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环保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枝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5)
一、合同编号:2025.3.13
二、合同名称:枝江高新区2025年第三方专业机构安全环保服务
三、项目编号:2025.3.10
四、项目名称:枝江高新区2025年第三方专业机构安全环保服务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枝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地址:枝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3、联系方式:13477107583
4、供应商(乙方):上海守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地址:上海市金山区蒙山路363号4楼
6、联系方式:17621906172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枝江高新区2025年第三方专业机构安全环保服务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项
4、主要标的单价:2900000元
5、合同金额:290(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5年03月25日至2026年03月25日;履约地点:枝江高新区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83-2025-00053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3-12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3-13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相关下载
2025年安全服务合同.pdf
合同编号:合同书项目名称:枝江高新区2025年第三方专业机构安全环保服务甲方(采购人):枝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乙方(中标人):上海守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地:签订日期:2025年3月12日甲方(以下简称甲方):枝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上海守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拟定,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并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一、项目基本情况1.1项目名称:枝江高新区2025年第三方专业机构安全环保服务1.2项目编号:4205832025010002191.3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83-2025-000531.4服务范围:向甲方所辖姚家港化工园、仙女新经济产业园和宜昌船舶园区等3个园区所有生产经营单位,以及其他由甲方提供的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环保技术服务。甲方委托乙方根据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及本合同约定的具体服务内容和要求,在甲方的领导下进行服务。二、服务要求2.1服务模式。采取5+1+1服务模式,即5名专家(化工专家不少于3名)+1名信息管理员驻园服务,配合甲方按照开展日常安全生产和生态环保监管的技术服务工作;1个阶段服务服务团队,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和专项工作部署,结合甲方实际,组织常驻人员之外的高水平专家4名,阶段性协助甲方开展安全专项检查,包括危化品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检查、高危细分领域专项检查等安全专项检查,合计服务工时不少于200日*人/年。2.2安全环保第三方技术服务重点内容2.2.1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教育培训分为集中教育培训和线上培训两种方式开展。集中教育培训由乙方负责安排专家,面向甲方监管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方面专题讲座,每季度不低于1次。在线教育培训由乙方提供线上安全教育平台,根据园区各企业特点,对甲方所管辖3个园区内企业员工分级分类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每月推送安全知识、案例、安全提示等培训视频资料,每月学习时长不少于4学时,提高企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技能和安全管理水平,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2.2.2围绕甲方安全环保管理工作总体要求,协助甲方深入开展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专项行动计划等属地监管职责范围内相关工作,为依法打击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防范化解突出安全风险提供技术保障。2.2.3在甲方的领导下,对所有企业分类分级,建立“一企一策”档案,并结合每个企业实际制定检查计划,有针对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安全隐患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隐患及时制止,并对其整改情况进行跟踪。2.2.4对被检查企业,出具安全检查报告,包含检查出的问题清单与检查表,对查出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整改建议应聚焦问题根源;对每一个发现的隐患事项,注明整改建议,并附有所依据的法规、标准与规定等条款;复查完成后出具复查报告;根据检查复查情况出具总结报告。2.2.5对企业自查发现的问题(特别是重大事故隐患)进行复核,对各级应急部门下发的整改指令和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提供整改技术指导,推进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2.2.6结合《宜昌市危险作业管理办法(暂行)》,组织制定危险作业、开停车及外来施工单位作业前的报备等制度,对甲方所辖危险作业等直接作业过程进行审核指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定期抽查危险作业执行情况。2.2.7协助甲方指导企业建立和完善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合规性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台账,建立风险分析、风险评价管理制度和操作程序,重点对化工工程进行风险分析,做到全覆盖、无遗漏。2.2.8协助甲方指导督促企业完成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运行、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运行,做到全覆盖、无遗漏。2.2.9协助甲方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1次编写园区管委会层面的应急演练方案、脚本,并组织实战演练及智慧平台模拟演练。同时,协助管委会督促企业进行应急演练,做到每家企业均达到法律法规要求频次。2.2.10协助甲方为园区新引进项目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提供技术支持。2.2.11协助甲方对所管辖园区内企业项目的试生产方案、试生产安全条件论证报告、工艺装置开停车方案、检维修方案等资料进行审核并开展安全抽查,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检查意见。2.2.12协助甲方保障园区24小时不间断的应急值守力量,并参与夜间、周末、节假日、重点时段、极端天气应急值班,随时为企业的安全提供技术服务。参与事故应急处置及调查。2.2.13配合甲方迎接各类检查、验收、认定等工作。2.2.14配合管委会及有关执法部门完成各类执法检查任务。2.2.15完成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和生态环保方面相关工作。三、其他要求3.1乙方自备检查和应急车辆至少2辆。仅限于本项目的驻点检查和应急管理服务。3.2乙方在本项目服务期间本公司及服务团队人员不得在甲方所管辖姚家港化工园、仙女新经济产业园和宜昌船舶园区等3个园区企业承接与安全生产和生态环保相关的付费服务项目。四、合同履行时间(期限)、地点和方式4.1合同履行时间:自2025年3月26日至2026年3月25日止。4.2交付或服务地点及方式:枝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五、合同价款5.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贰佰玖拾万元(¥:2900000元)5.2合同金额包括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含市场变化等可能发生的费用),即总报价为“交钥匙”价。甲方在支付此金额后,不再因本合同支付任何其它费用。六、资金支付方式及安排6.1合同总金额(服务费)的构成:20%(预付款)+20%(季度服务费)*4(共4个季度)=100%(合同总金额)。6.2计算方法及相关要求:合同签订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作为预付款,预付款=合同总金额*20%;季度服务费(共4个季度),经甲方考核后,按照考核分值及相关奖惩要求据实结算,每季度支付的服务费合同总金额的20%,季度服务费=合同总金额*20%*(1-考核扣除比例)。七、交付标准、方法和验收方案7.1乙方应成立不少于10人的项目组负责该项目,6人常驻服务,4人阶段性服务。常驻服务团队配备5名专家和1名信息管理员,甲方一起办公,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六、周日及节假日安排不少于2名专家在岗值班;阶段性服务团队配备常驻人员之外的高水平专家4名,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和专项工作部署,结合甲方实际,阶段性协助甲方开展安全专项检查,包括危化品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检查、高危细分领域专项检查等安全专项检查,阶段性服务团队合计服务工时不少于200日*人/年。7.2常驻团队明确1人为项目组负责人,全程跟踪协调此项目,项目组负责人应熟悉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具有10年以上化工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经验,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较好的文字功底,确保第三方安全环保技术服务工作顺利实施。7.3项目常驻服务团队人员应包括工艺、设备、电气仪表、消防、特种设备、安全和环保等专业,项目组人员中至少有2人为中国化学品协会专家库专家,3人及以上拥有高工职称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都具有10年以上化工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经验,所有专家必须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信息管理员需具备大专以上学历,熟练操作计算机及信息化系统;阶段性服务团队人员应包括工艺、设备、电气仪表、消防和安全等专业,团队人员中至少有2人为中国化学品协会专家库专家,3人具有高工职称,且都具有15年以上化工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经验。以上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扫描件。7.4乙方应选择身体健康(原则上不大于65周岁)、有化工园区安全生产工作或技术服务经验、现场管理经验丰富、品行端正的各专业人士,进驻枝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7.5项目组在工作开展期间,应尽量保持专业人员稳定,人员调动需甲方批准后方可更换。甲方对此有用人选择权、随时撤换权和最终决定权。乙方应根据甲方需要调整项目组技术服务人员,不得未经甲方许可随意更换项目组技术服务常驻人员。7.6乙方应与甲方建立定期或不定期的常态交流机制,不定期参加甲方要求的会议,针对安全生产第三方技术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及企业总体情况进行良好的沟通;乙方应能迅速响应甲方提出的关于服务过程的疑问和要求。7.7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安全生产第三方技术服务内容。八、双方的权利和义务8.1甲方的权力和义务:8.1.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进行检查,以确保乙方服务符合要求。但甲方对乙方的检查权利不得解除乙方在本协议下的义务与责任。8.1.2甲方有权审查乙方与该服务有关的任何所有记录(乙方的商业秘密除外)。8.1.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服务人员变更:若甲方认为服务人员的经验、能力、勤奋或合作性无法满足项目需求标准的,乙方应在甲方书面通知后立即将该人员调离本项目,且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该人员再次派往本项目。8.1.4如遇紧急情况或重大检查,乙方项目负责人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在2小时内响应,并派专业技术人员到场。8.1.5甲方应书面指定其授权代表处理与该服务有关的所有事项,若甲方决定变更其代表,应当提前一周(7天)书面通知乙方,并告知替换人姓名与变更生效日,甲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8.1.6在签订本协议之前,甲方应将其对乙方服务人员的行为要求准则告知乙方。8.1.7甲方应确保生产经营单位向乙方如实提供安全环保服务所需的有关文件、图纸等资料。8.2乙方的权力和义务:8.2.1乙方在甲方允可的情况下可自行决定实施服务的方法与途径。8.2.2乙方应书面指定人员作为代表管理乙方人员,并代表乙方处理与该服务有关的事项,若乙方决定变更其代表,应当提前一周(7天)书面通知甲方,并告知替换人姓名与变更生效日,乙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协议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8.2.3乙方应对控制服务履行之细节并为服务的结果负责,确保该服务之履行符合国家及甲方相关的安全环保管理要求。8.2.4乙方无权代表甲方与任何其他方签订合同(或协议),未经甲方授权,乙方无权代表甲方承担或发生任何费用、债务或义务。8.2.5在签订本协议之前,乙方应当知晓甲方对乙方人员的行为要求准则。8.2.6乙方应定期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报告所服务项目的工作开展情况。8.2.7乙方应提交所有与服务项目相关的安全环保资料。8.2.8乙方应将与本协议提供之服务有关的文档与记录从提供该服务之日起保留至服务结束,按照甲方的需要提供给甲方。九、违约责任9.1甲方的违约责任:由于甲方违约造成甲方、乙方、生产经营单位损失的,按过错责任由甲方负责,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9.2乙方的违约责任:9.2.1由乙方违约而引起的所有索赔、诉讼(无论是民事还是刑事)、造成的损失、损害、伤害、成本和费用按过错责任由乙方承担。9.2.2由于乙方违约造成甲方、乙方、生产经营单位损失的,按过错责任由乙方赔偿,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十、保密条款10.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所有资料(包括书面及电子版等)仅限于乙方参加甲方服务所需,资料中涉及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乙方负有保密的责任,乙方保证对甲方递交的资料、信息提供完善的保密措施,不得复制以上的任何资料,或向第三方泄露。乙方服务人员在任何时候的泄密将视为乙方的泄密。在协议终止时,乙方应归还从甲方直接获得或间接获得的所有资料,如所有图纸、说明、技术数据以及其它任何资料。10.2乙方对以下情况不承担保密责任:10.2.1并非因乙方之过错而成为公众可获得的信息;10.2.2在乙方按照本协议获得该信息之前,即由乙方拥有的信息,且该信息不是直接或间接来自甲方或承担保密义务的其它方。10.2.3由乙方从某不承担保密义务的第三方获得的信息,且乙方有合理理由认为该第三方对甲方或其关联方不承担保密义务;10.2.4由乙方为乙方雇员独立开发的信息,且该信息不属于上述规定的信息;10.2.5乙方在按照本协议履行服务过程中可能会积累知识,并在取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后将此类知识用于其日常业务。10.3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内容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按相关法律、法规承担违约责任。十一、廉洁从业为规范甲乙双方的商业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双方应遵守以下廉洁从业责任。11.1甲乙双方共同责任11.1.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廉洁从业的有关规定。11.1.2严格遵守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共同营造公平公正的商务交易环境。11.1.3加强有关人员的管理和廉洁从业教育,自觉抵制不廉洁行为。在商务活动中发现对方存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应及时向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举报。11.2甲方及其人员的责任11.2.1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及其相关单位和人员提供的回扣、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等。11.2.2不得在乙方及其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11.2.3不得违反规定在乙方及其相关单位投资入股,不得向乙方单位及人员借款或委托买卖股票、债券等。11.2.4不得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及其相关单位和个人为其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和子女的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11.2.5不得参加乙方及其相关单位安排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和娱乐等活动。11.2.6不得接受乙方及其相关单位购置或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11.2.7不得利用职权通过乙方及其相关单位为其配偶、子女及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11.2.8不得违反规定在乙方或乙方相关单位兼职和领取兼职工资及报酬;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等谋取个人私利,或将其提供泄漏给乙方及其它企业和个人。11.2.9不得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向乙方提出上述各项规定禁止事项或要求之外的与工作业务无关的事项或要求。11.3乙方及其人员的责任11.3.1不得向甲方及其人员提供回扣、礼金、有价礼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等;不得向甲方所属企业索取礼金、有价礼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等;11.3.2不得为甲方及其人员报销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11.3.3不得为甲方人员投资入股、个人借款或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11.3.4不得为甲方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11.3.5不得为甲方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依法行政的宴请、健身和娱乐等活动。11.3.6不得为甲方及其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办公用品。11.3.7不得为甲方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11.3.8不得违反规定安排甲方人员在乙方或乙方相关单位兼职和领取兼职工资及报酬;不得利用非法手段向甲方人员打探有关涉及甲方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等。11.3.9甲方对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进行调查时,乙方有配合甲方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11.3.10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新闻媒体、第三人述及廉洁从业方面的评价、信息。11.3.11乙方所有驻园专家不得与园区企业有业务往来,更不能以服务为由,打听、推介任何业务。11.4违约责任11.4.1甲方及其人员有违反廉洁从业第11.1和11.2条规定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有关人员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1.4.2乙方及其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11.1和11.3条规定的,按照管理权限,纳入本地承包商(第三方服务机构)“黑名单”,当季考核直接评定为不合格,所涉专家纳入个人诚信黑名单,并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十二、不可抗力12.1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三、解决争议的方法13.1一切由执行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十四、合同组成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4.1合同书;14.2代理机构发出的中标或成交通知书;14.3经双方确认并共同签字的补充文件、技术协议等;14.4乙方的投标或响应文件(含附件、补充文件、图纸等);14.5采购文件(含附件、补充文件、图纸等)。14.6第三方专业机构安全环保服务项目考核细则14.6.1考核目的:通过工作的考核,促进高新区管委会安全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提高发现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的工作效率,提升企业发现、整改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的水平,达到减少事故隐患、控制事故发生的目的。14.6.2考核时间: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根据考核结果,支付服务费用。14.6.3考核内容:考核主要针对乙方的基础工作和业务工作,分基础信息、监督检查、事故处理、奖惩项和附加考核项等,考核细则后附,具体考核细则与双方合同约定为准。14.6.4考核方法:通过听工作汇报、查资料台账、现场检查等方式进行。考核分值≥90分以上为优秀,考核优秀予以酌情奖励;考核分值≥80分且<90分为合格,按合同约定支付当期应付金额的100%;考核分值<80分为不合格,考核不合格,将扣除当期应付金额的5%,连续2次评为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合同。14.6.5乙方要组织全体成员认真学习“考核细则”,领会精神实质,提高开展工作的积极性;要把理清安全监管工作思路、扎实开展安全监督检查、夯实安全工作基础作为重点,切忌弄虚作假,避免为了考核而工作。项目序号考核内容权重分小计扣分标准会议及资料1按时召开安全生产、生态环保工作会议426每月至少2次,并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应明确工作进展、工作要点、工作难点、需要联合解决问题情况等内容,会议少1次扣1分,当季缺少3次及以上,扣4分,并根据会议布置落实情况酌情考核打分。2定期组织监管人员学习安全生产、生态环保法律法规标准2每月就突出问题对枝江高新区安全监管人员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培训,每季度组织企业及安全监管人员开展不少于1次的专题培训,缺1次扣1分。3按时上报各类过程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检查表、工作计划、会议纪要、每周事故警示案例、周报、月报等内容。(需求不涉及此项内容)20未及时上报的,每次扣2分,未及时审核项目出具意见每次扣10分,并根据工作落实情况酌情考核打分。监督检查4按照合同服务内容和人员职责要求,及时发现现场存在事故隐患1834每发现1个重大失控漏管项扣2分,每被上级部门发现一条重大隐患自身检查未发现的扣2分,每发现漏管服务内容和职责事项轻重进行考核打分。5复查不合格的,在职权范围内无法处理的,应当上报业主安环中心6经查实,未在复核工作之日起2天内上报的,有每1家次,扣2分,6规范企业特殊作业(动火、受限空间、脚手架、施工用电、起重机械、高处作业、大件吊装、重点设备安装等直接作业环节)10根据监管情况、抽查判断,协商打分,发现未按要求督促检查每次扣2分。应急处突7协助枝江高新区开展安全环保应急值守工作3周末及节假日期间,迟到早退1次扣1分,8发生事故及时赶赴现场,并协助救援人员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科学合理处置7接到通知后,20分钟内未赶到事故现场,扣2分;协助处置过程中,协助落实应急预案要求处理存在问题隐患的扣2分,造成事故扩大或者严重后果的,扣10分;专项行动9协助开展化工园区整治提升、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专项行动1010根据上级部门对专项行动开展工作反馈情况,进行打分。其他重点工作10根据枝江高新区每月重点工作任务要求,按期完成2020枝江高新区每月布置1项重点工作,并根据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协商考核。奖惩项11扣分项1530发现考核资料中有弄虚作假的扣10分;发生举报投诉利用安全监管职责违纪行为被查实的扣10分;因第三方服务过程该发现而未发现的安全隐患发生安全伤亡事故的的扣10分12加分项15被业主相关部门通报表扬的,或获得政府相关部门表彰的每项加5分附加考核项131.生产安全事故每导致1人重伤,或省级通报环保事件(事故)一次,扣当季费用2万元;每导致1人死亡,或国家级通报环保事件(事故)一次,扣当季费用3万元。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甲方有权要求终止服务,并扣除合同总金额的10%。2.在本项目服务期间乙方公司及服务团队人员不得在枝江高新区所辖姚家港化工园、仙女新经济产业园和宜昌船舶园区等3个园区企业承接与安全生产和生态环保附加考核项13相关的付费服务项目,一经查实当季考核直接判定为不合格。十五、合同生效与终止15.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如招标申请公证的,合同需经公证机构公证后生效。15.2双方履行完各自权利和义务后合同自行终止。15.3本合同规定可以终止合同的情形。十六、通知与送达16.1就本合同有关事项,双方应通过本合同约定的联系方式向对方发送相关通知,本合同约定的送达地址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16.2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甲方:枝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乙方:上海守安投资控股管理委员会有限公司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地址:单位地址:上海市金山区蒙山路363号4楼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话:021-57946688邮政编码:邮政编码:200540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农行上海蒙山路支行账号:账号:03858920040003927税号:税号:91310000134276440P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安全环保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