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宣传服务-导视-标识标牌 广告宣传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政府银河路街道办事处2025)
一、采购人名称: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政府银河路街道办事处
二、供应商名称:克拉玛依区天创企划设计工作室
三、采购项目名称: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政府银河路街道办事处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781101000019810569
五、合同编号:11NK45610430202570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广告宣传服务-导视-标识标牌,室内文化氛围营造,文化氛围营造设计方案,灯箱、展板,画册、折页、单页,礼品设计,主题展厅设计、铁艺造型、户外宣传栏
详见附件
件
56.0
86
4816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政府银河路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赵艳红
联系电话:13565459874
传真:/
地址:银河路街道办事处(银河路71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广告牌匾的服务市场合同(11NK4561043020257001).pdf
合同编号:11NK4561043020257001采购单位(甲方):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政府银河路街道办事处服务单位(乙方):克拉玛依区天创企划设计工作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克拉玛依市本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克拉玛依区天创企划设计工作室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克拉玛依区天创企划设计工作室的框架协议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克拉玛依区天创企划设计工作室的框架协议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广告宣传服务-亚克力门牌--施工条件:日间施工,服务周期:年,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其他,安装方式:打孔,产品材质:亚克力56件86.004816.00合同总价(元)4816.00合同总价(大写)肆仟捌佰壹拾陆元整二、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三、服务条款第一条标的物质量约定1.乙方交付标的物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进一步保证标的物不存在任何缺陷及瑕疵,标的物质量保证期为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壹年,并签订验收合格单后计算质保期起止时间。2.乙方安装室外宣传品必须确保其稳固性及安全性,抗风级别必须达到8级以上,如室外宜传品出现脱落、坠落等造成他人人身损害及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当自行承担侵权责任。甲方不承担责任。第二条价款及作价办法1、乙方完成亚克力门牌设计、制作、安装交付,甲方验收后支付价款,数量乘单价,按甲方实际接收数量结算。2、本合同项下乙方货款(含税)共计人民币大写:肆仟捌佰壹拾陆元整(48164816.00.00元)。3、本合同约定价包含采购项目内容的设计、制作、安装、运输、税金等各项费用。1/3第三条交货时间、地点及运输方式交货时间:自签定合同后5天内完工交付,乙方送到克拉玛依甲方指定地点安装完成。(如遇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的因素,双方可协商工期顺延)第四条验收方式1、标的物到达交货地点后,由甲方在当日内进行验收。第五条价款的支付方式和时间标的物送至甲方指定现场并安装经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乙方按甲方要求出具普通发票,甲方以转帐方式一次性付款。乙方未开具合规发票的,甲方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直至乙方提供合格发票,且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第六条违约责任1、乙方的违约责任: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宣传品的或者逾期完工,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0.1%的违约金,逾期超过七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的违约金。第七条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责任一、甲方的权利义务及责任1、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标准完成制作项目,对不符合约定的事项提出整改意见。2、甲方发现乙方制作的宣传品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在2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的2日内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接受甲方异议。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立即修改制作,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二、乙方的权利义务及责任1、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标准完成制作项目。2、乙方已经全面知悉甲方的采购需求,如果甲方决定变更设计,乙方愿意服从甲方安排。3、对承制件的原稿(或电子文档)、校样、印板、底片、半成品、成品的样稿按甲方要求处理。第八条争议解决办法如有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九条生效日期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克拉玛依区天创企划设计工作室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克拉玛依区西环路27-1-4电话:,电话:18009906488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天山支行账号:,账号:306319010400032342/3签订日期:,签订日期:3/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广告宣传服务-导视-标识标牌 广告宣传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