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公墓修缮采购合同公告(余姚市梁弄镇横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2025)
余姚市村社区采购区 | 其他建筑工程
一、合同编号:11N72810174420241
二、合同名称:横路村生态公墓修缮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NBJHC-2024046-2
四、项目名称:横路村生态公墓修缮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余姚市梁弄镇横路村
地 址:梁弄镇横路村244-1号
联系方式:18858090851
供应商(乙方):余姚博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三七市镇相岙村施岙28号
联系方式:13586768704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横路村生态公墓修缮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496677.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施工范围:公墓修缮,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施工工期:60日历天项目经理:金修执业证书信息:浙23320130202302842
2.合同金额(元):496677.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11月0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3月1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合同)横路村生态公墓修缮项目(1).pdf
(合同)横路村生态公墓修缮项目(1).pdf
横路村生态公墓修缮项目采购合同采购人:余姚市梁弄镇横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成交供应商:余姚博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横路村生态公墓修缮项目采购合同采购人(以下称甲方):余姚市梁弄镇横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成交供应商(以下称乙方):余姚博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明确双方职责,甲、乙双方根据NBJHC-2024046-2、横路村生态公墓修缮项目比价谈判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工程施工范围及内容:对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进行施工。施工时不得对周围公共财产进行破坏,因不合理施工导致的损坏由成交供应商负责修复或照价赔偿。二、质量要求:施工质量符合现行国家质量验收评定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三、合同履行期限1.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2.开工日期:2024年11月11日。3.工期如有延误的赔偿合同金额的0.3‰/天,以天累计,从合同款项中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影响的除外。四、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金额的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约完成后的28日内无息退还,有违约情况的按约扣除罚款后退还余款,履约保证金最迟应在合同签订后的7个工作日内缴纳。五、合同金额:人民币(大写):肆拾玖万陆仟陆佰柒拾柒元整(¥496677.00元)。六、款项支付1.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经工程审计结束后15天内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8.5%(需待上级补助资金到位),余款结算价款的1.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14天内视工程质量情况支付局部或付清。款项支付前成交供应商需先向采购人开具相应金额、符合国家规定及采购人规定的发票,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发票后的7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款项。2.结算方式:本项目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干,数量按实结算。七、技术资料及保密1.乙方应按甲方实施本合同的实际需求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或代表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资料或单位信息等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如有泄露或窃取本款应保密的有关内容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本条款权利不因本合同终止、撤销、无效而消失)八、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施工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若发生侵权事件,其侵权责任与甲方及采购代理机构无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侵权造成的所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支付,保证不伤害甲方及采购代理机构的利益,若甲方及采购代理机构因此而遭受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九、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施工,必须由乙方直接承担,不得转包他人承担;2横路村生态公墓修缮项目采购合同采购人(以下称甲方):余姚市梁弄镇横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成交供应商(以下称乙方):余姚博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明确双方职责,甲、乙双方根据NBJHC-2024046-2、横路村生态公墓修缮项目比价谈判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工程施工范围及内容:对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进行施工。施工时不得对周围公共财产进行破坏,因不合理施工导致的损坏由成交供应商负责修复或照价赔偿。二、质量要求:施工质量符合现行国家质量验收评定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三、合同履行期限1.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2.开工日期:2024年11月11日。3.工期如有延误的赔偿合同金额的0.3‰/天,以天累计,从合同款项中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影响的除外。四、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金额的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约完成后的28日内无息退还,有违约情况的按约扣除罚款后退还余款,履约保证金最迟应在合同签订后的7个工作日内缴纳。五、合同金额:人民币(大写):肆拾玖万陆仟陆佰柒拾柒元整(¥496677.00元)。六、款项支付1.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经工程审计结束后15天内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8.5%(需待上级补助资金到位),余款结算价款的1.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14天内视工程质量情况支付局部或付清。款项支付前成交供应商需先向采购人开具相应金额、符合国家规定及采购人规定的发票,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发票后的7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款项。2.结算方式:本项目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干,数量按实结算。七、技术资料及保密1.乙方应按甲方实施本合同的实际需求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或代表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资料或单位信息等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如有泄露或窃取本款应保密的有关内容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本条款权利不因本合同终止、撤销、无效而消失)八、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施工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若发生侵权事件,其侵权责任与甲方及采购代理机构无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侵权造成的所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支付,保证不伤害甲方及采购代理机构的利益,若甲方及采购代理机构因此而遭受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九、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施工,必须由乙方直接承担,不得转包他人承担;2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施工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承担;3.如有转包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十、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甲方对甲方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1)负责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关甲方的具体事宜,转达甲方重大意见;(2)批准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专项方案;(3)批准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4)批准工期顺延;(5)批准技术标准和要求、批准一般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出具现场签证;(6)确定索赔金额;(7)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8)确定实际完成的工程量;(9)批准进度款、结算款、尾款支付申请书,签署前述支付意见等。上述甲方代表行使职权时还应符合甲方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审批流程。十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项目负责人姓名:金修;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浙23320130202302842_;建造师执业印章号:_;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浙建安B(2023)3206764;联系电话:13486520687;电子信箱:1536394942@qq.com通信地址:浙江省余姚市阳明街道长安路381号1.乙方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乙方按合同约定组织实施本项目,并全权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全面管理。2.关于项目负责人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每月不得少于21.5天,每天在施工现场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小时,每少一天支付违约金500元/天,以天累计,从合同款项中扣除;停工期间,对项目负责人在施工现场的时间不作要求。3.按国家建筑工程相关施工规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3十三、施工用电、施工用水的供应及道路通行权1.施工用电:甲方将在本工程附近配置一个施工电源接口向乙方提供施工和生活用电。乙方在施工电源输出端的接口处设置计量电表,费用由乙方自理,施工用电电价按甲方与当地供电部门结算价为准。同时,乙方应配备足够容量的自备电源,自备柴油发电机。2.施工用水:由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水源接口安装计量水表,费用由乙方自理,施工用水水价按甲方与当地供水部门结算价为准。3.道路通行权:施工期间,公路的使用权,由乙方与当地有关部门协商解决。乙方在使用公路期间,应做好路面清扫、交通安全管理等工作,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十四、缺陷责任期:十二个月。十五、保险:按照规定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全部保险费均包含在合同金额中。十六、安全文明施工:未履行安全文明施工承诺标准的违约金限额为合同金额的2%。十七、工期提前的奖金约定:提前竣工不予奖励。十八、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施工的,甲方应按合同金额的百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或无故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或无故逾期退还质量保证金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合同生效后,乙方单方面要求终止本合同或解除本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4.乙方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履约保证金金额或未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5.乙方未按合同履约的,甲方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6.乙方未能如期施工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3个工作日仍不能施工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7.乙方因未能如期施工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百分之二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十九、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本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本合同。二十、安全要求:成交供应商负责为工作人员办理必要的意外保险并按照国家建筑安装工程安全生产相关规定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组织安全生产,成交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己方工作人员发生的各种事故(包括治安、交通、劳资纠纷等事件),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与采购人无关。如采购人因此而遭受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赔偿该损失。4二十一、争议解决办法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2.对于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损害的赔偿,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二十二、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成交通知书、采购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采购过程中产生的资料等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对甲方和乙方均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从其规定。若本合同约定与前述文件约定不一致的,按照下列顺序予以解释:(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签署的变更或补充协议(如有);(2)本合同和成交通知书;(3)采购过程中产生的资料;(4)采购文件和乙方的响应文件;(5)其他合同文件。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但不得与采购活动产生的内容相违背。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地址:地址:签订日期:2024年11月6日5横路村生态公墓修缮项目采购合同采购人:余姚市梁弄镇横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成交供应商:余姚博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横路村生态公墓修缮项目采购合同采购人(以下称甲方):余姚市梁弄镇横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成交供应商(以下称乙方):余姚博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明确双方职责,甲、乙双方根据NBJHC-2024046-2、横路村生态公墓修缮项目比价谈判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工程施工范围及内容:对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进行施工。施工时不得对周围公共财产进行破坏,因不合理施工导致的损坏由成交供应商负责修复或照价赔偿。二、质量要求:施工质量符合现行国家质量验收评定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三、合同履行期限1.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2.开工日期:2024年11月11日。3.工期如有延误的赔偿合同金额的0.3‰/天,以天累计,从合同款项中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影响的除外。四、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金额的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约完成后的28日内无息退还,有违约情况的按约扣除罚款后退还余款,履约保证金最迟应在合同签订后的7个工作日内缴纳。五、合同金额:人民币(大写):肆拾玖万陆仟陆佰柒拾柒元整(¥496677.00元)。六、款项支付1.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经工程审计结束后15天内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8.5%(需待上级补助资金到位),余款结算价款的1.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14天内视工程质量情况支付局部或付清。款项支付前成交供应商需先向采购人开具相应金额、符合国家规定及采购人规定的发票,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发票后的7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款项。2.结算方式:本项目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干,数量按实结算。七、技术资料及保密1.乙方应按甲方实施本合同的实际需求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或代表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资料或单位信息等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如有泄露或窃取本款应保密的有关内容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本条款权利不因本合同终止、撤销、无效而消失)八、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施工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若发生侵权事件,其侵权责任与甲方及采购代理机构无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侵权造成的所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支付,保证不伤害甲方及采购代理机构的利益,若甲方及采购代理机构因此而遭受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九、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施工,必须由乙方直接承担,不得转包他人承担;2横路村生态公墓修缮项目采购合同采购人(以下称甲方):余姚市梁弄镇横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成交供应商(以下称乙方):余姚博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明确双方职责,甲、乙双方根据NBJHC-2024046-2、横路村生态公墓修缮项目比价谈判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工程施工范围及内容:对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进行施工。施工时不得对周围公共财产进行破坏,因不合理施工导致的损坏由成交供应商负责修复或照价赔偿。二、质量要求:施工质量符合现行国家质量验收评定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三、合同履行期限1.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2.开工日期:2024年11月11日。3.工期如有延误的赔偿合同金额的0.3‰/天,以天累计,从合同款项中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影响的除外。四、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金额的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约完成后的28日内无息退还,有违约情况的按约扣除罚款后退还余款,履约保证金最迟应在合同签订后的7个工作日内缴纳。五、合同金额:人民币(大写):肆拾玖万陆仟陆佰柒拾柒元整(¥496677.00元)。六、款项支付1.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经工程审计结束后15天内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8.5%(需待上级补助资金到位),余款结算价款的1.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14天内视工程质量情况支付局部或付清。款项支付前成交供应商需先向采购人开具相应金额、符合国家规定及采购人规定的发票,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发票后的7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款项。2.结算方式:本项目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干,数量按实结算。七、技术资料及保密1.乙方应按甲方实施本合同的实际需求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或代表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资料或单位信息等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如有泄露或窃取本款应保密的有关内容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本条款权利不因本合同终止、撤销、无效而消失)八、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施工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若发生侵权事件,其侵权责任与甲方及采购代理机构无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侵权造成的所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支付,保证不伤害甲方及采购代理机构的利益,若甲方及采购代理机构因此而遭受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九、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施工,必须由乙方直接承担,不得转包他人承担;2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施工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承担;3.如有转包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十、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甲方对甲方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1)负责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关甲方的具体事宜,转达甲方重大意见;(2)批准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专项方案;(3)批准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4)批准工期顺延;(5)批准技术标准和要求、批准一般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出具现场签证;(6)确定索赔金额;(7)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8)确定实际完成的工程量;(9)批准进度款、结算款、尾款支付申请书,签署前述支付意见等。上述甲方代表行使职权时还应符合甲方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审批流程。十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项目负责人姓名:金修;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浙23320130202302842_;建造师执业印章号:_;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浙建安B(2023)3206764;联系电话:13486520687;电子信箱:1536394942@qq.com通信地址:浙江省余姚市阳明街道长安路381号1.乙方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乙方按合同约定组织实施本项目,并全权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全面管理。2.关于项目负责人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每月不得少于21.5天,每天在施工现场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小时,每少一天支付违约金500元/天,以天累计,从合同款项中扣除;停工期间,对项目负责人在施工现场的时间不作要求。3.按国家建筑工程相关施工规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3十三、施工用电、施工用水的供应及道路通行权1.施工用电:甲方将在本工程附近配置一个施工电源接口向乙方提供施工和生活用电。乙方在施工电源输出端的接口处设置计量电表,费用由乙方自理,施工用电电价按甲方与当地供电部门结算价为准。同时,乙方应配备足够容量的自备电源,自备柴油发电机。2.施工用水:由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水源接口安装计量水表,费用由乙方自理,施工用水水价按甲方与当地供水部门结算价为准。3.道路通行权:施工期间,公路的使用权,由乙方与当地有关部门协商解决。乙方在使用公路期间,应做好路面清扫、交通安全管理等工作,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十四、缺陷责任期:十二个月。十五、保险:按照规定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全部保险费均包含在合同金额中。十六、安全文明施工:未履行安全文明施工承诺标准的违约金限额为合同金额的2%。十七、工期提前的奖金约定:提前竣工不予奖励。十八、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施工的,甲方应按合同金额的百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或无故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或无故逾期退还质量保证金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合同生效后,乙方单方面要求终止本合同或解除本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4.乙方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履约保证金金额或未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5.乙方未按合同履约的,甲方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6.乙方未能如期施工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3个工作日仍不能施工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7.乙方因未能如期施工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百分之二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十九、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本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本合同。二十、安全要求:成交供应商负责为工作人员办理必要的意外保险并按照国家建筑安装工程安全生产相关规定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组织安全生产,成交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己方工作人员发生的各种事故(包括治安、交通、劳资纠纷等事件),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与采购人无关。如采购人因此而遭受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赔偿该损失。4二十一、争议解决办法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2.对于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损害的赔偿,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二十二、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成交通知书、采购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采购过程中产生的资料等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对甲方和乙方均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从其规定。若本合同约定与前述文件约定不一致的,按照下列顺序予以解释:(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签署的变更或补充协议(如有);(2)本合同和成交通知书;(3)采购过程中产生的资料;(4)采购文件和乙方的响应文件;(5)其他合同文件。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但不得与采购活动产生的内容相违背。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地址:地址:签订日期:2024年11月6日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态公墓修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