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广州市荔湾区道路扩建工程办公室2025)
公告内容:
广州市荔湾区道路扩建工程办公室广州市荔湾区道路扩建工程办公室物业管理服务定点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的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HT-2025-03986730
二、合同名称
广州市荔湾区道路扩建工程办公室物业管理服务定点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DDYJ-2025-1443166
四、项目名称
广州市荔湾区道路扩建工程办公室物业管理服务定点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广州市荔湾区道路扩建工程办公室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东170号2楼
联系方式:81034383
供应商(乙方): 众华服务(广东)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黄埔东路3642号3栋101房(部位:506)
联系方式:1831266510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物业管理服务
12(月)
15,715.15
188,581.80
合同金额: 188,581.80元,大写金额:壹拾捌万捌仟伍佰捌拾壹元捌角
履约期限:2025年02月01日至2026年01月31日
履约地点:荔湾区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3月1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3月1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广州市荔湾区道路扩建工程办公室物业管理服务定点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
广州市荔湾区道路扩建工程办公室
2025年03月13日
采购合同项目名称:芳村大道东170号办公场地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ZYL24FG122899甲方:广州市荔湾区道路扩建工程办公室乙方:众华服务(广东)有限公司签订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东170号签订日期:2025年1月27日甲方:广州市荔湾区道路扩建工程办公室乙方:众华服务(广东)有限公司合同性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根据芳村大道东170号办公场地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ZYL24FG122899)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一、合同金额合同金额(元/月)¥15715.15元(大写:人民币壹万伍仟柒佰壹拾伍元壹角伍分),合同金额(元/2年)为¥377,163.60(大写:人民币叁拾柒万柒仟壹佰陆拾叁元陆角整)。合同金额包括人员工资,五险一金、法定节日加班费、高温费、制服费、管理费、税费、食宿费、工具、材料、利润、工伤及其他意外造成的损失、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二、服务范围(一)管理服务总体要求1.不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抵押承包区域,在承包区域只从事甲方认可的服务工作。在承包期间,乙方的任何股份配置变动应通知甲方。未经甲方书面批准,任何占有支配地位的股份转让都将视为乙方出租、转让的行为。2.乙方应允许甲方或其授权的人员对承包区域内各项服务质量控制进行检查,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3.在承包区域的各项服务,其工作时间必须满足甲方的工作要求,包括非工作日的公众假期。如遇特殊情况,甲方可要求乙方调整工作时间直至全天二十四小时工作。4.乙方必须指定一位项目经理(负责人),全权代表乙方与甲方保持密切联系并保证承包区域服务工作的落实。根据综合考评或工作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一个星期内更换不合格的项目经理(负责人)、相关骨干人员。5.为承包区域的服务工作配备充足的服务人员数量,乙方聘用的工作人员必须符合劳动部门有关用工规定,并经乙方相关专业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甲方有权进行审核,该类费用由乙方承担。6.在承包期间,乙方所有人员仅与乙方建立劳动合同关系,且所有人员使用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乙方人员发生任何事故或与乙方发生劳动争议均由乙方自行全权负责,相关费用乙方自行承担,以保证甲方在乙方人员索赔时不受任何责任的约束,且不影响甲方的正常用人需求。乙方所有人员的劳动报酬及相关社会、医疗保障等收入应符合甲方所在地的相关规定。7.乙方工作人员上岗穿着由甲方确认的制服及甲方许可的装饰物品,费用和制作均由乙方负担。8.乙方须出具或办妥法律及甲方规定的与承包区域经营业务有关的执照和许可证,方可从事经营并在经营中遵守一切有关条例和规定。自行缴纳有关税费。9.乙方必须确保为甲方提供优质、高效的专业服务,并根据甲方要求改变不满意的服务状况。接受有关部门监督与检查。10.在承包期内乙方应保证承包区域内的设施、设备良好的运营状况和环境状况,并接受甲方或其授权人员的检查,对由乙方引起或造成设施、设备的损坏及环境卫生不理想状况,甲方将书面通知乙方修复或整改,在书面通知下达一周后,仍未按要求修复或整改,甲方将上报有关监管部门按照相关约定或规定依法处理。11.乙方在承包区域因作业所需增加机械、电力设备及设施应征得甲方同意,并聘请有资格的承造商进行安装、保养并将施工安装保养记录手册和图,交由甲方备案。12.禁止事项12.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工作人员支付费用或赠送实物、有价证券等,违者将终止4合同。乙方人员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相关人员索取小费或钱物等。严重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12.2不得在承包区域住宿或从事非法活动,也不得从事有损甲方利益的活动,同时不允许在承包区域对甲方正常办公或经营活动进行滋扰性的行为。12.3除经甲方批准进行必要的维修工程外,乙方不得损毁承包区域原有的设施和装潢,不得更改已铺设的电缆、电线等电力装置及给排水系统、油气管道等。同时,也不得安装任何可能造成电缆负载过大的电器设备,避免不必要的无线电干扰。12.4未获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任何时候都不能在承包区域存放易燃物品、挥发性大或气味浓烈的液体或任何危险品。13.保险13.1第三者责任保险乙方应对乙方人员以及第三方全权负责(如乙方应投保第三责任险),在乙方的责任区内由于乙方原因导致自己员工或第三方的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13.2员工人身意外在承包期内,乙方所有人员的事故由乙方自行全权负责(如乙方应对其员工投保人身意外险),以保证甲方在乙方工作人员索赔时不受任何责任的约束。13.3其他保险及费用乙方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政府有关部门规定为全体服务人员交纳所有相关的社会保险及其他相关费用。乙方对此全权负责。14.乙方及其员工遵守行政大楼内的一切行政管理、消防安全等规定和制度,保证承包区域的消防设施能正常使用,消防通道畅通,同时承担违规责任。15.遇突发事件或安全检查时,乙方必须配合有关部门执行任务,并指定专职人员协助工作,直至完成。16.乙方自开展安保服务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办理备案,并于终止安保服务之日起30日内到备案的公安机关撤销备案。(二)环境卫生与保洁管理要求1.每天至少1次清扫、拖抹公共部分。门厅每天用水拖抹1次,雨天随脏随抹;对人员走动频繁之地,进行不间断巡回保洁。要求做到地面干净、保持材料本色,无明显灰尘、污渍和杂物,无积水。发现杂物、废弃物立即清理。特殊情况或特殊时期要每天1次消毒。2.区域内垃圾实行袋装化,在各公共部位设立公共垃圾箱,在露天公共部位设立杂物箱,由专人分类、清运、处理(包括联系环卫部门运出处理)。3.及时清扫服务区域地面积水、垃圾、烟头、枯叶等,使保持干净、无杂物、无积水等。4.对垃圾桶每天清洁或清洗1次,室外地面每周进行1次高压冲洗。5.每天至少1次对公共设备、设施的表面进行清洁、抹净处理,保持洁净。每天擦净、抹净各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室、休息室等的办公桌、讲台、文件柜等家具。门窗、梯间内、楼梯扶手、灯饰、栏杆、指示牌等无污渍及明显灰尘。每年至少1次清洗窗帘。6.清洗及保洁各区域的洗手间、更换卫生纸、洗手液、洁瓷精。厕所内无臭无味,目视地面、坑位、小便池、洗手盆干净,无尿迹、痰迹和其他污迹,无茶渣、烟头、纸巾、果皮等垃圾存在,特殊情况需按实际加强消毒频次;相关消耗品的提供另行约定。7.每周至少1次检查并清扫大楼天台、设备机房等部门。8.作业时应小心执扫,控制扬尘,不扰民,不玷污行人及住户衣物,避免妨碍行人。(三)垃圾清运、处理要求1.垃圾清运、处理分为:生活垃圾(有机、无机、有害垃圾)清运处理、督促装修垃圾清运处理和废纸及可再生废物的回收。所有垃圾清运处理应符合广东省及省内各地有关法律、法规规定。2.垃圾清运、处理的范围分为:日常办公垃圾、日常生活垃圾、日常厨余垃圾、建筑垃圾、公共部位通道、园林、道路等之综合垃圾。3.垃圾清运、处理工作分为:收集区域内垃圾,并更换垃圾袋,每天至少1次清洁垃圾桶。每天定时清运、处理不少于2次。将物业项目内所有桶内垃圾清理干净封好胶袋口。4.洁具、垃圾收集容器和运输工具:洁具、容器和运输工具要标识清楚,及时回收,定点摆放,保持洁净。扫帚、拖把、垃圾铲等洁具随用随清洗:运输用大垃圾桶、手推车或机动车每天清洗一次,容器和工具完好率为90%以上。5.果皮箱随满随掏,垃圾无爆满落地,周边无散落垃圾,无陈旧垃圾,无垃圾堆积。箱体经常擦拭、清洗,保持干净整洁,无异味、无旧污迹,无污水漫溢,箱桶周边地面整洁,无蝇、无臭。垃圾不外溢,周边无垃圾散落,无蝇、无臭、无残留或堆积垃圾。(四)污水及化粪池管理要求1.区域内生活污水经污水管道集中排放处理。2.为保持污水管通畅,保洁员每月对排水沟清扫3次(含明沟、暗沟)。3.保持化粪池工作正常,每月检查1次,每半年清掏1次,发现异常及时清掏。(五)秩序管理服务要求1.全天候负责区域内正门、侧门、区域通道、围墙、各楼层/区域内办公室及公共走道交通44及24小时(可选:办公时间)巡逻、值勤。2.办公楼(区域)来人来访人员通报、登记、证件检查等。3.积极配合***门工作,制定或完善监控室管理制度。4.执行当地***门关于物业区域范围内的安全保卫工作方针、政策和有关条例。认真做好各种应急预案,并报备甲方审查。遇恶劣天气(如台风、雷雨、酷暑和极潮湿等)或突发事件须及时出示警告牌,并记录和保护相关资料,尽量降低损失。5.及时制止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不文明及违法行为。6.每天至少1次对电气设备、开关、线路和照明灯具等进行检查。7.建立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等制度。每半年开展防盗、防火宣传。成8.巡逻范围包括区域的公共区域、绿地带、设备用房和各办公楼(区域)及甲方指定场所。9.处理各种突发事件。严重事件及时报警。10.定期巡视消防器材和设备,及时通知指定有关人员负责保养、维修和管理。(六)安全保卫1.乙方须承担办公楼的相关安全、消防责任。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并报甲方备案。2.乙方必须执行甲方制定实施的安全保卫工作管理规章制度,按甲方的要求,在物业管理机构中设立保安部,专门负责安全保卫工作。所有保安人员的招聘、辞退必须报甲方备案。3.负责场馆防盗、防火、防破坏、防事故工作,采取设立固定哨位、机动巡查等安全值勤方案,采取人防和技防相结合的方法,保障场馆、人员和文物安全,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4.负责货物出入管理,做好相应的登记,确保货物出入的安全。5.负责消防安全巡查,对消防隐患及时发现和整改,以保障全馆消防安全无事故。6.乙方须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按程序实施突发安全事件处理及秩序维护,及时启动突发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有效地控制突发事件,使损失降到最低。7.负责配合公安机关处理治安事件,发生案件及时报警,协助公安机关保护现场,并积极配合提供相关线索。8.加强与政府、公安、街道等管理部门的交流与沟通,确保日常管理工作顺利进行。9.所有员工必须经岗前治安、消防安全培训,实行先培训后上岗,提高员工治安、消防安全意识,掌握治安、消防安全防范技能。10.根据“治安保卫重点单位、消防重点单位”的要求,专设项目安全员按管理规范落实治安、消防安全每天巡查及登记制度,及时掌握全馆的治安、消防安全情况,并每月上报。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完整好用,发现隐患及时上报整改,确保全馆无安全责任事故。11.建立健全义务消防队组织,注重平时训练,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的能力。12.负责消防安全培训,采取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方式使员工熟练掌握消防技能要求,确保场馆消防安全,培训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1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务院《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要求,至少每月组织一次消防演习或培训,此项工作中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器材)由乙方负责。14.监控总值班室24小时轮值,工作日工作时间(7:00-18:00)不少于2人在岗,工作日晚上(18:00-6:00)不少于1人在岗,非工作日全天不少于1人在岗。15.熟练掌握展览相关设备的操作规程,按照相关规定,定人定时开关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16.安保工作中制作摆放的各类安全警示指示标语、警示带等,以及安保队伍使用的器械、安保用具、对讲机等均由乙方负责。(七)其他服务要求1.定期进行一般“四害”防治,提供如蚁、蚤、虱、蜱、螨等其他有害生物的预防和控制。按气候及环境变化除四害。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消毒、杀虫害等药剂进行环保消杀工作。2.消防系统维保服务:日常进行一般消防巡检,对消防系统进行更换消耗品/易耗品/零配件等日常维保服务。在需要替换零配件的维修工作中,应以不高于市场价的优惠价格向厂家或其他合法渠道获取相关零配件,甲方另支付费用。(八)物业服务人员配置1.乙方的项目经理(负责人)及部门负责人须及时与甲方沟通,第一时间报告重大、紧急事件;定期向甲方汇报工作情况,并提供相关报告。保安人员的变动须遵循当地***门的有关规定。2.物业人员要求:2.1所有保安人员的配备须获得相关主管部门认证的,须配证并持证上岗,且根据不同岗位统一着装。2.2所有服务人员要求政治思想可靠,身体素质好,无不良行为记录。0302.3为提高物业管理水平,所有物业人员还需进行相关的培训。除乙方对服务人员的培训外,需接受甲方对服务人员的集中进行培训,培训费用由乙方承担。三、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本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委托服务期间自2025年2月1日至2027年1月31日止。四、结算要求1.每月管理费由甲方按月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予乙方,即每月5日(节假日顺延)前,乙方应将上月服务费的正式发票送达甲方,甲在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如遇节假日顺延至第一个工作日)支付上月服务费给乙方;如乙方提供票据时间延迟,甲方付款时间则相应顺延。2.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甲方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五、验收标准及要求甲方按照合同、招标文件及乙方投标文件中的承诺进行整体验收。六、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价的5%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的,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4)对于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的,甲方应当依照以下合同约定对乙方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o5)其他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处理。七、争端的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八、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九、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其他1)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十一、合同生效: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以下是盖章页,无合同内容。甲方(盖章):广州市荔湾区道路扩建工程办公室乙方(盖章):众华服务(广东)有限公司ttC-高桓耀代表: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东170号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黄埔东路3642号3栋101房(部位:506)电话:年月月日日期:年月日收款方、开票方须与乙方一致,专户为:开户名称:众华服书(东有限司银行账号:中国银业银行服份有限公目州黄埔支行开户行:44062301040009992甲方(盖章):广州市荔湾区道路扩建工程办公室乙方(盖章):众华服务(广东)有限公司ttC-高桓耀代表:代表: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东170号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黄埔东路3642号3栋101房(部位:506)电话:电话:日期:年月月日日期:年月日收款方、开票方须与乙方一致,专户为:开户名称:众华服书(东有限司银行账号:中国银业银行服份有限公目州黄埔支行开户行:4406230104000999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管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