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鞋车间建设采购合同公告(城步苗族自治县长安营镇人民政府2025)



城步苗族自治县长安营镇大寨社区制鞋车间建设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5年03月13日

一、项目编号: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城步财采计【2024】000162
2、采购代理编号:HNJX-2025-02001
二、合同名称:城步苗族自治县长安营镇大寨社区制鞋车间建设项目
三、项目名称:城步苗族自治县长安营镇大寨社区制鞋车间建设项目
四、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城步苗族自治县长安营镇人民政府
地  址:城步苗族自治县长安营镇人民政府
供应商(乙方):湖南河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邵阳市城步苗族自治县儒林镇环城路1号
五、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城步苗族自治县长安营镇大寨社区制鞋车间建设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扫描件
主要标的数量:详见合同扫描件
主要标的单价:详见合同扫描件
合同金额:1227305.88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合同扫描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3月12日
七、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3月13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下载:

城步-扫描全能王 2025-03-12 18.56(3).zip

城步苗族自治县长安营镇大寨社区制鞋车间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甲方(发包人):城步苗族自治县长安营镇人民政府乙方(承包人):湖南河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城步苗族自治县长安营镇大寨社区制鞋车间建设项目的有关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协议书。一、项目信息1、工程名称:城步苗族自治县长安营镇大寨社区制鞋车间建设项目2、项目地点:城步苗族自治县长安营镇大寨社区3、项目计划编号:城财评预(2024)113号。二、工程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合同金额小写:¥1227305.88元,大写:壹佰贰拾贰万柒仟叁佰零伍元捌角捌分。最终结算以财评审定的结算金额予以结算,结算金额原则上不超过预算财评金额,遇实际工程量变更,由甲、乙双方确认协商。2、具体项目见附件:《工程量清单》。3、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有综合单价的,按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综合单价的按以下原则执行:(1)按照《城步苗族自治县长安营镇大寨社区制鞋车间工程项目施工图》;(2)按照《城步苗族自治县长安营镇大寨社区制鞋车间工程项目预算书》;(3)《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衔接资金计划的通知》(城财联(2024)8号);(4)《关于印发2020《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的通知》(湘建价(2020)56号);(5)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动态调整汇编(2022年度第一期)的通知》(湘建价(2022)146号);(6)《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销项税率和材料价格综合税率计费标准的通知》(湘建价(2019)47号);(7)《城步苗族自治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县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实施规范管理有关规定》(城政办发(2020)30号);(8)期间上述政策文件有新颁布的按最新文件执行。三、履行合同的时间起始日期:2025年3月12日,完成日期:2035年9月12。总日历天数180天。四、工程款付款时间及支付方式项目总量完成一半付至合同价的5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70%;结算审定后付至审定金额的100%;乙方另交纳2%质量保证金银函保函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甲方应配合乙方在7天内提取质保金(银行保函)。五、合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2、甲方负责协调好工程施工用水、用电事宜,协调相关单位处理施工现场的突发事件,确保施工顺利进行。3、乙方必须按合同要求的项目进行施工,在工程质量方面要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的管理规定,并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5、施工设备和材料由乙方负责保管、施工所需的水、电安装及使用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保持施工场地清洁,对已完成的工程未交付甲方使用之前,乙方负责保管和保护。6、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组织施工,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提高安全施工意识。六、工程质量要求·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项目进行施工,不得减少工程项目,否则按照施工合同违约处理并核减工程款。七、工验收及质量保证1、工程竣工,乙方向甲方提交验收申请,甲方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后组织人员进行验收。2、整个工程项目若有增加调整,需征得甲方同意万可行,工程量按经甲方、监理人签认的工程量为准。3、质保期一年,验工验收后一年内工程有质量问题则由乙方负责解决。八、解决合同纠纷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和解或要求主管部门调解,和解或调解不成,甲乙双方均可向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九、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十、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一、其它本合同协议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入:V身法定代表人:um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年3月12日2.25年月12日202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制鞋车间建设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