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域调剂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调剂资金 人居环境整治采购合同公告(新和县尤鲁都斯巴格镇人民政府2025)



自治区跨省域调剂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调剂资金-尤鲁都斯巴格镇苏帕墩村示范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二期)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11N01056524020245601 

二、合同名称:自治区跨省域调剂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调剂资金-尤鲁都斯巴格镇苏帕墩村示范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二期)合同  
三、项目编号:ZCZY-2024-037 
四、项目名称:自治区跨省域调剂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调剂资金-尤鲁都斯巴格镇苏帕墩村示范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二期)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新和县尤鲁都斯巴格镇人民政府 
   地      址:新和县尤鲁都斯巴格镇政府
   联系方式:15899177579 
   供应商(乙方):新疆渝江盛世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阿克苏地区新和县解放路以南5号 
   联系方式:15899326957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自治区跨省域调剂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调剂资金-尤鲁都斯巴格镇苏帕墩村示范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二期)    数量:1.00     单价(元):140086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施工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施工工期:60日历天项目经理:邓镜民执业证书信息:新265111116149  

    2.合同金额(元):140086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8月1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3月1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施工合同.pdf

(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A发包人(全称):亲新和县尤鲁都斯巴格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新疆渝江盛世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自治区跨省域调剂增减挂钩结余指标调剂资金-尤鲁都斯巴格镇苏帕墩村示范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二期)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自治区跨省域调剂增减挂钩结余指标调剂资金-尤鲁都斯巴格镇苏帕墩村示范村人居环境整治项且(二期)新和县2.工程地点:1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申请自治区跨省域调剂增减挂钩结余指标调剂资金。5.工程内容:对本村250户常住户房前屋后公共区域进行全面整治。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8月19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0月18日。工期总日历天数:6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佰肆拾万零捌佰陆拾元整(¥1400860.00元),含暂列金人民币0.00元,应缴纳的税金包括在合同价格内;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元);人民币(大写)1(¥1(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元);人民币(大写)1¥1(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1元)11(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1¥1元)。.2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五、项目经理邓镜民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3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4.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如有出现偷工减料、暴力施工等违法违规现象,发包人有权扣除承包人安全文明施工费。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4年08月19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新和县尤鲁都斯巴格镇人民政府会议室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4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拾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陆份,承包人执陆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新疆渝江盛世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公章)9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11652925010565240组织机构代码:91652925789877298H地址:新和县尤鲁都斯巴格镇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新和县解放路以南5号.邮政编码:842100邮政编码:842100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程小北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邓镜民电话:电话:18399549243传真传真1电子信箱:1电子信箱:1开户银行:新和县尤鲁都斯巴格镇信用社开户银行:阿克苏塔里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和支行账号:账号:85510100012011000163625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预付款;完成工程量60%支付至合同价款的60%;完成工程量80%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结算审核后累计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7%,预留3%的工程款作为质保金,待竣工验收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个月内一次性支付完毕。预付款和进度款金额计算的基数不包含暂列金,即签约合同价减去暂列金价。承包方应在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商业银行以本单位名义开立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作为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发包人每笔付款的30%打入农民工工资专户。承包人在施工期间不得拖欠工人工资,否则,发包人有权自主将工程进度款用于支付被拖欠的工人工资;如竣工后出现农民工上访事件由承包方全权负责。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具体按双方合同约定执行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25·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新和县尤鲁都斯巴格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疆渝江盛世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自治区跨省域调剂增减挂钩结余指标调剂资金-尤鲁都斯巴格镇苏帕墩村示范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二期)(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按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进行保修。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伍年;1373.装修工程为贰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贰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投入使用后的贰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贰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由承包人之外的原因,引起的工程返修的经济支出由发包人承担。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138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上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承包人(公章)发包人(公章):新疆渝江盛世建设工2IC程有限责任公司1标地址:地址:新疆阿克地区新和县解放路以南5号邮政编码:842100邮政编码:842100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程小北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邓镜民电话:电话:18399549243·传真:传真I1电子信箱:1电子信箱:L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阿克苏塔里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和支行账号:账号:855101000120110001636213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跨省域调剂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调剂资金 人居环境整治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