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验收资料编制采购合同公告(留坝县火烧店镇人民政府2025)
一、合同编号:HT-留坝县-2025-00015
二、合同名称:火烧店秦岭乡村休闲旅游度假区创建验收资料编制
三、项目编号:ZCBN-留坝县-2025-00020
四、项目名称:火烧店秦岭乡村休闲旅游度假区创建验收资料编制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留坝县火烧店镇人民政府
地址:留坝县火烧店镇
联系方式:18700668879
供应商(乙方):陕西省旅游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航创路1号陕旅豪布斯卡A座11层
联系方式:1829244941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120000
1(项)
¥120,000.00
¥120,000.00
根据火烧店镇提供的各类审批文件和基础资料,编制火烧店秦岭乡村休闲旅游度假区创建验收资料,提交4套最终成果稿,成果的电子文件各1套。
合同金额: 12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3月12日至2025年04月17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3月1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3月1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秦岭乡村休闲旅游度假区创建验收资料编制合同.pdf
留坝县火烧店镇人民政府
2025年03月13日
设计服务合同项目类别:验收资料编制项目名称:火烧店秦岭乡村休闲旅游度假区创建验收资料编制项目地点:留坝县火烧店镇合同编号SLSJ-Z-2023-10委托方留坝县火烧店镇政府受托方:陕西省旅游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年月签订日期:日呋西省旅游议计院有限责任公司SHAANXITOURISMDESIGNINSTITUETEL:029-87875239陕西省旅游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合同文本委托方:留坝县火烧店镇政府(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邵毅地址:陕西省汉中市留坝县火烧店镇火烧店街联系方式:0916-3956108受托方:陕西省旅游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李亚军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航创路1号陕旅豪布斯卡A座11层电话:029-85397894传真:029-85230519合同义本陕西省旅游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目录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1第二条工作周期1第三条甲方责任第四条乙方责任.第五条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的工作成果第六条工作进度及成果验收第七条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第八条合同变更和解除.5第九条不可抗力...6第十条知识产权及保密义务....6.1第十一条违约责任.第十二条争议解决办法.7第十三条其他..8合同义术陕两省旅游设计院有限为住公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等国家及地方有关法规和规章,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火烧店秦岭乡村休闲旅游度假区创建验收资料编制》服务工作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1.1项目名称:火烧店秦岭乡村休闲旅游度假区创建验收资料编制1、2项目地址:留坝县火烧店镇1.3工作内容:详见任务书第二条工作周期2.1乙方完成《火烧店秦岭乡村休闲旅游度假区创建验收资料编制》的工作周期为25个工作日。以上时间仅限于乙方作业时间,不包括前期项目启动工作、现场勘查调研、交换意见会与会审(评审)会时间。2.2工作工期自本合同签订、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第一笔款项到账,且甲方已向乙方提供合同约定的基础资料之日起起算。2.3乙方将项目阶段性工作成果提交甲方后,甲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给于乙方书面的回复意见。因甲方原因所产生的时间拖延,或不可抗拒力产生的时间拖延,工期自动顺延,乙方提交下一阶段工作成果时间亦相应顺延,整体工期亦7相应顺延。,=第三条甲方责任3.1甲方向乙方提供开展工作所需的各类审批文件和基础资料,且随工作进度向乙方提供工作各阶段所需资料,并对提交资料的可靠性、完整性及真实性负责。因甲方未及时提交资料,乙方有权顺延提交阶段成果的时间。此外,甲方需指派项目专员跟进并及时反馈甲方意见。甲方应指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并授权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提供甲方相应意见、确认项目进度、签收项目相关资料等,以便有效推进项目进展。3.2甲方对已经书面确认的工作成果要求变更委托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I合同文本陕两省旅前设计有执任公动交的资料猪误、我所是交资料须有较大变动、要求乙方调整或变更方案时,应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乙方在接到书猫知后五日内向甲方提交返工费用预算,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明确返工事宜。3.3甲方应在乙方工作人员进入现场作业或配合调研时,为乙方提供工作及生活等便利条件以及必要的安全保护装备。3.4如果由于甲方对约定的工作内容做出修改或变更要求、提供的数据不完整或不准确,或者由于甲方的上级或审批部门对阶段工作文档不审批、迟延审批或要求阶段内容做出修改等各种非乙方原因而造成乙方的返工、停工或者修改阶段成果时,甲方应当顺延乙方工作进度,并在乙方提交了该阶段成果文档后的五日内,核定乙方因此增加的工作量,并增付相关费用。有关甲方应当增付的相关费用金额,双方另行协商。3.5甲方对乙方提出的书面意见应表述清晰、完整、符合实际。3.6甲方负责办理本合同中与工作内容相关的各当地审批部门及各方人员的协调工作、审批工作,以及负责组织现场交流中各方面人员的协调工作。第四条乙方责任4.1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进度提交各阶段符合合同约定深度要求、质量标准和甲方确认的任务书要求的工作成果文件。4.2乙方对其成果的完整性、正确性等负责。如果成果中出现了遗漏或错误,乙方有义务负责修改或补充。4.3乙方对因合同获得的甲方技术、经济资料及获悉的商业秘密负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或他人泄露。4.4乙方须为本项目组建项目组,项目组成员至少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联系人等人员,并应具备承担本合同约定工作内容的能力。4.5在乙方的修改成果不符合甲方的书面意见的情况下,乙方应积极按书面意见进行修正。此类修改只限于该工作阶段的内容,不可涉及已完成并经甲方确认过的工作阶段的成果。若该阶段部份的工作内容可在下一阶段深化,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必须在该阶段完成修改工作。对于已经修改并经甲方认可的成果和书面意见中未提出异议的部分,若甲方提出新的修改要求及修改意见则视为额外服2合文术陕内省放改有旅执住公动务,费用另行商定。4.6乙方负贵其工作组所有工作人员的安全工作,如发生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由甲方过错或过失导致的除外。第五条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的工作成果5.1工作成果名称:《火烧店秦岭乡村休闲旅游度假区创建验收资料编制》5.2乙方原则不提供征求意见稿纸质版:最终成果4套,成果的电子文件各1套(文字为doc或者pdf格式、图纸为jpg或者pdf格式)。5.3如甲方要求增加印制的文本和图纸及展板,印制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第六条工作进度及成果验收6.1乙方进行工作按四个阶段执行,第一阶段为启动工作阶段,第二阶段提交交换意见稿,第三阶段提交会审(评审)审稿,第四阶段提交成果稿。6.2启动工作阶段本合同签订、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第一笔款项到账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应与甲方明确任务书,并现场实地考察开展编制工作。6.3提交交换意见稿阶段根据合同第二条规定的编制工期起算后5个工作日内在进一步调研的基1肥础上完成交换意见稿。在乙方向甲方提交交换意见稿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组织:召开交换意见会并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应根据由甲方负责人签字并盖有公章的书面意见进行修改;若甲方在乙方提交交换意见稿后五个工作日内无书面意见回复,则视为甲方认可乙方本阶段工作成果,乙方将自行启动下阶段的编制工作。6.4提交会审(评审)稿阶段在乙方收到甲方交换意见稿的书面修改意见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会审(评审)成果,在乙方向甲方提出会审(评审)汇报要求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组织召开相应成果会审(评审)会并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应根据由甲方负责人签字并盖有公章的会审(评审)意见进行修改并提交成果稿,若乙方在五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会审(评审)书面意见,则视为甲方认可乙方本阶段工作成果,本阶段所提交的会审(评审)成果即为最终成果。3陕西省旅游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合同文本6.5提交成果稿阶段在乙方收到会审(评审)会修改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根据甲方意见修改并提交最终成果稿,若乙方提交成果稿后甲方无书面意见回复,则视为甲方认可乙方本阶段工作成果,本阶段提交的成果即为最终成果。第七条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7.1经双方协商,本项目合同价款为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0000.00,含税)。7.2甲方按照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甲方付款进度表阶段付款比例付费额(万元)付费时间启动阶段50%6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成果稿阶段50%6成果稿提交后5个工作日内总价(万元)127.3甲方应按合同第7.2条规定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出具等额增值税发票。7.3.1如果甲方需要乙方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需要提前向乙方提供开票信息: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7.3.2如果甲方需要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需要提前向乙方提供如下开票信息:甲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甲方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证书复印件或经乙方认可可以证明甲方的一般纳税人身份的资料;书面开票税务资料(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7.3.3甲方需保证开票信息的完整和准确,如果有更新,甲方需在开票前十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4陕西省旅游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合同文本7.3.4若甲方遗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由甲方按照国家税务局相关要求和规定办理。7.4乙方交付了各阶段设计文档后,甲方应按第7.2条规定支付相应各阶段的设计服务费,不留尾款。7.5甲方要求乙方比本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成果文档时,须征得乙方事前书面同意,且甲方应事前另行向乙方支付赶工费。有关赶工费金额,双方另行协商决定。甲方税务基本情况:单位名称:地址:税务登记号:开户银行:账号:单位电话:乙方指定的银行收款账户信息为:单位名称:陕西省旅游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48号5幢10203室7税务登记证号:91610103MA6U3H7W4H2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安市南郊支行账号:102468357955单位电话:029-85396889第八条合同变更和解除8.1合同变更: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内容,但是,双方必须就所变更的内容达成书面协议。8.2合同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乙任何一方可以解除合同。8.2.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本合同目的:5合同文本陕西省旅游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8.2.2在本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之前,甲乙任何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催告后,在七个自然日内仍未履行合同主要义务时;8.2.3甲乙任何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催告后在七个自然日内仍未履行合同主要义务时:8.2.4甲、乙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本合同目的时。8.3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规定要求采取补救措施。8.4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甲乙双方均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及本合同规定,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第九条不可抗力9.1不可抗力是指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重大疫情、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或其它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果一方当事人认为不可抗力发生并影响其履行本合同义务,应在第一时间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的十日内提交书面证明材料。按照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免除或者部分免除合同义务,或者延期履行合同。9.2不可抗力发生时,任何一方均不能被视为违约或不履行本合同义务。第十条知识产权及保密义务10.1在甲方向乙方付清全部合同价款之后,乙方所完成的工作成果所有权将属甲方所有。乙方保留该成果的著作权以及使用项目形象和资料进行专业推广和出版的权利,该权利不包括双方约定应纳入保密范围的内容及创意规划的核心内容。若发生中途解除合同或未结清合同价款的,乙方有权限制直至禁止甲方在项目的宣传、推广中使用乙方的名称或商标。未经双方事前书面同意,甲、乙双方均不得在本项目以外或本项目增建的其它项目中使用该成果,也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或他人披露、泄漏、转让、或许可其使用乙方的成果。10.2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及本合同终止后,应相互承担保密义务。6合间义术西省游设计院有限住公动10.3甲、乙双方应被此米担保带义务的业秘密范围,包括(但木限于)以下内容:10.3.1乙方在从事甲方委托项目期间所接触、知悉的所有包括规划、图纸、文档等在内的甲方的技术上及经营上信息及数据。10.3.2甲方在委托乙方本项目期间所接触、知悉的所有包括规划、图纸、文档等在内的乙方的技术上及经营上信息及数据。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1.1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本合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11.2甲方未按期支付项目阶段合同价款,或没有按时组织交换意见稿汇报会、会审(评审)会等其他因甲方自身原因而导致影响工作进度的,乙方不承担进度延期责任。甲方未按期支付项目阶段合同价款,每延误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延误超过五日,乙方有权终止工作。11.3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或本合同项目停缓一年以上: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启动款;乙方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设计费,乙方已进行的阶段性工作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合同价款的一半支付,乙方已进行的阶段性工作的实际工作量超过一半时,按合同价款的全部支付。若甲方再次提出该项目启动要求,本合同终止,双方需重新签订合同。11.4由于乙方自身原因,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阶段成果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第十二条争议解决办法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1)提交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甲方乙方所在地当地人民法院起诉。7合网文本陕西省泉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第十三条其他13.1甲、乙双方均应指定项目负责人,甲方项目负责人为,联系电话邮箱乙方项目对接人为,联系电话邮箱。甲方项目负责人负贵接收并审核乙方提交的所有本项目阶段资料、成果等:乙方项目负责人对其提交的各阶段资料、成果、文件等负责。甲、乙双方项目负责人如有变更,须应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通知对方。13.2本合同中的“工作日”均指不包括周六、周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在内的正常工作日。13.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3.4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13.5本合同自甲方支付完全部合同价款、乙方递交完最终项目成果后自动终止。13.6本合同所附加的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3.7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陕西省旅游设计院有限贵任公司合网交本(此页无正文,为双方签章页)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单位名称:单位名称:留坝县火烧店镇政府陕西省旅游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盖章人盖章)C720.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签字)OHT7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中)(签字)(签字)9合同文本陕西省旅游设计院有限贵任公司附件:一、任务概况任务名称:火烧店秦岭乡村休闲旅游度假区创建验收资料编制服务内容:创建工作指导、资料提升方案讨论、创建资料编制等内容。二、基本要求在对火烧店秦岭乡村休闲旅游度假区(以下简称火烧店度假区)发展及相关环境充分了解的基础上,严格遵照《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GB/T26358-2022)》等关于省级旅游度假区创建的要求,进行创建指导和验收资料编制工作,为火烧店度假区创建工作提供科学和专业的技术支持与服务。三、工作内容根据《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GB/T26358-2022)》的要求,按度假区验收反馈意见,结合本地区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展开以下主要工作:(1)梳理火烧店度假区创建所需资料清单,由甲方负责收集补充所需文件、图片资料,在完成验收资料的收集、汇总后,由乙方总结、提升和完善;(2)系统梳理火烧店度假区创建的跨部门、跨行业文档资料,精准对标度假区验收标准,补充、完善验收支撑材料,编制评定机构的评定申请、旅游度假区质量等级申请评定报告书、旅游度假区自评10陕西省旅的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合闪义本报告及相关说明材料等申报认定材料:(3)协助人员培训和制度完善,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并核查。四、工作成果《火烧店秦岭乡村休闲旅游度假区省级旅游度假区创建验收资料编制》主要的工作成果应包括:(1)市级评定机构的评定申请(纸质版):(2)旅游度假区质量等级申请评定报告书(纸质版和电子版):(3)旅游度假区自评报告及相关说明材料(电子版):(4)旅游度假区已具有立项、环境影响评价、安全风险评估、特种设备检验、消防、卫生许可等开放合法性的承诺书(甲方提供材料):(5)旅游度假区所依托的资源、涉及游览服务的重要资产不存在权属争议的承诺书(甲方提供材料);(6)旅游度假区申报PPT。(要求:不超过50页,主要从度假环境与质量、度假资源与产品、住宿设施与餐饮、度假服务与管理、市场结构与影响、经营状况与效益等6个方面对度假区进行简介);(7)规划编制单位需提供:最终成果4套,上述成果的电子文件各1套(文字为doc或者pdf格式、图纸为jpg或者pdf格式)。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创建验收资料编制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