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车辆租赁 业务派车 新能源汽车采购合同公告(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惠州检测院2025)
公告内容:
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惠州检测院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惠州检测院2025-2026年度车辆租赁项目的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0809-25411HZG302000201
二、合同名称
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惠州检测院2025-2026年度车辆租赁项目
三、项目编号
0809-25411HZG302000201
四、项目名称
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惠州检测院2025-2026年度车辆租赁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惠州检测院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 江北文明二路质监检测1楼五楼
联系方式:0752-8419023
供应商(乙方): 广州风神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镇风神大道8号风神汽车工业园服务楼C栋一楼
联系方式:1868845055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2025-2026年度车辆租赁(新能源汽车、小轿车及商务车)
1(项)
2,175,000.00
2,175,000.00
合同金额: 2,175,000.00元,大写金额:贰佰壹拾柒万伍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4月01日至2026年03月31日
履约地点: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惠州检测院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3月1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3月1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惠州检测院
2025年03月14日
广东省政府采购合同书书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5-02182项目编号:0809-25411HZG302000201项目名称: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惠州检测院2025-2026年度车辆租赁项且1甲方: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惠州检测院乙方:广州风神汽车租赁有限公司项目名称:采购包号:采购包2采购包名称:2025-2026年度车辆租赁(新能源汽车、小轿车及商务车)根据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惠州检测院2025-2026年度车辆租赁项目(采购项目编号:0809-25411HZG302000201)的公开招标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一、项目概况1.甲方工作职能多、任务重,公务用车使用频率高。甲方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的通知》(粤车改办(2017)7号)要求,通过租赁部分社会化车辆,较好地保障了甲方的日常公务出行。2.根据公务出行情况,甲方需不定量、不定期租用车辆。租赁费以实际产生费用为准,据实结算,合同期2年。9.“采购需求”中涉及的各类标准如有更新,以有关官方机构最新发布的现行标准版本为准。二、合同金额1.合同总价:(大写)人民币壹佰零捌万柒仟伍佰元整(小写:¥1.087.500.00元/年)。2.合同折扣率:(大写)百分之陆拾(小写:60%)。服务期间该合同折扣率为固定不变,合同总价(合同金额)以每年预算金额为准。合同金额包括但不限于租赁车辆的季审、年审、轮胎、车辆正常磨损的维修、供养、税金、营运费、管理费、雇员工资及福利、利润、购置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乘客意外事故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等一切费用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费用。甲方自行安排司机,负责车辆租赁期间所产生的燃油费、过路桥费、停车费、交通违章费。三、服务期限及服务地点1.服务期限为两年,首年自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止(服务期内,如累计结算金额达到合同预算金额或者合同期满,即合同终止,以先到为准)。注:合同一年一签,第二年根据当年财政预算安排情况及中标人的履约情况确定合同续签事项。2.服务地点:甲方(用户)指定地点。注:在合同履行期间,因国家政策或来年未取得省政府相关部门批准造成该年度的资金预算项目终止的,甲方将及时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乙方自行承担对于因国家政策或来年预算无法安排等存在的履约风险,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乙方不得追究甲方任何责任和经济损失。2四、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一)新能源车服务要求1.乙方必须确保所提供的车辆须为自首次注册日期须为3个月内(自注册日期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计算)的纯电车辆(新车),每台车辆续航里程至少为400公里或以上,裸车价不低于人民币11万元,所提供的车辆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环保等要求。所有车辆的轮胎胎纹应有明显的安全标记,轮胎外侧壁无裂痕。2.乙方提供的每台车辆配行车记录仪和移动充电线,GPS监控、前后倒车雷达、倒车影像、电动充气泵、反光衣、数显胎压监测,并按规定配置灭火器、救生锤、安全警示牌等。3.乙方所提供的车辆车况良好,符合***门及交委的相关要求,具有行驶证、规格配置表、商业保险(全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等。4.在惠州市范围内应急救援响应时间为60分钟内响应并到达。5.乙方负责对租赁车辆投全保,并协助甲方处理保险索赔。投保应包括:交强险、机动车损失保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车上人员责任险(每座位的保险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万元)等(如保险公司对险种有更名或变更以保险公司为准)。6.乙方负责轮胎、雨刮片等易耗件因正常使用自然磨损而更换的费用。7.乙方需负责租赁车辆的常规保养、维修、年检等工作并承担相关的费用。8.如甲方在服务期间产生违章,乙方应协助采购人办理违章,费用及扣分(如有)由甲方负责。9.乙方负责车辆月度回场检查、二级维护和年检,以及负责车辆的维修、每月一次的监测保养费用。10.如车辆因质量问题进行返修,需提供同等级、同配置车辆进行替用。11.车辆需经指定的检测站检测,为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客运车辆。12.有以下情况的车辆不能作为租车用车:(1)已到报废年限、非法改装,非法营运,无牌证、假牌证、套牌、伪造证件的车辆;(2)不按市场监督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印制单位名称、广告、装饰品的车辆;(3)存在其它安全隐患的车辆。13.乙方需保证拥有租赁车辆的所有权或合法的出租权。乙方提供的资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否则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承担。14.租赁期间不允许随意召回车辆,如果租赁车辆出现故障或问题三次以上(含三次),甲方有权要求更换车辆或者解除合同。专15.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增加租赁车辆的数量,增加的车辆租金按合同结算。(二)汽油版汽车服务要求1.乙方所提供的车辆车况良好,符合***门及交委的相关要求,具有行驶证、规格配置表、按国VI或以上排放标准、商业保险(全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等。2.在惠州市范围内应急救援响应时间为60分钟内响应并到达。(适用于采购包2)3.小轿车(新车,汽油版,5座)须为自首次注册日期为3个月内(自注册日期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计算)的新车,每台车辆的裸车价不低于人民币9万元;小轿车(旧车,汽油版,5座)的车龄在4年以内(以车辆首次注册日期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当时计算)或车辆行驶公里不超过8万公里,排量1.5(或1.2T)或以上,裸车价不低于人民币万元;商务车1(汽油3版,7座)的车龄在4年以内(以车辆首次注册日期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当时计算)或车辆行驶公里不超过8万公里,车辆排量为1.8(或1.5T)或以下,裸车价不低于人民币12万元;商务车2(汽油版,7座)的车龄在4年以内(以车辆首次注册日期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当时计算)或车辆行驶公里不超过8万公里,车辆排量为1.8(或1.5T)或以下,其中包含有1辆的排量为1.8(或1.5T)或以上,裸车价不低于人民币16万元。所有车辆的轮胎生产日期在3年以内(交车时),胎纹应有明显的安全标记,轮胎外侧壁无裂痕。4.乙方必须确保所提供的车辆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环保等要求。5.乙方负责对租赁车辆投全保,并协助甲方处理保险索赔。投保应包括:交强险、机动车损失保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车上人员责任险(每座位的保险金额不低于人民币工万元)等(如保险公司对险种有更名或变更以保险公司为准)。6.乙方提供的每台车辆配行车记录仪、GPS监控、前后倒车雷达、倒车影像、备胎、更换轮胎工具、反光衣、数显胎压监测,并按规定配置灭火器、救生锤、安全警示牌等。7.乙方负责轮胎、雨刮片等易耗件因正常使用自然磨损而更换的费用。8.如甲方在服务期间产生违章,乙方应协助采购人办理违章,费用及扣分(如有)由甲方负责。9.乙方负责车辆月度回场检查、二级维护和年检,以及负责车辆的维修、每月一次的监测保养(每5000公里或三个月更换机油)费用。10.如车辆因质量问题进行返修,乙方需提供同等级、同配置车辆进行替用。11.车辆需经指定的检测站检测,为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客运车辆。12.有以下情况的车辆不能作为租车用车:(1)已到报废年限、非法改装,非法营运,无牌证、假牌证、套牌、伪造证件的车辆;(2)不按市场监督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印制单位名称、广告、装饰品的车辆;(3)存在其它安全隐患的车辆。13.乙方必须保证拥有租赁车辆的所有权或合法的出租权。14.乙方提供的资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否则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承担。15.租赁期间不允许随意召回车辆,如果租赁车辆出现故障或问题三次以上(含三次),甲方有权要求更换车辆或者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负责。16.乙方需负责租赁车辆的常规保养、维修、年审等工作。(三)质量要求1.管理人员要求乙方应安排至少2名专职管理人员配合甲方负责有关租赁车辆管理工作的开展,专职管理人员应及时反映和协助解决租赁车辆工作期间遇到的问题。2.服务提升要求(1)确保车辆清洁。(2)如行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交通事故、机件故障),乙方收到报告后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报警、报险或叫救护车等)并在30分钟内通报甲方,并按接报后惠州市内1小时、广东省内8小时内的标准派员赴现场负责处理事故相关事宜及安排车辆接送随车人员。4(四)保险要求1.乙方负责向保险公司购买以乙方为受益人的车辆保险包括以下险种: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机动车商业保险(其中包含:机动车损失保险、全车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涉水险、自燃险、无法找到第三方责任险、划痕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不低于300万元)、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司机)和(乘客)单座保额不低于1万元以上的座位保险,不计免赔特约险等险种)。2.上述保险、不计免赔服务仅免除保险范围内的有关损失,但不免除如因甲方违法违规、事故等导致车辆被扣而产生的停运损失。3.如因车辆质量问题导致的车损或事故,乙方负责承担全部损失,乙方负责协调处理事故和办理保险索赔。4.甲方自驾时如发生交通事故或其它保险事故,甲方应保护现场、通知乙方并立即报警和报险。5.甲方自驾过程中如发生交通意外造成车辆受损或者报废情况时,由乙方负责处理并自行承担相应损失。(五)其他要求1.租赁方式:甲方提前1天以上(含1天)提出租赁需求,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承接租赁服务。租赁不定量、不定期。且2.乙方应熟悉汽车行业相关法律、政府规章及行业机构管理流程及规范,具有较强的危机预警及危机管理能力。3.租赁期间,乙方按甲方工作要求安排车辆(不论节假日)。4.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租赁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良好,保证办理好车辆正常行驶专所需的各种证件及规定缴费证齐全、合法、有效(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全保保险等文件复印件)。5.乙方签订合同后应按甲方的各项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所承担事项,不得将项目分包和转让。若合同执行期间因乙方原因,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则甲方有权以乙方无法履约为由终止合同执行,因此而产生的损失及违约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6.乙方须提供有效的小微型客车租赁企业备案凭证;如未完成备案的,乙方须承诺按《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备案。7.车辆为乙方自有的,需提供对应车辆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并加盖乙方公章;车辆为乙方租赁的,需提供对应车辆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及对应车辆的有效的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马章8.车辆为乙方租赁的,如租赁合同在本项目服务期内到期的,乙方须提供承诺续租且租期涵盖本项目服务期,且提供的车辆配置不低于原提供给甲方的车辆配置。9.乙方承诺:车辆须有防盗系统和措施,否则出现车辆被盗情况,甲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10.备用车辆:乙方能满足甲方用车需求,提供(维修、抛锚、盗抢应急等)替代用车服务。甲方租赁的车辆类型,乙方应配备至少1辆同类别的应急替换车以保障甲方需求,备用车辆停放于乙方处。11.考核标准5有关服务情况考核(按月进行),并将考核结果反馈乙方。乙方应该针对考核结果进行整改,每季度如累计达到3次未达70分,甲方将有权终止合同。(考核标准详见附件)序号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及对应分数得分备注1业务派车是否准点准点25分偶尔迟到10分迟到率30%或以上0分2服务人员服务意识服务意识强10分服务意识一般5分服务意识差0分3车容车貌内外卫生干净25分内外卫生欠缺整洁15分内外脏乱差,0分4车况车辆车龄新颖车况好25分车辆车龄旧,车况良好15分车辆车龄状况脏乱差0分5油耗是否合理/节约达到节能15分正常10分不合理,油耗偏高0分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须允许甲方租用的车辆能在全国各地的范围使用,且按中标价租用。2.服务期间,甲方拥有租赁车辆的使用权,按责承担车辆使用期间因甲方不当使用汽车所产生的责任和风险。3.甲方应安全使用租赁车辆,使用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4.当租赁车辆出现交通事故时,甲方应在交通事故现场向保险公司报案并通知乙方,乙方可先向保险公司理赔,属于甲方责任且保险公司理赔不足部分或者保险公司不予理赔部分的损失由甲方承担。由于交通事故导致交警扣车或车辆无法使用的情况时,乙方需提供同等档次、配置的车辆供甲方使用。5.服务期间,甲方自行承担车辆的燃油费、过路桥费、停车费、交通违章费等费用,甲方应及时处理完毕(由乙方协助)。6.服务期间,车辆发生机械故障或异常,乙方必须在应急响应救援时间内到位处理、对车辆进行立即修理并提供其他同等档次的车辆供甲方使用,车辆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不能现场解决或不能提供其它同等档次的备用车辆供甲方使用,则在当期租赁费用总额中扣除5%。乙方每月必须对车辆进行保养维护,保养时间必须控制在周末完成,否则需提供其它同等档次的备用车辆供甲方使用。甲方不得擅自拆卸,更换原车设备及零件,否则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7.如因交通违章或携带证件不全受到交通管理部门处罚,全部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8.乙方按照服务要求的规定向甲方交付设备齐全、整洁、无异味的车辆,以及对应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乙方还需在车辆交接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保证车辆信息的真实性。9.乙方负责所提供租赁车辆保养及年检、合理使用中出现的故障维修,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10.乙方按时缴纳各项规费(养路费、保险费、车船税等),保证甲方能正常用车。611.若因乙方原因造成车辆不能使用的,乙方将提供替代车辆(所产生的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保证甲方正常使用。如乙方无法提供替代车辆的,甲方无需支付该车当期租赁费用及有权扣除当期租赁费用总额的10%作为违约金,并且甲方有权另外租车,租车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在租赁费用中予以扣除。12.乙方应保证租赁车辆的规格、技术状况、性能及各项标准符合相关道路上路行驶要求,因租赁车辆质量问题造成甲方、甲方人员或第三者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六、交付时间甲方通过电话、短信、邮件、实时通讯软件(如QQ或微信等)等方式,向乙方提出租赁车辆的类型、数量、租赁时长等要求,乙方应在签订采购合同后20天内按要求提供符合要求的车辆。七、租赁费用结算租赁费用以项目周期内实际租赁车辆类型、数量、租赁时长结算。如遇特殊情况,实际租赁时长不足半月的,按实际租赁天数计算租赁时长。实际结算公式:上月实际租赁费用=∑(租赁车辆类型单价×合同折扣率×数量×实际租赁时长)扣除费用(如有)。八、验收要求1.验收应在甲乙双方共同参加下进行,对车辆的交接与租赁相关服务依据采购文件及合同相关的要求进行验收,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双方以正式有的车辆交接单为交接凭据,车辆交接单独仅是对交接时车辆状态进行验收,在车辆实际使用过程中,如发现车辆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更换符合要求的车辆。章2.对验收不合格的部分,乙方应在甲方规定时间内及时整改完善直至合格,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九、付款方式1.采用月度结算的付款方式,乙方在每月10日前(如遇节假日则顺延到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向甲方提供上月实际用车清单,经甲方核对后,甲方按上月实际租用车辆数量、合同单价计算上月的车辆租赁费用,并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等额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采用支票、银行转账等非现金方式向乙方支付上月的车辆租赁费用。2.乙方凭以下有效文件与甲方结算:(1)合同;(2)中标通知书;(3)经甲方确认的用车清单;(4)考核情况表;(5)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和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中标人名称一致);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甲方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约7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甲方已经按期支付。财政资金延期拨付也不能作为乙方延迟履行或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抗辩理由。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甲方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十、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或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拒收或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乙方未能在限期内进行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2.乙方未能按甲方的要求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期间甲方有权另行选择第三方替代性服务保障,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逾期15日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除财政资金延迟拨付以外),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额的5%的违约金。4.任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义务而导致本合同提前终止,不免除违约一方赔偿损失的责任。因任何一方违约致使对方采取诉讼方式实现债权的,违约方应承担对方为此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保全费等。5.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十一、争端的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提交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处理。十二、不可抗力合同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三、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四、其它1.本合同涉及的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十五、合同生效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82.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贰份,乙方贰份。3.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友好协商解决。附件:租赁车辆类型及单价限价甲方乙方(盖章):(盖章):步术作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华从辉代表(签字):代表(签字):联系电话:8419023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传真号码:8419023传真号码:联系地址:惠州市江北文华二联系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路1号楼五楼新华镇风神大道8号风神汽车工业园服务楼C栋一楼开户名称:广州风神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都风神大道支行银行帐号:662657755494签订地点:广东省惠州市签订地点:广东省惠州市签订日期:20253.14签订日期:20253.149租赁车辆类型及单价限价:序号车型服务期内预估租赁数量(辆)裸车价(人民币:万元/辆)租赁单价限价(人民币:元/辆半月)中标折扣率租赁单价(人民币:元/辆/半月)1新能源汽车(5座)411274260%1645.202小轿车(新车,汽油版,5座)6920801248.003小轿车(旧车,汽油版,5座)9918251095.004商务车1(汽油版,7座)41228001680.005商务车2(汽油版,7座)11638002280.001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车辆租赁 业务派车 新能源汽车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东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