地块面积,核实种菜大户补贴面积与实际种植是否相符。检查各年度承包协议,核实承包协议面积是否与上报协议面积相符,承包协议内容是否规范。4.本合同签约价为(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完成本项工作所需的人工、材料、交通、管理、保险、利润、税金、通讯器材、办公设备、成果达到标准状态、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5.付款方式:乙方出具报告并开具增值税发票后,甲方一次性付清。6.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6.1甲方的权利6.1.1甲方有权向乙方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6.1.2甲方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6.1.3当甲方认定审计工作人员不按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甲第1页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更换审计工作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6.1.4当甲方认定乙方执行的审计工作专业业务不符合相关规范时,有向行·.业主管部门申诉的权利。6.2甲方的义务6.2.1甲方应负责与本次审计业务有关的第三方协调,为乙方工作提供外部条件。甲方应当授权胜任本项目的业务代表,负责与乙方联系,解决在审计业务中的甲方问题,并代表甲方签署相关文件。-6.2.2甲方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乙方提供与本项目业务有关的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6.2.3甲方在约定的时间内就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6.2.4甲方应当按合同条款规定及时支付审计费用。6.3乙方的权利6.3.1乙方在审计过程中,如甲方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6.3.2乙方在审计过程中,有权对与本审计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以及到现场勘察。6.3.3乙方在审计过程中,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赔偿。6.3.4乙方在审计过程中,有独立执行审计业务工作的权利。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有失公平、公正及违反法律法规的要求,由此原因造成的合同终止乙方免责。对于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给予赔偿。6.4乙方的义务6.4.1向甲方提供与本次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审计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1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审计工作计划等。6.4.2乙方按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工作范围和内容,向甲方提供审计专业服务,1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并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供符合行业管第2页理规定的审计成果文件。6.4.3乙方从事审计活动,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及审计专业人员不应接受审计合同约定以外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乙方不得参与可能影响合同规定的甲方利益的任何活动。7.甲乙双方违约责任7.1甲方对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未履行或履行不力的,乙方可依法向甲方要求赔偿。7.2乙方对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未履行或履行不力的,甲方可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违约责任。7.3乙方在项目审计业务活动中有与相关单位串通作弊、索要或收受被审计单位礼品礼金影响其独立公正执业的免费服务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相关规定处理,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取消下轮审计资格。8.保密8.1乙方获取甲方涉密内容的仅可将该涉密内容用于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且只能由相关的审计技术人员使用。获取甲方涉密内容的应当采取适当有效的方式保护所获取的涉密内容,不得未经授权使用、传播或公开涉密内容。除非有甲方的书面许可,或该信息已被拥有方认为不再是涉密内容,或已在社会上公开,该涉密内容应当在年内不得对外披露。9.纠纷解决办法9.1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甲方和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解决,则通过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9.2在诉讼期间,本合同应继续执行。10.违约终止合同定10.1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协议。10.2有权解除协议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提出解除协议,协议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112090第3页10.3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协议:10.3.1经查实存在企业资质、业绩、执业人员等方面弄虚作假、提供不实信息的。10.3.2经查实乙方存在行贿或有收受、索要财物和免费服务行为和被相关部门核实存在违反廉政规定或因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被司法机关或行政监管部门查处的。10.3.3协议有效期内,乙方被行业主管部门取消经营资格的。10.3.4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擅自变更、转让、租借资格的。10.3.5乙方不如实反映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10.3.6乙方未按承诺的价格提供服务的。10.3.7乙方在开展审计服务中,存在重大工作过失并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10.3.8乙方在开展审计服务中,与被审计对象串通作弊、出具虚假报告的。10.4如果乙方破产、解散、清算、停业以及其他原因无法提供服务的,甲方可在任何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取消其审计资格。该行为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和具体项目委托方已经采取和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和补救措施的权力。10.5协议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当事人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專11.破产终止合同11.1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甲方在任何时候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12.不可抗力12.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的,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合同履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48小时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12.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L3095第4页乙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甲方和乙方商定的事件。13.转让和分包13.1本合同不得转让。14.安全要求14.1乙方服务活动不得影响甲方单位的正常工作。14.2因乙方人为因素或管理不善而造成人身、设备等事故的一切损失、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对发生重大人身、设备事故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15.合同生效及其它15.1合同经甲方、乙方签字后生效。15.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两份。15.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甲方(单位盖章):镇江市丹徒区财政局地址:镇江市丹徒区丹徒新城爱民路156号电话:0511-889927559311200300代表签字:S新享务所乙方(单位盖章):镇江安立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aaDAKQK地址:镇江市润州区常发广场6幢16F0室1一电话:0511-85220585批代表字。谢4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3月13日第5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种菜补贴资金专项检查 商务服务/审计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镇江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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