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端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等医用设备采购合同公告(聊城市传染病医院2025)
聊城市传染病医院高端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等医用设备采购项目合同公示
聊城市传染病医院聊城市传染病医院高端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等医用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1500000202402000587D_001
二、合同名称:聊城市传染病医院高端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等医用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1500000202402000587
四、采购项目名称:聊城市传染病医院高端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等医用设备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聊城市传染病医院
地址:建设东路45号
联系方式:0635-7076139
供应商(乙方):山东煊赫医疗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聊城旅游度假区湖西街道南环路与聊阳路口东南侧南湖湿地公园院内
联系方式:1338111697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体外循环设备
详见合同
1
29.8
29.8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甲方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3-13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3-13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终(医学工程部)高端便携式彩超等医疗设备合同标包4-煊赫医疗.pdf
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聊城市传染病医院高端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等医用设备采购项目合同编号:SDGP371500000202402000587D_001计划编号:37150000003200420240053甲方:聊城市传染病医院乙方:山东煊赫医疗投资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山东卓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时间: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三日甲方(全称):聊城市传染病医院乙方(全称):山东煊赫医疗投资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公开招标,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聊城市传染病医院高端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等医用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DGP371500000202402000587)采购与供应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聊城市传染病医院高端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等医用设备采购项目。2.供货地点:聊城市传染病医院。3.供货内容和范围:标包4:热化疗灌注机。二、供货期设备部分:签订合同生效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并达到验收条件。耗材供货期限:3年(自2025年03月13日起至2028年03月12日止)。期间如遇国家政策上的调整,按照国家政策执行。三、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和行业标准。合同履行期间发生标准变更的,以高标准要求为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设备部分:含税人民币(大写)贰拾玖万捌仟元整(¥298000元);耗材部分:单价详见附件1:《计划采购与供应设备清单》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五、项目经理乙方项目经理:申洪瑞。六、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七、付款方式设备部分:采购合同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后支付预付款,即合同金额的30%,合同设备安装验收合格,经甲方书面确认,且在合同发票开具后,甲方支付合同金额剩余款项70%。耗材部分:据实结算。八、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或成交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合同条款;(4)供货清单及报价表;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九、承诺1.甲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项目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乙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供货,确保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责任。3.甲方和乙方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项目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十、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5年03月13日签订。十一、签订地点本合同在聊城市传染病医院签订。十二、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三、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十四、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壹份,代理机构壹份。甲方:聊城市传染病医院(公章)乙方:(公章)山东煊赫医疗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住所:聊城市东昌府区建设东路45住所:聊城旅游度假区湖西街道南环路与号,聊阳路口东南侧南湖湿地公园院内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王四香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申洪瑞电话:0635-7076139,电话:17861811200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聊城市古楼支行账号:1611002209200039191合同条款1.采购与供应1.1本合同价款最终双方以实际验收合格的数量结算。1.2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的数量为暂定量,乙方按附件1《计划采购与供应设备清单》所列品种和规格供货,最终以经甲方验收合格实际数量为准。1.3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的计价、结算和支付货币均为人民币。1.4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的计量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公制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标准另有规定外)。1.5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的单价,指运抵本项目现场指定地点交货综合价,包括设备费、加工费、包装费、检测费、装卸费、运输费、税金、乙方合理的利润、管理费、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向有关部门缴纳的各项费用以及政策性文件所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等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的全部价款与费税,除本合同第1.6条规定的因素外,不得因政府政策变动、市场环境改变、税率调整等而调整。1.6本合同综合单价按下列第(1)种办法进行调整。(1)综合单价包干,价格不可调整。(2)具体调价办法:/。2.质量要求2.1乙方应在交货同时向甲方提供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制造商出具的书面质量保证书。2.2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的设备,应符合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各项技术性能指标经本项目所在地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专业机构或单位检测中心检验必须符合国标要求。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出现新的国家标准,则以更新后的标准为准。需要进行检测的,一切检测费由乙方承担。2.3乙方的设备供应与管理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2.4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的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整机原厂保修5年,终身维修,保修期外免工时费、人工费、差旅费等费用,只收取配件费。2.5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无条件的向甲方提供产品的免费维修、更换等服务(包含配件和人工费)。针对甲方提出的书面要求,乙方必须在3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并解决完毕。如有必要,乙方在3日内指派专人到现场解决,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2.6不论任何原因,乙方借故推脱或拒绝甲方提出的维修、更换等服务请求,甲方有权自行解决,乙方认可实际发生的维修或更换等费用,从应支付给乙方的货款中扣除,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维修或更换设备的质量保证期相应延长6个月。2.7质量保证期内,如因乙方产品质量导致出现项目质量问题,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2.8其他质量要求:/。3.供货时间及地点3.1供货及通知方式:签订合同生效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并达到验收条件。在运输、装卸、安装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供应商自行承担。3.2供货地点:乙方负责送货至项目现场卸至甲方指定的卸货地点,并承担费用。4.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4.1该项目由甲乙双方共同验收,项目达不到质量或规格要求的,甲方可以拒收,并可以解除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4.2对项目适用过程中的质量问题,甲方应在发现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接到书面异议后,应当在1日内负责处理完毕,否则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维修,产生的费用由乙方双倍承担。如果乙方在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及承诺中,有明确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4.3供应商指定的联系人为:姓名:申洪瑞,电话:17861811200,如有变更应提前告知采购人,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4.4标的物所有权自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转移至采购人,但经验收确认为不合格的,供应商必须根据采购人要求无条件退换,并承担产品所有权人的风险。5.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5.1安全文明施工5.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由于乙方原因在场地内及其毗邻地带造成的乙方以及第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双倍承担甲方的损失。5.1.2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乙方在项目施工期间,应当采取措施保持施工现场平整,物料堆放整齐。在项目移交之前,乙方应当从现场清除乙方的全部设备、多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工程,并保持现场清洁整齐。5.1.3乙方负责在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售后服务整个过程中现场全部人员、设备的安全。供货服务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甲方不承担乙方和其单位雇佣的工人或其他人员的伤亡赔偿或补偿责任,承包方必须为现场服务人员办理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用自行承担。本项目需特殊防护的内容:针对施工现场情况及迎检等需要,应采取不同的防护措施,费用自行承担。6.预付款6.1预付款的支付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的比例):30%。6.2扣回预付款的时间、比例:/。7.货款支付:采购合同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后支付预付款,即合同金额的30%,合同设备安装验收合格,经甲方书面确认,且在合同发票开具后,甲方支付合同金额剩余款项70%。耗材据实结算。7.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依据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结算金额和结算明细向甲方开具结算100%的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货款且不构成违约。7.2货款支付方式可选择银行转账支票、网银转账、银行承兑汇票等常规支付方式的付款方式,具体付款方式以双方每次付款前协商确定为准。7.3其他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资金不到位的,致使甲方不能按合同付款,甲方不承担延期付款利息及违约金。若乙方不按要求开立银行账户,导致货款或项目款延期支付,甲方不承担延期付款利息及违约金,乙方不得因此停止合同的履行。8.合同变更8.1由于项目变更,甲方向乙方提出书面合同变更,乙方应予以接受。甲乙双方共同修订的合同条款,构成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8.2根据项目需要,甲方对所采购设备的数量和送货时间如有变更,及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按变更后的数量和送货时间供货,新增或减少的设备价格不变。9.双方责任9.1双方指定现场收货及交货代表。甲方收货代表:孙彬,联系电话:13563503626。乙方交货代表:申洪瑞,联系电话:17861811200。双方更换各自代表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以确保设备顺利交接。9.2乙方应将设备按合同约定时间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并经甲方指定收货代表和甲方项目所属其他2人及以上签字验收确认后有效。9.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不能按时交货,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报甲方,甲方视情况确定是否同意变更供货时间。如甲方不同意变更供货时间,可自行采购部分或全部设备。甲方在自行采购和接收该违约部分设备时实际发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和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从应支付给乙方的货款中扣除,甲方同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9.4除另有规定和协议要求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设备须采用国家、企业、行业标准要求包装,并同时满足方便所供设备长途及短途运输的要求,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防爆等措施。9.5装箱单应注明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生产商、发货地、乙方、收货人、交货地、承运人等,并在显著位置标明装卸警示标志。9.6乙方应对项目现场情况和当地政府运输时限和通道限制的正常及临时规定有充分了解和理解,不应因此提出索赔、要求延长或变更供货期限等。9.7乙方应提供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制造商的名称、法定地址、联系方法等,如果乙方是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生产厂商的指定代理销售单位,乙方还应向甲方提供生产厂商的销售代理委托书或其他证明文件。9.8乙方运抵甲方指定现场的设备,交货单据上应详细列明当次供应设备的名称、品牌、产地、生产厂家、规格型号、计量单位、单价、数量、合计金额。9.9本合同所采购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甲方进行质量、性能等的检验时,发现质量问题告知乙方,乙方应在三日内予以维修、更换或退货。该等质量异议并不因收货时的验收合格而免除乙方的质量义务。9.10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的技术文件,包括材质报告(设备质量检验报告)和生产合格检验报告,以及按照项目竣工验收规定及甲方要求,提供所有相关符合要求的资料。9.11甲方、设计、相关内部监督单位审核乙方提交的资料仅是一般性的监督,并不减少乙方与此有关的合同责任。9.1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包含债权、债务)转让给第三人。乙方即使向甲方发送了权利义务(包含债权、债务)转让通知书,乙方承诺该转让通知书对甲方不发生任何效力,乙方承担因其转让行为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9.13当一方纳税人信息等关键企业信息发生变化时,必须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9.14甲方依据本合同(乙方纳税人相关信息)约定收款单位(乙方公司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向乙方支付货款。10.违约与赔偿10.1除本合同中规定的不可抗力外,其他不论任何原因,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乙方若不能按规定期限送至甲方指定现场存货地点,甲方向乙方收取逾期运达设备总额(含增值税)每日3000元的违约金,并有权因乙方违约终止合同。10.2对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的设备,甲方有权邀请当地有关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发现乙方所供设备不符合要求,甲方向乙方提出索赔,乙方应予以接受。所需全部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10.3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的设备,在规定质量保证期限内甲方向乙方提出索赔,乙方应按下列条款向甲方赔偿:(1)同意甲方拒收设备,并把被拒收设备的预付货款返还甲方。(2)承担退货过程中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退货设备所需的其它费用。(3)根据设备的质量缺陷和受损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经双方协商同意降低设备价格。(4)更换或修理有缺陷的设备,以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和性能,乙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承担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同时相应延长被更换或修理设备的质量保证期。10.4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乙方应在十天答复,如果在十天内未答复,视为乙方已接受该索赔,同时甲方保留进一步要求赔偿的权利。10.5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增值税发票,乙方必须确保发票票面信息全部真实,相关设备品类、价款等内容与本合同相一致。因乙方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等导致发票不能抵扣税款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乙方应向甲方重新开具发票,并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因乙方开具发票不及时给甲方造成无法及时认证、抵扣发票等情形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乙方不得擅自作废或冲红已向甲方提供的发票,否则乙方须按发票金额(含增值税)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10.6如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内足额足量供应设备,对甲方造成影响达3天及以上,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另选择乙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保留向乙方进一步索赔的权利。10.7未经甲方同意,如乙方单方面终止供货,除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未供货货款总额(含增值税)20%的违约金。11.不可抗力11.1不可抗力系指签约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及后果无法避免和克服的事件。任何一方由于受到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11.2受阻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等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14日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同时,受阻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积极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11.3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持续60日以上,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或解除合同的协议。11.4本条款所定义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对于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安排不周及税收政策的调整等情形,无论严重程度如何,均不理解为不可抗力。12.知识产权和专利权12.1涉及到知识产权(或专利权)标记的产品,乙方应提供知识产权(或专利权)及其权属的有效证明材料。乙方承诺其提供的设备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利权),若乙方提供设备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专利权)导致他人向甲方索赔的,以及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的,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处理此纠纷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差旅费等一切损失。甲方针对上述一切损失有权从乙方结算货款中扣除或依法追索。同时,甲方享有合同解除权。13.争议解决13.1遇争议问题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提交下列第2程序解决:(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4.其他14.1本合同是双方合作的法律文件,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本合同解除的条件:按《民法典》有关条款执行。14.2本合同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关确定和变更合同实质性条件的会议纪要、往来信函、资料等。14.3.本合同中乙方注明的电子邮箱需是有效(须保证能够正常使用),若使用电子邮件等数据电文形式的,此数据电文进入乙方提供的电子邮箱运营商服务器即视为收到。14.4未尽事宜经甲方上级部门同意后,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至双方履行完全部合同规定条款后失效。14.5补充条款:合同附件:附件1:《计划采购与供应设备清单》序号产品(货物)名称注册证名称型号、参数品牌单位数量单价总价备注1热化疗灌注机体腔热灌注治疗机GDPR-21O0S好博士台1290000元290000元2单通道注射泵注射泵KL-6011N科力建元台11500元1500元3输液泵输液泵KL-8052N科力建元台11500元1500元4触摸屏心电监护仪多参数监护仪PM-7000D武汉中旗台15000元5000元合计298000元备注:1、请根据第三章项目说明填写此表。2、格式仅供参考,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或自拟但应包含上表所列内容。耗材部分序号产品(货物)名称注册证名称型号、参数品牌单位单价备注1次性使用热灌注管路一次性使用热灌注管路DHTP-03-A系列,参数详见投标文件好博士1个3600元1备注:1、请根据第三章项目说明填写此表。2、格式仅供参考,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或自拟但应包含上表所列内容。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高端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等医用设备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