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涉林违法案件线索现场调查和鉴定采购合同公告(东莞市林业局2025)
2025年东莞市涉林违法案件线索现场调查和鉴定项目
采购项目名称:
2025年东莞市涉林违法案件线索现场调查和鉴定项目
采购项目编码:
44190000733023X2503060688
项目业主:
东莞市林业局
服务机构:
广州盛林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2025年东莞市涉林违法案件线索现场调查和鉴定项目
合同编号:
44190000733023X2503060688
合同总金额:
¥780,00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5年03月14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5年03月14日至2025年12月10日
服务内容:
(二)工作要求 必须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对东莞市范围内涉林违法案件线索的地块进行现场实地调查,使用无人机对现场地块进行航拍,使用RTK对现场地块进行地理数据采集,利用专业制图软件计算地块面积,服务期内完成调查不少于104宗。要根据项目业主的需要,结合外业调查及内业核查结果,编制涉案地块林业调查报告。中标单位需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人员提供现场驻点服务。
合同附件
2025年东莞市涉林违法案件线索现场调查和鉴定项目合同(扫描).pdf
东莞市林业局 2025-03-17
2025年东莞市涉林违法案件线索现场调查和鉴定项目合同术名[2025]第号合同编号:甲方:东莞市林业局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万寿路70号项目负责人:吴建明联系方式:0769-22321361乙方:广州盛林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迎宾大道4号怡翠苑4栋16-18号商铺项目负责人:李伟世联系方式:17602078218根据2025年东莞市涉林违法案件线索现场调查和鉴定项目合同的采购结果,甲方委托乙方为作业单位,对2025年东莞市涉林违法案件线索现场调查和鉴定提供专业技术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V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补充或澄清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各种书面承诺,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一、基本情况甲方委托乙方开展:项目名称:2025年东莞市涉林违法案件线索现场调查和鉴定项目合同。项目要求:按照《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工程测量规范》、《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RTK)测量技术规范》、《林地变更调查技术规程》及其他相关规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对东莞市范围内涉林违法案件线索的地块进行现场实地调查,使用无人机对现场地块进行航拍,使用RTK对现场地块进行地理数据采集,利用专业制图软件计算地块面积,服务期内完成调查不少于104宗。要根据项目业主的需要,结合外业调查及内业核查结果,编制涉案地块林业调查报告。中标单位需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人员提供现场驻点服务。以上工作内容在实施过程中如需变更,由甲乙双方商定可另订补充条款予以确定。有关乙方的具体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及要求以本合同条款、公开选取需求书、乙方承诺条款及方案为准,前述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二、技术服务工期起始时间:合同签订之日终止时间:2025年12月10日三、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1.合同价款:人民币柒拾捌万元整¥:780,000.00元)。合同金额(即中标价)为总包价。包含了中标人为完成工作所发生的一切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工作过程中涉及的车旅费、踏勘费、耗材费、人工费及不可预见费和现场踏勘中的设备购买(租赁)费、成果文本编制费、评审费等调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合理利润、税收、税费等。2.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25%,即人民币壹拾玖万伍仟元整(¥195,000.00元)(完成办理资金拨付申请手续)(2)2025年6月30日前,经甲方确认项目进度符合要求的,甲方向乙方支付支付服务费用总额的25%,即人民币壹拾玖万伍仟元整(¥195,000.00元)(完成办理资金拨付申请手续)(3)2025年9月30日前,经甲方确认项目进度符合要求的,甲方向乙方支付支付服务费用总额的25%,即人民币壹拾玖万伍仟元整(¥195,000.00元)(完成办理资金拨付申请手续)(4)项目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的25%,即人民币壹拾玖万伍仟元整(¥195,000.00元)#3.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需事先出具正规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30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财政资金支付流程完成款项支付申请(发票类型:增值税发票)4.乙方公司全称、开户银行名称和账号:户名:广州盛林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都政务中心支行账号:440501551513000015325.甲方开票信息:东莞市林业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4190000733023XL6.因本合同的经费由政府拨款,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为甲方向政府财政部门提交支付材料的时间,具体划款时间以该部门审批为准。如非因甲方原因(如乙方未按时提供符合要求的发票、未按照合同约定完成项目调查评估工作,或者受政策影响发生政府财政资金不到位、集中支付延误、交付延期等情况)导致迟延支付或拨款未能及时到位的,甲方不承担迟延付款的违约责任,且乙方不得以此为由而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否则,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可以在应付款项中自行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违约金或赔偿等费用,不足部分乙方应予以补足。四、甲方职责1.及时向乙方提供工作所需资料。2.派专人联系沟通,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3.监督检查乙方技术服务过程中的质量和进度,联系办理结题验收手续,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要求变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4.按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款项。五、乙方职责1.组织以具有林业等相关专业技术骨干队伍,按照合同约定开展技术服务工作,保证技术服务的质量。乙方服务队伍中应指派1名专业人员与甲方保持沟通,并将工作进程及时与甲方知会沟通。2.乙方应当接受甲方对于技术服务的监督,并听取甲方的意见和建议,项目完成后,形成地块现状林业调查报告。乙方应在甲方要求期限内及时修改完善相关成果或报告,不论甲方是否已经支付完毕本合同约定服量务费用或者合作期限已届满。T3.乙方组织技术人员按照具体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供技术服务,并对相应的技术调查结论的真实性负责,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项目合同执行过程中接触或产生的甲方信息、调查结果及报告等相关资料、文件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披露或公开公布。4.乙方与其派驻参与本项目的人员之间的劳动、劳务、劳资或社会保险、工伤、意外及其他纠纷全部由乙方负责。乙方派驻员在执行本合同服务时所发生的一切人身伤亡事故及财产损失等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支付相关费用,与甲方无关。六、违约责任1.由于乙方未能按合同工期要求完成工作,视乙方违约;每逾期一日,按本合同价0.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0%。2.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乙方自身原因,逾期交付本合同约定的文件的,逾期超过30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甲方已支付但未提交成果的编制费用。同时,按照本合同第六点第一条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甲方已支付但未提交成果的编制费用,此外,乙方还应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足额予以补偿;(1)如因乙方或乙方组织的技术人员无林业调查相关资质,导致调查结果及报告无效或导致甲方无法使用该调查结果及报告;(2)未经甲方同意将本项目部分或全部转让给其他第三方;(3)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或经甲方提出纠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4)乙方涉及诉讼、仲裁、行政处罚措施、财产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或其他重大不利事件的;(5)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经甲方提出后仍不纠正的。4.因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除本合同。5.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所产生的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七、其他事项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持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2.本合同双方提供的地址、联系电话均为双方指定的通讯方式,有关通知及文件(包括日常联络及司法文书)的送达应通过该等通讯方式进行,如一方地址、联系电话有变更,应在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e则,另一方通过变更方先前联系方式进行通知的,一经投递成功即视为有效送达,应由变更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应不利后果及责任。3.本合同所述的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和因维权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担保费、调查取证费、差旅费、公证费、向其他第三方赔付或支付的费用、行政处罚等其他一切费用。+甲方:东莞市林业局乙方:广州盛林规划设计有限公司SR设计(盖章)(盖章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公责宝有中水或授权代表:签订时间:签订时间:2025.3.142025.3、1411前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林违法案件线索现场调查和鉴定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东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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